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7357-1994 耙矿绞车 JB/T 7357-1994 耙矿绞车

JB/T 7357-1994 耙矿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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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7357-94耙矿绞车19407-18发布1995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B/T7357-94耙矿绞车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耙矿绞车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規则与标志、包装、运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机驱动的耙矿绞车(以下简称绞车),主要用于金属矿及其他矿场耙运矿岩适于水平和倾角不大于4°的斜坡耙运2引用标准GB10095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GB/T13306标牌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3型式和基本参数3.1绞车应制成电动机与卷筒同轴布置的型式按电气设备分矿用隔爆型和非隔爆型;按操纵方式分手动操纵和远距离操纵3.2产品型号表示方法B远距离操纵,手动操纵不标记电动机功率,kW隔爆,非隔爆不标记耙矿绞车卷扬机类卷筒个数型号示例2JPB15表示电动机功率为15kW的隔爆型双卷筒耙矿絞车3.3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机械工业部199407-18批准1995-07-01实施JB/T7357-9表1序号产品型号功率平均拉力平均速度±5%主钢丝主卷简电动机校车重量(绳直色非绳爱电动机,不包括不少于靶斗和滑轮)主钢丝绳副钢丝绳m22P7.580001.009,3≤52015,01,1080≤8702JP-220000275001.6015.5手动操纵或远距离操102JP4545.0355001,206015.52JP-551.201.8023JP-5532P-7575.0540001.8020.0142P9000618001.30.6023015≤3700152JP-11010.01.301.8024.54技术要求4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2凡本标准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4.3绞车及其电气设备应符合金属矿和煤矿现行安全规程的要求4.4绞车的结构应保证为便于絞车下井和沿巷道运输,其部件应能拆开搬运;b.按用户要求,绞车能实现远距离操纵c.纹车主要部件应易于装配拆卸、修理;d.绞车的结构应能适应水平或斜巷道上的自移要求4.5绞车空运转时的噪声应符合表2的规定,噪声值dB(A)4“传动齿轮的精度应不低于GB10095中级887的要求4.7所有密封处不得有漏油现象48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必须有合格证,方可进行装配4.9主要零件材质的机械性能应达到表3的规定JB/T7357-94表3主要零件名称45~53HRC或240~280HB内齿轮220~250HB太阳轮、行星轮齿56~62HRC轴齿轮,电动机齿轮三星架220~240H4.10手动操纵时,手把上的作用力不得超过150N4.11操纵手把应使用绝缘材料412远距离操纵装置的电路电压(交流电)不得超过36V4.13纹车成套供应范围:带电动机的绞车、耙斗、滑轮电气控制设备及装箱单规定的备件。不包括钢14绞车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少于150h,第一次大修前的工作时间不低于10300h,使用寿命不低于减速装置中轴承及油的温升不得超过40℃,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减速装置的清洁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绞车功率k15~22清洁度≤950≤11004.17在用户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从安装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面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部件。5试验方法试验条件5.1.1出厂检验应于绞车整机装配后在制造厂内进行;型式检验应在制造厂的专用试验场或具有试验条件的使用单位进行512试验所用的仅器、仪表及计量工具均应有合格证和周期鉴定的证明,试验前必须进行校核,其性能与误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1.3较车试验和使用时,底座应当水平放置安装必须牢固可靠5.14试验应在额定电压下进行,其极限偏差为额定电压的±5%5.2试验项目5.2.1试验前应对绞车及其附件(粑斗、滑轮)进行外观检查▲,是否存在可见损伤;b.减速装置及各润滑部位是否有润滑油(脂)c.配套的齐全性;d.漆面质量522绞车应进行正、反向各15min的空运转试验,并检查a,运转的平稳性;操纵装置是否灵活可靠;c轴承和减速装置中油的温升和最高温度d.检查是否漏油5.2.3纹车的钢丝绳拉力用拉力计测定,平均拉力F。可按式(1)计算式中:Fm钢丝绳平均拉力N;F—卷筒上第一层钢丝绳的拉力,N;F:-卷筒上最外层钢丝绳的拉力,N5.2.4钢丝绳速度v按式(2)确定式钢丝绳速度,m/s;S—实测钢丝绳长度,m;绕S米钢丝绳所用的时间,s525手柄操纵力用精度为1kg的测力计测量52.6卷筒容绳量利用卷尺进行测量,极限偏差为标准长度的±5%5.2.7絞车空运转噪声用精密声级计测量。测量时,应将声级计的传声器放在距绞车1m远,高度不超过绞车顶部的位置用A声级慢档测量。测量点应在纹车四周均布,一般不应少于四点,如相邻测点测出的声级相差5dB以上,应在其中间增加测量点、环境噪声值应低于被检绞车噪声值10dB,否则应予修正。绞车噪声级值应取各测量点的算木平均值5.28在绞车操纵手把处于“放松位置情况下,测量绞车空运转功率,在额定负荷和额定转速情况下测量绞车输入功率。空运转功率不应超过电动机额定功率的10%5.29在空负荷试验后用过滤称重法测定减速装置的清洁度5.2.10在额定负荷下,绞车连续运转1h后,用刻度单位1~2C的温度计测量减速装置中轴承与油的温升61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L.1每台绞车须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邵门根据本标准4.4、4.5、4.7、4.13条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61.2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内容,主要适用于新产品试制;老产品更新换代;c.转厂生产的首制样机;停产三年以上恢复生产时;定胡性的检验,应三年进行一次62定型产品的型式检验应从库存中抽取不少于一台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由检验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存档63型式检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加倍重复检验,重复检验的结果作为最终的结果JB/T7357-94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7.1每台绞车应在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制造厂名称;b.产品型号、名称c.主要技术性能;d.产品编号;r.本标准编号72绞车的包装应符合陆路、水路运输及装载的要求,没有特殊要求时粑斗不包装较车和电气控制设备、滑轮应装箱运输73包装箱应符合GB/T13384的有关规定,74纹车零件的所有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油防止在运输保管期内生锈7.5随机技术文件应用油纸或塑料袋包好,装入箱内,其内容包括: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合格d.总图、部件图、易损件图。76绞车在保管期间,包装箱应置于室内或棚子下面,并保证包装箱完好零件不锈蚀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洛阳矿山机械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锦州矿山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调整为行业标准的GB3470-83、JB964-82和JB4101-85标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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