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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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需设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内容要求、设置要求和制作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 规范性 附录,附录B为 资料性 附录。
本标准为 首次 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年12月30日 批准。
本标准自 2023年7月1日 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需设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分类、内容要求、设置要求 和 制作方法 。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 容器 和 包装物 ,以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设 施 、 场所 使用的环境保护识别标志的设置。
危险废物 运输 过程中识别标志设置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医疗废物的识别标志设置按照 HJ421 中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85(所有部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HJ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421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HJ608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1259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危险废物 hazardous waste
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 名录 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 和 鉴别方法 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identification signs of hazardous waste
由 图形、数字 和 文字 等元素组合而成的标志,用于向相关人群传递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信息,以防止危险废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包括危险废物 标签 ,危险废物 贮存分区标志 ,危险废物 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 3.3危险废物标签 hazardous waste label
设置在危险废物 容器 或 包装物 上,由文字、编码和图形符号等组合而成,用于向相关人群传递危险废物特定信息,以 警示 危险废物潜在环境危害的标志。
3.4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 hazardous waste storage subarea signs
设置在危险废物 贮存 设施内部 ,用于显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贮存分区规划和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以避免潜在环境危害的 警告性 信息标志。
3.5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signs of hazardous waste storage, utilization, disposal facilities
设置在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设施、场所 ,用于引起人们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注意,以避免潜在环境危害的 警告性区域 信息标志。
3.6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hazardous waste storage facilities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具体类型包括 贮存库 、 贮存场 、 贮存池 和 贮存罐区 等。
3.7危险废物利用设施 hazardous waste utilization facilities
从事危险废物 利用 活动的特定设施。
3.8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facilities
从事危险废物 处置 活动的特定设施。
4.1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设置应具有足够的 警示性 ,以提醒相关人员在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时注意防范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4.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设置在 醒目 的位置, 避免 被其他固定物体 遮挡 ,并与周边的环境特点相协调。
4.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与其他标志宜保持视觉上的 分离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与其他标志相近设置时,宜确保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在视觉上的识别和信息的读取 不受 其他标志的影响。
4.4 同 一场所内 , 同一种类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尺寸、设置位置、设置方式和设置高度等宜保持 一致 。
4.5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设置除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 、 消防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1危险废物标签的内容要求
5.1.1危险废物标签应以 醒目 的字样标注“危险废物”。
5.1.2危险废物标签应包含废物名称、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废物形态、 危险特性 、主要成分、有害成分、注意事项、产生/收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产生日期、 废物重量 和备注。
5.1.3危险废物标签宜设置危险废物 数字识别码 和 二维码 。
5.2危险废物标签的填写要求
5.2.1废物名称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应参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一栏,填写 简化 的废物名称或行业内通用的 俗称 ;经GB5085(所有部分)和HJ298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其 产生来源 和 工艺 填写废物名称。
5.2.2废物类别、废物代码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应参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内容填写;经GB5085(所有部分)和HJ298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根据其 主要有害成分 和 危险特性 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 900-000-XX ”(XX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填写。
5.2.3废物形态
应填写容器或包装物内盛装危险废物的 物理 形态。
5.2.4危险特性
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和反应性),选择附录A中对应的危险特性 警示图形 ,印刷在标签上相应位置,或单独打印后粘贴于标签上相应的位置。具有多种危险特性的应设置相应的 全部 图形。
5.2.5主要成分
应填写危险废物主要的 化学组成 或 成分 ,可使用汉字、化学分子式、元素符号或英文缩写等。
示例1:油基岩屑的主要成分可填写“石油类、岩屑”。
示例2:废催化剂的主要成分可填写“SiO2、Al2O3”。
5.2.6有害成分
应填写废物中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有害的 主要污染物名称 ,可使用汉字、化学分子式、元素符号或英文缩写等。
示例:废矿物油的有害成分:石油烃、PAHs等。
5.2.7注意事项
应根据危险废物的 组成、成分 和 理化特性 ,填写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时必要的注意事项,可参考 附录B 常见的注意事项用语填写,也可根据废物具体的理化性质填写其他要求。
5.2.8产生/收集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应填写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信息。当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收集危险废物时,在满足国家危险废物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的条件下,容器内盛装 两家及以上 单位的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时,应填写 收集 单位的信息。
5.2.9产生日期
应填写 开始盛装 危险废物时的日期,可按照年月日的格式填写。当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收集危险废物时,在满足国家危险废物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的条件下,容器内盛装 相同种类 但 不同初始产生日期 的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时,应填写 收集 危险废物时的日期。
5.2.10废物重量
应填写 完成收集后 容器或包装物内危险废物的重量(kg或t)。
5.2.11数字识别码和二维码
数字识别码按照本标准第8条的要求进行编码,并实现“ 一物一码 ”。危险废物标签二维码的编码数据结构中应包含 数字识别码 的内容,信息服务系统所含信息宜包含 标签 中设置的信息。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可利用 电 子标签 等物联网技术对危险废物进行信息化管理。
5.2.12备注
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单位可根据 自身 实际管理需求或按照 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的要求,填写与所盛装危险废物相关的信息。
5.3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要求
5.3.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或收集单位在 盛装 危险废物时,宜根据容器或包装物的 容积 按照本标准第9.1条中的要求设置合适的标签,并按本标准第5.2条中的要求填写完整。
5.3.2危险废物标签中的 二维码 部分,可与标签一同制作,也可以单独制作后固定于危险废物标签相应位置。
5.3.3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位置应 明显可见 且 易读 ,不应被容器、包装物自身的任何部分或其他标签遮挡。危险废物标签在各种包装上的粘贴位置分别为:
a) 箱类 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
b) 袋类 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c) 桶类 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d) 其他 包装:位于明显处。
5.3.4对于盛装 同一类 危险废物的组合包装容器,应在组合包装容器的外表面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5.3.5容积超过 450L 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在相对的 两面 都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5.3.6危险废物标签的固定可采用 印刷、粘贴、栓挂、钉附 等方式,标签的固定应保证在贮存、转移期间不易脱落和损坏。
5.3.7当危险废物容器或包装物还需同时设置危险货物 运输 相关标志时,危险废物标签可与其 分开 设置在不同的面上,也可设在 相邻 的位置。危险废物标签设置的示意图见图1。
5.3.8在贮存池的或贮存设施内堆存的 无包装 或 无容器 的危险废物,宜在其附近参照危险废物标签的格式和内容设置 柱式标志牌 ,柱式标志牌设置的示意图见图2。
6.1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内容要求
6.1.1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应以醒目的方式标注“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 ”字样。
6.1.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应包含但不限于设施内部所有贮存分区的 平面分布 、各分区存放的危险废物 信息 、本贮存分区的 具体位置 、环境 应急物资 所在位置以及 进出口 位置和方向。
6.1.3危险废物贮存单位可根据自身贮存设施建设情况,在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中添加 收集池 、 导流沟 和 通道 等信息。
6.1.4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信息应随着设施内废物贮存情况的变化 及时调整 。
6.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设置要求
6.2.1危险废物贮存分区的划分应满足 GB18597 中的有关规定。宜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的 每一个 贮存分区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
6.2.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宜设置在该贮存分区前的 通道位置 或 墙壁 、 栏 杆 等易于观察的位置。
6.2.3宜根据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 设置 位置 和 观察距离 按照本标准第9.2条中的制作要求设置相应的标志。
6.2.4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可采用 附着式 (如钉挂、粘贴等)、 悬挂式 和 柱式 (固定于标志杆或支架等物体上)等固定形式,贮存分区标志设置示意图见图3和图4。
6.2.5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中各贮存分区存放的危险废物种类信息可采用 卡槽式 或 附着式 (如钉挂、粘贴等)固定方式。
7.1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内容要求
7.1.1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应包含 三角形警告性 图形标志和 文字性 辅助标志,其中三角形警告性图形标志应符合 GB15562.2 中的要求。
7.1.2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应以醒目的 文字标注 危险废物设施的类型。
7.1.3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还应包含危险废物设施所属的 单位名称、设施编码、负责人 及 联系方式 。
7.1.4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宜设置 二维码 ,对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
7.2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填写要求
7.2.1单位名称
应填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全称 。
7.2.2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编码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编码可填写 HJ1259 中规定的设施编码。
7.2.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填写本设施相关负责人的 姓名 和 联系方式 。
7.2.4二维码
设施二维码信息服务系统中应包含但不限于该设施场所的 单位名称、设施类型、设施编码、负责人 及 联系方式 ,以及该设施场所贮存、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 名称 和 种类 等信息。
7.3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设置要求
7.3.1危险废物相关单位的 每一个 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均应在设施 附近 或场所的 入口处 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 贮存 设施标志、危险废物 利用 设施标志、危险废物 处置 设施标志。
7.3.2对于有 独立场所 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应在场所外入口处的 墙壁 或 栏 杆 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设施标志。
7.3.3位于建筑物内 局部区域 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应在其 区域边界 或 入口处 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标志。
7.3.4对于危险废物填埋场等 开放式 的危险废物相关设施,除了固定的 入 口处 之外,还可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在相关位置设置 更多 的标志。
7.3.5宜根据设施标志的 设置位置 和 观察距离 按照本标准第9.3条中的制作要求设置相应的标志。
7.3.6危险废物设施标志可采用 附着式 和 柱式 两种固定方式,应 优先 选择附着式,当无法选择附着式时,可选择柱式,设施标志设置示意图见图5和图6。
7.3.7附着式标志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视线高度 一致 ;柱式的标志和支架应 牢固 地联接在一起,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约 2m ;位于 室外 的标志牌中,支架固定在地下的,其支架埋深约 0.3m 。
7.3.8危险废物设施标志应稳固固定,不能产生 倾斜、卷翘、摆动 等现象。在室外露天设置时,应充分考虑 风力 的影响。
8.1代码结构
危险废物标签中数字识别码由 4段37位 构成,代码结构见图7。其中:第一段为危险废物产生或收集 单位 编码,18位;第二段为 危险废物代码 ,8位;第三段为产生或收集 日期 码,8位;第四段为废物 顺序 编码,3位。
8.2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单位编码
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单位编码是危险废物来源信息的 唯一 标识,按照HJ608中的排污单位编码要求编制。对于危险废物 产生 单位,其单位编码即为该产生单位的 排污单位编码 。根据5.2.8条要求,需要填写 收集 危险废物作业单位名称时,其数字识别码中的单位编码为该收集单位的 排污单位编码 。
8.3危险废物代码
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的危险废物,采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代码的数字部分,如90004149。根据5.2.2条要求,经GB5085(所有部分)和HJ298 鉴别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危险废物代码格式也应保持 一致 。
8.4产生日期码
对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日期码为危险废物 产生日期 中的数字部分,采用 年月日 的格式顺序,如20210101。根据5.2.9条要求,产生日期需要填写收集危险废物的日期时,其产生日期码格式也应保持 一致 。
8.5废物顺序码
废物顺序码为危险废物标签设置单位 内部自行 设置的3位数字编号,按顺序设为 001~999 。
9.1危险废物标签
9.1.1危险废物标签的颜色
危险废物标签背景色应采用醒目的 橘黄色 ,RGB颜色值为(255,150,0)。标签边框和字体颜色为 黑色 ,RGB颜色值为(0,0,0)。
9.1.2危险废物标签的字体
危险废物标签字体宜采用 黑体字 ,其中“危险废物”字样应 加粗 放大 。
9.1.3危险废物标签尺寸
危险废物标签的尺寸宜根据容器或包装物的 容积 按照表1中的要求设置。
9.1.4危险废物标签的材质
危险废物标签所选用的材质宜具有一定的 耐用性 和 防水性 。标签可采用 不干胶 印刷品,或印刷品外加 防水塑料袋 或 塑封 等。
9.1.5危险废物标签的印刷
危险废物标签印刷的油墨应 均匀 ,图案和文字应 清晰、完整 。危险废物标签的文字边缘宜加 黑色边框 ,边框宽度不小于 1mm ,边框外宜留不小于 3mm 的空白。
9.1.6危险废物标签的样式
危险废物 标签 的制作宜符合 图8 所示样式。
9.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
9.2.1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颜色
危险废物分区标志背景色应采用 黄色 ,RGB颜色值为(255,255,0)。废物种类信息应采用醒目的 橘黄色 ,RGB颜色值为(255,150,0)。字体颜色为 黑色 ,RGB颜色值为(0,0,0)。
9.2.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字体
危险废物分区标志的字体宜采用 黑体字 ,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字样应 加粗放大 并 居中 显示。
9.2.3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尺寸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尺寸宜根据对应的 观察距离 按照表2中的要求设置。
9.2.4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材质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衬底宜采用 坚固耐用 的材料,并具有 耐用性 和 防水性 。废物贮存种类信息等可采用 印刷纸张 、 不粘胶 材质或 塑料 卡片等,以便固定在衬底上。
9.2.5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印刷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图形和文字应 清晰、完整 ,保证在足够的观察距离条件下不影响阅读。“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字样与其他信息宜加 黑色分界线 区分,分界线的宽度不小于 2mm 。
9.2.6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样式
危险废物 贮存分 区 标志 的制作宜符合 图9 所示样式。
9.3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9.3.1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颜色
危险废物设施标志背景颜色为 黄色 ,RGB颜色值为(255,255,0)。字体和边框颜色为 黑色 ,RGB颜色值为(0,0,0)。
9.3.2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字体
危险废物设施标志字体应采用 黑体字 ,其中危险废物设施类型的字样应 加粗放大 并 居中 显示。
9.3.3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尺寸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尺寸宜根据其 设置位置 和对应的 观察距离 按照表3中的要求设置。
9.3.4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材质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宜采用 坚固耐用 的材料(如1.5mm~2mm冷轧钢板),并做 搪瓷 处理或 贴膜 处理。一般 不宜使用 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柱式标志牌的立柱可采用 38×4无缝钢管 或其他坚固耐用的材料,并经过 防腐 处理。
9.3.5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印刷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图形和文字应 清晰、完整 ,保证在足够的观察距离条件下也不影响阅读。三角形警告性图形与其他信息间宜加 黑色分界线 区分,分界线的宽度宜不小于 3mm 。
9.3.6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外观质量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标志牌和立柱 无明显变形 。标志牌表面 无气泡 ,膜或搪瓷 无脱 落 。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没有明显缺损。
9.3.7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样式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 设施标志 可采用 横版 或 竖版 的形式,标志制作宜符合 图1 0 和 图11 所示的样式。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单位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 定期 组织检查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是否填写完整、有无脱落、破损和脏污等 影响信息识别 的情形。
来源 | 生态环境部、 上海固废化学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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