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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时间:2024-06-03 来源: 浏览:

《山西省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山西省安委办 HSE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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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委办出台了《山西省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山西省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为深刻吸取忻州市五台县“10·3”宏源加工厂意外窒息死亡事件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厘清责任”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做好对粮食烘干场所的安全监管,保障粮食烘干场所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按照《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两手抓,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抓实安全监管责任,实现粮食烘干场所的全主体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分工实施方案 
1.个体农户的粮食烘干场所,由农业农村部门监管。 
2.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粮食烘干场所,由农业农村部门监管。 
3.粮食仓储企业、面粉加工等粮食加工企业的粮食烘干场所由粮食和储备部门监管。
4.以上未覆盖到的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管,由属地政府按照 “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指定监管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烘干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及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落地见效。各级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加强对各粮食烘干主体 的督促指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级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要求各粮食烘干主体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宣传资料、警示教育等方式,扩大粮食烘干场所安全风险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三)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共同筑牢粮食加工安全防线。 一要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全链条摸底核查,掌握粮食烘干场所底数,属地政府、各级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部门间要及时通报掌握的粮食烘干场所信息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二要 建立协调治理机制。属地 政府要联合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相关部门督促粮食烘干场所 落实安全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设施 建设,提升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三要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各级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相关部门视情定期开展会商,分析研判粮食烘干业务的安全风险形势,共同研究解决粮食烘干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要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级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相关部门定期联合开展对粮食烘干场所的闭环式安全检查,加大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对列入隐患整改事项的粮食烘干场所要安排专人复查、限期整改、及时销号,确保粮食烘干场所的安全有序运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坚决消除盲区死角
山西明确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管职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对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为构建新时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山西省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压实责任链条。从2021年开始,连续4年的省政府1号文件中,都要求压实“三管三必须”责任。2024年,省政府1号文件《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着力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和集中审批部门的安全职责;及时厘清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今年2月27日,针对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等问题,山西省安委办出台了《山西省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不同生产性质的粮食烘干场所、家庭农场、粮食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职责,实现了粮食烘干场所的全主体监管,切实保障粮食烘干场所作业安全。

事故教训 促人猛醒

2023年10月3日,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豆村镇兴坪村宏源加工厂发生一起有害气体中毒事件。当晚7时左右,宏源加工厂1名工人进入烘干设备进料坑后失联,随后6人进入该坑道施救,也先后中毒,经抢救无效,造成7人死亡。

“这起事件暴露出部分行业界定不清晰、监管职责不明确,粮食烘干领域存在监管盲区漏洞,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不细致、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不深入,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五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梁艺说。

五台县豆村镇兴坪村中毒死亡事件发生后,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伟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忻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委办深刻反思,认真查找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治,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处长丁峰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依据‘三管三必须’‘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省安委办多次与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进行会商,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相关监管责任。”

2023年12月13日,山西省安委办向各市安委会以及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编办)印发了《关于征求〈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粮食烘干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归属的通知〉意见的函》。在综合吸收各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山西省安委办、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今年2月27日联合下发了《指导意见》。

明确职责 强化监管

《指导意见》明确:个体农户的粮食烘干场所,由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粮食烘干场所,由农业农村部门监管;粮食仓储企业、面粉加工等粮食加工企业的粮食烘干场所,由粮食和储备部门监管。

山西省安委办负责人指出,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依照《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增加了一道“防火墙”。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肖进军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个体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粮食仓储企业、面粉加工等粮食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指导意见》同时指出,以上未覆盖到的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管,由属地政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指定监管单位。这为我们进一步厘清各类粮食烘干场所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消除粮食烘干领域安全监管的死角盲区,着力解决好‘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提供了依据。”

重在落实 力求长效

《指导意见》下发后,忻州市迅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及时将《指导意见》转发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个体农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粮食仓储企业、面粉加工企业等粮食烘干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安全监管台账,明确监管职责。

同时,该市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粮食烘干场所作业、农机作业、渔业生产、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进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做好日常监管,做到“底数明、风险清、责任实”。

五台县安委办及时将《指导意见》转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县粮食烘干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对《指导意见》中未覆盖到的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监管,明确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我们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监管职责,已经对个体农户的粮食烘干场所,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粮食烘干场所,粮食仓储企业、面粉加工等粮食加工企业的粮食烘干场所进行了排查摸底和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从上到下构建起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筑牢安全监管坚固防线。当前正在对三类烘干场所组织开展针对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排查治理台账,闭环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农业领域三类粮食烘干场所的安全稳定。”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肖进军表示,五台县豆村镇兴坪村发生7人中毒死亡事件后,忻州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全市有限空间作业治本攻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有限空间方面作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风险隐患排查。

据了解,2023年以来,山西省相继明确了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游乐场所设施、电动自行车,以及“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目前,山西省正在对《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厘清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消除监管盲区死角。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记者:王宇 贾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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