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装有电力驱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螺杆空气压缩机、离心空气压缩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GB 50029 —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ompressed air station 2014-01- 09 发布 2014-08-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ompresse a d i rstation GB 50029-2014 主编部门:中 国 机 械 工 业 联 合 会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4 年 8 月 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4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29- 标准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