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灾害成功预警避险奖励暂行规定》
《青海省自然灾害成功预警避险奖励暂行规定》
HSEcenter
通过“大健康、大环保、大安全”思路,搭建HSE学习交流的公益平台,非商业不盈利,业余时间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祖国安全生产事业努力贡献!
《青海省自然灾害成功预警避险奖励暂行规定》
一等奖
〔一次避免伤亡100人(含)以上〕
个人奖励3万元、单位奖励5万元
二等奖
〔一次避免伤亡3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
个人奖励2万元、单位奖励3万元
三等奖
〔一次避免伤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
奖励1万元、单位奖励2万元
1
存在孤石崩落风险 及时转移安置3户12人
有滑坡风险 村民被提前转移
2
8月15日,青海省减灾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青海省自然灾害成功预警避险奖励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自然灾害成功预警避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其中个人最高奖励3万元。《暂行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青海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全省共发生各类自然灾害 544起,8个市州42县320乡镇95.2万人次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3.12亿元,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工作理念,超前谋划、系统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在2022年“9·01”互助滑坡、2023年大通青山乡崩塌、黄家寨镇滑坡等自然灾害中,群测群防队员、灾害信息员和基层干部群众及时发现险情、报告险情、发出预警,为受威胁群众成功避险赢得了宝贵时间,发挥了关键作用。此次出台《暂行规定》,对于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提升基层灾害防治能力,建立自灾害防范应对长效机制,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等具有积极作用。
国灾险普办发〔2021〕11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2023年血糖新标准公布,不是3.9-6.1,快来看看你的血糖正常吗? 2023-02-07
-
2023年各省最新电价一览!8省中午执行谷段电价! 2023-01-03
-
GB 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含条文说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11-07
-
PPT导出高分辨率图片的四种方法 2022-09-22
-
2023年最新!国家电网27家省级电力公司负责人大盘点 2023-03-14
-
全国消防救援总队主官及简历(2023.2) 2023-02-10
-
盘点 l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现任领导班子 2023-02-28
-
我们的前辈!历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完整名单! 2022-11-18
-
关于某送变电公司“4·22”人身死亡事故的快报 2022-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