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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表述更准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时间:2020-07-04 来源:炳华话电气 浏览:

大家知道,《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8.7.2条第4款规定,除壁挂式分体空调电源插座外,电源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他标准也有类似地规定。下面做简单的分析,便于大家讨论和理解。

其实,《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CD)的一般要求》GB/T 6829-2017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有明确定义,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以及在规定条件下当剩余电流达到规定值时能使触头断开的机械开关电器或组合电器。该标准还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分为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和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顾名思义,前者不能用来执行过载和/或短路保护功能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不具有短路保护和过电流保护功能;后者则能用来执行过载和/或短路保护功能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包括与断路器组合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由此可以得出,在使用《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等标准时,应该选用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这样该插座回路具有短路保护功能、过电流保护功能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为了避免歧义,GB 50096-2011第8.7.2条第4款建议改为:……电源插座回路应具有剩余电流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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