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
】裂解装置岗位人员需要取加氢工艺特种作业操作证吗?
【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取证类型是按岗位、工艺区分。其中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指石油系的烃类原料裂解(裂化)岗位的作业,该类别操作资格证适用于热裂解制烯烃工艺,重油催化裂化制汽油、柴油、丙烯、丁烯,乙苯裂解制苯乙烯,二氟一氯甲烷(
HCFC-22
)热裂解制得四氟乙烯(
TFE
),二氟一氯乙烷(
HCFC-142b
)热裂解制得偏氟乙烯(
VDF
),四氟乙烯和八氟环丁烷热裂解制得六氟乙烯(
HFP
)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该类别操作资格证适用范围不包含加氢工艺作业。
因故,若该裂解装置某岗位操作人员仅涉及裂解(裂化)工艺操作而不涉及加氢工艺操作,则该操作人员取得裂解(裂化)工艺操作资格证即可;若该裂解装置某岗位操作人员同时涉及裂解(裂化)工艺操作和加氢工艺操作,则该操作人员需要分别取得裂解(裂化)工艺、加氢工艺操作资格证。供参考!
【问
2
】高处作业与其他特种作业交叉时取证要求?
【具体问题
1
】取得架子工职业资格是否可以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答
1
】
“
架子工
”
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
[2008]75
号)第三条规定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由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发证,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方可从
“
建筑架子工
”
特种作业。即
“
架子工
”
的工作场所和用人单位仅限于建筑工地、建筑施工企业。
而
“
登高架设作业
”
是应急管理部规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中特种作业
——
高处作业的一种,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根据《规定》,
“
登高架设作业
”
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由上可见,若是受聘于建筑企业在建筑工地从事架子工作业,持有由住建部门核发的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
-
架子
”
工执业资格证即可,若是在其他场所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登高架设作业,如企业检维修活动、非建筑工地的登高架设活动等,则须持有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
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
”
方可作业。
供参考!
【具体问题
2
】在
6
米高管廊动火作业,焊工需要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吗?
【答
2
】需要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根据应急管理部规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焊工属于
“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类别的特种作业人员,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人员。而在
6m
高管廊进行焊接作业既包括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也包括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故作业人员即要求持焊接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也要求持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供参考!
【问
3
】厂区装载机驾驶员需要持证吗?如何取证?
【答】厂区装载机不是《特种设备目录》所列的特种设备,不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但也要持操作证上岗,操作证看本企业规定,企业有能力培训发证也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有发证的,请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供参考!
【问
4
】
10
吨以下吊装作业是否需要办理吊装作业票?
【答】
可以不用办理吊装作业票,但也应进行重点关注、严格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企业在制度中明确。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附录B.1<安全作业票的办理、审批内容>中规定“吊装质量小于10t的作业可不办理《吊装作业票》,但应进行风险分析,并确保措施可靠”。供参考!
【问
5
】节假日特殊作业如何妥善执行?
【答】
依据
1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30871-2022
第
5.1.1
条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依据
2
:《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苏安监〔
2018
〕
1
号
第
7.2
条
动火作业提级管理
:
7.2.1
节日、假日
(
休息日
)
、夜间
(
当日晚
20
时至次日晨
8
时
)
等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原则上不得安排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应提级管理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备
;
7.2.2
五级风以上
(
含五级风
)
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提级管理。
依据
2
供参考。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30871-2022
标准中对动火作业提出了特殊情况下的提级管理,部分省市也有相关的动火作业提级管理规定。标准中的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以及吊装作业有分级管理。标准并未对动火作业之外的其他作业做出明确的提级管理说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动火作业之外的特殊作业是否提级管理。
1.
特殊作业管理升级管理的目的是使作业票运作更加规范化,措施落实更加全面、彻底,企业更重视特殊作业的风险。
以动火作业为例,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升级管理即将现有动火特殊作业等级上升一级进行管理。按照周一到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天均按节假日升级办理动火作业票证。二级动火作业一般在动火部门所在部门单位经理、主管或分厂经理、主管进行审批;二级升一级就是一级动火作业,一级作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经理、主管审批;一级升一级就是特级,需要厂级领导审批,一般由“一把手”、安全总监、总工程师或者值班的厂级领导审批,企业尽量避免节假日进行特级动火作业。
标准未对升级管理的形式做出明确要求。
作业管理升级不是目的,而是通过作业升级管理提升对作业风险的管控力度,进一步提高确认、完善作业风险管控措施。动火作业升级管理内容可包括:
①动火作业等级升级管理,即办理一张更高级别的动火作业票,按照相应的审批流程完成审批。
②动火作业等级不升级,但管控措施、审批人员级别升级,即执行升级后的作业级别的管理措施及批准人相关要求,但依然使用原作业等级的动火作业票。
第①种升级方式一般适用于计划作业,例如:计划在节假日、公休日、夜间开展的作业,则直接办理升级后的安全作业票。
第②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连续作业,作业期间跨越了需要升级的时段,比如:某作业时间较长,要白天夜间连续作业,或者要多天连续作业等情况。实施第②种升级方式时,升级后相对应的安全作业票的批准人应对原动火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再检查核实确认,并再补充标准要求的有关措施后,在原动火作业票上签署检查确认意见并签字。
节假日、夜间需要延续作业等情况,动火作业票不需连续升级,只按正常情况下的作业级别总体升一级即可。例如: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二级作业,节假日升为一级,夜间连续作业时,依然为一级,不必再升为特级。
动火作业票延续情况有两种
,
一是二级动火作业,白天正常动火工作时间延续到下班以后正常干,开票时间包括了加班时间,这种不作特别处理。
二是特级、一级、二级动火作业白班动火未完成,动火作业票时间已经结束。需加班继续进行,则应重新开动火作业票并重新审批动。
三是下班后遇到故障临时抢修,需要动火,这种特殊情况下,需要升级审批管理。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作业升级管理方式,并在有关管理制度中做出具体的规定。
2.
节假日人员力量薄弱,安全意识不强,存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目前,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日渐趋严,原则上,在相应岗位上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技能水平和责任心,签字审批人员应熟悉
HAZOP
和
JHA
工具对风险点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管控措施,那么,人力再薄弱的作业岗位,风险都会受控,否则,即使再多的人签字,在不在节假日,作业都不安全。供参考!
【问
6
】特殊作业升级管理具体涉及哪些内容?
【答】作业管理升级最终的目标是使作业票运作更加规范化,措施落实更加全面、彻底。作业升级内容重点是审批人升级、管控措施升级。
在节假日原则上减少检维修作业或不作业,主要考虑因素是在节假日大部份应急管理骨干及主要领导基本处于休假状态,存在风险辨识不全和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可能性,审批人未到深入现场检查,事故发生后企业救援力量比较薄弱,无法保证有足够的救援力量来抢险,必然会动用社会资源。政府监管层面要求升级管理也基于这个因素考虑,从源头把关风险。一般来说一级审批要求比二级审批更加严格,要求更高,所以升级管理后,对这个点安全措施要求有所提高,风险也会随之降低,但是如果升级管理后,审批力度及安全措施落实还不如升级前或升级管理流于形式,那么只能说这个企业安全管理上存在很大隐患,个别人职务与岗位能力不相匹配,令人深思。供参考!
【问
7
】一级动火作业票可以续票吗?
【答】
根据
G
B30871
-
2022
5.1.5条款:
特级、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8h;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72h
;
因为本规范为全文强制性
,所以必须严格执行。
在原作业条件及措施
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原内容进行重新批准,动火作业票过期就要重新开,特殊作业许可票不存在续票情况。如作业票到期,仍需继续作业时,应再确认作业的安全条件及安全措施,并重新办理作业票审批。超期使用作业票本身是不合规定,属无证作业,后果很严重。主要是超期后或长时间作业后,人为因素及环境危害因素可能会发生变化,安全风险可能会增加,带来新增隐患,建议重新办理许可票。供参考!
【问
8
】危险爆炸区域停产、置换合格可否降为二级动火?
【答】经分析评估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后可以降为二级。
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30871-2022
)第
5.1.4
条:
“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供参考!
【问
9
】动火作业中,有没有接火花比较好的方法?
【答】
1.传统的钢结构接火盆/斗是用铁皮做成盒子状,再在盒子里加水,然后设置在焊接点下方,以达到接住焊接火花,防止火灾的目的。也可在盒子里放置打湿的石棉布或者沙子。
如下图示例:
2.如果现场狭窄设置接火盆/斗有困难,可在动火点周围与下方全部清理完易燃物质后, 用打湿的石棉布或者灭火毯把动火点周围与下方附近管道、设备、物料等全部包围、覆盖后, 再施行动火作业。
3.或者根据动火点实际场景采用符合安全管控风险要求的其他措施。供参考!
声明:以上内容整理自石化联合会“华安HSE智库群”日常研讨交流内容,不代表任何监管部门的观点,仅供业内人士参考!
水平有限,不当之处,欢迎留言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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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整理:金龙、蔡雅良、周玉婷、侯伟国、马明星、刘杰、吕伟其、周芹刚、邢广权、刘建民、侯宗杰、卢剑、马尚杰、耿会广、王东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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