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7105-1993 35kV变电站(所)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 JB/T 7105-1993 35kV变电站(所)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

JB/T 7105-1993 35kV变电站(所)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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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7105-9335kv变电站(所)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机械工业部1993- 10-08批准1994-01-01实施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35kV变电站(所)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35kV变电站(所)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以下简称产品),作为设计、生产、检验产品质量的主要依据。成套集控保护系指:采用合理的接线方案,将控制(包括遥控)、保护、测量、计量、信号、直流电源等功能集中在-一起, 通过合理地组合,安装在屏(柜)或台式结构中,控制与保护功能一般采用集成电路或微机原理实现。由机电型原理组合在一起的集控保护可以参 照本标准执行。2引用标准GB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4025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GB4884绝缘导线的标记GB6162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GB7261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7266电力系统二次回路电气控制台基本尺寸GB7267电力系统二次回路控制、保护屏及柜基本尺寸系列ZBK32002行线槽ZBK45020电力系统保护、自动继电器及装置通用技术条件ZBK45032量度继电器及保护装置静电放电干扰试验JB5777.3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控制及继电保护屏(柜、台)基本试验方法JB7102继电器及其装置外壳防护等级(IP标志)3额定参数产品输入电路额定值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3.1交流电路交流电路额定值为:a.电压: 100/3, 100,220, 380V;b.电流: 1,5A;c.电源频率: 50Hz。3.2直流电路电压: 110, 220V。注:如需上列数值以外的额定参数,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使用条件正常使用条件(影响量和影响因素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产品适用于下列条件并能正常工作,如果使用的元件不适于这些条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其正常工作。4.1.1周围环境温度在下述范围中选取:-10~50C,-5~40C, -25~40C。24h内平均温度不高于35C。4.1.2周围相对湿度周围相对湿度应符合以下要求:a.在最高温度为40°C时,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50%;b.最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C。表面无凝露。4.1.3大气压力大气压力为80~110kPa。4.1.4工作位置垂直安装。4.1.5外磁场感应强度任一方向不超过0. 5mT。4.1.6交流电源的变化范围交流电源的变化范围为:a.电压变化为85%~110%;b.频率不超过50士1Hz。4.1.7直流电源电压的变化范围直流电源电压的变化范围为:额定电压为110、220V 时,变化范围为80%~110%额定值。4.1.8对使用场所的其他要求产品使用场所应满足下列要求:a.使用地点不出现超过ZBK45020第9.4与9.5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振动响应量和冲击响应量;b.无爆炸危险的介质,周围介质中不应含有腐蚀和破坏绝缘的介质及导电介质,不允许有明显的水蒸气及有较严重的霉菌;C.应具有防御雨、雪、风、沙的设施。4.2特殊使用条件对使用于以下条件时的要求:a.当超出本标准规定的正常使用条件(如:用于户外或腐蚀、有爆炸危险等条件),用户应在订货时向制造厂提出并协商解决;b.使用于热带环境条件的产品,除满足本标准外,还应达到热带环境条件对产品的要求。5技术要求5.1结构要求5.1.1产品结构设计应考虑元件安装、配线以及运行和维修要求。5.1.2屏、柜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应符合GB7267要求;根据用户需要可选用高X宽X深为2300mm/800mm. X 550mm(600mm)的尺寸,但不作为推荐住尺寸。台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7266的要求。结构应选用能承受产品机械、电和热应力的材料制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面板上较大的开孔或连续开孔应有补强措施,大型元件(如继电保护箱)的安装应有加强措施。5.1.4屏、柜结构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高度为1600~2200mm时,士2. 0mm;高度为大于2200mm时,士2.5mm;宽度尺寸极限偏差为°20 mm; :深度尺寸极限偏差为士1.5mm;台的尺寸极限偏差暂不作规定。5.1.5产品的形位公差应符合以下要求:5.1.5.1面板的平面度 公差为1000: 3mm;5.1.5.2垂直度公差应符合下列规定:a.前后方向为: 1000: 3mm, 但不大于6mm;b.左右方向为: 1000: 3mm, 但不大于3mm。5.1.5.3面板开孔的位置度公差为1.5mm,孔的尺寸公差应满足元器件的安装要求。5.1.6产品结构应考虑如下基本措施:a.地脚安装孔与拼屏孔;b.便于产品运输的起吊设施;c.供调试、检测接线用穿线孔,不使用时应以铭牌或其他装饰遮盖,d.安全接地措施并确保保护电路的连续性,接地连接处应有防锈、防污染的措施,接地处应有明显的标记;e.外壳防护等级应按JB7102的规定在产品企业标准及说明书中予以说明。5.1.7其他要求5.1.7.1结构组装后应整洁、美观,各焊口应无裂纹、烧穿、咬边、气孔、夹渣等缺陷,并应清除焊渣。5.1.7.2各紧固联接应牢固、可靠,所有紧固件均应具有防腐蚀镀层或涂层。紧固联接必须采取防松措施,对于既作连接又作导电用的零件(构成保护电路的连接件除外),必须采用铜质材料。5.1.7.3各结合处及门门的缝隙应匀称,门的开启、关闭应灵活自如,锁紧可靠。门的开启角度应不小于90°。如用户提出要求应加装限位机构。5.1.7.4根据用户需要加装照明设备时,应使灯泡能安全更换而不中断设备的正常运行。5.1.7.5台屏或台的翻板翻起角度应不小于45°,翻板翻起后应有定位机构,以便进行维护检修,翻板结构设计应考虑尽量缩小元件的安装禁区。5.1.7.6对电流、电压测量回路,应具有在工作情况下互换和检验的设施(如试验接线座或试验端子)5.1.7.7如用户需要设置自控加热装置时,应在产品企业标准中规定。5.2表面涂覆层与系统模拟图要求5.2.1产品所有应涂覆的表面在涂覆前应进行预处理。表面涂覆层的颜色应符合用户要求(用户可提供色标)或由有关企业标准规定。涂覆层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应均匀、光洁,不允许有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表面不应眩光,以兔影响监控效果。5.2.3有系统模拟图时,应根据运行电压等级,按表1规定的颜色标示,颜色所对应的色标,由制造厂或制造厂与用户之间协商确定。表1序号运行电压种类与等级,kV颜色编号直流电压棕YRO50.10淡灰B030.23深灰B013.00深绿G056.00深酞蓝PB02交流电压10.00铁红,R0120.00铁黄Y0935.00柠黄.Y0563.00桔黄YR045.2.4屏(柜).上模拟母线的宽度为12mm,纵向分支模拟线宽度为8mm,各模拟图形线条宽度为8mm,台上模拟母线及分支模拟线的宽度原则上与屏相同。但对元件较密集的产品,也允许模拟母线宽度为8mm,纵向分支模拟线宽度为6mm,各模拟图形线条宽度为6mm。如有特殊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厂协两确定。5.2.5模拟线应附着牢靠,不易破损、颜色均匀、布置匀称美观,模拟图形的绘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同一组产品中相邻两屏(柜)的同一模拟母线高度应一致, 同等功能的模拟线及模拟图形线条宽度和颜色应-致。5.3元件安装要求产品安装的元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已颁发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元件,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标志,并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安装。不得选用已淘汰的、落后的和能耗高的元件。5.3.2在 强电系统中选用的弱电元件应加双重绝缘保护措施。5.3.3显 示元件及强电按钮的颜色应根据其用途按GB4025的规定选用,弱电按钮应有明显的功能标志。5.3.4屏(柜)面板距地面250mm范围内一般不布 置元件。5.3.5安装在产品后的元件及端子排应不妨碍其他元件的维修,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5.3.6对长期带电发热的元件,其温升应符合自身的技术标准,安装位置应靠上方,按其功率大小与周围元件及导线束应保持有不小于20mm的间隙距离,以确保周围元件及导线束不受影响。5.3.7两棵露的带电的导电体之间或棵露的带电的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的导电体之间的断离,应符合第5. 15条规定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要求。屏顶安装的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极的裸露的带电的导电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的导电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的导电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5.3.8电气元件、小母线座、汇流排或端子排均应有符合设计图样规定的文字符号(或编号、标记)标志,并应清晰、耐久,易于观察。5.4母线、连接导线的要求5.4.1 主电路的小母线、导线相序及颜色应符合表2规定。表2涂漆颜色母线安装相互装置组别符号(或绝缘导线颜色)垂直布置前后布置水平布置A相,黄上后左B相V录中C相W江下前右正极L+宗负极L蓝中性线N淡蓝最下最前最右安全用接地线保护接地PE黄绿双色一F注:安装位置按屏、柜的正视方向。5.4.2除特殊情况外,产品内选用的连接导线截面积与额定值之间的关系如表3所示。表3电路特征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交流电压电路,\100~38(1.5直流电压电路,V<220交流电流电路,A1~52.5直流电流电路,A1C24(4.056.0注: 1)48V 及以下允许采用标称截面积为0.2~ 1m'的导线,对装置和箱内连接线及带装电缆除外。5.5绝缘导线的敷设和连接5.5.1 导线的排列应横平竖直、布置合理、整齐美观,推荐采用行线槽的配线方法,行线槽应符合ZBK32002的规定。采用行线槽配线时,行线槽的配置应合理、固定可靠,线槽盖启闭性好。5.5.2捆扎导线的夹具应结实可靠,不应损伤导线的外绝缘。禁止用尼龙线等易破坏绝缘的材料捆扎线束。对于标称截面积为1.5mm2及以上导线组成的线束,导线数量一般不应超过30根。产品内应安装用于固定线束的支架或线夹。5.5.3导线与元件端子或端子排的连接,6mm2 及以下截面导线推荐采用BVR软线,并应采用冷压接端头; 10mm2 及以上截面导线可用多股硬线,其端头由冷压钳压接。冷压连接要求牢靠、接触良好,导线接线端应加识别标记,导线标记应符合GB4884的规定。5.5.4在可运动的地方布线,如跨越门或翻板的连接导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绝缘软导线,要留有一-定的长度裕量, 并采用缠绕带等予以保护,以不致产生任何机械损伤,同时还应有采取固定线束的措施。5.5.5连接导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每一个端子不允许连接两根以上的导线,并应采取措施确保连接可靠。5.5.6导线束不能紫贴金属结构件敷设。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保护导线绝缘不受损伤的措施。5.5.7端子排距屏(柜)的后端距离一般不小于160mm。同一侧需安装两排端子时,其间隔距离应不小于100mm,靠后的端子排与屏(柜)的后端距离应不小于75mm,以便电缆敷设。5.5.8当用户要求用棵导体的小母线时,屏(柜).上部的两侧应提供能穿越直径为6mm铜棒的小母线接线座。由屏(柜)面板往后的第-节小母线安装位置,应距屏(柜)面板不小于75mm。如用户无其他要求,推荐屏内设小母线端子,通过电缆实现联络,提高运行可靠性。5.5.9接地母线的位置、宽度及离地面距离等要求,根据需要由用户和制造厂商定。5.6防触电措施5.6.1防触电分为防直接触电和防间接触电两种,其要求如下:a.防直接触电为防止人体与带电的导电部件产生危险的接触;b.防间接触电为防止人体与裸露的非带电的导电部件产生危险的接触。5.6.2对直接触电的防护应从结构上考虑防护措施,例如加隔离档板、防护门、加绝缘防护等。5.6.3对间接触电应采用保护电路进行防护。保护电路由单独的保护导体或导电结构件(或二者都有)组成,用以防止产品内部故障的扩大,也可以防止与产品相联系的外部电路故障的扩大,并应满足以下要求:a.保证产品的各裸露的非带电的导电部件之间以及它们与保护电路之间的电连续性,产品内任意接地点至总接地点之间的电阻应不大于0.182;b.裸露的非带电的导电部件在下述情况下可不与保护电路连接:无法用手抓住;裸露的非带电的导电部件小于50mmX 50mm,或排除了与其接触的可能性;c.手动操作器件应安全可靠地与保护电路实现电连接,或便其与非常电的导电部件有效绝缘,用油漆等绝缘方法不能被认为能满足上述要求;d.保护电路的连续性应利用有效的接线来保证,可采用直接接线或保护导体连接;e.对于门、盖板、覆板等类结构件,如果其上没有安装电气元件,一般金属螺钉或金属绞链就认为足以保证电气连续性。如果其上安装超过安全电压的电气元件,则应采取保护措施,用保护导体与保护电路相连。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从电源至电气元件引线的截面积;f.当使用产品的构件作为保护电路部件时,其导线截面积按表4选取,也可通过计算方法选取;表41m”电路上导线截面积S相应的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SI61660~2502.0>250~5002.5抽样试验和出厂试验时,允许采用试验电压为表5中规定值的10%,历时1s的试验,绝缘不应出现击穿或闪络现象。5.10.3.3当施加一半的规定电压值于被试产品时,试验电压源的电压降应保待小于10%,电源电压应保证不低于5%的准确度。5.10.3.4对于直接经仪用互感器激励的电路,试验电压应不小于2.0kV。5.10.3.5当在两个总是处于相同电位(例如直接连接同-相)的两电路之间进行试验时,试验电压应为两倍额定绝缘电压值,但不低于500V。5.10.4冲击电压产品各带电电路对地(即金属框架)之间,应能承受标准雷电波幅值为5kV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承受冲击电压后,产品的主要功能应符合出厂试验项目要求,在试验过程中,允许出现不导致损坏绝缘的闪络。如果出现闪络,则应复查绝缘电阻及介质强度,介质强度试验电压为规定值的75%。5.11耐湿热性能产品在最高温度为40C,试验周期为两周期(48h)的条件下,不施加激励量,经交变湿热试验,在试验结束前2h内,用开路电压为500V的测试仪器测定第5. 10.2条规定部位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0. 5MQ,各带电电路分别对地(即金属框架)之间的介质强度为规定试验电压值的75%,试验后检查外观质量,不应出现锈蚀及表面涂覆层脱落等现象。注:绝缘电阻值如有其他要求,可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5.12功率消耗产品总的功率消耗由产品企业标准规定。5.13热性能5.13.1温升产品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出表6的规定。表6K部位温升装在内部的元件按企业标准规定可接触的外壳和覆板金属表面302)绝缘表面40注: 1)装在内部的元件是指继电器继电保护和控制装置及常用的开关元件和控制元件、电子组件等;2)除非另有规定,对可以接触但正常工作时不触及的外壳和覆板,允许其温升比表中的数据高10K。5.13.2短期耐热极限值产品直接与电流互感器相连接的电流回路,应能承受20倍额定电流,历时1s的冲击而无绝缘损坏。5.14动稳定.产品直接与电流互感器相连接的电流回路,应能承受50倍额定电流,历时10ms的冲击而无绝缘损坏,线圈及结构零件无永久性变形。5.15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产品内两裸露的两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不带电导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均应符合表7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要求。表7mr额定绝缘电压,V最小电气间隙最小爬电距离≤603.0>60~2505.06.0>250~ 5008.010.0注:①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带电的导电零件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②印制电路板及其连接器件和电子元器件按相应标准要求。5.16 .承受高频电气干扰能力装有由微电子元器件构成的产品应能承受频率为1MHz衰减振荡波,第一半 波电压幅值共模为2.5kV,差模为1kV的试验电压。如果产品企业标准没有规定,产品施加的输入激励量临界值,应参照GB6162中第3.3条表3规定值选取。试验时产品不应发生误动和拒动,各元器件应无损坏。5.17承受静电放电 干扰能力装有由微电子元器件构成的产品,应能承受ZBK45032中第4.1条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为II级的静电放电干扰能力。试验时,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应不误动,但允许信号元件,如发光二极管等瞬间误发信号。试验结束后,产品各元件不应损坏,性能指标仍应满足出厂试验项目的规定。5.18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装有由微电子元器件构成的产品,应能承受附录A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为II级的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试验时,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不误动,但允许信号元件,如发光二极管等瞬间误发信号。试验结束后,产品仍应满足出厂试验项目的规定。5.19辅助激励量中断对性能的影响当辅助激励量中断持续时间为100ms时,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企业标准的规定。5.20承受振动响应能力和振动耐久能力产品应能承受ZBK45020第5.10.4. 1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响应能力试验和第5.10.4.2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耐久能力试验。5.21承受冲击响应能力和冲击耐久能力产品应能承受ZBK45020第5.10.5.1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冲击响应能力试验和第5.10.5.2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冲击耐久能力试验。5.22承受碰撞能力产品应能承受ZBK45020第5.10.6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碰撞试验。6试验方法6.1试验条件按JB5777.3第3章的规定。6.2第5.1条(结构要求)的检查,按照JB5777.3第5.1条、第5.2条的规定进行,其中部分章条的要求应在正常采光条件下目测检查。6.3第5.2条(表面涂覆层与系统模拟图要求)的检查,按照JB5777.3第5.4条、第5.5条的规定进行检查系统模拟图,按照GB1720检查漆膜附着力。6.4第5.3条(元件安装要求)的检查,按照J5777.3第5.6条的规定进行。第5.4条(母线、连接导线的要求)及5.5条(绝缘导线的敷设和连接)的检查,按照JB5777.3第5.7条的规定进行。6.6第5.6条(防触电措施)的检查,按照第5.6条的要求进行目测和用欧姆表检查。6.7第5.7条(产品使用的各类基础继电器的基本功能要求)的检查,按照JB5777.3第7.2条的规定进行。. 6.8第5.8条(产品使用的电气元件的基本功能要求)的检查,按照J5777.3第6章的规定进行。6.9第5.9条(产品基本功能要求)的试验,按照产品企业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6.10第5.10条(绝缘性能)的检查,按照J5777.3第8.1条、第8.2条、第8.3条的规定进行。6.11第5.11条(耐湿热性能)的试验,按照GB7261第21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12第5.12(功率消耗)的试验,按照JB5777.3第10章的规定进行。6.13第5.13.1条(温升)的试验,按照JB5777.3第11章的规定进行。6.14第5.13.2条(短期耐热极限值)的试验,按照GB7261第23.1条的规定进行。6.15第5. 14条(动稳定)的试验,按照GB7261第23.2条的规定进行。6.16第5.15条(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测试,按照JB5777.3第8. 5条的规定进行。6.17第5.16(承受高频电气干扰能力)的试验,按照GB6162的规定进行。6.18第5.17条(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的试验,按照ZBK45032的规定进行。6.19第5.18条(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的试验,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6.20第5.19条(辅助激励量中断对性能的影响)的试验,按照GB7261第15.3条规定的方法进行。6.21第5.20条(承受振动响应能力和振动耐久能力)的试验,按照GB7261第16.2条及第16.3条规定的方法进行。6.22第5.21条(承受冲击响应能力和冲击耐久能力)的试验,按照GB7261第17.4条及第17.5条规定的方法进行。6.23第5.22条(承受碰撞能力)的试验,按照GB726I第18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规则试验分类产品的试验分为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两类。7.2出厂试验7.2.1每 台产品均应进行出厂试验,经质量检验部i门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具有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证明书。7.2.2出厂试验内容包括:a.外观及结构检查(见第5.1,5.2, 5.3,5.4, 5.5条的要求);b.防触电措施检查(见第5.6条的要求);c.产品使用的电气元件的基本功能要求的试验(见第5.8条的要求);d.产品基本功能要求的试验(见第5.9条,或由产品企业标准规定);e.绝缘电阻检查(见第5.10.2条的要求);f.介质强度试验(见第5. 10.3条的要求);g.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检查(见第5.15条的要求)。7.3型式试验7.3.1在下列任- -情况下, 产品必须进行型式试验:a.新设计投产的产品(包括转厂生产),在鉴定前应进行新产品定型型式试验;b.连续生产的产品应每四年对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一次型式试验;c.当改变制造工艺或主要元件和材料,而影响产品性能时,均应对首批投人生产的合格品进行型式试验。7.3.2型式试验内容包括:a.外观及结构检查(见第5. 1~5.6条的要求);b.防触电措施检查(见第5.6条的要求);c.各类基础继电器基本功能要求检查(见第5.7条的要求);d.电气元件的基本功能要求检查(见第5.8条的要求);e.产品基本功能要求试验(见第5. 9条的要求,或由产品企业标淮规定);f.绝缘性能试验(见第5. 10条的要求);g.耐湿热性能试验(见第5.11条的要求);h.功率消耗测试(见第5. 12条的要求); .i.热性能的试验(见第5. 13条的要求);j.动稳定的试验(见第5. 14条的要求);k.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检查(见第5. 15条的要求);1.承受高频电气干扰能力的试验(见第5.16条的要求);m.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的试验(见第5. 17条的要求);n.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的试验(见第5. 18条的要求);o.辅助激励量中断对性能的影响试验(见第5.19条的要求);p.承受振动响应能力及振动耐久能力的试验(见第5.20条的要求);q.承受冲击响应能力及冲击耐久能力的试验(见第5.21条的要求);r.承受碰撞能力的试验(见第5.22条的要求)。上述试验内容中第m、n、 0、p、q、r项试验,如果安装在产品上的保护或控制装置(或箱)己按照相应标准进行了考核,对这几项内容可不进行型式试验,但应提供试验报告或有关证明文件,检验部门如有疑问时,可进行抽检。7.3.3进行型式试验的试品,应从经出厂试验合格的一批中第一次抽样- -台, 第二次抽样一台。进行型式试验时,如末发现有主要缺陷的试品,则判定试品为合格,试验中,如发现存在一项主要缺陷,则进行第二次抽样,第二次抽样试品经型式试验,如未发现任何主要缺陷。则也认为型式试验合格。如第二次抽样试品仍存在主要缺陷,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则该产品应停产,直到查明并消除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再次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7.3.4产 品的主要缺陷是指需经更换元件后才能消除,或-般条件下不可修复的缺陷,易损件除外。7.3.5各项检查时,- -般缺陷数不应超过该项检查数的20%,否则按主要缺陷统计。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由制造厂产品企业标准规定。9其他9.1随产品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备品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a.产品面板布置图;b.安装接线图(含插箱插件配线图);c.端子排图;d.电气原理图及元器件明细表;e.使用说明书;f.出厂调试记录单;g.出厂合格证明书;h.按合同供应的备品备件;i.按合同供应的专用工具。9.2质量保证期由制造厂产品企业标准规定。附录A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补充件)A1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严酷等级A1.1严酷等级分级试验严酷等级应从表AI中选取。表A1试验场强,V/m级口0A1.2选择严酷等级的原则选择严酷等级时,应考虑产品安装使用场所产生的干扰场的强度不超过所选择等级的试验场强,-般按以下原则选择:0级电磁辐射环境产生的干扰的强度可以忽略不计。I级低强度的电磁辐射环境,例如:产品安装使用场所附近的无线电/电视台位于距离产品大于1km处产生的典型场强及低功率收发两用机产生的典型场强。II级中等强度的电磁辐射环境,例如:工作在距离产品不小于1m处的中等功率轻便收发两用机产生的典型场强。严重的电磁辐射环境,例如:工作在距离产品不小于0. 5m处的高功率收发两用机产生的典型场强。对于安装使用在比II级严酷等级更高的电磁辐射环境场所的产品,其试验场强,由用户和制造厂协商选定,或由制造厂企业标准规定。A2试验方法推荐采用轻型发射机试验方法。A3试验条件A3.1试验电场参数波形:正弦波。频率:在下列三个频带中,每一个频带选择一个频率值 。a. 68MHz~87MHz;b. 146MHz≈174MHz;C. 420MHz ~470MHz。试验场强值:按照A1.1 条。A3.2试验设备试验设备主要包括:.a.带天线的轻型发射机,如图A1所示;b.测量场强的仪器;c.激励和监视被试装置的设备。被试装置电源和监视装置(|)|轻型绝缘支撑专接地基准平面图A1A4试验程序A4.1辐射应由连续的正弦波组成,当用轻型发射机试验时,必须以不超过每秒-次操作的速率进行键控(接通和断开)。试验时,产品应处在基准条件下,施加额定的辅助激励量,产品施加的输入激励量值应尽可能接近动作临界值,但要考虑产品由于辐射干扰而产生的容许变差。产品输入激励量值和容许变差,由企业标准确定,考虑产品长期耐热能力。A6 章提供了确定输入激励量值的实例。A4.2试验前要求产品在进行辐射干扰试验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a.必须检查使用的仪器不受辐射场发生器的影响;b.产品应处于安装位置,产品的配线应正确;c.产品内所有指定接地的部位都应接地;d.如果对接到产品和接出产品的试验配线不作规定时,应使用非屏蔽线,而旦容许暴露到电磁辐射的长度从接到被试产品之点起至少为Im;e.暴露的试验配线应按模拟架状配线,即配线布置在被试产品的边上,然后向,上或向下(按对试验操作者方便而定),水平- -垂直的排列。A4.3试验程序.用轻型发射机试验时,按以下程序进行:a.用场强计确定轻型发射机天线的距离。通过置于被试产品处的场强计,按要求的试验场强来确定在不同位置正常使用轻型发射机时的天线距离及方位;b.然后将被试产品代替场强计,接受已确定好距离和不同天线位置的天线的辐射。试验时,应移动天线,使被试产品的整个表面按照选择的严酷等级陆续地受到辐射电磁场的影响;c.当发射机的电池条件对辐射功率有影响时,在试验后应再次用在被试产品所处位置的场强计测定场强。5合格判据在试验期间,产品应不发生误动作,但允许指示器(例如发光二极管等)出现显示。试验后,产品仍应符合出厂试验的功能指标要求。A6确定被试产品输入激励量的实例A6.1自定时限过电流继电器(或装置)A6.1.1主要技术规范额定电流: 5A电流整定范围: 2~10A;极限长期耐受电流: 10A;时间整定范围: 0.3~3s;因辐射电磁场干扰容许产生的变差:整定电流的士10%。A6.1.2选择试验整定值电流: 5A;延时: 0.3s。A6.1.3确定输入激励量电流激励量不大于实际动作值减去0.5A。试验期间产品不应误动作。A6.2瞬时欠电压继电器(或装置)A6.2.1主要技术规范额定电压: 100V;电压整定范围: 50~100V;极限长期耐受电压: 120V;因辐射电磁场干扰容许产生的变差:整定电压的士10%。A6.2.2选择试验整定值电压: 100V。A6.2.3电压激励量等于实际动作值加上10V。试验期间产品不应释放。A6.3.欠阻抗(自定延时)继电器(或装置)A6.3.1额定电流: 5A;极限长期耐受电流: 10A;极限长期耐受电压: 30V;阻抗整定范围: 5~202;延时整定范围: 0.3~3s;因辐射电磁场干扰容许产生的变差,整定阻抗的15%。A6.3.2阻抗:2092;延时: 0.3s。A6.3.3产品用5A电流和具有相应的功率因数的电压激励,此电流和电压得出的阻抗值等于实际动作值加上392。试验期间产品不应误动作。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许昌继电器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许昌继电器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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