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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问题有点迷惑!

时间:2020-07-13 来源:炳华话电气 浏览:

最近两件事情在工程建设行业引起很大的震动,由于涉及到消防问题,工程建设行业的从业者有些懵逼、茫然,机构职责的调整是今年改革的一部分,一定会有一段过渡期和适应期。

第一件事是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建部。这是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第三条的要求,即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建部。这也就意味着建设工程设计消防审查不再是公安部的职责,住建部将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消防审查工作。

为什么感到茫然、懵逼呢?除适应期、过渡期外,主要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称“消防法”下同)(2008)不符。消防法第十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第十一条又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看明白没?按照消防法,消防设计文件的备案、抽查、审核等都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

第二件事,今年10月9日上午10时,“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举行,消防部队正式告别公安部,有着53年的消防部队已成为历史,消防官兵正式退出现役。因此,即使消防法赋予公安部消防机构如此重大的责任,但现在由于无消防机构而无能为力!

从工程建设角度看,谁负责消防工作不是主要问题,只要不影响工程建设即可。下面两件事需要抓紧办:一是按法律程序修改消防法,依法治国消防也不例外;二是住建部尽快接受、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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