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0796-2007 电子颗粒计数机 JB/T 10796-2007 电子颗粒计数机

JB/T 10796-2007 电子颗粒计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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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55.200J83备案号:JB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10796- -2007电子颗粒计数机Electronic granulation counter2007-10-08发布2008-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JB/T 10796- -2007前言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 49/SC7)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珐玛珈(广州)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恒谊制药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长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包装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德伟、王炉育、张斌、齐显军、杨威、瞿葆骥、冯首春、张爱平、陈润洁。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JB/T 10796- -2007电子颗粒计数机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颗粒计数机(以下简称“数粒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子计数的方式将固体颗粒(如片剂、丸剂、胶囊、糖果、电子器件等)作为计量单位,按设定的数量装入容器中的机器,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化工、日化、电子及五金等行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 -2000, eqv ISO 780: 1997)GB 2894安全标志 (GB 2894- -1996, neq ISO 3864: 1984)GB/T 5048防潮包装GB 5226.1- -200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EC 60204-1: 2000, IDT)GB/T7311包装机械型号编制方法GB/T 13306标牌GB/T 13384机电产 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JB/T 7232包装机械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简 易法JB 7233包装机械安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电子颗粒计数机electronic granulation counter采用电子测量技术对固体颗粒进行计数并按设定的数量装人容器中的机器。3.2充填合格率qualifted fling ratio充填合格的包装件数量与所充填的总包装件数量的百分比。充填后颗粒数量不符合标称值的包装件为不合格。3.3计量精度误差counting precision tolerance充填后容器中的颗粒数量偏差。3.4生产能力production capacity单位时间内总的充填颗粒数量,通常用粒/min表示。JB/T 10796- -20074型号、型式与参数4.1型号数粒机的型号编制按GB/T 7311的规定。改进设计顺序代号:依次用汉语拼音字母A、B、C.表示。第- -次设计的产品无顺序代号。派生顺序代号:以罗马数字I、II、 I.表示。主要技术参数:生产能力,单位为粒/min。结构型式代号:直列式用“L"表示,旋转式用“R"表示,其他形式不表示。电子颗粒计数机示例: CDL8000 表示生产能力为8000粒/min的直列式电子颗粒计数机,第一次设计。4.2型式与基本参数4.2.1数粒机的结构主要 分为以下两种型式:a)直列式;b)旋转式。4.2.2基本参数:生产能力:产品应达到额定生产能力。5技术要求5.1数粒机应符 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2 数粒机运转应平稳,运动零部件动作应灵敏、协调、准确,无卡阻和异常声响。5.3数粒机的电路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动作准确,各电器接头应联接牢固并加以编号,操作按钮应灵活,并有急停按钮,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应符合GB 5226.1的要求。5.4数粒机气路的连接应密封, 无渗油和漏气现象。5.5 数粒机的充填合格率应不小于99.5%。5.6 计量精度误差不超过万分之零点五(0.05%o)。5.7数粒机的空载噪声 应不大于80dB (A)。5.8数粒机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MQ.5.9 数粒机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电阻应符合GB 5226.1- -2002中19.2的要求。5.10电气设备 的所有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应经受至少1s时间的耐压试验。5.11安全防护:a)数粒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JB 7233规定;b)数粒机上应有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和GB 16179的规定;c)数粒机应设有联锁保护,当缺料、进口无瓶或出口堵塞及误操作时,应报警并停止机器工作。5.12外观质量:5.12.1非加工表面的涂漆或喷 塑层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明显的污独、流痕、起泡、修补痕迹等JB/T 10796- -2007缺陷。5.12.2表面处理的零件应色泽均匀, 无起泡、起层、斑点、锈蚀等缺陷。5.13应用于医药、 食品、日化、化工、电子及五金等行业的数粒机应符合相应行业的安全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5.13.1凡与包装材料、 固体颗粒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固体颗粒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固体颗粒。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固体颗粒或容器造成污染。5.13.2数粒机所用的原材料、 外购配套零部件应有生产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如果没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则须按产品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5.13.3料斗、 导料管内臂光洁、平整、无死角。焊道打磨抛光,无存料缝隙。充填装置不应对物料产生污染、破损和划伤。5.14输送机构可随充填物料品种和容 器规格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6试验方法6.1试验条件6.1.1试验环境温度应在 5C ~40C范围内。6.1.2试验时应采用直径为 10mm的包衣片作为标准颗粒;采用100粒/瓶的标准瓶装量:采用瓶口直径38mm、容积100mL的塑料瓶作为标准包装容器。6.2空运转试验每台数粒机装配完成后,均应做空运转试验,连续空运转时间应不小于1h, 检查机器性能,应符合5.2和5.3的规定。6.3生产能力试验与充填合格率试验同时进行,数粒机正常运转后连续计数充填,每次连续充填200瓶,记录充填时间,统计充填颗粒总数,按公式(1)计算生产能力,共进行三次试验,取三次的平均值,应符合4.2.2的规定,异物和碎粒不进行统计。V=(1)T式中:V---生产能力, 单位为粒/min;M-- -充填总颗粒数,单位为粒;T--- -时间,单位为min。6.4充填合格率试验试验在数粒机连续正常运行后进行,以额定速度工作,每次连续充填200瓶,共进行三次,逐瓶检验,按公式(2)计算充填合格率,取三次的平均值,应符合5.5的规定,异物和碎粒不进行统计。W=_ X 100% ......................... .(2)200W--充填合格率, %;Y-- -充填合格的瓶数, 单位为瓶。6.5计量精度误差试验可与充填合格率试验同时进行,连续充填200瓶(即颗粒20000粒)后,统计颗粒数量偏差,按公式(3)计算计量精度误差,共进行三次试验,取三次的平均值,应符合5.6 的规定,异物和碎粒不进行统计。JB/T 10796- -2007P=:NX ............................ (3)20000式中: .P计量精度误差, %;N一颗粒数量偏差, 单位为粒。6.6气路密封性检查a)用脱脂棉在气动元件的密封件周围轻轻擦拭,观察脱脂棉上有无油渍,应符合5.4的规定;b)用肥皂水涂抹在气动元件的密封件的密封处,观察是否漏气,应符合5.4的规定。6.7噪声试验在空载运行时,数粒机的噪声按JB/T 723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其噪声值应符合5.7的规定。6.8电气安全试验6.8.1用绝缘电阻表按 GB 5226.1- -2002 中19.3的规定测量其绝缘电阻,应符合5.8的规定。6.8.2检查接地装置,应符合5.9的规定。6.8.3用耐压测试仪按GB 5226. 1- 2002 中19.4的规定做耐压试验,应符合5.10 的规定。6.9安全防护检查检查安全防护,应符合5.11的规定。6.10外观质量检查检查机器外观质量,应符合5.12的规定。6.11材质检查检查数粒机材质报告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5.13的规定。6.12输送机构的可调性变换充填物料品种和容器规格,调整送料和送瓶机构,观察机器是否可以正常工作,应符合5.14的规定。7检验规则7.1 出厂检验7.1.1 每台数粒机均应做出厂检验,检验项目按表1中的规定。表1检验项目检验类别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外观质量6.102产品铭牌及技术文件8.1、8.2.6运转性能6.24生产能力6.35电气安全6.8充填合格率J计量精度误差.58气路密封性检查6.69安全防护检查6.910材质检查6.11I1输送机构的可调性6.1212噪声.7JB/T 10796- -20077.1.2每台产品应经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广]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7.2型式检验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差异时:c)正常生产时间满-年时;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2.2型式检验应包括表 1全部项目。型式检验的项目全部合格为型式检验合格。在型式检验中,若电气安全试验中的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压试验有- -项不合格,即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其他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复测不合格项目,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 每台数粒机应在明显的部位固定铭牌,铭牌尺寸和技术要求按GB/T 13306的规定。铭牌上至少应标出下列内容:a)产品型号;b)产品名称;c)产品主要技术参数(电压、功率、频率、生产能力);d)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e)制造厂名称及所在地(出口产品加标“中华人民共和国”)。8.2包装 和运输:数粒机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8.2.1产品包装前, 外露加工表面应涂防锈剂。8.2.2产品包装箱应牢固可靠, 适合运输装卸的要求。3.2.3 包装箱应有可靠的防潮措施,并符合GB/T 5048的规定。8.2.4产品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 不允许倒置和碰撞.8.2.5数粒机、 随机专用工具及易损件应加以包装并固定在包装箱中。8.2.6技术文件应妥 普包装放在包装箱内,并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合格证;b)产品说明书;c)装箱单;d)包装箱外表面应清晰标出发货及运输作业标志并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3数粒机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场所。8.4制造厂 自发货之日起,在正常储运条件下,应保证产品-年内不致因包装不良引起锈蚀、霉损等。3.5 在用户遵守产品的使用、保管、安装运输规则条件下,从发货之日起,产品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经常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在保修期内负责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不包括易损件)。特殊要求按供需双方补充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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