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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之夜】LNG点供实战的那些事儿

时间:2020-07-10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编者按:2017年4月13日晚,“天然气行业微信群”开展了第五十九期“天然气之夜”空中论坛。本期论坛特邀行业资深人士王鹏总分享“LNG”点供实战的那些事儿,并回答了群友的提问,内容详实,满满的干货!论坛由陈新松主持,内容由吴秦编辑整理。

【嘉宾介绍】

王鹏,江苏苏港能源公司总经理,国内LNG产业一线实战资深人士。曾任国家行政学院欣正实业发展总公司市场开发部高级经理,新奥能源船用LNG事业部项目开发经理,南京苏能天然气公司总经理。从业以来主要从事LNG车船用以及气化站和卫星站的终端市场开发。

江苏苏港能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天然气利用领域,集投资开发与工程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天然气运营商,主要涉足天然气管网建设、( LNG、 L-CNG)车船用加注站、焦炉尾气液化、天然气发电、分布式能源、 LNG冷能利用、 LNG卫星储备站、城市燃气、沼气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直供等业务领域。

苏港能源隶属中国天然气集团,“中国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交易股票编号: 931)是一家致力于推动清洁能源—天然气的应用,以“治理雾霾、改善环境”为主旨的香港上市公司,目前市值约200亿元港币。中国天然气集团是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的战略合作伙伴,总部位于香港,在上海自贸区设有全资子公司,负责大陆地区业务开展。

【嘉宾演讲】

尊敬的各位业内同仁,各位老朋友,新朋友:

大家晚上好,今天很荣幸能够通过天然气与法律这个公众平台与大家能够相识和交流,咱们群里很多人都是前辈和专家,说实话,受陈总的邀请和大家谈点供,我是有点诚惶诚恐的,今天的交流呢,从我个人来说也只能是班门弄斧,抛砖引玉了,再次谢谢陈总,谢谢各位管理员。

首先呢,我想以几张图片作为今天交流的开题,同时也听一下大家的意见。

(以上图片是由喜威能源的朋友提供的,据介绍是他们在土耳其的LNG气化站的项目)

(下面几张图片是欧标的中文翻译截图)

大家可以看到60立储罐规模的气化站,一直到工厂红线位置安全间距才是7.6米(25是英尺),储罐和储罐之间安全距离是1.5米,储罐到明火地点的安全间距是5米!咱们国内规范,安全间距如何,这里就不多祥讲了,是三五倍的距离。同样的产品(LNG),同样的工艺(液态天然气气化调压供气),同样的设备(不锈钢,珠光砂,真丝缠绕的低温储罐),同样的服务对象(工商业或民用),为什么在实施起来,对于安全距离有这么大的区别呢?

因为欧标引用的是本质安全化原则:本质安全化原则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了安全化,就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即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

今天有这么多业内同仁在,大家遍布国内三山五岳,我想请问一个事情:现在有没有数据可以中外在两种规范下,或者说两种定义下的安全事故对比?如果有这么一个数据,平均下来同样数量或者说同样规模下,数据相同,或者欧标地区数据更少一些,是不是能够说明一些问题呢?比如抓安全,到底是抓源头还是抓终端?到底是源头的企业多还是终端的企业多呢?从政府监管来看,到底是哪一种方式更容易操作呢?

LNG气化站从诞生到现在有数据显示已经有17年历史,具体到目前有多少座气化站没有数据,但是有一些专业的点供公司自有站点可以达到几十座,甚至一两百座,两三百座。有没有关于气化站因为LNG的原因,比如泄露,爆炸的数据呢?我们总是说气化站有安全隐含,有不安全因素,有没有数据支持呢?这个安全隐患的时间是多久呢?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一套设备可以用十年吗?甚至一个工厂可以存在几十年吗?

今天说点供,我大致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说:点供的分类点供的开发点供的风险点供的建议

(一)点供的分类

之前在一些论坛会议上,谈的更多的是商务开发模式,比如市场开发,资源保供,建设用地,项目的报建与审批。这次我想把自己在企业运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也可以说一些不算很成功项目或者说出现失误失败的地方和大家分享一下。所以点供的开发,这次也不从站的规模、用气的大小、撬装不撬装等来分:

1、按市场准入

按市场准入,我就分为允许还是不允许,这个主要集中在行业主管燃气办,所谓的允许不允许,用土话说就是给不给你做这个生意,燃气办是关键的部门。另外就是有一些部门也会出现这种情况,比如质监局,按照相关政策,质监局监检证是不存在前置性审批条件的,但是有的地方因为你LNG公司和管道气公司产生了竞争,他也拒绝你办理监检证。这个现象也包含在经信委之类单位,但是主要还是燃气办,打个不是很恰当的比方,燃气办是亲爹,其他部门都是叔,结婚就亲爹说了算,叔伯大爷也就是发表下意见,监管下你,当然了,现在有的谈爱结婚,亲爹说了也不算,自己说了算。

不允许的地方很多,允许的地方也很多,比如监管严格的江苏,湖北等,政策彻底放开的山东以及大面放开的河北河南。具体到一个省,还有市和市的区别,再就是允许的地方也有区别,比如山东,属于最高到立法修改,河北河南为什么我解释为大面放开呢,因为他在经营权上没有明确允许:一是因为中央煤改气大环境,大任务,所以允许气化站遍地运行;是政府的监管仅仅是对于经营权默认了,对于建站形式,或者说安全距离要求并没有放开。

(下面简单列部分省份的政策,供大家参考)

2、按规范

按规范分,那就是合规还是不合规。“合规”:现在参照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面各方面规定都很细。

“不合规”:挨着墙根就摆。不合规范的,挨着墙根就摆的都有很多,再就是咱们经常提到的多少立方以下不需要申报,这个在哪里可以看到呢,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里,大家可以查查自己所在地区的条例,比如苏州地区的1立方以下,如果咱们在本次讨论伊始提到的问题能够佐证LNG是安全的,LNG设备是安全的,LNG气化站是安全的,那么各项规定的出台都是相关行业推动的结果,点供商没有一个合力是主因。

3、按定价

按定价分,主要是指没有开通管道气的,要么按照回报周期报价,然后有个调整机制,要么是按照气源价格加某一个数值的利润,这种报价比较多的集中在接收站气源的辐射半径内。

4、按商业模式

按商业模式,用户纯用气,用户用气+租金。

(二)点供开发

1、点供的目的

确定项目建设的目标,有市场需求才有建设意图,企业是追求利润的。

2、开发工作的内容

(1)明确用户目前使用能源的情况

用户现在是用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柴油、重油、煤炭、液化石油气或者是电?

(2)确定用户的需求规模

通过相关计算确定用户用气规模,每年能卖多少?

(3)确定供求价格

用户能承受的价格,利润多大?

(4)确定用户的企业发展

用户的经营状况如何,需求会不会增加或减少?

(5)市场竞争分析

本行业竞争对手的情况及动向?我方存在的优势及不足。

3、开发工作的环节

4、方式的选择

(三)点供风险

1、财务测算风险

简单的将利润(而且是毛利)和投入做比较,忽视了增值税附加税,折旧,人工成本,设备维修,劳保用品,资金沉淀以及其他费用。

2、用户用量风险

比如:讲好4000方一天,实际算下来合到每天才1000多方气。

3、政府风险

政府整顿,关停。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老手降低储罐规模的原因,不过降到一定程度也很麻烦,为什么呢,配送问题,配送成本,配送途径。所以点供虽然没有太多的高精技术,但也确实是有不少麻烦事。

4、竞争风险:

同行竞争,低价供应,甚至倒挂供应。

5、气源风险

LNG价格波动。

(四)点供建议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LNG行业也罢,LNG点供行业也罢,事情太多,要是真细聊起来,再多几倍内容也打不住,建议也不敢说是建议,顶多是一些吃亏的经验罢了,我个人的意见最大的建议还是行业现在太孤单(相比较其他版块),点供商心志不齐,意见各殊,视用户利之多寡,漠不相关,彼此争夺,或高抬价格,或倾轧行情,卒至两败俱伤而后掩面而泪;上游抬价之时,一不能以死抗争,二不能同气相连,守望相助,三无奔走呼号之士,更无合纵连横之道。此皆见小利而欲速则不达,亦由同业不肯齐心,以至利权操纵尽入用户之手,行业引导重复仰上游鼻息之局,长叹息以掩涕兮,最为商务之害。如果非要说,这就是我最大的建议了,有的道路注定凶险,却也要拔刀相迎,有的事业注定坎坷,却也要迎难而上。我辈开疆拓土,可以失去力量,但是绝对不能失去勇气和意志。漫漫长路多坎坷,不负自己一片心。

上面2012-2017年的一些接收站和液化工厂发展,试想下如果相对应的全部产能都释放,非管输送的点供形式和管道输送的模式是否可以并行不悖呢?

经过这几年国家政策推动,也经过所有从业者的共同努力,我们LNG单点直供行业发展迅速,而且在社会上形成了巨大的影响力,大家更多的了解到除了柴油、汽油管道气还有LNG。我们项目的拓展的战鼓已经敲响,LNG的睡狮已经觉醒,试看未来的中国,必将是液燃的世界。谢谢大家!

讨论交流】

问题一——洪涛(国研中心|能源政策研究) 1、LNG气化站算源头企业还是终端企业?

2、山东立法修改,全省允许点供?

3、LNG点供不需要申报审批的限值各地也不同吗?

4、LNG点供有政府定价的吗?(替代散煤拿补贴的除外)

5、瓶组和再气化在点供中的比例,各适用于什么样的用户?

6、用 道德风险(实际用气比预期少很多)如何防范和补救,合同是否有明确规定? 7、LNG价格波动的气源风险导致的进销价格倒挂,有没有很好的防范或风险转移机制?如何实现?

8、点供服务提供商的协作与垄断托拉斯之间有多大鸿沟,会不会被政府查处?

1、LNG气化站从LNG行业看属于终端企业。

2、山东政策是省人大修订的省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决的是点供的市场经营权问题。

3、LNG点供严格意义上说各地都是需要申报的,只是在申报的范围各地政府认定不同,比如其中一个内容就是需要不需要经过规划,相对应的,各地出台的文件不允许点供业务是没有政策支持的,我们天然气行业最大的法规就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里面非常明确,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我们是非管道。再就是这也可以诠释一个现象,就是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是提严格管理而不是不允许。另外,个别地方领导人的发言更不能作为不允许点供的法律依据。

4、目前LNG点供属于市场行为,没有政府定价,但是现在有的地区出现从事点供必须在当地注册公司的现象,点供目前核心模式是企业内部站,所以一个企业可以跨区域经营,我们只是运输危化品(危化品定义今天暂不多做讨论)。替代煤炭政府对于点供企业无补贴,用户使用锅炉政府有补贴。

5、瓶组里面也是LNG,其实瓶组站也是点供,也是气化站,具体和罐子的规模比例看地区产业结构。

6、用户道德风险更多的是靠条约和优化配置方案解决,合同里可以有最低用量限制之类。

7、我个人建议还是和上游气源绑定,非常高气源大多可以做到稳定成本。

8、不排除垄断企业依靠长期经营的地方保护对点供行业绞杀,但是大的环境是打破垄断,放开市场,提高工业企业利润,点供行业联合起来迫在眉睫。托拉斯在现有法规上我个人看法是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点供服务商PK。

问题:何为正规的气化站?

——潘剑恩(杭州日晟|工业气化站)

正规气化站从手续说,就是全部齐全,从设施来说就是全部符合城镇燃气规范的相关规定。但是话分两头说,现在暂时没有LNG气化站建设规范,所以我个人支持没有规范那就是没有监管的法律保障,所以任何站都是规范的城镇燃气规范的气化站定义在更多的核心上和我们的点供不是一码事,比如说需要有规划,建个瓶组也要规划吗?全县300个瓶组,怎么规划?

问题三沼气能开发利用搞液化吗? ——谭科

可以的,目前最大规模的秸秆天然气在日照,沼气比较早的在2012年,海油和农科院就已经进行过试验,再就是沼气根据来源会分几种,每种形式的甲烷含量都不一样,普遍来说规模和现有液厂比,不会很大,沼气LNG液厂可以同时承担调峰功能,小型LNG液化装置目前非常成熟。

讨论一:点供

点供目前就是大部分就是黑站,稳准狠跑,希望正规,防止同行互相残杀;

我认为点供的合规问题、手续问题,反应政策风险性大;经济性才是点供供应商及用气方博弈的重点,用气方考虑的是你不给我建站有别人,我为什么要自己建设呢?手续上的难题是审批到底找哪个单位?事实上很多地方都是互相推诿,不批不查的情况;

点供的机会在于LNG价格比管道气低的条件,更有竞争力。如果国际LNG价格波动,或致竞争力不稳定或条件不具备;另外油气体制改革落地后,管道气的输配气价会降低很多,到时候竞争力优势还要重新算账。不过中短期内依然看好点供,短期在清洁采暖替代散煤的红顶政策下,点供可以弥补管道覆盖不足的低密度区;

点供黑站的原因之一就是政府不给办手续,或者说手续难办;

黑站的核心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备案批准,从行业发展来说,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比如滴滴,之前没有牌照,发展的多了,也就有了牌照;

还是先搞黑站,赚到钱,后面就没风险。

讨论:点供企业

点供企业我个人建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一是抓点供,获取合理利润,保企业运营,养活员工;

二还是大面积开发县域,着眼天然气长远增长。我司现在打造的区域能源中心,也就是天然气综合利用非常受地方政府欢迎,现在已经在多个县区落地,一揽子天然气规划,包括LNG分布式能源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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