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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督察整改方案

时间:2022-07-09 来源: 浏览:

中国黄金集团督察整改方案

环境监测实战
环境监测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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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第二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经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在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上尽好央企责任、贡献央企力量,以建立绿色低碳高质量产业体系为核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坚持全面整改、精准整改、深入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形成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黄金产业集团,让绿色成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二、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根据《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归纳梳理出37项任务,逐一建立清单台账,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严格实施督办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任务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二)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完善。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以提升制度执行力为关键的责任体系,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信息化现代化监管机制、领导干部考核问责机制,努力形成权责分明、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奖惩有据的管控体系,推动形成集团公司、直管二级公司、基层企业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生态环境管理的现代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认识持续提高,绿色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资源并购、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科技创新等全过程各环节,碳达峰、碳中和纳入集团公司“十四五”规划整体布局,绿色工艺技术研发力度逐步加大,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提高,矿区生态环境得到系统保护修复,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有力,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碳排放量、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持续降低,建成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是集团公司责无旁贷的政治担当、深化改革的内在需要和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将新发展理念贯穿集团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高标准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集团公司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全面深入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
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企业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强化突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培训,坚持以训促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不断提升全集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落实各级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厘清集团公司、直管二级公司、基层企业职责边界,明确各层级责任;
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推动各级企业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环境保护责任,强化责任传导,2022年底前全面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边界清晰、责任到人”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
3.严肃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问责。
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中的应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各级企业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
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大生态环保考核权重,突出对直管二级公司领导人员精准考核,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修订环保考核实施细则,细化量化考核指标,评价结果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考核权重;
集团公司每年与直管二级公司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考核目标任务,加强对直管二级公司考核下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导,实现集团公司对考核结果的统筹管理。
严格实施集团公司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履责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到位、发生环境事件、环保违法处罚、造成负面舆情纳入责任追究范围,通过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督促企业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底线思维,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坚持科学精准,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4.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编制集团公司生态修复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治理任务,通过全面排查、全链监管、全程指导、全力督办,督导企业切实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主体责任,部署实施一批生态治理和土地复垦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坡面整治、覆土绿化、裸岩生态修复等措施,大力解决治理修复工作欠账多的问题,逐步恢复区域生态系统功能。
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生态恢复工作管理体系,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落实到资源开发的全过程,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原则,及时恢复草地、林地和地表植被,最大限度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5.扎实推进重点区域环境整治。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生态修复和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扎实推进长江、黄河大保护。
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实施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环境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全面排查集团公司在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采选冶企业环境风险,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环境风险隐患;
针对查找到的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科学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隐患得到有效修复。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加强尾矿库防渗设施、应急设施建设,提升库区防范环境风险水平。加强尾矿综合利用,积极探索尾矿规模化利用,逐步消纳尾矿存量。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企业实施工艺优化、改造替代项目,有效降低尾矿增量。
加强尾矿库环境治理,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的闭库治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尾矿库环境安全风险。
7.大力推进污染防治。
全面排查集团公司企业,建立名单,制定重点治理工程清单并严格实施,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着力推进6家冶炼企业污染调查与修复,逐家企业制定行动方案。
深入推进矿山企业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厂区、排土场、尾矿库等区域截排水设施,开展污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废水治理,坚决杜绝超标排放。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落实污染减排措施,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环境风险有效管控。
8.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
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开展历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核查集团公司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等历次中央督察被指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强化考核问责,责令企业抓紧从严落实整改方案,做到坚决整改、彻底整改;
开展收购重组企业遗留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治,督促相关直管二级公司深入排查所属企业环境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加强统筹保障,加快推进矿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开展老旧矿山遗留环保问题整治,重点实施露天采坑、废渣场、堆场生态环境治理,协调地方妥善解决草原占用、矿业权退出等问题,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矿业权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依法有序退出,各类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加快绿色转型,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
9.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决摒弃单纯追求规模的发展模式,以布局优化、产业升级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集团公司实现量的稳定增长、质的稳步提升。
坚持绿色发展,注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整体和局部的关系、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将优化产业布局纳入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快推动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冶炼、产品精炼、加工销售、科技研发、工程设计与建设等全产业链优化,着力筑牢绿色发展根基,持续推动集团公司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坚持低碳发展,启动实施集团公司碳达峰行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强化绿色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0.严格投资项目全过程环境管控。
坚持对投资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严格项目考察并购、资源勘探、项目立项、基本建设、生产运营、关闭退出等全过程环境管控。
修订完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投资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所有并购重组项目严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尽职调查,将企业环保合规、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绿色发展能力作为调查重点。
调整矿产资源整合策略,优先投资并购环境承载能力高、工艺技术水平高的项目。加强新建(扩建)项目环境合规性前置审查,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及产业政策导向要求,严控“两高”项目上马,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减污;
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具体要求,发生重大变动重新申报,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
11.推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升级。
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强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调度和集中整治,提升主要矿产开发规模,实施集约化发展,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明显提升,推动集团公司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着力构建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新格局。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用矿。
严格执行国家“三率”指标要求,加快淘汰老旧设备,推进实施技术装备更新升级,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水平。
统筹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尾矿、废水的二次利用;推广应用废石不出井、无尾矿山等模式,鼓励利用尾矿废和石填充采空区、治理塌陷区、回填露天采坑等综合利用,实施大宗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集团公司尾矿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存量尾矿、废石有序减少。
12.全面建设绿色矿山。
以绿色矿山建设作为推动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加强集团公司绿色矿山建设管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动态监管,确保绿色矿山建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对未建成绿色矿山的企业,加快升级改造;
对已建成绿色矿山定期开展“回头看”,限期完成环境治理,所有压占损毁土地得到有效复垦,巩固建设成效,确保已建绿色矿山底色亮、成色足。
全面排查待建和在建绿色矿山企业,督导企业依据国家、地方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快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四)深化机制改革,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
13.完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梳理集团公司环保管理流程要素,查缺补漏,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等制度,督导集团公司各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加大“废、改、立”力度,推动形成管长远、治根本、保长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14.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激发集团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一线员工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推进“三废”治理、无氰提金工艺、尾矿综合利用、“三率”提升、生态修复、减污降碳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资源化处置利用等方面先进的科技新成果,为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技术保障,为绿色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注重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矿山管理系统建设,推广伴生矿及尾矿有价元素回收、选冶废水循环利用、尾矿充填等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实用技术工艺。
15.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管理人员配备,通过培训提升环保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水平,增强环保专业力量;加快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智慧用电等方式,强化企业环保管理综合监管,提升远程数字化监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督察整改办公室,成立专班,专项负责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各板块、各企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 集团公司党委是全集团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企业和有关部门是本企业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从严压实整改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经得起检验。
(三)严格督查督办。 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督察整改办公室实行拉条挂账、专项盯办、跟踪问效,采取每周调度、专项督察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每月向集团公司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工作进展;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由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追责,真正做到闭环管理。
(四)落实整改资金。 将整改资金纳入全面预算,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资金。集团公司将对整改资金进行统筹协调,做好资金安排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资金投入到位。
(五)严肃责任追究。 集团公司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追究组对移交问题线索深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相关部门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对督察反馈的其他问题,梳理形成问责清单,督导相关主责单位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人员,依纪依规进行问责追责。加强对督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对整改推进不力、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六)接受社会监督。 按要求及时通过中央有关新闻媒体、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落实,以实实在在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转自:生态环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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