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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照明、轻保护——室外照明常见问题及分析(三)

时间:2020-07-04 来源:炳华话电气 浏览:

上期回顾:

室外照明常见问题及分析(一),2018年8月14日

室外照明常见问题及分析(二),2018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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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线缆没有保护

危险指数:★★★

这个问题主要发生在室外照明主干线或分支主干线上,偶尔也出现在支线上。室外照明的电缆由于环境的因素,容易造成机械损伤,另外长时间风吹日晒、冷热交替对电缆的绝缘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应按照规范标准的要求穿保护管进行保护。

这个问题要从设计源头上解决,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施工安装企业按图施工。物业单位不要乱拉线,应按标准要求接线和安装灯具。

图1 室外线路没有穿保护管,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8.1.10条第5款的要求,即室外灯具配线管路应按明配管敷设,且应具备防雨功能,IP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9、该接地的没有接地

危险指数:★★★★

大多数情况下室外灯具是I类灯具,带有接地端子或接地线。无论TN-S、TN-C-S系统还是TT系统,灯具都需要接地。因此在安装灯具的时候要将其可靠的接地。

I类灯具接地的意义在于当发生绝缘损坏而造成相对地短路,通过PE线构成故障回路,较大的故障电流使保护电器动作,切断故障回路,避免对人造成伤害。

因此,I类灯具一定要按标准要求可靠的接地。

图2 图中的PE线悬浮,没有接地

10、不该接地的接地了

危险指数:★★★★

与上一个问题相反,不该接地的反而接地了。这主要发生在II类灯具和III类灯具上,这两类灯具没有接地端子或接地线,如何接地?这两类灯具本来不需要接地,也不知哪位高人施工时硬是在外壳上做了接地连接,画蛇添足,增加电击风险!

II类灯具靠的是双重绝缘或者加强绝缘起到电击防护作用,不需要再接地。III类灯具采用特低电压,AC50V及以下,对于喷水池中的水下灯则电压等级不得超过AC 12V。

有人说,II类灯具和III类灯具再接地不是更安全吗?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其他地方(非本系统)的危险电压通过PE线引入到本系统,造成本来安全的灯具外壳上带有危险电压。

11、没有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危险指数:★★★★

室外场所、潮湿场所、环境恶劣场所等的室外照明装置应该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这里有多种标准规范作出的要求,下边列举几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第8.3.3条,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要求,当采用TN-S接地系统时,宜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作接地故障保护;当采用TT接地系统时,应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作接地故障保护。动作电流不宜小于正常运行时最大泄漏电流的2.0~2.5倍。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7.10条第

1款,下列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2)室外工作场所的用电设备;

3)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

5)由TT系统供电的用电设备;

看到这里,对室外照明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不应该再犹豫,人身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应该放在工程建设的第一位。

附:危险指数

文中的危险指数是笔者主观评价的结果,最高为五星(★★★★★)表明很危险,最低为一星,具体见表1。

表1 危险指数及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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