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2061-2014 过滤洗涤真空干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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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3.160J78备案号: 47485- -2014JB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12061- 2014过滤洗涤真空干燥机Filtering eluting and vacuum drying machine2014-07-09发布2014-1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JB/T 12061- -2014目次1范围.型号与标记.3.1 型号编制.3.2型 号示例........4技术要求4.1材料.4.2 外........4.3 性能..4 电气系统安.............4.5干燥质量5试验方 法......5.1 材料试验....53生能识......5.5干烦质 量试验,6检验规则......6.1检验分类 .....6.2出厂 检验..3 型式检验.7标志、 包装、运输及则存......7.1 标志7.2包装....7.3运输.发1出厂检验项 目................................................................. 5IJB/T 12061- -201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 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工业干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MIF/TC25) 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市宇通千燥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先锋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文光、顾晓峰、周裕兆、谢洪清、王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JB/T 12061- -20144技术要求4.1 材料4.1.1凡与物料接触的材料应采用不与物料发生化学 反应或吸附的材料制造。4.1.2采用的密封件应选用无毒、 无味、耐腐性且耐热不脱落微粒的材料。4.2 外观4.2.1表面平整、 光滑,无明显划痕与凹凸现象。4.2.2焊接处焊缝应平整光滑, 无弧坑、咬边等外观缺陷。其焊缝表面粗糙度值Ra应不大于3.2 μm。4.2.3洗涤干燥容 器内表面的表面粗糙度值Ra应不大于0.8 μm。.3 性能4.3.1干燥机受压元器件 设计应符合GB 150.3- -2011 中第4章~第 9章的规定。4.3.2干燥受压元器 件的制造应符合GB 150.4- 2011中第10章的规定。4.3.3洗涤干燥容器 置有刮板式搅拌器,搅拌器运转平稳,无阻滞现象,无异常声响,运转速度可调。4.3.4洗涤干燥容 器的下部位,设有复合式席形滤网,滤网可更新。4.3.5夹套加热进口 处和溶媒回收冷凝处,分别设有温度传感器,温度实测值与仪表显示值偏差应不超过士2°C.4.3.6在空载真空度- -0.098 MPa的状态下,真空泄漏率应不大于0.025 MPa●L/s.4.3.7负荷工作时, 噪声应不大于80dB (A)。4.3.8排放废气应符合 GB 3095- -1996 中的二级规定。4.4电气系统安全性能4.4.1采用的防爆型 电气应符合爆炸性场所类别和防爆级别等级相应的规定,电气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 -2010的规定。4.4.2电气系统保护接地 的连续性应符合GB 5226.1- -2008 中8.2.3 的规定。4.4.3电气系统绝缘电阻应符 合GB 5226.1- -2008 中18.3 的规定。4.4.4电气控制系统耐压应符合 GB 5226.1- -2008 中18.4 的规定。4.4.5电气系统的按钮应符合 GB 5226.1- -2008 中10.2的规定。4.4.6电气系统的指示灯和 显示器应符合GB 5226.1- -2008 中10.3 的规定。4.4.7电气系统的配线应符合 GB 5226.1- -2008中第13章的规定。4.4.8电气系统的标志、 警告标志和项目代号应符合GB 5226.1- -2008 中第16章的规定。4.4.9电气控制系统采用 PELV作保护,应符合GB 5226.1- -2008 中6.4的规定。4.5干燥质量4.5.1干燥强度应不小于 20kg/ (m2●h)。4.5.2溶媒回收率应不小于95%。4.5.3物料收率应不小于 99%。5试验方法5.1材料试验查验材质证明书,当不能证明材质时,应按其相应材料的试验方法进行复验。JB/T 12061- -20145.2外观试验5.2.1 .目测机件表面质量和焊缝质量。5.2.2焊缝处焊缝表面粗糙 度用表面粗糙度仪测定。5.2.3干燥容器 内表面的表面粗糙度用粗糙度比较样块对比测定。5.3性能试验5.3.1设计干燥机受压元器件设计应按GB 150.3- -2011 中第4章~第9章的规定进行检验。5.3.2制造干燥受压元器件的制造应按GB 150.4- -2011 中第10章的规定进行检验。5.3.3空运转试验干燥机空运转1h,目测运转状况,耳听应无杂声,手动调速,检查搅拌器运转速度应可调。5.3.4滤网可更换试验目测干燥容器是否设有洗涤过滤装置,手动检查滤网。5.3.5温度控制与显 示试验目测检查加热温度进口处与溶媒回收冷凝处温度控制点设有的温度传感器。在加热温度设定值120C,与冷凝冷却温度设定值25"C范围内,用热电阻与精度不低于0.5"C的测量仪表组成温度测量装置,分别于上述两处温度控制点进行测量,当仪表温度显示值达到设定值后,观察其实测温度值与仪表显示值的偏差。5.3.6真空泄漏率测试5.3.6.1试验条件如下:a)干燥机空运转试验合格后;b)试验前清洁洗涤干燥容器真空系统及试验装置;c)试验在空载状态下进行;d)按试验机型计算其洗涤干燥容器的容积,单位为升(L)。5.3.6.2试验器具如下:a)试验装置由真空泵、真空阀、真空仪表与管道等组成;b)计时器。5.3.6.3操作步骤如下:试验前关闭管道阀门,开启真空泵,将洗涤干燥容器抽真空至极限值后,继续抽真空30 min后停机。待真空仪表压力值上升至-0.09 MPa时,开始计时,并记录真空压力值p, 30 min (Ot)后,读取真空仪表指示停留压力值p2。5.3.6.4真空泄漏率按公式 (1) 计算。g=vRz2-B△式中:Q真空泄漏率, 单位为兆帕升每秒(MPa ●Ls);V-一洗涤干燥容器全容积, 单位为升(L);3JB/T 12061- 2014相邻两次测量的压强差,单位为兆帕(MPa);Ot- -由 p,至P2间所需时间,单位为秒(s)。5.3.7噪声 试验干燥机正常负荷运转时,用声级计按GB/T 16769的规定进行试验。5.3.8废气排放试验干燥机正常工作时,按GB 3095- -1996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测定。5.4电气系统安 全性能试验5.4.1防爆电气的类别、 等级和防爆性能按GB 3836.1- -2010 的规定进行检查。5.4.2电 气系统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按GB 5226.1- -2008 中18.2的规定进行检验。5.4.3电气系统绝缘电阻按 GB 5226.1- -2008中18.3 的规定进行检验。5.4.4电气 系统的耐压按GB 5226.1- -2008 中18.4的规定进行检验。5.4.5电 气系统的按钮按GB 5226.1- -2008中10.2 的规定进行检验。5.4.6电 气系统的指示灯和显示器按GB 5226.1- 2008 中10.3的规定进行检验。5.4.7电气系统的配线按GB 5226.1- 2008中第13章的规定进行检验。5.4.8电气系统的标志、 警告标志和项目代号按GB 5226.1- -2008 中第16章的规定进行检验。5.4.9电气控制系统采用PELV作防护的,按GB 5226.1- -2008 中6.4的规定进行检查。5.5 干燥质量试验5.5.1干娛强度 试验如下:5.5.1.1试验条件如下:a)试验样机经空运转和真空泄漏单试验合格后:b)选择某一试验机型,并计算取得洗涤千燥容器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c)试验物料为符合GB/T 12309要求的工业玉米淀粉,一次加料量为不小于洗涤 干燥容器的30%,并按投料量计算取得试验物料总质量m];)由计量储罐存贮的乙醇溶液为洗涤液,并记录储罐乙醇溶液的总质量W。5.5.1.2试验器具如下:a)符合精度要求的衡器; ;b)计时器;c)水分测试仪;d)溶媒回收计量罐。5.5.1.3操作步骤如下:a)开启搅拌器,洗涤液进入洗涤干燥器,由此实现对试验物料的洗涤,同时开启真空泵,经洗涤过滤的滤液回路至计量贮罐收集;b)待洗涤液进液结束,继续开真空泵20 min,至复合席形滤网处无过滤液排出,切换真空系统阀门,关闭滤液排出阀;c) 测得经洗涤后的试验物料,其含湿量小于或等于25%;d)开启加热系统,真空夹套加热温度设定值为90"C;溶媒回收冷凝温度- -级调整为20C,二级冷却温度为3"C;工作时真空压力≥-0.085 MPa;e)干燥机正常工作,加热温度达70C时开始计时,并记录试验起始时间1;f)负荷运行至适时,待真空压力值稳定30 min后停机,记录试验终止时间t2;g)秤取成品质量m2,测得成品含湿量小于或等于12%;4JB/T 12061- -2014h)秤取溶媒回收质量W2。5.5.1.4千燥强度按公式 (2)计算。m(1-0.25)-m2(-t)s .式中:x千燥强度, 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小时[kg/ (m3●h)];m一干燥 前试验物料质量,单位为千克(kg);m2一-成品料质量,单位为千克(kg);t2一试验终止时间,单位为小时(h);t.-一试验起始时间,单位为小时(h);s--洗涤干燥容器容积, 单位为立方米(m)。5.5.2溶媒回收率按公式 (3)计算。x=ix-溶媒回收率, %;w:一试验前洗涤溶媒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w2一-试验后溶媒回收质量,单位为千克(kg)。5.5.3物料收率按公式 (4)计算。x2=; m(-0.12)x 100% .................. (4)mx---物料收率,%;n:--成品质量,单位为千克(kg);m;干燥前物料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6检验规则6.1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2 出厂检验6.2.1由制造厂 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的规定逐台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表1出厂 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材料.4.15.外观4.22.性能4.3.1~4.3.105.3.1~5.3.10电气系统安全性能4.45.46.2.2出厂检验过程中, 发现有不合格项目时,允许退回修整后并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JB/T 12061- -20146.3型式检验6.3.1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投产鉴定:b)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c)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d)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进,可能影响产品性能;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产品认证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f)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6.3.2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项目,当制造单位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允许在使用单位现场进行测试。6.3.3抽样型式检验的样机应在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抽取,按GB/T 10111规定的方法随机抽取10%作为样机,检测1台。6.3.4判定规则型式检验中,各项检验结果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在检验中,若电气系统安全性能的荣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压有一项不合格, 即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若其他性能有一项不符合时,允许在已拉取的样机中加倍复测不合格项,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7标志、 包装、运输及贮存7.1标志7.1.1产品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标牌应固定在产品的明显部位,标牌应有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商标;b)型号规格,主要参数;c)生产厂名称及地址;d)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e)产品执行标准编号。7.1.2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应有“向上”“重心”“怕雨”“由此吊起”等标志。7.1.3运输收发货 标志应符合GB/T 6388的规定。7.2包装7.2.1干燥机主机不作包装, 电器件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7.2.2包装箱内应有 下列文件:a)产品检验合格证;b)产品使用说明书;c)产品装箱单;d)本标准规定的材质证明书,仪器、仪表等检验合格证。6JB/T 12061- 20147.3 运输干燥机的运输应符合国家铁路、公路和水路货物运输的规定,应有防雨雪和防晒的措施。7.4贮存干燥机装箱后,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气体的室内或遮蔽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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