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的“法统” 论中国的“法统”

论中国的“法统”

  • 期刊名字: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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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蒋晓伟
  •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法学院
  • 更新时间: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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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第15卷第1期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 15 No. 12013年01月JOURNAL OF HIT( SOCIAL SCIENCES EDITION)Jan.,2013·政治文明与法律发展论中国的“法统”蒋晓伟(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92)摘要:“法统”是中国法学特有的概念,是中华法律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法统”基于中华民族一脉相承的传统,形成于中国现代社会从专制统治到民主共和的社会变革,发展于中国现代社会的法治理念之中。“法统”内含中华民族一脉相承的传统,切合民主、共和和宪政的原则,以及行使国家治权的合法依据“法统”一词在1949年之后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法统”自身所蕴涵的意义和背后所承载的历史,以及对未来民主制度的开拓是不能忽略的。“法统”还实实在在地存在于现实之中,成为当代促进中华民族发展的一个隐蔽的、又是事实上的符号。这主要表现在:“法统”仍然维系着一个中国两岸四地关系,仍然在一个中国的两岸四地不断地充实发展,并且开创了两岸前所未有的和平发展新局面。关键词:法统;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法治发展中图分类号:D909.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1971(2013)01-0080-05法统”是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发展至中国现氏族公共事务的氏族机关,由氏族成员共同选举氏代社会所产生的概念。从1911年至1949年,“法族首领氏族首领执行集体赋予的各种职责。遇有统”在中国政坛以数次相争的方式,唤起人们厌重大事项或争端,由氏族最高权力机关—氏族全恶专制统治而向往民主共和的法治意识;之后体会议共同协商解决。传说中的“尧舜禅让”不失“法统”以法律文化的形式,实实在在地维系两岸为原始协商民主的例证。公元前21世纪左右,在四地的联系和发展。“法统”是中国两岸四地法氏族社会向国家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夏启正式废弃学工作者学术研究的重要概念,也是中国特色法禅让制度,确立王位世袭传子制度。至商周,逐步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以嫡长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宗法制一、“法统”的由来及其内涵度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非常重视“血统”特别以“嫡”、“长”为“正统”。中国两千余年的封华夏大地的原始社会是基于共同劳动的需要建社会在政治上持续了“亲亲”和“尊尊”为主要内并依靠血缘关系维系而组织起来的氏族社会。氏容的宗法制度,在思想文化上持续了“三纲五常族公社内部,各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为为主要内容的儒家思想。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深了组织氏族成员开展有效的生存活动形成了管理深打上了“血统”、“正统”②和“道统”③等“一脉①血统论,一种主张以祖先长辈的血统和身份决定个人前途命运和发展方向的政治思想,在20世纪7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发扬到极致,社会充满了“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等级制和阶级斗争思想。②正统论,一种主张基于正宗的皇权才具有合法性和神圣性的政治思想。中国历史上广的农民起义开始,发生过多次以捍卫“正统”为目的的战争中国煤化工③”道统”,指的是儒家传道的脉络和系统。孟子、韩愈程颐朱熹周敦颐等历代CNMHG统收稿日期:2012-10-12作者简介:蒋晓伟(1953-),男,上海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法学理论法制史研究。相承的系统”的烙印。所以,中国人特别讲究““今北京已自称恢复法统,则护法者不得为罪脉相承系统”的重要性,认为只有“正统”才具有乃今外使犹欲藉此以加罪于护法之人,是显与承合法性,才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如果不“正统”认法统之当道相背驰,其不职已甚。故该使如不就“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肯打消其迫陷余和鸿之手段,则是已视北京政府子路》)。只有“正统”才具有合法的地位。不必说之命令如弁髦;如北京政府明知之,而相容该使之治理国家需要有“正统”的身份就连街头卖艺的、任性妄为,是阳认法统而阴仇护法之人也。是否卖小吃的,也要宣称自己是某某宗师的多少代正宗如此,即堪以此案为证。”3“曩者法统之复,亦可嫡传弟子,自己的产品是“正宗”的、“正统”的。为时局一大转?诚得西南护法诸省监护匡助,以1840年中国近代社会以来,中国的专制主义底于成,此时之中国当以入于法治之轨。徒以陈统治和其经济基础—一自足自给、一家一户为生逆叛变,护法政府中断,而北京政府所为,遂致任产单位的小农经济,都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成为阻情而未及彻底。且以毁法之徒,谬托于恢复法碍社会发展的羁绊。直观地表现为:它既不适应统,国会纠纷,及今未解。”“直系奸谋,至斯毕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不露,法统之论,不攻自破。”①适应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民主与自由思想。中国什么是“法统”?当代学术界对此各有表述,逐步走上工业化道路,与传统小农经济相适应的其内容大相径庭。有的学者认为,法统“是法系专制主义政体也逐步呈现土崩瓦解之势。戊戌变的基本精神,是法系之魂”5;有的学者认为,法法、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等近代社会事件,不同程统“是程序法则”6;而另有学者认为,法统“通常度地加速了这一进程,同时也使民主、共和、宪政指一个国家的宪法和具有宪法同等法律效力的根的理念得以传播,并付诸实践,如1912年中华民本大法”(;还有的学者指出,法统是“中国法律国成立,以及孙中山的南京政权制定实施的《中文化的内核”8。辞书的解释也不尽一致,《中国华民国临时约法》等。为了改变落后挨打的现传统法律文化辞典》给出如下解释:“法统是指导状,中国的先贤先烈们,如魏源、王韬康有为梁法律实践活动的总体精神。”“与民族的价值观密启超、严复、孙中山等人,尝试了改良、洋务运动、切相关,它是该民族价值观在法律实践领域的具维新和革命等方式,其中有智慧、有奋斗,但更多体反映。”《法律辞典》中指出:“法统指权力的的是流血牺牲。在这一艰难的过程中,民主、共法律来源,或权力的法律依据。”《中国百科大辞和宪政的法治理念随着中华民国的成立而深入典》则写道:“法统,剥削阶级指其法的传统。0人心,成为全社会普遍认同的治国理念《中华法学大辞典》则指出,法统“是剥削阶级论以民主共和宪政为理念的“法统”观念在中证其统治·合法性”的工具。华民族一脉相承的传统文化呼应下应运而生。这集从法理学和法史学着眼,“法统”是中国法学中体现在1912年3月开始的“二次革命”和1915年特有的概念是中华法治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护国运动的胜利上。分,它基于中华民族一脉相承的传统的文化传统“法统”一词的产生和广泛使用,始于辛亥革形成于中国近代社会从专制统治到民主共和的社会命后的民国年间。“1922年5月28日,孙传芳发变革,发展于中国现代社会确立民主、共和和宪政的电给徐世昌:‘巩固民国,宜先统一。南北统一之法治理念之中。“法统”既是对过去旧法制的否定破裂,既以法律问题为历阶,统一之归来,即当以又是对新时代法制的开拓,这是封建国家逐步走向恢复法统为捷径。应请黎黄陂复位,召集民国六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从“血统”、“正统”、“道年旧国会,速制宪典,共选副座。法统既复,易帜统”到“法统”,无疑是国家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对“法可消倘有扰乱之徒,应在共弃之列。1“至统”的认识必须基于时代背景的考量,而不能仅想当冀守正不阿,一切依法解决,不为少数政客私见伪然地作字面解释;我们对“法统”的认识必须实事求行所蔽,法统诚立,纠纷自解,而国事乃真可为也。是地作客观分析,而不能片面地一概否定。化兵为工之策,自信为今时救国不二法门。”2纵观2中国煤化工”概念的产生①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四辑(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江苏古CNMHG公要求声讨曹锟吴佩孚并望从速组织政府致孙中山电(1923年8月3日)载于《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1923年第二十三号和发展,可知“法统”的内涵包括:第一,基于中华地位,以偷梁换柱守法窃取党政军大权之阴谋,且民族一脉相承的传统;第二,切合民主、共和和宪于法无据,万不可参与”1政的原则;第三,是行使国家治权的合法依据。国民党内部和国民党政府内部的“法统”之二、“法统”的历次之争争,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政党内部不同派系之间展开的对国民党最高领导权的争夺,但实质上却“法统”作为中国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承载中仍然是不同政治势力对国家统治权的争夺。“法华民族历史传统、切合民主、共和和宪政原则,又统”之争的实质是“权力根据”之争。是国家治权合法依据的事物,自然成为各派政治(三)国民党政权与共产党政权的“法统”之争势力标榜、追逐和争夺的对象。中国的政坛从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围绕中国的前1911年至1949年发生了多次“法统”之争。途问题,国、共两党在怎样建设新中国、建立一个)l91l-1926年北洋军阀时期的“法统”之争什么样的新中国问题上,发生了分歧。1912年,围绕孙中山领导制定的《中华民国1927年8月至1937年7月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临时约法》和袁世凯领导制定的《中华民国约法》争期间,国民党为确立一党统治的“法统”,先后制展开了斗争。前者的主旨在于民主共和,而后者定了《中华民国训政纲领》和《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则是推行专制独裁的工具。在这场争斗中,对阵法等宪法性文件,作为其统治具有“法统”地位的双方凭借的手段主要是武力—袁世凯凭借武力依据。而中国共产党为推进和平,实现民主,在苏的优势解散国会镇压革命,实行独裁;而孙中山区积极进行宪政建设,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则在南方积极组织军事活动,各方都希望在获得政府,并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法统”的地位中,取得国家的统治权。各方都标榜1939-1940年,在国统区爆发了一次争取民实行民主、共和,反对独裁、专制。主自由的宪政运动,史称第一次宪政运动。此间(二)民国时期国民党内部的“法统”之争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了这场运动,提出了关于宪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内部的“法统”之争,结政问题的一系列重要主张。实行什么样的宪政是合国民党政府的“法统”之争,盘根错节、扑朔迷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国民党虽答应实行宪政离。汪精卫、胡汉民、蒋介石、“太子党”孙科、陈公但坚持1936年的“五五宪草”完全合法的主张,并博、国民党左派、西山会议派桂系等各派政治势力坚持有关宪政的言论只能以三民主义、五权宪法都曾经主张自己具有“法统”地位。1927年武汉、南建国大纲、训政纲领和国民党总裁的指示和国民京、广东国民政府并存,1940年南京和重庆两个国政府公布的有关宪政法令为依据,曲解宪政者一民政府并存,蒋介石的“两次下野”,1925年11月在律取缔之。中国共产党在继承孙中山“三民主义”广州和北京同时召开的两次“国民党一届四中全基础上,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宪政的概念,即新中国会”,1931年11月在南京广州和上海同时召开的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三次“国民党四大”等都是本阶段“法统”之争的典专政的民主共和国。新民主主义政治下的国体是型事例。由于“法统”之争异常激烈在本历史时期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使用“法统”概念的文献较为常见,现列举三例:抗日战争结束,解放战争爆发,国民党政权是“冯玉祥在洛阳调停宁汉之争,七月十八日汪复1946年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并于1948年3月电,谓对蒋氏有公愤,但国民政府法统当以死29日至5月1日在南京召开了“行宪国大”。蒋争”2。二是“今日谈到合作,不止宁汉,即更加几介石在1949年《元旦文告》中坚持:“神圣的宪法方面,我也赞同。不过无论如何合作,均不能违背不由我而违反,民主宪政不因此而破坏。中华民法统。中央执行委员会是由全国代表大会举出来国的国体能够确保,中华民国的法统不致中断。①的,现在成立特别委员会,即是自己取消了执行委对于国民党集团的此类伪“法统”的论调,中国共产员会。我以为取消执行委员会,只有代表大会才有党据理力争给予驳斥。毛泽东在《论战犯求和》此种权力,中执会没有这种权力…”三是“特文中指出:“中国煤化T力政府的统治委会’乃桂系与西山会议派为打破武汉合法之法统地位,确保CNMHG法统不致中①《申报》1949年1月1日。断’。15毛泽东在《关于时局的声明》一文中提出地关系愿意与南京国民党谈判的条件有:“(一)惩办战争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两岸四地同属于一个罪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①中国。虽然两岸目前尚未统一,情况不尽相同,但吴晗在《反内战运动》一文中指出:“自造的两岸四地的法律都明确地确认同一个“法统”,即什么约法之类说,又是法统。”“法统呢?也只是一都坚持不懈地确认只有一个中国,坚持中华民族党的法,并非由人民产生,因此,也和人民无干。脉相承的传统”;两岸四地的法律都坚持民主、反之,人民今天所能承认的是人民自己所订立的共和和法治的原则;两岸四地的法律都坚持行使法。”“人民所要的法统是合人民的法的法统。”②国家治权的合法依据。正如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所说,“两岸虽然尚未统一,但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没有分裂。这就是“法统”的实际作用。根据该指示的规定,人民的司法工作,不能再以(二)“法统”仍然在一个中国的两岸四地不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为依据,而应该以人民的新的断地充实发展法律作依据。”至此,国民党政权的六法全书在大正因为两岸四地的法律都坚持“法统”,因此陆便失去了效力,国民党政权的“法统”被废除。“法统”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两岸关系的发从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以来到1949年的多展而不断发展。中国大陆依据宪法和《香港特别次“法统”之争,其中有争夺国家统治权的斗争,有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恢复争夺党内领导权的斗争,有“怎样建设新中国建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这有力推动了祖国的和平立一个怎样的新中国”问题上的斗争。这些斗争,统一大业,也使“一国两制”从理论变为现实;1998不管有何政治背景和政治动机,不管是真心实意或年现行宪法修正案,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者假心假意地争取“法统”,不管对“法统”真有利还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2011年,一个以宪法为是假有利,客观上都有利于中华民族一脉相承的传核心,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配套,民统都有利于民主共和和宪政原则的发扬都有利商法、社会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程序法等部于行使国家治权必须要有合法依据的制度建设,并门法齐备、体例科学、数量适度、内在统一协调的且使“法统”显得更为重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台虽然随着国、共法统之争的结束,“法统”一词湾,近年来“完成《刑事妥速审判法》、《法官法》在1949年之后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是“法统”《家事事件法》的立法,成立廉政署。全力推动与自身所蕴涵的意义和背后所承载的历史,以及对未社会脉动结合的司法改革,让百年前从西方移植来民主制度的开拓是不容忽略的。可以说,“法统”而来的司法制度,真正在台湾生根,使法治成为人承载了中国现代社会试图从专制走向民主的历史,们生活的方式、人权成为人们内化的价值”。③承载了现实中的人们对民主共和的追求和愿望。(三)“法统”开创了两岸前所未有的和平发三、“法统”是当代促进中华民族发展新局面的一个隐蔽的、又是事实上的符号近年来,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实现了历史性转折,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开承载了历史、承载了现实中人们的追求和愿创了前所未有的和平发展新局面。两岸关系和平望的“法统”,虽然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法统”实发展的方针政策逐步深人人心,反对“台独”、认同际上并没有消失,它实实在在地存在于现实之中,“九二共识”④的共同政治基础继续巩固,协商谈判成为当代促进中华民族发展的一个隐蔽的、又是不断取得新成果。直接双向“三通”全面实现,经济事实上的符号。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合作框架协议成功签署和实施,两岸人民和社会各(一)“法统”仍然维系着一个中国的两岸四界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交流格局已经形成。①《人民日报》1949年1月15日。②《上海周报》1946年6月18日(第42期)。中国煤化工③参见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2012年的就职演说CNMHG令④“九二共识”是海峡两岸在19年香港会谈中就”一个中国”问题及其内涵进行讨论、所形成的见解及体认的名词。其核心内容精神是: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一切进步和发展,与中华民族的“法统”有密切关系,是“法统”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衍生品。参考文献[1]玄永栋,沙舟.民国38年内幕[M].济南:山东人民出四、简短的小结版社,2005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法统”,包含了中[2]复曹锟吴佩孚电(一九二二年九月三日)[M]/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540华民族一脉相承的传统,并切合民主、共和和宪政[3]复王正廷函(一九二三年一月五日)M]∥孙中山全的原则,是行使国家治权的合法依据。集:第7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15从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到1949年,中国政[4和平统一宜言(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M]∥孙坛确实发生过多次“法统”之争。这些“法统”之中山全集:第7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49[5]俞荣根.道统与法统[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8争客观上有利于民主、共和观念的发展。1949年[6]夏勇宪政建设—政权与人民[M]北京:社会科学以后,“法统”一词虽然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实文献出版社,2004:10际上并没有消失它实实在在地存在于现实之中,[7朱天顺国民党在台湾的法统危机J,台湾研究集促进着中国两岸四地的法治发展和区域联系。刊,1989,(3):45[8]宇凤利探析中国法律文化的内核——法统[J].甘肃我们当今认识和研究“法统”,不仅在于揭示农业,2005,(9):10法统”的内涵及其历史作用,而且在于理解“法[9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辞典[K].北京:北京大学统”在现实社会中的作用和发展趋势,从而承续出版社,1999:2“法统”以法律文化的方式推动中国两岸四地的0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辞典)编委会法法治发展和区域联系。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期[1]崇德.中华法学大辞典·宪法学卷M]北京:中国待中华民族的“法统”进一步发扬深化,在不久的检察出版社,1995:159将来,两岸衍生出更多的“共识”、更多的“框架协12]王芸生芸生文存:第1集[M大公报馆,1937:288议”更多的“关系法”。这些“共识”、“框架协[14]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9167议”、“关系法”不仅涉及经济社会和文化,而且(15]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9:138涉及政治、军事等各个领域,从而使两岸四地人民[16贾庆林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携手奋斗,实现孙中山先生“振兴中华”的理想。[N].人民日报,2012-07-29On Chinas "Legally Constituted AuthorityJIANG Xiao-weiSchool of law, Tongj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92, ChinaAbstract The legally constituted authority"is a unique concept of the Chinese Laws, and also an inte-gral part of Chinas legal culture. It is based on the tradi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coming into shape with thesocial transformation from authoritarian rule to a democratic republic in the modern times, and developing inthe established law idea about the democratic and Republican rule of law and constitutional philosophy in thecontemporary age. The legally constituted authority"embodied the Chinese tradition, republican and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 as well as the legal basis for state power of governance. After 1949, although the term of"le-gally constituted authority"faded out gradually of peoples field of vision, the significance contained in"the legally constituted authority"and the history loaded behind it as well as the potential for the future democraticdevelopment could not neglected. The legally constituted authority" substantially exists in reality, being markhidden yet factual to promote Chinese nation development. This is mainly displayed in that"The legally con-stituted authority"still defend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our places of the two area of China, still unceas-ingly enriches and develops in the four places of the two areas of China, and yet creates an unprecedented newsitu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eace中国煤化工Key words: legally constituted authority; Chinese nation; culture traC MH Gment by law[责任编辑:张莲英]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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