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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时间:2023-10-16 来源: 浏览:

我市全面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宜宾不动产
宜宾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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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所辖范围内不动产相关业务受理

收录于合集

我市全面推广应用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市全面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自今年10月1日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延伸服务办理抵押(含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原则上只核发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原则上只核发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此举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全面进入电子证照时代。

按照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登簿后,同步将登簿信息归集到省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制作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权利人可通过“天府通办”APP不动产登记专区“电子证照”功能或“宜宾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我的电子证”功能下载申领和随时查看,同时相关部门也可对当事人提供的不动产电子证照进行核验。按照我局印发的《宜宾市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工作方案》,今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全市办理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业务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材料的,原则上应接收和查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为此我局已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协调会,确保该项改革落地落实。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推行,不仅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带来便利,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单位)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部门间信息共享,全力打造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更加为民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编辑| 刘勇
审核人 刘世奎
审签人张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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