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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负荷的负荷等级合适吗?

时间:2020-07-24 来源:炳华话电气 浏览:

先学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其中10.1.1和10.1.2条的规定可总结为表1。

表1 民用建筑中消防负荷的分级

建筑特性描述

负荷等级

一级

二级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室外用消防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

 

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

 

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

 

其中,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在本规范第5.1.1也有规定,见表2。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 建筑高度大于24m且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 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4 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

5 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按此规范,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负荷最高也就是一级负荷,即使600m高的超高层建筑也是如此。这显然不合理!要知道,超高层建筑遇到火灾时疏散难度大、扑救难度也大,如果消防负荷等级不合适一定会影响到疏散、灭火,这事可就大了!

负荷等级不是孤立的,它涉及到电源配置、系统设置,对可靠性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建议重新审视消防负荷的负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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