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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防火设计的探讨

时间:2020-07-21 来源:炳华话电气 浏览:

关于建筑物中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消防问题一直倍受大家的关注!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求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库需设置或预留一定比较的充电车位;另一方面,现有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都存在热失控风险,一旦在建筑物中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工程防火分会年会上,笔者就此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交流,将发言的ppt在本信息上公开发表,欢迎大家阅读并讨论。

消防问题责任重大,欢迎大家献计献策!

u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普及很快,绿色出行的同时带来防火难题;

u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尽可能不设在建筑物内,杜绝大容量的充电设备设在地下车库。

u设在建筑物内的充电设备应合理设防火单元,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系统。

u友情提醒:

Ø现阶段电动汽车技术尚未成熟,慎重购买;

Ø使用电动汽车时,尽量不要大电流快充!快充用于应急。

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6月):

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年份

2019.6.30

2018.12.31

纯电动汽车

281

211

其他新能源汽车

63

50

总计

344

261

占汽车总量

1.37%

1.09%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送审稿)

8.2.1额定功率大于7kW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不应设在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及独立建造的停车库以外的建筑内。

Ø

8.2.2额定功率不大于7kW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可设置在建筑物内部首层和地下一层及外墙敞开式多层停车库首层,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地下汽车库应设置防火单元,防火单元宜集中设置,每个防火单元内充电车位数量不应大于12个。

2 防火单元出入口不能正对车辆。

3 防火单元内每个充电车位顶部应至少设置1只感烟火灾探测器。

4 防火单元内行车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当火灾发生时,防火单元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防火卷帘专用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地面1.8m处;任一只防火卷帘专用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地面;在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由消防救援人员现场手动控制其开闭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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