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动司法研究 中国能动司法研究

中国能动司法研究

  • 期刊名字:法制博览
  • 文件大小:279kb
  • 论文作者:任志蕊
  •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 更新时间: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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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法制博览法学研究LEGALITY VISION2013·03(中)·57中国能动司法研究任志蕊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0【擴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我国司法工作不仅仅是将生硬的法律条文对号入座般的适用于当前的实蠃,也不仅仅要求法官在司法的过程中教条、呆板的解决纠紛。“能动司法”正是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趋势而产生的。能动司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问题,也是作为一项基本的司渎理念被我国基层法院工作者率先接受并推崇的能动司弥补了法律制定时因其时代性所导致的滞后问题,引导法官在司法过程中遢到法律漏泂和法律空白时灵活司法,从多元的角度解决纠紛,也解决了在司法过程中不能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一难题。本文从能动司渎的提出背景、能动的内容、能动司法实行的可行性以及如何准确适用能动司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发挥能动司法对我国法制建设的作用。【关键词】法治理念;立法滞后性;能动司渎;中国特色能动司法提出的背最即可宣告其违宪,这种体制决定了美国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无需致力中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封建时期,又受到了西方列强的迫害中国于对立法者立法意图的吻合他们可以广泛的运用他们的权力,甚至可的起步比西方国家晚了几百年因此中国的法治发展进程也落后于西以通过扩大平等和个人自由的手段促进公平。谈到司法能动主义就必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中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然会与美国的分权制度紧密相联,克里斯托弗指出要想描绘司法能动层建筑,随着中国杜会主义的建立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国民生产总主义,最重要的因素可能就是法官对多数规则以及“政治部门”所持的值的提高中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伴随而来的便是政治上基本态度;如果一个法官对多数规则以及政治部门的代表性持怀疑态的革新、文化上的进步。二十一世纪,中国的法治又有了新的革新,即度那么就更可能采用司法能动主义,而能动的程度则可能取决于对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中国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法能与不能问题的怀疑态度。而我国的能动司法是指法院在审判过程她有自己的辉煌史和血泪史,中国的经济经历了一个别具特色的发展,中,基于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发挥主观能动性,回应社会层出不穷中国的法治亦应别具特色。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司法为民、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对司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案件。这种能动司法不司法大众化司法理念转型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能动司法的提涉及各机关权力的位移仅仅是在审判职能上发挥能动性。我国的能出便是一项重要举策,这就要求我们在司法过程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动司法必须在“中国语境”和“实现法律效果”为前提开展,只有符合了的最大作用积极司法有效司法充分合理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合法中国的实际与国情符合了中国的历史与文化符合中国公众对法律的资源。另外我们应该意识到法律是被发现的,而不是被创造的,每当信仰才能够在中国取得进步,才能为中国公众所认可与接受,进而被遵发生了一件事或者一类事件,对应此类情况的法律便会被发现继而制守与执行。定出来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但是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而二能动司法在实践中的具体要求法律为了能更好的引导公众合法行事必须以成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因能动司法的内容主要包括能动司法积极司法、主动司法、有效司此已经制定的法律不能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法几个方面。在司法过程中法官起着主导作用,是司法的主体,因此法这就要求司法人员在保证法律对社会的统帅作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院亦应是发挥能动司法的主力。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能动的运用成文法律,全面的看待问题,妥善的解首先能动司法要求法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注重案件的特殊性,寻决纠纷。根究源找到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并全面分析做到举一反三。这样做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国内民众对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我们开始了一方面可以更好的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另一方面可以预防此类探寻中国司法自主道路的步伐。200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案件再次发生,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中国的能动司法与美国的司法能动司法”他强调:“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能动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中国,法官无立法权,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展大局必然选择。这一讲话的提出掀起了各级法院倡导能动司法践大会及其常委会才享有立法权但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可以出行能动司法坚持走能动司法道路的热潮。学术界也对能动司法进行台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在疑难复杂案件发生时,如果找不到相应研究和界定,但却出现了背离中国语境这一前提与核心的问题即混淆的法律条文可以使用,便可以出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效力等同于立了能动司法和司法能动主义二者的概念。司法能动主义发源于美国,法机关的立法法官在审判中可以直接予以适用。与它相适应的是普通法美国的政治体制与司法制度使得司法能动主其次能动司法要求法官在工作中要主动司法。传统司法理念中义成为类国太环境下不可缺失的司法理念美国是最早提出三权分立法官作为裁判应凵中国煤化工程序的启动要严格按的国家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联邦最照法律规定,而在CNMHG被动的,即不告不理,高法院有权对美国的州宪法和法律进行监督,如若其不符合联邦宪法只有当事人将案件诉全阮,法阮经审查决定后方可启动。能动司法作者简介:任志墓(1987),女河南浪阳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201般法硕(法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传媒法。油博览2013·03(中)LEGALITY VISION法学研究与被动司法是司法运行过程中必须注重的两个问题两者并不矛盾,我中国的法治进程都可以的仿效西方发达国家教条的将西方国家的法国司法活动的现实规律即是司法被动性强调司法审判过程中应保持律引入我国但却忽略了我国的国情和实践,导致制定的法律不能解决中立、公正、公平保证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最大限度的确保纠纷在真正中国实践中的矛盾能动司法对这种借鉴进行了调整使其本土化将意义上被解决;而能动司法强调的主动司法并不是说法官要主动介人符合中国国情的部分继续留用,不符合中国实际的部分剔除。司法的纠纷是从实体上来讲法官不能成为适用法律的机器不能因循守旧。本土化要求法律从立法到执行的整个过程都要遵循本土的客观实际,在当今司法理念转型的大背景下,应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因此能动司法的提出,调整了我国司法进程的发展方向,更符合中国的策主动寻找消解纠纷的良策,主动发挥自身特长,减少司法资源的实践。浪费。第三,能动司法的提出符合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2004年,中国共再次,能动司法要求法官要主动司法。公正高效已经成为当前司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法工作普遍追求的目标法官的职能不仅仅是司法,还要高效的司法。义和谐社会”,促进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资源之间,人与社会经济发展众所周知,司法的启动程序是相当严密的,一方面是因为牵扯到法律权之间的和谐,而能动司法的提出时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格使威性,即合法性;另一方面是由于司法程序一且启动,紧随其后的一系用法律与法官适度自由裁量权,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和谐顺应了历审判程序是相当烦琐的,若不能严肃的对待,便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史的大背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党的领费,也会给当事人的经济财产造成损失,这就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导,服务大局这些基本内容都对能动司法在我国的法制生活中发挥的要合理安排诉讼期限不故意拖延,做到高效公正。不仅如此,当前面作用予以肯定,是我国在和谐语境的主流意识形态下填补法律的漏洞对诸多复杂的社会纠纷,许多案件虽然已经审结完毕,但但实际上并没与空白完善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决策。当前,研究中国和谐语境下能有结束即“案结事未了”,这便是违背有效司法,与追求高效司法相背动司法的可能性、必要性,是一个十分必要的课题,能动司法要求法官离的因此能动司法不仅要求主动司法、有效司法,更为核心的是将广妥善处理司法过程中遇到的纠纷,既能保证法律在法治社会中的权威大公民的利益放在前位,真正做到司法为民,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和谐性和统率性,又能切实维护好公民的基本权利找准个案之中的矛盾社会。点找出其特殊性做到普遍正义与个案正义相结合真正做到司法是三、中国实行能动司法的可行性分析为公众解决纠纷,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国是一个法治进程起步较晚的国家,法律的制定存在着其固有中国是一个具有特殊国情的国家我国的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的缺陷与不足,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务委员会在收集广大公民的建议后,站在中国全体公民的角度上所制在这种和谐语境下,法律自身的缺陷与不足被一一放大因此需要实定的,具有民主性为民性,中国的立法应回应广大公民的需求,然而,行能动司法。能动司法在我国和谐语境下是能够实行,主要有以下几实践中社会在快速发展,公民之间的纠纷类型亦各不相同法律的制定个方面:未必能考虑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难免会出现不足,这就要求法官在司法第一,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相对于此法律的过程中正确理解法律条文将其放入到特定的语境和环境中,司法的实际生命周期短不能适应社会的迅速变化。而且法律具有稳定性不主要目的是解决纠纷,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多调解全面考虑问能说变就变朝令夕改,因此,两者之间的矛盾便会骤然升级,如何使现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法为民所立树立法律在公众的权威。有的成文法有效的运用于当前的社会实践,已成为一门技术,在使用能动司法时要适度把握这个“度”,积极引人能动司法,发挥主观能动性,注释:适度把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积累、总结经验形成典型案例,以致对此①克里斯托弗·沃尔夫:司法能动主义一自由的保障还是安全的威胁后的相类似案件发挥引导借鉴作用。黄金荣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二,能动司法的提出是对中国司法发展方向的调整。几十年来,(上接第80页)[6]蔡唱论旁观者的不作为侵权行为——以民事救助义务的确立为参考文献:视角[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02)[1][]克雷斯缔安·冯·巴尔欧洲侵权法比较[M].(上、下卷)张[7]杨传兰,不作为侵权责任承担的法理分析[打]西南农业大学学报新宝,焦美华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社会科学版),2008.02,(01)[2]张民安.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8]刑捷论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政府责任和行政行为的规2003:250-25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杜会科学版),2008,(04)[3]连晔.英美便权行为法上的特珠关系与积极作为义务[J/OL].中国[9]张晓莲我国见义勇为立法问题探析—以美国法的比较和借鉴民离法律网,htp://www.civillaw.com.cn,2003-12为基础[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03)[4]李响,美国便权法原理及案例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o]郑晓剑诊作为得权与不作为侵权的区分理由及其实益——兼及对不中国煤化工,国家检察官学报,201[5]杨报红侵权法发展的新趋向——不履行救助义务之责任[J美19(00CNMHG中法律评论,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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