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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报告发布

时间:2020-07-02 来源:网络 浏览:
 2020年6月18日,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淮南年产22亿Nm³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原文如下: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等规定,我局受理了淮南年产22亿Nm³煤制天然气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安徽淮南煤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4〕818号) ,并取得项目代码2016-000052-45-02-000112。
 
〔项目建设意义〕该项目以淮南地区丰富的煤炭为原料,以高灰分,高灰熔点的淮南煤为原料生产天然气,通过采用目前国内外先进的节能技术设备、材料和措施,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作为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将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我国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升级、有利于国内设备和材料制造、工程设计和服务等行业的发展,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煤炭资源的高效清洁利用,通过技术集成、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等多种手段,实现煤炭的循环利用和能量的梯级利用。
 
项目建成后将可为安徽及周边省份提供绿色清洁能源,有利于环境保护,同时可增加当地居民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的基础设施、社会服务改善和城市化进程,有利于促进当地的文化、教育和卫生的改进和发展。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用地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用地总规模198.6643公顷,土地利用情况为农用地155.0712公顷(其中耕地142.1838公顷,不占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43.4905公顷;未利用地0.1026公顷。
 
〔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情况〕该项目用地符合《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不占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淮河生态经济带5公里范围内。
 
〔项目踏勘论证情形〕该项目占用耕地142.1838公顷,按照有关要求,依照流程,我局已组织开展了实地踏勘论证,并形成踏勘报告。
 
〔踏勘论证后认为符合要求的情形〕通过踏勘论证,认为该项目建设方案符合供地政策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用地选址和用地规模比较合理,方案切实可行。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198.6643公顷,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天然气工厂(灰渣场设计位于厂区内)181.1473公顷,输煤栈桥2.0108公顷,铁路用地15.5062公顷。按照用地特性,该项目根据工程特性从天然气工厂、铁路用地、输煤栈桥3部分进行用地分析。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要求,项目工厂部分总投资额15356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181.1473公顷,所以,投资强度为8477.0792万元/公顷,符合国家标准“不低于865万元/公顷”;项目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场堆用地面积84.2650公顷,占项目用地总面积的46.52%,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低于30%”;项目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2500公顷,占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79%,符合国家规定的“不高于7%”;项目的绿地面积27.1720公顷,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5.0%,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高于20%”。(特别说明对于灰渣场的设计:假定本库为平原型灰渣库,堆存坡度1:4,设计堆高30米,总库容约170万立方,占地面积为330米*330米,渣土场堆存区面积约为163亩。按照灰渣80%综合利用的情况下,每年需堆放170万立方*20%=34万吨灰渣,设计堆存年限5年,灰渣密度1000㎏/m³。现设计厂区内的灰渣存库长334米,宽240米,面积折合约为120亩,加上临时存土区约50亩,超过预期测算使用的163亩。由上可知灰渣场的设计除满足厂内日常生产需要外,也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铁路用地15.5062公顷,根据《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232号),6.0Mt货运站到发及调车场用地指标为18.6667公顷,故符合新建铁路工程项目用地标准。《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13年版)未包含输煤栈桥用地指标,项目输煤栈桥用地规模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该项目申请用地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符合《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国土资发〔2008〕24号)、《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232号)等规定。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我局将督促项目单位,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该项目属于重新预审。
 
六、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用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局的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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