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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问与答(四十八)——消防应急照明的供电

时间:2020-07-28 来源:炳华话电气 浏览:

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9.12 第1款中的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釆用树干式供电。这条如何理解呢?主电源与应急电源不是经双电源切换开关向负荷供电么,还怎么由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供电?麻烦您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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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笔者尝试回答这个问题,仅供参考!

首先,本条是针对应急照明做出规定的,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而言的。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电池是一个电源。我理解规范中的“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是要确定这两个电源中一个作为应急电源(如果设有备用发电机,发电机供电的系统是应急电源),这两个电源不需要ATSE切换。对应急照明配电箱来说,该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与电池构成两个电源。

第二,“民规”指南有相关说明,建筑物内的应急照明电源优先采用市电、柴油发电机组。当不能满足要求时,才采用蓄电池电源。当设置有自启动发电机时,应急照明应辅以蓄电池电源。与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不矛盾。蓄电池电源分为集中应急电源装置,现以0.5~5kW为常见,如:EPS电源。另一种为照明器具自带电源,一般应用在疏散照明。

总结:“民规”认可应急电源的专用回路釆用树干式+电池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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