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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下游公司如何设计照付不议合同条款?

时间:2020-07-03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笔者按:在天然气购销领域,适用照付不议合同的重要性尤为突出,鉴于天然气的特殊属性,其开发、运输、储藏等各环节都需要高额的投资成本,因此,明确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平衡双方的商业风险,保证交易各方投资回收并盈利对整个天然气产业至关重要,照付不议合同为天然气交易提供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而作为下游企业,熟悉并精通照付不议条款越来越重要。

所谓照付不议,就是买卖双方约定,即使买方未接收产品或服务,也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与此相对应,卖方也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照运不误的义务,不间断的向买方供应产品,否则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鉴于照付不议合同的特殊性,其合同条款的设计也与其他购销合同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年合同量及照付不议量

照付不议合同中有三个“量”的概念需要注意:

一是年合同量,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在交付期内任一合同年的天然气数量。在合同期内,双方应当对每一年度的天然气交易数量进行约定,各年度的约定可以不同。

二是年照付不议量,在约定年合同量的基础上,双方对年照付不议量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计算,一般来讲,照付不议量是按照年合同量乘以照付不议系数计算,每个合同年度的照付不议系数可以不同,但一般不会超过90%。照付不议系数越高,对于卖方越有利,反之则有利于买方。

三是净照付不议量,为该合同年的年照付不议量减去每年可以扣减的数量计算,扣减项可以由双方进行约定,一般包括该合同年日确认量中因不可抗力卖方未能交付或买方未能接收天然气数量的累计量、该合同年卖方短缺量、该合同年买方因合同规定的原因未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等。在计算年净照付不议量时,各项扣减因素均以年为统计单位,且同时符合任一扣减因素的天然气数量均不得重复计算。

二、短提及补提

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买方按照照付不议量支付合同价款后,可能存在本年度提取的气量低于已付款的气量的情形,这样就造成买方出现短提量,年净照付不议量减去该合同年实际提取的天然气数量为该合同年的短提量。对于短提量,一般买卖双方都会同意,买方支付照付不议款后,可以在后续的合同年度中予以补提,对于补提量,一般买方无需另行支付价款合同中对于补提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补提的数量

如果任由买方集中在一个合同年度将短提量全部补提,对于卖方来说,必将造成供给上的压力,尤其在气源紧张、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使卖方不能充足供气而造成违约。因此,卖方为了缓解供应压力,避免承担过重的合同责任,在合同中对于买方补提的数量均会作出明确的限制,而且将补提量排除在照运不误的范围之外。

2、补提的期限

对于补提的期限,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是由合同双方根据情况进行协商约定,在实践中,在卖方供给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允许买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安排补提,甚至在合同期结束后,卖方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买方未补提的天然气折价返还给买方,达成此种约定,买方在照付不议合同中承担的风险较小,对于买方非常有利。

三、超供气量

在任一合同年卖方向买方交付的超出最大年合同量的天然气数量。超供量在确认后,也应计入照付不议量。

四、天然气质量和计量

1、天然气质量

天然气质量一般以检测报告为准,具体包括高位发热量、总硫含量、硫化氢含量、二氧化碳含量和水露点,关于上述各项指标,国家均颁布有相关标准。

天然气高位发热量的计算应按GB/T 11062执行,其所依据的天然气组成的测定应按GB/T 13610执行。天然气中总硫含量的测定应按GB/T 11060.4或GB/T 11060.5执行,仲裁试验以GB/T 11060.4为准。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测定应按GB/T 11060.1,GB/T 11060.2或GB/T 11060.3执行,仲裁试验以GB/T 11060.1为准。天然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应按GB/T 13610执行。天然气水露点的测定应按GB/T 17283执行,对于在已知压力下的水露点,可按GB/T 22634将其换算到其他压力下的水露点,仲裁试验以GB/T 17283为准。天然气的取样应按GB/T 13609执行,取样点应在合同规定的天然气交接点。

2、计量

一般情况下,计量系统由卖方安装在交付点上游,在首次交付日前,卖方应当提交关于计量设备的检定报告,确认计量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的要求。在交付期内,为确认计量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国家法定的计量检定专业机构应每隔一定年限对计量系统进行一次检定。卖方应承担该等鉴定费用。每次检定后,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交检定报告副本。

如果买方对计量系统的准确度有异议,可要求国家法定的计量检定专业机构进行补充检定。买方也有权在交付点下游自费安装、操作和维护计量核查设备(“核查计量系统”)。买方设计、安装、操作和检定该核查计量系统应符合合同约定。卖方有权见证核查计量系统的检定。

如果双方计量结果存在较大差距,应同时进行检定,以发现缺陷计量设备,并调整计量结果。

五、交付点的确定

在天然气购销合同条款中,交付点的确定至关重要。交付点一般确定为紧邻卖方交付设施下游和紧邻买方接收设施上游之间的一具体点,在实践中都以合同附件的形式精确确认。买卖双方将以交付点为界进行风险责任划分和所有权转移,卖方交付的天然气的所有权、天然气灭失或损害风险、有关天然气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均应在交付点转移至买方,并由买方接受和承担。

六、不可抗力

鉴于照付不议合同的特殊性,不可抗力条款未必严格符合中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三不”原则(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事件来认定,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界定。

由于照付不议合同涉及到能源买卖经常受到国家政策变化的影响,因此,通常在合同中会把一些国际惯例认可的事件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一般包括国家征用、国有化、法律变更、政府部门干涉、管制、命令、强制收购和没收等。

照付不议合同除上述要点外,还需要解决天然气价格、信息交换、设备维修、卖方短缺量、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项,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予以协商确定。目前我国正处于天然气发展的初级阶段,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市场仍不够完善,通过照付不议合同,可以有效规范买卖双方的行为,降低项目风险,促进上下游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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