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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石油拟控股陕天然气,触发反垄断申报?

时间:2020-07-31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编者按:本次陕天然气控股股东增资扩股的公告一经发出,便受到了大家的热烈关注。这次股权变动双方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为陕西省国资委,股权变动之后的实际控制人也为陕西省国资委,因此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会计处理上会和普通合并存在较大差异。在反垄断调查日益严格的当下,我们可以关注本次股权变动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是否属于《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本次合并是否要向反垄断执法部门申报?

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的,属于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若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注:根据《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需要事先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申报的标准是:所有企业上一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并且至少两家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或者,所有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并且至少两家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按照延长集团和陕天然气的营业额来看,完全达到了这一标准),则应该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进行申报。

但是,《反垄断法》也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申报豁免的情形,即满足“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情形的,可不进行申报。对于本次拟控股来说,陕天然气目前55.36%股权为陕西燃气集团持有,而陕西省国资委持有陕西燃气集团100%股权,延长集团控股股东也为陕西省国资委。陕西燃气集团、延长集团这两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都由陕西省国资委持有,满足“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规定,因此可不进行申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陕西省油气领域的垄断进一步加强是客观事实。今后其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合并行为是否与国家油气政策相违背,还要等待进一步的观察。在国家管网公司即将成立的大背景下,天然气行业的并购重组不断发生,很多涉及专业法律问题,建议仍有必要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

 
 
 
 
 
 

一、发生了什么

6月25日,陕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天然气”)发布公告,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以下简称“延长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拟对陕天然气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延长集团股权占比可能超过51%,成为陕西燃气集团第一大股东。

与此同时,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以下简称“延长集团”)的通知,按照陕西省国资委的要求,省国资委拟将延长集团持有的公司266,206,2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无偿划转至陕西建工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陕建控股”)。

根据陕西省国资委深化国企改革的要求,此次陕西燃气集团增资扩股仅为延长石油与陕西燃气集团的两大省属国企重组的第一步。虽然当前具体重组的方案还在讨论中,从陕西省国资委设想的大方向来看,未来将研究推进陕西燃气集团与延长石油的全面重组。

有陕西省内人士表示,延长石油与陕西燃气集团的重组为陕西省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公告的“增资扩股”与“股权无偿划拨”来看,属于同类相同性质类的业务重组整合。

二、关于陕天然气与延长集团

作为陕西“天然气长输管道巨头”,陕天然气是陕西省目前唯一的天然气管道运营商,负责陕西全省天然气长输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覆盖陕西省11个市(区)的输气干线网络,成为国内管网里程最长,输气规模最大、市场覆盖最广的省属天然气公司。陕天然气2018年实现销气量61.01亿方,同比增长9.24%,实现营业总收入90亿,同比增长1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亿。陕天然气通过控参股子公司从事省内城市燃气业务,在5区26县开展城市燃气业务,覆盖区域包括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咸阳市等地市及全省部分区县,在全省107个区县中市场覆盖率28.97%。

延长集团在2018年的财富世界500强排名为第288名。财富杂志数据显示,2017年延长集团的营业收入约2645亿人民币,利润约为11.2亿元,公司总资产约为3440亿元。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延长集团的利润约10亿人民币。作为国内首个和唯一一个拥有油气探矿和采矿权的地方石油公司,近年来,延长集团的经营一度出现困境,特别是在2015年和2016年出现了较明显的经营亏损的情况。近两年,随着国际油价攀升,延长集团刚刚实现扭亏为盈。与此同时,受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落马的影响,延长集团两任董事长相继失联。近年来,延长集团因为油气矿权与中石油的纷争不断。此次重组,能否引领延长集团走出低谷,走向新生,仍充满不确定。

三、油气产业链全打通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此次陕西省国资委对延长集团和陕西燃气集团拟进行的重组,将改变陕西省油气产业格局。

此前,延长集团与陕西燃气集团两大主体虽然在一些具体的业务上有所重叠,但是发展重心并不一致,延长集团侧重于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炼化,而陕西燃气集团则侧重于省内天然气管网与城市燃气业务。

过去两大企业独立经营,但在天然气销售、保供等方面时有摩擦。

尽管具体的重组方案还未发布,此次两大企业的重组,对于陕西省的油气发展影响重大,将可能实现石油与天然气产业的整合,勘探开发与省内长输管道、城市管网的一体化。

四、陕西油气垄断加强

迟迟未出的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为各省油气行业发展与整合提供了最后的窗口期。

此前,山西省历经1年多的时间,整合了省内煤层气相关企业,组建了山西省燃气集团。

与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大方向不同,此次陕西国资拟进行的重组,将使得此前有意分别向上或者向下进行产业链延伸的两大企业合二为一,真正实现油气全产业链一体化。从这个角度而言,陕西省的油气领域的垄断得以加强。

对于“一体化”是否有悖于国家政策方向与违法有关“反垄断”的规定,受制于占位不同,业内看法不一。法律专家认为:《反垄断法》原则上不反对企业通过正常市场经营以及合并等方式做大做强,甚至获得垄断地位,主要反对的是利用垄断地位从事排除竞争、限制竞争的行为。目前,在国家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方案尚未公布,上游矿权改革任重道远之际,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依托本地的资源,进行属地的国资改革显得“无可厚非”。

对于地方而言,踩准此轮油气体制改革的时点,利用好国企改革的窗口做出调整与应对,将为日后改革提前争夺一定的“谈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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