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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工程公司施工挖断管道,该谁赔偿用户断气损失?

时间:2020-07-13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案情概要

原告卡莱尔洁具有限公司(下称“原告”或“卡莱尔”)系被告Z燃气有限公司(下称“燃气公司”)的工业用户。2010年12月1日,W管道工程公司(下称“工程公司”)施工过程中不慎挖断燃气公司管道,燃气公司遂决定停气修复。由于紧急停气造成原告部分产品报废,遂原告将Z燃气公司及W管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661155元。

二、争议焦点

1、此案属于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

此案中,原被告双方对于因管道损坏导致原告卡莱尔产品损失的事实均不存在异议。那么此案属于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我们可知法律赋予了受害方选择权利,可以选择违约之诉(请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侵权之诉(请求承担侵权责任),二选其一。

庭审中,经法官进行充分阐明,原告表示按照《合同法》向被告主张违约责任,故本案被法院认定为供气合同纠纷。

2、是燃气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还是管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诉称燃气公司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连续供气义务,因紧急停气导致财产损害的发生应当进行赔偿。燃气公司辩称,其紧急关闭燃气管道属于“紧急避险”行为,而且在关闭前已履行通知和说明义务;并认为侵权行为系管道公司所为,燃气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工程公司认为,此案已确定为合同纠纷,而其非合同任何一方,故不能成为本案的适格被告。

法院查明后认为,原告卡莱尔与被告燃气公司供气合同中约定,只有不可抗力和政府指令两种情形燃气公司可以免责,但本案中因管道被挖断导致供其中断不属于免责情形,故燃气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此外,法院认为紧急避险属于侵权损害赔偿的免责事由,亦与本案合同纠纷案件无关。对于管道公司的责任,法院认为其与本案其他当事人没有合同关系,故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当事人只能另行起诉。

3、损失如何计算?

停气事件发生后,燃气公司与卡莱尔对损失的产品进行了清点,并制作了一份双方任何的受损产品明细表,但注明“经双方清点,数量属实,但单价及金额有待核实”。后因赔偿一事协商未果,卡莱尔才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对损失金额仍未达成一致。

法院依法委托某评估事务所对上述明细表中的财产进行依法评估,结论为因停气造成的经济损失总计为人民币655900元(产品损失560625元,其他水、电、气、人工费损失95274元)。庭审中,卡莱尔公司自认:一般情况下其产品合格率仅为80%-85%。故法院酌情认定其合格率为82.5%,故核定原告产品损失为462515.6元(560625元·82.5%),停气造成的损失总金额为557789.6元(462515.6元+95274元)。

三、诉讼经过及判决结果

经Z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Z燃气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7日内向原告卡莱尔公司赔偿损失557789.6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后Z燃气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W工程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四、简要评析

本案事实非常清楚,各方均无异议,核心在于赔偿责任的承担及金额大小。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下,原告从方便举证及希望获得更多赔偿的角度选择更利于本方的诉讼策略。

本案中,原告从赔偿金额及举证便利角度,坚持以合同违约作为本案诉讼理由。所以对于W工程公司的第三方破坏行为,燃气公司只能另行起诉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但值得一提的是,Z燃气公司及时与原告卡莱尔确认了损失产品明细,对后来评估金额起到了关键作用,值得其他公司进行借鉴。

五、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1、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

从举证难易角度讲,以合同违约作为诉讼理由,即只需证明对方未完成合同义务,从而举证相对较为容易;而证明侵权责任需要对对方的行为、侵害结果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举证的难度相对较高。

从赔偿范围角度看,侵权赔偿责任一般又分为两类: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一直是坚持“填平”原则,即应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现有的、实际发生的损害(也当然包括发生的合理费用)为限,不包括预期利润等等;人身损害赔偿,按照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权人应赔偿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外,还可以金额较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而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在财产损害赔偿部分,应该说比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要大。除了对于财产的直接损失,对于财产的间接损失,我国《合同法》采取了可预见性限制原则,即“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故从赔偿金额角度而言,财产损害赔偿情形下,适用合同法比侵权责任法规定可能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较大;如果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形,适用侵权责任法比合同法规定可能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较大。

2、合同违约的赔偿范围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一)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二)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三)违约时侯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四)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认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定,另一种是根据实际具有某种知识确定。

六、启示

证据,作为法律纠纷的关键,对案件的成败及损失的大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纠纷发生后,燃气企业要积极做好与案件有关的各类证据收集和保全工作,寻求事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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