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4311.5-2002 间接电阻炉RJ系列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 JB/T 4311.5-2002 间接电阻炉RJ系列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

JB/T 4311.5-2002 间接电阻炉RJ系列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

  • 期刊名字:
  • 文件大小:321.00KB
  • 论文作者:网友
  • 作者单位:
  • 更新时间:2020-04-24
  • 下载次数:
论文简介

ICS 25.180.10K 61JB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4311.5- -2002代替JB/T 4311.5- -1991间接电阻炉RJ系列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2002-07-16发布2002-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JB/T 4311.5- -2002前言《间接电阻炉》成套行业标准现有如下13个部分:RX系列箱式电阻炉(JB/T 8195.1) ;-RM系列箱式淬火炉(JB/T8195.2) ;ZR系列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JB/T 8195.3) ;ZC系列真空淬火炉(JB/T8195.4) :-RT系列台车式电阻炉(JB/T 4311.3) ;-RJ系列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JB/T43115) :-SX系列实验用箱式电阻炉(JB/T 4311.7) ;SK系列实验用管式电阻炉(JB/T4311.8) ;-SG系列实验用坩埚式电阻炉(JB/T 4311.10) ;-RF系列强迫对流井式电阻炉(JB/T 5264) ; .-RB系列罩式电阻炉(JB/T 5265) ;-RY系列电热浴炉(JB/T 5266) ;-RCW系列网带式电阻炉(JB/T 6206) 。本部分代替JB/T 4311.5- -1991 《间接电阻炉RJ系列 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本部分与JBT 4311.5-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品种由1000C和1200C改为950C、 1200C和1350C (见4.1.1) ;工作区尺寸(直径X高度)中的高度规定有变化(见4.1.2) ;-对炉衬大修期和加热元件的使用期限取消了原分级规定,但保留了最低要求(见5.2.4和5.2.5);考虑到新增的1350'C品种,对加热元件的材质和调压装置作了补充规定(见5.2.5) ;-对井式炉工作温度的下限由原统- -规定为750"C修改为由制造厂和用户商定(见5.3.1) ;-炉温均匀度按不同品种作了区分和调整(见5.3.4和表2) ;-由于工作区尺寸的变化,对某些规格井式炉的炉膛尺寸(附录A)、空炉损失( 1991年版的表6,本版表5)和空炉能耗(附录B)作了修改,并适当减小了空炉损失和空炉能耗的指标值。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121) 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江西电炉厂。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葛华山、刘复堡。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B 2706- 1980、 JB 4311.5- -1987、 JB/T4311.5- 1991.JB/T 4311.5- -2002间接电阻炉RJ系列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对RJ系列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产品(以下简称井式炉)的各项要求,包括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及其订购和供货等。本部分适用于最高工作温度为950C、1200C和]1350C, 主要供钢件在自然气氛或保护气氛中进行淬火加热、退火、正火等用的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的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不同部分可另作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IB/T 431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10066.1- - 1988电热设 备的试验方法通用部分 (eqv IEC 398: 1972)GB/T 10066.4- -1988 电热设 备的试验方法间接电阻炉GB/T 10067.1-1988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通用部分GB/T 10067.4- -1988电热设备 基本技术条件间接电阻炉JB/T 3649.6电阻炉用耐火制品 抗渗 碳质耐火制品JB/T 9691- - 1999电热设备 产 品型号编制方法3术语和定义GBT 10066.4- -1988中第3章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JB/T 4311的本部分。3.1炉膛尺寸dimensions of furnace hearth由设计规定的炉膛空间尺寸,通常用直径和高度表示。对炉口直径小于炉膛内部净空直径的井式炉,炉膛尺寸中的“直径”为炉口直径,“ 高度”为炉膛内顶面砖和炉底之间的净空距离:其他的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注1:附录A中的炉膛尺寸是炉膛的标称尺寸,为炉口直径小于炉騰内部净空直径的情况。注2: 7.1d) 所指的炉膛尺寸,其定义应按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3.2保护气氛protective atmosphere井式炉内用来保护炉料以避免或减少氧化和脱碳的气氛。4产品分类4.1晶种和规格4.1.1井式炉按气氛和最高 工作温度分为多个品种,见表1。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允许采用其他最高工作温度值。这时,品种代号的数字(最高工作温度除以100,去小数)应相应改变。JB/T4311.5- -2002表1品种代号气氛最高工作温度CRJ9950RJI2自然气氛1200RJ13,1350RJQ9RJQ12保护气氛RJQI34.1.2各个品种的井式炉按工作区尺寸分 为多个规格。除供需双方另有协议者外,井式炉的工作区尺寸(直径DX高度H)应符合以下规定。直径D最小为500mm,其余按200mm递增。对应各直径D的最小高度为直径D加50mm,其余按400mm递增。例如:设D为900mm, 则H的值可取为: 950mm、 1350mm、 1750mm、 2150mm、2550mm等。工作区在炉膛内的位置应在井式炉产品说明书所附图样上标明。4.1.3各井式炉制造厂 可在4.1.1和4.1.2规定的品种规格 中进行选择,并由此制订各自的井式炉企业产品标准。4.2 型井式炉的型号应按JBT 9691 -1999编制,其中的技术级别代号按7.4确定。4.3主要参数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对各个型号的井式炉应分别列出以下各项:a)电源电压, 单位为V:b)电源频率, 单位为Hz;c)相数;d)额定功率, 单位为kW;控温区数:f)加热元件接法;g)工作温度, 单位为C:h)工作区尺寸, 单位为mm;最大装载量,单位为kg;j)加热能力, 单位为kg/h;k)空炉升温时间, 单位为h;1) 炉温均匀度,单位为C;m)炉温稳定度,单位为C;n)空炉损失, 单位为kW:o)表面温升, 单位为K;p)空炉能耗, 单位为kW●h;q)适用气氛和气体 (或液体)耗量,单位为m3h (在标准状态下) (或kg/h) (对RJQ类井式炉):炉体重量,单位为t:s)炉体外形尺寸, 单位为mm。5技术要求5.1 一般要求井式炉应符合GB/T 10067.4-1988第5章的规定。该标准的规定与本部分有差异时以本部分为准。5.2对设计和制造的补充要求JB/T 4311.5- -20025.2.1总体设计井式炉主要由炉体和控制柜组成。炉体呈立式圆柱形或其他立式多面体形、上端开口,用来从上方垂直装卸炉料。炉口上有炉盖。炉体的设计应考虑便于用起重设备装卸炉料。当要求配备供炉料在炉内外吊挂用的装置时,可按9.2提出。 对工作区高度大于直径3倍的炉子,当需要时,可在炉膛底部适当位置开-个或几个快速冷却孔。这些孔平时应能密闭,当需要加速炉子冷却时,应可打开或连接通风装置,也可采用炉底可脱开的结构。当有要求时(见9.2)对RJQ类井式炉应配备带有热交换器的冷却装置,以循环冷却炉气。RJQ类井式炉应具有保护气体的进气管和必要的阀件等,或在炉内裂解生成保护气体的装置,以便炉料能在所要求的气氛(见9.1)下进行加热。井式炉内-般不配备炉罐。5.2.2炉壳炉壳为圆简形或其他多面体形,用适当厚度的钢板焊接而成,必要时用型钢加固。整个炉壳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确保其长期可靠的工作。炉顶板应当用不易变形、翘曲、开裂,并有足够厚度的钢铁材科制造。对RJQ型无炉罐炉的炉壳应焊成气密性整体。5.2.3炉盖炉盖应衬以优质耐火绝热材料。应优先选用耐火纤维,也可以用轻质砖。耐火绝热材料的性能和厚度应保证炉盖的表面温升不超过5.3.6的规定。炉盖与炉顶面之间应有可靠的密封,以尽量减少漏气。炉盖的结构形式可以是整体吊开式、整体水平旋开式、整体水平移开式、对分向上旋开式、对分水平移开式等,可根据炉子大小和使用要求而定。炉盖可以用人工操作,也可用动力驱动。当用人工操作时,提升、旋开或关闭炉盖所需的力应不超过180N。当需方对炉盖的结构形式和驱动方式另有要求时,可按9.2提出。5.2.4炉衬炉衬的材料和结构应能满足对井式炉的性能要求(见5.3) 。RJ10、RJ12和RJ13类C级井式炉的炉衬,除承载和易受碰撞的部分外,应全部采用耐火纤维。与含碳气氛接触的炉衬应采用与该气氛相适应的炉衬材料,如可采用符合JBT 3649.6要求的抗渗碳质耐火制品。炉衬的大修期,对砖砌炉衬应不低于4年;对耐火纤维炉村应不低于2年。5.2.5加热元件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1200C的井式炉,其加热元件应采用电热合金制成: 1200C 以上者,用碳化硅或具有相同或更好综合性能的材料。在选用RJQ类井式炉的加热元件材料时,应考虑气氛对材料的作用。对采用碳化硅等非金属加热元件的炉子,应配备多抽头变压器或其他调压装置。金属加热元件的使用期限,以井式炉在额定电源电压下的输人功率比额定功率小15%为限,应不低于5000h。非金属加热元件的使用期限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2.6测量、 控制和记录井式炉的测量、控制和记录应符合GB/T 10067.4- -1988的5.2.7和以下 补充规定。井式炉温度控制仪表的控制型式- -般应为通过中间继电器系统控制接触器的时间比例型,或其他技术上更先进的型式。对A级井式炉可保留采用位式控制型式。对C级井式炉应配备温度给定精确度不低于0.5%、分辨率不低于1'C的微处理器数字显示式控温仪表。数字高度应不低于15mm。仪表应备有外接插座,以便连接记录仪或打印机。温度记录仪记录纸的有效宽度或直径应不小于150mm。当要求提供打印机以代替记录仪时,可按9.2提出。5.3 性能要求井式炉的性能应符合GBT 10067.4- -1988的5.3和以下各 条要求。JB/T 4311.5- -20025.3.1工作温度各品种井式炉的工作温度范围由制造厂和用户商定,其最高工作温度见表1。在工作温度范围内,井式炉的炉温均匀度和炉温稳定度应满足5.3.4和15.3.5的要求。5.3.2最大装载t除另有要求外(见9.2) ,井式炉的最大装载量应按以下要求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具体规定。5.3.2.1所有 由炉底承受载荷的井式炉,以及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950"C、工作区高度不超过4m和最高工作温度超过950C但不超过1200C、工作区高度不超过2m的外吊挂井式炉,其最大装载量,以钢质工件重量计,应不小于2500xv,单位为kg,其中V为工作区容积,单位为m3。5.3.2.2其他品种、 规格井式炉的最大装载量应另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见9.2)。5.3.3加热能力5.3.3.1除另有要求外 (见9.2),井式炉的加热能力按以下要求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具体规定。5.3.3.2最高工作温 度不超过950"C、工作区高度不超过4m和最高工作温度超过950C但不超过1200C、工作区高度不超过2m的井式炉,其加热能力,以Ih加热钢料重量计,应不小于300XDXH,单位为kg,这里D和H的单位为m。考核加热能力的试验温度为最高工作温度。注:加热能力一般在(300~ 500) xDXH之间,单位为kgh.小型炉取较大值。5.3.3.3其他品种、规格井式炉的加热能力应另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见5.3.4炉温均匀度井式炉的炉温均匀度应不超过表2规定。表2炉温均匀度C品种代号A级B级C级RUJ(Q)9,RJ(Q)12+15士10士6RI(Q)13士20士15士85.3.5炉温稳定度井式炉的炉温稳定度应不超过以下规定的范围:A级炉:土10C;B级炉:士4'C;C级炉:土1C。5.3.6衰面温升井式炉在最高工作温度下的热稳定状态时,其炉壳、炉盖和炉顶板的表面温升应不超过表3规定。操作手柄或手轮的表面温升应不超过25K。表3最高工作温度C部位和炉盖结构型式表面温升K炉壳50≤950整体炉盖80炉盖和妒顶板对分炉盖10030>95000炉盖和炉顶板130JB/T4311.5- -20025.3.7空炉升温时间除另有要求外<见9.2) ,工作区容积不大于2.5m’的井式炉的空炉升温时间应不超过表4规定。表4空炉升温时间h工作区容积V m'A级B级C级V≤032.51.0.0.3

论文截图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