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7109-1993 等离子弧焊机 JB/T 7109-1993 等离子弧焊机

JB/T 7109-1993 等离子弧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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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7109-93等离子弧焊机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等离子弧焊机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非熔化极通用等离子弧焊机(以下简称产品)。对于其它类型(熔化极)的等离子弧焊机的特殊要求,应在各产品标准中规定。2引用标准GB 2423. 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 2900.22,电工名词术语电焊 机GB 5107焊接和切割用软管接头GB 7945弧焊设备-焊接电缆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的安全要求GB 10249电焊机型号编制方法GB 8118电弧焊机通用技术条件GB/T 13306标牌JB 2836电工产品的电镀层和化学复盖层3术语、符号、代号本标准的术语、符号、代号的定义及其说明,均遵照GB 2900. 22、GB 8118及GB 10249的规定。↓产品分类4.1产品按焊接电流的形式分为下列三种:直流等离子弧焊机;b.交流等离子弧焊机;c.脉冲等离子弧焊机。4.2产品型号按照GB10249予以编制。4.3额定焊接电流 等级(A)额定焊接电流等级, 100A以上按R10优先数系分等、100 A以下按R5优先数系分等,其分档如下:16,25,40, 63,100, 160,200,250, 315,(300), 400, 500,630。注:括号内数值,仅限于老产品使用。4.4额定 负载持续率(%)35,60,100.4.5工作 周期(min)5,10, 连续。5技术要求5.1 使用条件机械工业部1993-10- 08批准1994-01-01实施JB/T 7109- 935.1.1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 m5.1.2 空气相对湿度最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C。5.1.3环境温度限值最高环境空气温度,40C;b. 日平均环境空气温度,30"C;c. 年平均环境空气温度,20C;d.空冷式最 低环境空气温度,- 10C;e.水冷式最低环境空气温度, 5C.5.1.4冷却水进口温度不大于30C。5.1.5产品 使用场所应无严重影响产品使用的气体、蒸气、化学性沉积尘垢,霉茵及其它爆炸性腐蚀性介质,并应无剧烈震动和颠簸。5.1.6产品在户外使用时,其使用场所的风速不大于1m/s,否则需加防风裝置。5.1.7使用场所应有良好的抽风排尘装置。5.1.8产品的供电网络应为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压:单相220V或380V和三相380V。5.1.9产品在供电电压,为实际正弦波形及下列电网供电品质条件下正常工作。三相电压不平衡率< <0. 5%;电网电压波动土 10%;频率波动士2%。5.2产品的焊接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5.2.1电源输入端三相电流不对称率在供电电网实际对称的条件下,电源处于额定焊接电流位置,每相电流与三相电流的平均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平均值的10%(对于利用不对称结构而得到的脉冲电流电源:不受此限制)。5.2.2 负载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Uz=22+0.04 I2.........式中: U2负载电压,V;I2--焊接电流, A5.2.3 电流调节范围a.最小电流直流:小于或等于10%额定焊接电流;交流:小于或等于20%额定焊接电流;b.最大电流应大于 或等于额定焊接电流。5.2.4温升限值5.2.4.1绕组 温升限值如表1:所示表K升绝象等级温度计法电阻法绕组单层裸绕组单层裸绕组,5{6067575880900110_H_115125135JB/T 7109-935.2.4.2与绝缘体相接触的金属部分,温升不超过绝缘体所允许的温升限值。5.2. 4.3与整流元件和绝缘体不相接触的部分,不应达到有害之温度.5.2.4.4整流元件 温升限值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注,温度极限大于180C的绝缘材料,其温升限值可与用户协商。5. 2.5在额定 状态下迄行的电源,在整个调节范围内,因温升或其它变异所引起的焊接电流冷热态变化率应不大于土5%。5.2.6输出电流调节可为无级、有级或混合方式,当用有级调节时相邻两档值之差,不大于较大档的15%,混合调节时,应有重叠部分。5.2.7当电网电压在士10%额定电压波动时,对于具有反馈控制的电源,其输出焊接电流变化应不大于土5%。5.2.8电源应具有 一定的负载和短时过载适应能力。a.在额定输入 电压和额定频率下,电流调整在最大焊接电流位置。运行不小于10 min;b.在此调节 位置下,其外接电路电阻为0. 008~0. 012,使输出短路2s、开路3s,重复通断60次。c、在允许的电网电压波动最大的情况下,电源调整在最大焊接电流位置,外接电路电阻为0.008~0.010,使输出短路2s不应出现电气或机械故障。5.2.9屯源中主变压器空载电流,,.应不大于额定初级电流的10%.5.2. 10电源采用下降的 静外特性,当电流增大时的电压降,在下降部位应大于7 V/100 A。5.2.11当电网电压在额定值的土10%范围内变动时,应保证等离子弧容易引弧和稳定燃烧。5.2. 12在额定焊接电流时的A计权声功率级的噪声限值应符合表2规定。表2噪声限值额定焊接电流dB(A)A空冷交流电源风冷交流电源整流电源.16075882200803325323531585(300)400379<9:5009630注,其它电流等级的噪声限值由各产品标准规定。5.3产品的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s.3.1焊接开始前应能调节离子气和保护气的流量,焊丝进退行走机构的前后移动和引弧装置的检验。5.3.2在产品的电流调节范围内,引弧装置应在3s内引燃电弧,当电弧建立后并能自动切断引弧装置。5.3.3具有提前送气和滞后断气功能,其时间范围应能保证在更换焊距引|弧时不会污染钨极和工件,以及在整个电流调节范围内媳弧时钨极不致氧化。焊接时电弧稳定,焊缝外观成形良好,无明显缺陷。5.3.4控制系统应能可靠地从非转移型电弧过渡到转移型电弧.5. 3.5在产品的电流调节范围内,应能控制焊接结束时的电流衰减,其衰减时间由各产品标准规定。5. 3.6采用水冷系统时,当流量低于规定值时,应可靠地自动切断主回路,中止焊接,并有指示装置。.5.3.7交流符离千弧焊机应具有消除或减少直流成分的功能和装有稳弧装咒,保证在焊接电流调节范围JB/T 7109- 93内电弧稳定燃烧。5.3.8焊接过程中熄弧时,控制系统应能自动切断电源,或降低电压至安全限值.5.4产品中的自动行走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5.4.1 行走机构应能自动或手动行走,并保证行走时平稳,无异常噪音.5.4.2行走机构上的焊炬,应能调节上下左右位置及与工件间的夹角。5.4.3在规定的调速范围内,应能均匀调节。5.4.4当电网电压在额定值的士10%范围内波动时,行走速度变化率不大于士5%。5.5 产品中的焊炬应符合下列要求。5.5.1焊炬应保证电极有良好的对中性能或方便的进行对中调节.5.5.2焊炬的绝缘表面与导体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5Mn.5.5.3 焊炬的绝缘表面与导体间应能承受2500 V,工频交流电压历时1 min,无击穿或闪烁现象。5.5.4焊炬气路应在0.2MPa的进气压力下正常工作无泄漏现象。5.5.5焊炬水路应在0.3MPa的进水压力下正常工作无泄漏现象。5.5.6焊炬手持部分的温升应不超过30K,其余部分的温升应不超过材料本身所规定的使用温度。5.5.7焊炬无故障工作时 间应不小于500 h (易损件除外)。注:本条为推荐性规定。5.6 产品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5.6.1产品应装有电流电压、焊接速度及送丝速度指示装置。电流指示装置刻度指示精度,为该刻度值士10%,如装有电流电压表,其精度不低于2.5级。5.6.2产品控制按钮,旋钮、开关和输入输出端子应安装在适当位置,并有清晰可辨的标志。5.6.3在产品的适当位置应装有气路系统和水路系统的指示装置.气路水路用软管接头应符合GB5107规定。5.6.4除焊炬外,水路系统应保证在0.2MPa的进水压力下无漏水或渗水现象,气路系统应保证在0.1MPa的进气压力下无漏气现象。5.6.5产品应有可靠的吊运或搬移装置。吊运装置所能承受的重量不小于产品重量的2.5倍。5.6.6按相同图样生产的产品, 主要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5.6.7产品中未涂漆的黑色金属零件,其表面防护层除磨擦配合部分外,均应符合JB 2336中第I类规定。5.6.8产品的漆层应光滑平整、 厚度均匀,无裂纹,气泡,皱痕和脱皮现象。5.6.9产品应按GB2423.4的规定进行耐潮处理,试验周期为2d,*经耐潮试验后,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应能承受70%规定值考核。5.6.10产品由焊接电源,控制系统、焊炬及自动行走机构等组成。其成套供应项目由各产品标准规定。5.6.11产品进行运输试验后,产品的电气性能应符合技术要求。零部件应无机械损伤或松动现象。6安全6.1产品必须装有电源通、 断装置。.6.2 产品输入、输出回路在电路上应分离。6.3电缆 引出端的所有孔道应圆滑,以免磨损电缆表皮。6.4接线端螺钉螺母不应作固定其它部件或连接其它导体之用。6.5产品应有安全性接地装置及其标志,接地螺钉不小于8mm.6.6产品焊接输 出端插头,插座及电缆耦合器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7945规定。6.7焊接电源外壳防护等级最低为IP21;控制器为IP22。6.8除必要的抗千扰装置或保护电容器外,焊接回路内部不得与保护接地或机架相连,通过这些元件的4JB/T 7109- 93额外泄漏电流有效值不得超过5mA.6.9 产品的空载电压限值应符合表3规定(表3规定不适用于引弧装置)表3V序号工作环境触电危险性大的环境'直流113峰值、交流68峰值.有效值48触电危险性不大的环境直流113峰值、交流113峰值、有效值80自动焊时”直流141峰值、交流141峰值有效值100特殊环境”直流710峰值、交流710峰值、有效值500注: 1)工作时,活动自由度受到限制的工作场所,以致焊工只能以强制姿态(如跪着、坐咨、躺着)进行烨接,以及潮湿和闷热的房间等.2)焊炬不是用手工操纵或在焊接停止时能自动切断空载电压或由最低防护等级IP2提供防止意外接触的保护.3)焊接回路断开时,能自动切断空载电压以及有可能接触到的外喷嘴与工件或接地之间的电乐不得超过68V峰直,除焊炬头部外,应有最低为IP2 -级的保护,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分。6.10绝缘电阻产品各导电部分之间绝缘电阻,应不低于下列限值:a.初级回路(包括与之相连接的控制 回路)与次级回路之间5 M0;b.初级回路与机架以及所有其它各回路之间2. 5 M0;c. 次级回路与机架以及所有其它各回路之间2.5 MA;d.与初、 次级回路不相连接的控制回路与机架或所有其它各回路之间2.5 Mn。6.11介电强度产品介电强度应符合表4规定表4试验电压验页目额定输入电压220额定输入电压380初级回路与机架之间20002500初次级回路之间30004000“次级回路与机架之间10001500控制回路与初级回路之间控制回路与次级回路之间供以50V以上127V以下的控制回路与机架之间供以50V以下的控制回路与机架之间800注:①上述电压值,均为交流有效值1②控制回路与初级回路或次级回路有电联系的情况下,控制回路可不单独作介电强度考核。6.12匝间介电强度产晶电源绕组匝间,应能承受频率50Hz的130%额定输入电压历时5min的介电强度试验、耐潮防滴试验后,仍按上述规定。试验也可在倍频、倍压下进行,历时1 min.6.13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产品应具有足够的介电强度所需要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其数值不得低于表5规定。4JB/T 7109-93表5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额定电压mm10.150.30. 30.5120.60. 61.21. 21. 52.5422130.82203.5380.56604.12003安装在空调、清洁室内的小功率焊机1-安装在一般工厂、 车间、试验场地的焊机。6.14输入 电缆固定装置产品可配用合适的电源输入电缆,电缆应紧固防止滑动。导线截面不超过4mm'的电缆应能承受60N的拉力100次,导线截面超过4mm2的电缆,应能承受200N的拉力100次。每次拉力持续时间1s且不抖动,然后按表6对电缆施加扭转负载,为时1min,试验过程中电缆应不损坏,位移不得超过2 n/1l。表6导线截面扭转负mm'N. m0.250.2754以上0. 56.15产品应具有足够的倾斜稳定性。产品放置在水平面成15°倾斜面上不得翻倒。6.16经常移动且人体易于接触的控制回路电压值规定如下:工频交流不大于42 V;直流不大于48 V.6.17产 品内部连接和布置应合理,固定可靠。7试验方法7.1对试验用电工仪表及负载电阻要求如下:电流表、电压表和功率表0. 5级;温度计士0. 5'C;负载电阻功率因数不小于 0. 99.7.2仪表类型应根据电流和电压的波形正确的选用仪表,交流或纹波系数大于10%的整流电流,应测量方均根值;46JB/T 7109-93直流或纹波系数小于10%的整流电流测量平均值.7.3 引弧试验引弧试验应在钨极每次引弧冷却后进行,连续引弧30次成功率不少于90%。7.4 焊接试验在产品最小和最大焊接电流下各堆焊不少于3条300mm长的焊缝观察焊缝外观及钨极氧化情况。焊接工艺规范由各产品标准规定。7.5运输试验将包装后的产品固定于载重汽车的中部,(载重汽车的负荷为额定重量的三分之- -左右),在三级公路的中级路面上(碎石、砾石路面、不整齐的石块路面及其它粒料路面)以30~40km/h的速度连续行驶200km.亦可在运输试验台上进行等效的模拟运输试验.7.6输入电缆固定装置试验试验前,先将电缆拉直,并在电缆上作一标记,引标记距电缆固定装置20 mm。试验后,拉直电缆测量所作标记相对于电缆固定装置的位移.7.7数据允差铭牌标称数据与试验实测值之允差:a.空载电压允差不得超过土5%,但不得超过规定的空载电压限值;b.初级输入电流允差不得超过士10%;c.焊接电流允差不得超过下列数值最小焊接电流10%最大焊接电流-5%计算方法如下:0=中100% ......................... (2)式中:△一偏差值;-焊接电流实测值;焊接电流铭牌值。7.8本标准未规定的试验方法:按GB 8118有关规定进行。8检验规则8.1产品须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8.2 每台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要求见表7序号检验项目要外观检查.符合5.6.3、5.6.7、5.6.2、5.6.5、5.6.8、6.1~6. 5条规定电气绝缘性能符合6.10、6.11、 6.12. 6.13. 5. 5.2、5. 5.3条规定控制系统性能符台5.3.1~5.3.8条规定行走机构性能符合5.4.1~5. 4.4条规定焊炬性能符合5.5.1~5. 5.5条规定空载符合5.2.9、7.7. 6. 9条规定密封性符合5.6.4、5.5.4、5.5.5条规定过载能力符合5. 2.8条规定4JB/T 7109-93续表7序号检验项目要求电流调节范围及级差符合5.2.3.5. 2.6条规定1电流指示精度符合5.6.1条规定泄漏电流符合6.8条规定成套性检查符合5.6.10条规定引弧符合5.3.2条规定负载能力符合5. 2.8条规定.3 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每次不少于2台:a.试制的新产 品;b.产品在设计、 工艺、或所使用材料有重大变更;c.不经常 生产的产品再次生产;d.产品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以往的型式检验结果发生不允许偏差;e, 批量产品进行定期抽查,每二年不少于一次。8.4型式检验 除包括出厂检验项目外,尚应进行表8所列的检验项目。表8温升符合5.2.4、5.5. 6条规定静外特性符合5.2.10条规定电流稳定性符合5.2.7条规定噪声符合5. 2.12条规定耐潮符合5.6.9条规定外壳防护等级符合6.7条规定倾斜稳定性符合6.15条规定8互换性符合5.6.6条规定焊接符合7.4、5.2.11. 5.3. 3条规定10输入电缆固定装置符合6.14条规定11输入端电流不对称率符合5.2.1条规定12运输符合5.6.11条规定8.5型式检验的每个项目,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可抽双倍数量产品进行复试,如仍有指标不合格时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标志各种标志应保证在整个产品使用期内清晰;9.1.1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固定铭牌,铭牌上应表明的项目有:a.制造厂名及商标(如有 商标时);b.产 品类型及符号:c.标准代号及等效采用国际标准代号(如有国际标准时);48JB/T 7109-93d.产品型号;e.出厂编号;f.外壳防护 等级;g.重量;h.外特性曲线 ;i. 焊接符号;电流调节范围;k.输出类型及频率;1.空载电压;m.不同负载持续率的焊接电流(任选三档包括额定负载持续率一档);n.输入回路 连接方式;供电类型及频率;p.初级输入电压;焊接速度范围(自动时);送丝速度范围(自动、半自动);填充焊丝直径(自动时);最大输出功率u.不同 负载持续率下的输入电流(与m项对应);额定输入容量;w.冷却方式及介质流量范围。9.1.2铭牌 应按下图设计(a) 制造厂名及商标(b)产品类型及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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