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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执法局长赵群英:对“环保放松”观点保持高度警惕

时间:2023-09-13 来源: 浏览: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长赵群英:对“环保放松”观点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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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 司局长访谈 | 赵群英:对“环保放松”观点保持高度警惕

“把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直面问题,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坚决落实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向好,不能变差的刚性底线要求。”

在今年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以环境执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一任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在开场白中这样说道。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资料图

赵群英1987年毕业就从事环境保护工作,2006年到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任副主任,2018年调任部应急中心,2022年12月,正式任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从工作履历来看,他有着丰富的环境执法一线工作经验,还曾参与处置多起突发环境事件。

作为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落地见效的基础性工作,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过去几年成效显著。2017年以来,在深度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践中,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担当作为,在探索形成经验和打法的基础上,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融入主战场。

当前,环境执法正实现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的转变,环境执法如何精准、科学、规范?在经济复苏的当下,环境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态势是否会延续?

近日,赵群英接受了澎湃新闻专访。他说 在经济复苏的当下,要对“环保放松”观点保持高度警惕,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他表示,环境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创新执法手段、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队伍,不断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以下为专访全文: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融入“主战场”

你有着丰富的一线环境执法工作经验,你感觉到环境执法工作这些年有哪些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赵群英: 这些年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以专章形式提出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拉开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序幕。在此之后,党和国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治理生态环境问题,将生态文明建设有效地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框架内有序加以推进,特别是2014年修订、2015年实施《环境保护法》后,制定了印发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四个配套办法,连续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清理整顿常年累积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4.1万个,关停取缔污染严重单位2万余家,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206件。

“十三五”期间,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罚款金额536.1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4倍和3.1倍,其中,全国适用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达到14.7万件,有力地提高了环境违法的成本,使环保法长出“铁齿钢牙”,环境监管“刚性约束”逐步确立,全社会环境守法水平显著提升。

同时,2017年以来,在深度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践中,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担当作为,从分领域、分行业开展强化监督,转变为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帮扶,作用不断凸显,成果愈发突出,在探索形成经验和打法的基础上,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融入主战场。

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帮扶工作开展多年,工作模式上具体有哪些转变?

赵群英: 具体来看,有四个方面的转变,在工作导向上,我们进一步聚焦重点任务,深入落实“五个精准”。聚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排污口排查整治等重点任务,坚持不搞“大水漫灌”“齐步走”,实施差异化精准帮扶,深入落实了“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

在工作方法上,我们进一步优化组织方式,做到了“一竿子插到底”。统筹全系统之力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长江、黄河、渤海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坚持做到“计划、任务、时间、地域、人员、方式”六个统筹,进一步突出专业人干专业事,不断提高了工作效能。

在工作机制上,我们进一步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不断压实了地方责任。寓监督于帮扶,有力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改善环境质量和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对问题整改一盯到底、闭环管理。同时,坚持在帮扶中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有效提高治理水平。

在手段措施上,我们进一步运用科技手段,保障工作任务有序落实。在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排污口排查、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等领域,不断加强卫星遥感、大数据、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应用,坚持深入一线开展帮扶,查风险、核问题、摸情况、对清单,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实现高效监管的同时,确保攻坚任务落地见效。

对“环保放松”观点保持高度警惕

“十三五”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媒体、公众都能够感受到环境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势态度。在经济复苏的当下,这种强势态度是否会延续?

赵群英: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高水平保护的有力武器。

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正式实施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实施环境保护法和配套办法,大家明显感受到环保执法“长出了牙齿”。“十三五”期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较“十二五”增长了1.4倍,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过去三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等方面面临一些困境,也给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坚持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考量,将优化环境监管方式作为生态环境领域支撑经济平稳运行重点举措之一。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非现场监管;制定现场检查计划,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执法事项目录,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不断严格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当前“环保放松”的观点有所抬头,你如何回应?

赵群英: 在经济复苏的当下,我们对“环保放松”观点保持高度的警惕,针对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一些企业为追求利润,可能铤而走险,违规生产、违法排污,这些都必将带来污染物排放增加,环境风险增大,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压力将持续加大, 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坚持严的基调,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大案要案查办,严厉惩处恶意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调整执法工作的节奏、力度、成效,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

过去环境执法依靠人海战术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在环境执法发生了哪些新变化?

赵群英: 生态环境部党组高度重视执法监管的信息化、智慧化、科技化。近年来,我部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全面加强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指导带动地方将科技手段应用于生态环境执法全流程和各环节,既精准发现问题,又减少对企业打扰,生态环境执法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正在实现“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的重要转变。特别是在大气监督执法领域,2022年因疫情防控等制约不能派出现场工作组,我们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中,率先探索信息化助力非现场执法监管的新模式,创新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开展线上远程监督帮扶,取得成功应用,有效提升了监督帮扶工作效能。

为实现环境执法由 “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你们做了哪些工作?

赵群英: 我们先是 研究建立了一套问题线索识别的技术方法。 利用卫星遥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地面微站、污染源自动监测、用电用能监控等技术手段,融合排污许可、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等49类数据信息,构建重污染应急、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高值区、污染冒泡区、自动监测异常、面源管控等贯穿于全年监督帮扶工作的六大应用场景,精准识别重点行业排放大户的违规和超标排放、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等问题线索。在问题企业识别过程中,加强对各类数据的融合和比对,通过大数据分析方法,为企业打上属性标签,快速准确识别目标企业。目前,这套技术方法的问题发现率已经达到80%以上。

二是开发搭建了一个信息化支撑保障平台。 组织评估中心、卫星中心、环科院、监测总站和信息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围绕监督帮扶“线索识别—任务推送—问题排查—督办反馈”工作流程,开发了40余个问题线索识别模型,搭建了“业务+监管”“操作+展示”有机结合的在线监督帮扶信息化支撑保障平台。在平台中,对所有排污企业实施标签化管理,可以根据企业排放监控、周边污染物浓度、历史表现等锁定排放特征,实现问题区域动态确定,问题线索一键生成,排查情况实时报送,检查结果一图统揽。

三是引领带动了一批地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在部里监督帮扶工作的带动下,各地创新监管方式,有效提升执法效能。比如,河北省将全省7个重点行业、390家企业的DCS系统实时数据接入智慧环保执法平台,2022年入企检查次数同比减少45%。山东省利用自动监测、分表记电等手段识别问题线索,非现场执法占比达到35%以上。江苏省淮安市建立“冒泡”站点智慧执法系统,今年以来PM 2.5 浓度实现明显改善。江苏省苏州市利用税务、交通、市监、公安等跨部门协作和数据融合比对查处一批突出违法案件。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建立高值区溯源类脑指挥平台,2023年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中31%来自类脑平台。

现在更多的强调非现场执法,这样的过渡,地方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是否跟得上?

赵群英: 非现场执法方式正在成为各地执法的必备“武器”和重要组成,为提升执法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认为这也是未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发展方向。

不过,目前在新手段探索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方面,线索识别技术方法初见雏形,目前尚没有做到所有问题“百发百中”,还需要在技术方法上不断迭代优化;污染溯源才刚刚起步,对于污染源排放和空气质量之间的关联,还需要集技术专班之力继续攻坚。另一方面,各地陆续都在搭建信息化平台,能做到汇总数据的多,但全面分析数据的少、精准发现问题的少;质量、管理、污染源、用电用能等多源数据还没有有效融合,企业覆盖不全等问题仍然存在。另一方面,执法人员能力和执法监管需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基层环保专业人才基础相对薄弱,部分执法人员对于非现场执法方式了解不够全面,对于科技装备使用还不够熟练,存在没有装备可用或是有装备不会用的情况。

今后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依托监督帮扶深化非现场执法方式应用。 通过“以战代练、战练结合”的方式,在监督帮扶实战中持续强化非现场手段应用,提高执法人员对于自动监测、用电、走航等数据分析能力,加强无人机、红外热成像仪、FID等高科技执法装备实操使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二是持续开展研究攻关和技术分析。 组织技术单位继续研究攻关,加强空天地一体化数据融合,研究优化线索识别方法和规则,探索开展大气污染高值区域溯源分析,完善监督帮扶支撑保障平台,提升问题发现精准性和针对性,谋划构建大气环境远程执法监管体系,为全国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提供方向引领和实践路径。

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 将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大气监督帮扶和大气环境执法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加强非现场执法方式解读和应用指导。编制重点行业现场执法检查要点,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装备使用和案件办理的能力水平。

省以下垂改和综合执法改革目标方向一致

目前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同时进行着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两项改革,有观点认为,环保垂改与综合执法改革面临的错位与冲突,你在地方调研时是否发现这种情况?未来环境执法改革该如何推进?

赵群英: 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省以下垂改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日常工作交流和地方调研,我总体感到,省以下垂改和综合执法改革都是为了理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履职能力,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

从两项改革的目的来看,省以下垂改突出了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增强生态环境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和权威性,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综合执法改革重点是整合了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这几年队伍建设的成效看,这两项改革的成效显著,绝大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得到加强。

整体上看,地方各级执法机构基本完成组建,改革的“前半篇文章”基本到位,但部分地区仍有一些问题尚未解决,比如:部分地区仍存在机构、人员身份不统一,人员编制冻结只出不进,生态环境执法车辆未纳入行政执法执勤序列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和制约了当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另外,改革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比如,地方反映监测力量上收,主要承担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给执法监测工作带来一定影响,这些矛盾问题都将在今后的改革中逐步得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协调指导各地落实好省以下垂改和综合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在推动各地完成组织体系调整并按新体制运行的基础上,确保运行机制、能力建设、法治保障全面到位,推动地方在人员编制岗位、执法执勤车辆保障等问题的解决,着力推进改革部署落地见效,为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作出执法保障。

END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促进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中华环保联合会自2020年起特设立面向全国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下设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杰出青年科技奖三个子奖项。

欢迎 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2023年度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第四届)。 联系人:许老师15910860529(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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