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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湖北5家燃气公司价格垄断被罚295.5万!(缘因燃气管道工程,涉及华润、昆仑、湖北能源等公司)

时间:2020-09-29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者按: 反垄断再次爆出大案!湖北省5家天然气公司因价格垄断被罚295.5万。此次处罚有三个特点值得关注:一是剑指燃气管道工程,并非之前的搭售、保证金问题,而目前的这种燃气工程模式基本为业内所通用!二是执法部门为发改委物价局,现在反垄断执法的三驾马车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显然发改委在接工商总局的传棒;三是此次执法力度大,范围广,一下子处罚五家企业,且都是知名央企和当地国企,年销售额4%的罚款额创下新记录。本案值得业内高度关注!!

 

链接:山东某燃气公司垄断行为被罚682万!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湖北省物价局对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仙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武汉江夏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等5家天然气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共计罚款295.5万元。

(评:四家央企,涉及昆仑和华润,另外一家为湖北能源投资企业)

 

经查明,自2013年以来,上述五家从事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相关服务的天然气公司,凭借在相关区域内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相关服务的特许经营权,通过与非居民用户签订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合同的形式,取得了在相关区域内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并且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在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经营成本、市场价格没有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剥夺了交易相对人自行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自行购买建设安装材料的权利,以不公平的高价收取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用。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评:此次剑指燃气管道工程,需要燃气行业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在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经营和实际操作过程中,剥夺了交易相对人自行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自行购买建设安装材料的权利。

 

二是收取的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用,明显大幅高于实际发生的经营成本。

 

三是在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中使用建设安装材料(含配套设备)的计费价格,大幅高于实际采购价格。

 

四是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用和利润,明显大幅高于其他相同经营者。

 

上述五家天然气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的规定。

 

在调查过程中,武汉江夏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主动配合调查,自觉进行整改,修订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合同,允许非居民用户自主选择承建经营者,聘请第三方建设工程造价评估机构对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用进行评估,对非居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有关服务和价格实行公开告知,起到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的实际作用。

(评:整改措施值得业内参考借鉴)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上述两家公司从轻处罚,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的罚款。对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仙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分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4%的罚款。上述罚款共计295.5万元。

 

对于天然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领域存在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发改委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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