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格标识中的财产利益
- 期刊名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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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作者:史海峰,郭瑞红
- 作者单位:山东电视台,济宁医学院
- 更新时间: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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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美国法采用公开权模式保护人格标识商品化,德国法则采用统一权利模式.我国立法关于人格标识中财产利益保护相关规定较少,没有明确认可人格权的“利用权”性质及人格权体系中除姓名权、肖像权以外其他权利的财产利益,相关权利保护和实务操作存在较大缺陷.应借鉴德国的人格权保护模式,将人格权的商品化归为人格权的范畴保护,侵害人格标识中财产利益的责任方式以财产损害赔偿为主兼采其他责任方式.
论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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