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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了“燃”】盗窃燃气,是盗窃罪还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燃气公司应该如何应对?

时间:2020-09-18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编者按:现实生活中,为盗窃燃气而损害燃气设备的情况时常发生,如何确定区分构成盗窃罪还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燃气公司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本案当事人

 

 

2010年7月,被告人张某、周某共同出资合伙经营位于徐州市某浴室。2011年6、7月份,被告人张某、周某为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燃气费用支出,在未依程序向宫水燃气有限公司提出改造申请的情况下,擅自雇佣委托非专业技术人员在该浴室南侧居民楼安装使用的天然气主管道上,私自拆卸改造并用镀锌管三通堵头接驳非天然气专用橡胶管连接浴室锅炉盗用天然气。2013年1月18日,经宫水燃气有限公司报警,该浴室盗接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

 

2013年1月29日、2013年3月6日,被告人张某、周某分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2013年1月30日,被告人张某、周某共同向宫水燃气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2000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周某及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浴室管道布局物证照片、证人王某、张某某、毛某某的证言、二被告人与证人王某相互辨认的辨认笔录及相关辨认过程物证照片、证人王某记录用气情况的记录、刑事警察大队制作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宫水燃气有限公司出具明臣浴池盗窃燃气金额的说明、燃气用量测试记录、转让协议、工商业燃气客户过户申请表、工商客户改造流程、市宫角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所出具的证明及抄表统计、宫水燃气公司关于浴室私自改管的补充说明及二被告人退款的收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及发破案经过、办理案件的情况说明、二被告人的户籍及现实表现证明以及燃气管理处出具的关于该浴池私接天然气管线现场勘察情况说明证明涉案浴池未经专业人员,非法改造燃气输送设备,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易引发爆燃事故,极有可能造成危及浴池附近建筑物和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将会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伤亡事故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二、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周某为盗用燃气故意破坏燃气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均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周某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周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且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周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结合相关社区矫正部门意见,对其适用缓刑,可以认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予以宣告缓刑。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关于二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系初犯,且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建议判处缓刑的建议本院予以采纳。

 

三、裁判结果

 

被告人张某、周某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四、律师评析

 

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天然气主要有以下几种:改装破坏燃气计量表装置、私接燃气管道或设施、开挖并镶接地下管网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燃气公司的利益,更对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地危害。

 

本案虽然案情较为简单,但仍有以下要点值得探讨和学习。

 

1、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油气案件中,如何区分构成盗窃罪还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实践中,犯罪人实施切割、拆卸燃气设施等行为通常是为了盗窃燃气,那么如何在这类案件中进行罪名认定就成为了司法实践的热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发布的《关于对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属于刑法规定的易燃易爆设备。行为人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的油品,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盗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于2007年1月颁布实施了《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第4条规定,“盗窃油气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即如果在盗窃油气或者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过程中,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同时其行为也构成盗窃罪时,属于想象竞合,按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或盗窃罪,择一重罪定罪处罚。【编者注:当然此时要注意如果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的标准,则无法构成盗窃罪。】

 

2、燃气公司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材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责任方面,本案中行为人应承担的是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主要方式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偿的损失以按照认定的窃气量乘以当时当地执行的燃气价格计算,再加上政府规定的其他应缴费用。同时要高度重视刑事追责在处理破坏燃气设施案件时的运用,避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本案中,宫水燃气公司就做的非常好,提供了盗窃燃气金额的说明、燃气用量测试记录、转让协议等材料,这些材料对行为人的定罪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作为燃气公司,遇到该类事件,应该既要追究侵权人民事赔偿责任,还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其违法成本,为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此同时,燃气公司还应当定期开展用户设施检查,加强用气管理、规范用气行为,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的日常检查,对重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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