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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改革专家观点集萃

时间:2020-11-11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 浏览:

01

 

华东电力设计院智慧能源室主任吴俊宏:

 

增量配电业务在现代能源服务体系中将彰显更大价值

 

增量配电业务的价值体现,需要结合我国能源革命的内涵和外延。能源革命带来的不仅仅是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变化,也是能源服务模式的变化。以用户为中心,满足用户用能的美好生活需要是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基本要求。配电网作为电力发输配用的末端直接面向用户服务,增量配电业务又由于体制机制更加灵活会有更多的创新,电网作为能源输送和转换利用的网络枢纽,处于能源革命的中心环节,对于能源革命的顺利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配电网是分布式能源一体化生产消费系统的核心,由能源革命引发的传统电网的变革,首当其冲的就是配电网,配电网正在向着有源化、局域化、协同化、市场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未来的电网将在分布式和扁平化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多分区自治、互联互动、且支持多能互补的网络格局。

增量配电企业是此轮电改的政策产物,也是能源革命的必然产物。相比于传统配电企业,增量配电企业更有动力通过服务模式的创新提升配网发展活力。综合能源服务是现代能源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增量配电业务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为供电服务与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的结合创造了有利条件,对于我国终端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的全面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将在现代能源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年第3期

 

02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

 

增量配电网仍是公用事业

 

在当今阶段和可预见的将来,基于中国的国情,配电网领域仍将具有很强的公用事业属性。对于增量配电网发展,这个观念或者理念必须要明确:配电网的投资,不是商业性投资,而是公用属性很强的一种公用事业性的投资。依据中发9号文“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输配电网环节属于政府管制范畴,配电价格受国家管制,不能以放开或抬升配电价格的方式激励社会资本进入。

这意味着,社会效益应作为增量配电网头等重要的目标,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因此,增量配电网投资比较合适的治理结构应该是混合所有制模式,无论是从安全角度、经济角度、规模效益角度,还是从普遍服务的角度,都应该是通过实施混合所有制,以促进国有企业机制转换、提高效率。

来源:《能源评论》2018年第11期

 

03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陈政:

 

谨防增量配电试点“走样”

 

增量配电放开是我国输配自然垄断环节改革的有益探索,其改革目标或预期收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比较竞争提升效率,二是通过引入竞争降低成本,三是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增强投资能力。正如现实与理想总易发生偏离,增量配电改革同样需要谨防现实与改革目标脱节。

首先,要注重科学、公平。目前的增量配电试点地区,大都是工业园区等负荷密度高、负荷特性好的优质供电区域。如果将这些优质试点地区的配电企业经营指标,直接拿来与承担着广大农村、居民等保障供电服务的主网企业笼统进行对比,无异于让主网企业背着沙袋赛跑,有失公允。而建立剔除特异性因素影响的科学评估体系,是客观评价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成效,真正发挥比较竞争效用的关键。

其次,兜底保障不能忽视。电力供给服务不同于普通商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服务。采用特许经营权竞标固然可能达成降低成本的目的,但不能忽视由此带来兜底保障缺失风险的问题。配电网的建设与投资回收周期长、回报率不高且存在市场风险,并非是资本市场的理想投资标的。在当下之所以受到多方关注,其中不乏盲目跑马圈地者、借机炒概念圈钱套现者,而无门槛限制的市场准入将难免出现鱼龙混杂,一旦出现中标商无法履约或是因劣质工程影响供电质量等问题,终将损害用户利益。

最后,不能变成“挑肥拣瘦”。从总量上来说,增量配电放开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似乎将有利于增强配电网投资能力,加快配电网投资建设。但是,在当前普遍服务成本分摊及交叉补贴处理机制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资本的逐利属性决定了价格承受能力强、负荷密度高、负荷特性好的工业园区成为各方资本竞逐的“香饽饽”,让本就不缺配电投资的工业园区甚至出现重复建设,而急需资本支持的广大农网等民生保障供电区域无人问津,“挑肥拣瘦”现象突出,而这也将实质上增加主网存量用户的负担。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8年12月10日

 

04

 

北京律师协会公司法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展曙光:

 

政策执行不力是增量配电最大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2018年10月印发的《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批评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说地方不积极,认识不够,改革推进力度不够。但从我之前了解的情况看,很多地方政府很想做事,却不知道如何操作和落地。尤其遇到困难时,更不知所措。另一方面指出了电网的原因。现在大家普遍认为,最大阻力来自于电网企业。但据我们观察,电网企业对于参与增量配电改革的具体政策是不明确的,也需要出台新的可操作的规定,比如资产如何重组、存量资产如何参与增量配电改革等。而现在部分地区的电网企业坚持不参股、不转让、不租赁,整个改革难以推进。

增量配网的规划、施工、并网都离不开电网企业,但现在缺少基本的行为规则,导致很多困扰。比如有些地方发生了电网企业不提供施工电源、增量配网企业用柴油机做施工电源的情况。所以,现在如何给电网一个合理定位、电网企业如何参与增量配电改革,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来源:2018年12月10日《中国能源报》

 

审核:齐正平

编辑: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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