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领域温室气体核算有哪些指南与规范?
废弃物领域温室气体核算有哪些指南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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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核算主体与核算目的差异性,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据“碳市场深度观察”总结,温室气体核算目前涵盖五大层面:区域层面、组织层面、交易层面、产品层面和项目层面。聚焦到固体废弃物领域,我们总结温室气体核算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1. 区域核算:以国家/省/市等区域为核算主体
2. 组织核算:以企业/行业等机构为核算主体
3. 全生命周期核算
4. 项目减排核算
区域核算以国家、省、市等区域为核算主体,核算方法可参考《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等。
(1)《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将温室气体排放分为五大领域: 能源、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林业与土地利用变化、废弃物 。 根据IPCC清单指南,废弃物领域分为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废水处理,其中固体废弃物处理的核算范围包括:固体废弃物处置(主要是填埋)、固体废弃物的生物处理、固体废弃物的焚化和露天焚烧。
2014年我国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内容包括 固体废弃物填埋处理、废水处理、废弃物焚烧处理 。 其中,固体废弃物处理的活动水平数据来源于《城市建设统计鉴-2014》,因此只考虑了城市生活垃圾产量。
(2)《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是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发布的针对省级层面温室气体核算清单编制的指南。《省级清单指南》总体上遵循《IPCC 清单指南》的基本方法,结合我国国家清单编制的实际经验进行调整。
无论是《IPCC清单指南》还是《省级清单指南》,这些核算方法将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划分到不同的行业部门,充分考虑了各部门之间的交叉、重复。 因此,为避免重复核算,在废弃物领域清单编制中只考虑了由废弃物本身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 。 以垃圾填埋为例,考虑了处置过程中由可降解组分转化为CH 4 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未纳入外购电力以及化石燃料使用等由垃圾处置活动引起的其他排放,因为这些排放被纳入了其他行业部门清单编制中。
组织核算一般以企业、协会、行业机构等组织为核算主体。 与区域核算方法不同,组织核算理论上应纳入与企业活动相关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但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取性以及核算方法的可操作性,一般对排放量较小的排放源进行忽略。
核算方法可参考《GHG Protocol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和ISO 14064-1《温室气体—第1部: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的量化和报告指南性规范》等。
(1)《GHG Protocol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GHG Protocol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开发,其宗旨是制定国际认可的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标准。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将企业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分为3类:
范围1: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 产生自核算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
范围2: 核算主体所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
范围3: 除范围二外的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 放, 是核算主体活动产生的结果,但并不是产生于核算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属于选择性报告范围(如:采购原料的开采和生产,燃料的运输,以及售出产品和服务的下游使用)。
(2)ISO 14064-1 《温室气体—第1部: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的量化和报告指南性规范》
2006年,国际标准组织ISO发布了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系列标准ISO 14064,分为3个标准,其中,ISO 14064-1用于企业量化和报告温室气体的排放和移除。
ISO 14064-1:2006与《GHG Protocol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保持一致,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分为3大类(见表1)。
2018年12月,国际标准组织对ISO 14064-1进行了更新。新版的ISO 14064-1:2018 将“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细化,将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分为6大类 (见表1)。
表1 ISO 14064-1:2006与ISO 14064-1:2018
核算与报告内容对比
对比两版内容,可以发现组织层面对间接来源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越来越重视。在此前,由于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难以界定范围、数据获取难度大,往往在核算中被忽略。 但随着标准对核算范围的明晰与核算内容的细化,企业间接排放核算的要求将会逐步提高。
对于固废企业而言, 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时,应结合具体项目活动及工艺流程,全面开展报告边界内物质能量流分析,核算并报告企业直接排放源及与企业活动有关的重大非直接排放源,才能满足当前温室气体控制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根据核算主体不同,固废领域全生命周期核算可分为 设施生命周期核算 和 废弃物全过程管理核算 。其中,设施生命周期核算可参考《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等;废弃物全过程管理核算目前没有针对性的规范方法,可参考产品生命周期碳核算指南。
1、《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
去年,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发布,规定“ 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 ”,将建筑碳排放核算作为强制要求。
在开展固废设施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时,可参考《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GB/T 51366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的运行阶段、建造及拆除阶段、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的碳排放计算。 但需要结合固废处理项目实际情况对排放源、排放因子的确定进行优化。
例如:GB/T 51366中运行阶段仅考虑了与建筑运行相关的暖通空调、生活热水、照明及电梯、碳汇系统等碳排放量,未考虑工艺活动引起的排放。此外, 此标准提供了部分排放因子的缺省值,但在实际数据已知的条件下,应优先通过项目实际数据计算得到。
2、产品生命周期碳核算指南
产品(包括各类商品或服务)生命周期碳核算通常是以 从原材料获取到产品离开生产组织过程(从“摇篮”到“大门”),或从原材料获取到废弃处置的全生命周期(从“摇篮”到“坟墓”)为核算边界。 其核算指南包括:《PAS2050:产品与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价规范》、《GHG Protocol产品生命周期核算与报告标准》以及《ISO 14067产品碳足迹量化与交流的要求与指导技术规范》等。
考虑到固体废弃物的特殊性,从生命周期的角度分析,其核算环节为 废弃物从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到终端处置的全过程 。开展废弃物全过程管理核算可以帮助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识别废弃物管理的关键排放/减排环节,并且从碳排放的角度对废弃物处理开展不同的工艺路线的比选。 目前还未有针对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的核算方法指南和规范,在开展核算时可以参考产品生命周期碳核算的核算理念和核算方法。
在项目层面开展温室气体核算,一般是核算实施某个项目后带来的碳减排量。因此,与前三类核算不同的是, 项目减排核算是对比分析的结果,需要与基准线情景做比较(基准线情景是指用来提供参照的,若不实施该项目时最有可能发生的假定情景 )。
项目减排核算方法可参考ISO 14064-2《温室气体—第2部分:项目层面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与报告的规范及指南》和碳信用机制方法学等。
1、《ISO 14064-2 温室气体—第2部分:项目层面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与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在上篇中,我们提到ISO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系列标准ISO 14064,该系列标准的第二部分ISO 14064-2适用于量化温室气体减排(或清除增加)规模,最新版本为ISO 14064-2:2019。
ISO 14064-2核算的是与基准线情景相比,由一项或多项减排活动带来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或清除的增加量)。 适应于碳信用、创新技术项目以及组织内部项目。
例如:垃圾填埋场设置甲烷回收装置,捕获甲烷,然后利用甲烷发电供热;垃圾处理厂安装光伏系统,提供清洁电力,降低外购电力的排放等项目。
2、碳信用机制方法学
在介绍碳信用机制方法学之前,先简单解释一下碳信用(Carbon offset credits)。 碳信用指项目主体依据相关方法学,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经过第三方的审定和核查,依据其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效果所获得签发的减排量。 这体现了碳信用的特点:一旦有排放量的清除或减少,项目就会产生碳减排;但是只有经过有关当局审查和核实后,才会正式发放碳信用。碳信用往往是针对总量控制的碳排放市场提出的。
固废资源化具有减污降碳的协同效益,是产生碳信用的主要领域之一。 根据世界银行《碳定价机制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2022》报告,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全球29个碳信用机制签发碳减排量合计约4.8亿吨,其中有15个碳信用机制包含了废弃物领域的减排项目。
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为例, CCER是碳信用机制在我国的重要应用,也是碳交易强制配额市场的重要补充。 CCER方法学是所有CCER项目开发的必要前提。方法学用于 确定CCER项目基准线、论证额外性、计算减排量、以及制定监测计划等。
目前废弃物领域的CCER项目包括: 生活垃圾填埋气利用、焚烧处理、农业粪便和其他农业有机废弃物处理等 。 其中,较为常用的方法学包括:多选垃圾处理方式CM-072-V01,纯发电厂利用生物废弃物发电CM-092-V01等。与ISO 14064-2不同, 碳信用机制方法学只适用于特定的碳信用机制,明确了项目类型以及核算内容 , 但这也意味着方法学需要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完善。
在近两期内容介绍了4种层面的核算指南和规范后,相信大家对温室气体核算已经有了整体认识。如下图所示,4种层面核算方式的核算目的、核算对象、核算内容都有所差异。
废弃物领域4种层面温室气体核算对比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核算指南和规范均为参考。在开展废弃物领域核算时,需要紧紧 围绕核算目的,明确核算范围,辨析温室气体排放源(或碳汇),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获取准确可靠的数据,并详细报告核算结果 ,从而积极应对温室气体控排的精细化要求与高质量标准。
编辑:君君. 环评互联网
来源:
CE碳科技
作者 | 徐一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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