承包商选择、退出及黑名单管理制度docx 承包商选择、退出及黑名单管理制度docx

承包商选择、退出及黑名单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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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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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资料简介

承包商选择、退出及黑名单管理制度1.目的为选择合格的承包商,规范承包商准入与退出机制,规范黑名单管理机制,加强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我公司有业务关系的承包商及相关方。3.职责3.1生产部负责承包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批准《合格承包商名录》,选择合格承包商名单及相关方合同的审核,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3.2安全部负责承包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负责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协同车间向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3.4安全部负责承包商及相关方日常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所需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票的审批。负责组织承包商,根据作业活动情况选择适用的辨识分析方法,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3.4门卫、仓储部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并发放防火帽、安全帽、临时出入证等的管理及登记。3.5生产部负责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3.6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地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4.程序4.1承包商准入条件 4.1.1生产部应当制定承包商准入条件,对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提出明确要求并并进行严格审查。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准入条件:(1)承包商过去3年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2)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取得的资质证书和资质等级;(3)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许可证;(4)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7)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8)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9)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缴纳情况。(10)根据审查结果,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档案。4.1.2承包商的选择:明确对外委托项目所需条件,组织分析、评估发包项 目风险和要求,根据项目施工类型、作业风险等情况,明确对承 包商的安全管理要求,综合评定承包商的能力,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安全业绩和表现的承包商。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充分调查候选承包方的合法性,即是否为依法成立、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或经济组织,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固定的办公场所。(2)调查候选承包方的专业资质、技术实力及其从业人员的履历和专业技能。(3)考察候选承包方从事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界评价和口碑。(4)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对业务外包的人工成本、营销成本、业务收入、生产技术等指标进行测算分析,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5)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等适当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6)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从候选承包方中做出选择,并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监督处罚制度,避免相关人员在选择承包方过程中出现受贿和舞弊行为。4.2签订安全协议的要求4.2.1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将其作为合同附件;4.2.2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告知、双方的工作范围、安全责任划分、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措施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终止施工特殊条款、考核规定;4.2.3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4.2.4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4.2.5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4.2.6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4.2.7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4.2.8同一作业区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作业活动的,应组织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 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各承包商应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协调相关工作。4.2.9承包方按照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4.3承包方的开工前的准备4.3.1开工前,应与承包商召开双方协调会议,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有关要求,并指定双方责任人员或安全管理联系人,确定现场负责人。 4.3.2企业应为承包商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如:对设备、 管线内介质有安全要求的特殊作业采用倒空、隔绝、清洗、置换 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具有能量的设备设施、环境采取可靠的能量 隔离措施,对放射源采取相应安全处置措施等,确保满足相应作 业安全要求。 4.3.3应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将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 措施书面告知承包商,为考核合格的承包商人员办理厂区出入卡。4.3.4应对承包商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至少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措施与应急措施;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影响人身、环境安全的异常工况等场景时,及时终止作业、撤离人员的要求;作业票证管理、临时用电、厂内机动车等特殊要求;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装置退料、吹扫、能量隔离措施等;组织作业人员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核实安全措施的可 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4.3.5承包商应编制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并与企业共 同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全面准确落实各项作业安全措施。企业应 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存档。 4.3.6承包商应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爆破物、有毒有害气体和液体储存场所,设置明 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备、管线倒空、置换干净后进行能量隔离。4.3.7督促承包商对其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配件的完 好性进行确认,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和作业安全要求。 4.3.8承包商现场办公区的设置应满足安全要求,与作业区保持安全防护距离,并经企业许可。 4.3.9承包商在企业存放工器具及相关物料,须经企业许可, 并采取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4.3.10 承包方开工前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办理相关的特殊作业票,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监督。 4.3.11开工前需要办理的安全手续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结。4.4承包商人员的培训及资源配置4.4.1承包商人员的培训a安全科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b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c安全科确认承包商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所需的安全培训要求。d承包商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4.4.2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a按要求配备安全员;b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c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d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e承包商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4.5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4.5.1 明确和落实现场监督检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以及监督检查的方式、内容、频次、周期和违章责任、考核 标准及奖惩规定等要求。 4.5.2 核查承包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等是否与审查通过的人员相一致。4.5.3 建立对承包商的监督检查记录,将查出问题告知承包商,并跟踪问题整改过程。发现承包商作业人员不满足安 全要求时,应立即中止作业,采取人员更换或再培训等措施。 4.5.4 承包商应严格执行企业作业许可管理,涉及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应满足《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 全规范》(GB 30871)有关规定。4.5 5特殊作业期间视频监控应实现全过程覆盖。 4.5.6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 4.5.7承包商作业活动内容、地点等发生变化时,应履行企业变更管理程序,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施工方案,经企业审核批准后实施。 4.5.8建立和执行与承包商的定期沟通机制,沟通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信息、作业变更信息(环境、作业范围安全管理要求)、作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事故事件等,协调解决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4.5.9因承包商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导致人员伤害、设备故障等严重后果的,企业应当要求承包商停工整顿,并有权终止合同。 4.5.10应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事件,纳入本企业事故事件进行管理。4.6.承包商人员管理 4.6.1 人员资格要求(1)无从事作业所涉及的职业禁忌,行为能力满足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置要求,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2)与承包商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得相应的作业操作证。(4)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4.6.2安全培训 (1)承包商应在入厂(场)前开展 自主安全培训,并向企业提供入厂(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 考核合格书面材料;在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晨会”制度。 承包商存在人员变更、作业工艺和设备变更、作业方案变更、作业环境变化的,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并报企业备案。(2)生产部应当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安全 教育及作业现场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建立安全培训台账。入厂安全教育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作业区域情况;作业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现场的安全和应急处置要求;作业许可管理要求;典型事故案例;车辆安全规定;门禁和保卫要求;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内容。(3)作业现场安全培训,应当结合安全措施交底进行。4.6.3入厂管理(1)严禁未经入厂安全教育及作业现场安全培训的人员进入生产厂区作业。(2)作业现场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人员和车辆进出现场 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法做到封闭化管理的,应设置警示带,划定 警戒区,安排专人现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出。(3)后勤部对承包商入厂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根据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厂证,保证人证相符。承包商人员应遵守门禁管 理制度,凭证入厂及进入作业现场。(4)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要严格遵守企业的一切规章制度,凡发生违犯企业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5)外来施工单位车辆要严格遵守公司内交通规定,不得超速抢行。4.6.4作业过程人员管控(1)所在施工车间或部门应当安排监护人对特殊作业进行全程监护;对其他作业,根据作业危险程度进行全程监护或者重要时段、关键环 节监护。 (2)承包商应当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控,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协调相关工作,必要时安排监护人与 企业监护人共同监护。 (3)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在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作业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和场所,不得 擅动与作业活动无关的设备设施。 (4)推广应用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电子围栏、人员培训考核结果信息比对等智能化管控技术,对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管控。 (5)外来施工单位动土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动土安全作业票》,避免因盲目施工造成地下管网,地下电缆损坏事故。(6)需接用临时电源时,施工单位携带《安全管理协议》到安全科签订《临时用电协议》后按有关规定由公司电工接线架设,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外来施工单位私自接线或架设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源或在临时电源上再向外转接。(7)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需要明火作业时(熬沥清、喷灯、电气焊等),按规定到动火所在范围的单位办理动火证。(8)施工过程中,涉及和影响生产系统的设备、管线等时,必须事先报告发包方和征得生产单位的同意,根据发包方和生产车间提出的意见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必要时由生产单位指派专人现场指导,保证万无一失,未经同意批准而擅自施工造成事故,外来施工单位要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追究相应的责任。(9)施工现场禁止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工地材料、机具要堆放整齐,拆除的模板、钢丝、脚手架、边角废料要及时消除,禁止占用通道或长期堆放妨碍安全生产。(10)土建施工周边必须设置隔离网,超过高度,周边必须设置安全网。(11)施工区域内凡存在可能危害职工安全的部位应悬挂警示牌,在人员出入稠密部位设置遮盖措施。(12)竣工后,因施工破坏的地方恢复原样。4.7评估4.7.1一年一次对承包商的表现进行期对承包商安全业绩进行评估,评估内容至少包括:在承包商选择阶段,以量化评估方式对承包商资质、安全业绩、安全管理、施工专项方面等进行评估;在项目实施阶段,对承包商培训、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定期评估;项目验收评估。项目结束后,对承包商全过程表现进行综合评估。4.7.2对承包商的表现评价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科、后勤部、财务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参加。4.7.2由生产部编制评价报告,报公司领导批准应将评估结果作为承包商续聘的依据,及时淘汰业绩不达标的承包商。4.7.3承包商的表现评价合格的作为项目招标和续用的依据。4.7.4表现评价不合格的清理出承包商名录。5.承包商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商,退出公司厂区,不得进入公司内承担相关业务。(一)以虚假资质承揽建设工程或出具虚假报告和承诺的;(二)将承揽的建设工程转包给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商的;(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四)发生火灾、爆炸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五)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六)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人证不符或无证作业的;(七)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上级部门监管的;(八)被暂扣、吊销相关资质证照的;(九)被相关部门纳入“黑名单”的;(十)承包商使用单位定期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绩效评估,对评估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十一)未经公司审批进入合格承包商名录在园区承担业务的;(十二)被园区内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十三)因上述情形退出未满一年的;(十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6.黑名单管理(一)有第5项‘承包商退出’情形之一的承包商,纳入公司“黑名单”管理。(二)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将被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为一年。(三)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不得在公司内承担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业务。(四)上述情形整改完毕,且满一年之后可按照办法重新审批,审批合格可移出“黑名单”。(五)未被相关部门、企业移出“黑名单”的不得重新参加审批。8.记录《合格承包商名录》《合格承包商档案》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考核记录》《承包商管理台帐》《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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