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概念是一个危险的概念"--关于狭义危险犯的理论及立法检讨 "危险概念是一个危险的概念"--关于狭义危险犯的理论及立法检讨

"危险概念是一个危险的概念"--关于狭义危险犯的理论及立法检讨

  • 期刊名字:中国刑事法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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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肖中华,陈洪兵
  •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宁波大学法学院
  • 更新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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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危险犯是指以侵害法益的危险状态的造成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而实害犯是指以对法益实际损害的造成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为更好地为立法论和解释论服务,将实害犯作前述界定是有必要的,借此亦可与结果犯区分开.危险犯与实害犯这组概念解决的是犯罪成立条件的问题,而行为犯与结果犯解决的是犯罪既遂条件的问题.从立法论上,我国刑法分则关于危险犯与实害犯立法模式的选择具有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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