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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能源十大热点事件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一 河南省大力发展清洁采暖

2018年2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集中供热时间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确定的起止时间供热,不得擅自变更;供热价格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热经营企业应当执行政府制定的供热价格,不得擅自提高,制定和调整集中供热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热经营企业、热用户等有关方面的意见;供热收费方面,热经营企业应当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为热用户提供多种便捷交款方式,代收热费的单位不得向热用户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在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

2018年8月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地热能清洁供暖规模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目的是优先选择在地热资源较为富集的地区,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地热资源禀赋、用能需求等要素,按照“采灌均衡、取热不取水”的原则,创建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效果显著的地热能清洁供暖规模化利用试点区域。通过规模化开发模式,探索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型能源管理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促进地热能利用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增强地热能清洁供暖的市场竞争力。该通知还明确了结合全省地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情况,用2~3年时间,以县为单元采取特许经营模式,通过整县推进的方式,选择将地热能清洁供暖利用较好的县(区)作为首批启动的试点区域,根据试点推进情况,统筹考虑,适度扩大试点区域等四项任务。

2018年9月18日,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了《河南省热电联产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鼓励热电联产多城联建、产城联供。该办法指出,热电联产发展应遵循“统筹规划、适度超前,集中布局、多式联供,以热定电、环保优先”的原则,建立省辖市以大型热电联产机组为主供热、县城以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或小型生物质(含生活垃圾)热电联产机组为主供热、产业集聚区以背压热电联产机组为主供热的工业和居民供热体系,形成布局科学、经济合理、清洁高效、安全可靠的热电联产发展格局。

二 河南省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2018年3月28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建立河南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积极应对近年来全省煤电油气运供应紧张形势,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调节,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根据国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要求,建立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一是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全省经济运行、民生保障的重大和突发煤电油气运问题。二是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省煤电油气运形势和市场情况,科学研判供需变化趋势,预测评估年度或特定时间段的供需平衡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三是负责全省煤电油气的产运需衔接和有序利用,科学组织调度,保障正常供应。四是建立完善全省煤电油气储备制度,提高应急调峰能力,提出调用煤电油气应急储备的建议。五是加快全省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健全多元化供应格局,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推动管网互联互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六是实施煤电油气运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紧急生产、调运以及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七是指导煤电油气运日常供应的调节工作。八是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河南大力推进储气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地方政府3天、城燃企业5%”的要求,印发实施《河南省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0年)》,积极探索“租地下库容,引海气入豫、建区域中心”的河南模式,组建河南省天然气储运公司统筹推进,有关做法得到国家发改委的肯定。10月16日,河南省投资集团、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中燃宏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在郑州签订了四方合作框架协议,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运营。按照国家发改委与河南省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到2020年采暖季前,全省要具备不低于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用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各城镇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要在2020年底前,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全省储气设施将由省级储气公司统一建设运营,地方政府和省内城市燃气企业不再重复建设储气设施,采取与省级储气公司签订库容租赁协议的方式履行储气能力责任。储气设施建设是有效应对天然气高峰波动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天然气有序稳定供应的有力措施,意义十分重大。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成立运营后,全省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有了明确的计划和主体平台。省储气公司将按照《河南省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0年)》要求,通过租赁濮阳文23储气库、平顶山叶县盐穴储气库库容,合资建设江苏滨海大型LNG储罐,规划建设省内郑州、洛阳等6个区域性储气中心,为河南形成约10亿方的储气能力,从而有效解决全省天然气应急调峰问题,完成储气能力目标。

三 河南省积极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2018年4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河南省内有9个试点入围,分别是项城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新蔡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信阳明港产业聚集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漯河市临港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资和运营增量配电网、降低工业园区企业用电成本、促进配电网建设和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具有先行先试的示范意义。此前第一批次中河南省共有6个项目入选,第二批次中河南省共有7个项目入选,加上此次河南省共有22个项目入选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为全国试点最多的省份。河南省的22个项目试点覆盖全省18个地市,在河南省已形成全面覆盖的局面。

2018年12月4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我省增量配电网配电试行价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适用范围:投资、运营的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核定,原则上是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含开发区)等局域电网的配电价格。价格形成方法:前两个监管周期内,全省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按照最高限价法形成。最高限价按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增量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项目,采用招标定价法确定配电价格。招标确定的配电价格不得高于全省最高限价。增量配电网区域内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需要承担交易电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由配电网企业代收、省级电网企业代缴。增量配电网区域内的电力用户执行与省级电网电力用户相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价格政策。增量配电网区域内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用电价格不得高于省级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增量配电网区域内列入增量配电网试点的分布式能源与电力用户开展就近交易时,用户仅支付增量配电网的配电费,不承担增量配电网并网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结算方式:增量配电网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分类结算电价或综合结算电价与省级电网企业结算电费。

四 河南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2018年4月2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18年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国务院降电价工作部署,为了有序推进电价分类改革、减轻企业用电负担,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一是将大工业用电类别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或单一制电价。二是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电价水平,比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水平降低0.533分/千瓦时。输配电价中单一制电价水平,由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水平降低0.5分/千瓦时。三是清理规范电网以电价收费行为。在各类电网以外供电及房屋出租用电环节中,经营者或出租者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四是全面落实电网清费政策。要求电网企业及时清退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及系统备用费。

2018年6月15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18年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精神,一是自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水平降低0.55分/千瓦时。二是余热、余压、余气性质的自备电厂可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资格备案表》《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向省级电网企业申请免交系统备用费。三是全省水泥、电解铝、钢铁企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加价标准均按国家规定加价标准执行,不再每年发文明确。四是电气化铁路市场化电量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五是电力用户自建线路实现双回路供电的,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自建线路包括第二路新建电源点至用户负荷侧全部线路。

2018年8月2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我省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部署,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发改委同意,自2018年7月1日起,全省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平均降低6.24分/千瓦时,其他用电类别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截至2018年底,河南省落实国家降价降费各项部署,通过临时降低输配电价、降低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等措施,减少全省工商业用户电费支出近40亿元,已经完成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

五 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

2018年5月18日至19日,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提出,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习近平指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三是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四是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五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六是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2018年5月24日至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河南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栗战书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全面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夯实法律责任,依法标本兼治,用法律的武器护卫蓝天白云,提升百姓蓝天幸福感。栗战书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在河南省多地检查指导工作。栗战书指出,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存在不少问题,形势依然严峻。要把党中央要求和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勇于担当,动真碰硬,下大决心和大气力解决污染问题。要大力调整经济、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切实把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下来,从根本上改善大气环境。

2018年9月9日,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郑州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动员全省上下积极行动起来,以更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坚定的拼劲韧劲、更务实的举措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河南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陈润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主席刘伟出席会议。会议强调,要把握重大问题,认真实施“四大行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实施经济结构提质行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优化。要实施生态功能提升行动,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以加强生态建设为基础,以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以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标,构建一个规划体系,划定一条生态红线,实施一批修复工程,建设一批自然保护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树立更高标准,创新体制机制,全社会一起动手,建设绿色家园。要实施环境治理提效行动,集中力量打好几场重大战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河南省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2018年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积极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上述文件明确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煤炭替代工作原则,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拓展清洁能源消纳渠道;实施“青电入豫”等外电入豫工程,到2020年接受省外来电规模达到500亿千瓦时以上;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河南目标基本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2018年,全省PM2.5累计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比下降1.6%,圆满完成国家下达河南省65微克/立方米和省定63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任务;全省PM10年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比下降2.8%,实现省定103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任务;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56.6%,基本完成国家下达河南省的优良天数比例目标任务。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分别为16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2.1毫克/立方米,较2017年分别下降23.8%、2.5%、16.0%,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六 河南省首次实施电力需求响应

2018年6月8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18年开展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工作的通知,由郑州市工信委,驻马店市、信阳市及兰考县发改委,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工作。2018年度夏期间,根据分区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在部分缺电区域开展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工作。凡设备接入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电采系统),且运行状态良好的用户均可自愿参加需求响应试点工作;负荷集成商可作为用户申请参与需求响应,其集成的电力用户需满足上述条件。有序用电方案用户优先参与需求响应。在响应日的前日完成邀约、确认,并在约定时段完成负荷削减的用户,每次每千瓦补贴12元;在接收到响应指令后,实时确认参与并完成负荷削减的用户,每次每千瓦补贴18元。负荷集成商视为单个用户领取补贴,代理用户开展的需求响应补贴金额分成双方自主协商。

2018年夏季,在郑州、驻马店、信阳及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兰考县试点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已成功实施2次。首次在7月27日午高峰12∶30~13∶30期间实施,共66家企业和1家负荷集成商参与,总响应量为12.54万千瓦。第二次在8月8日晚高峰20:30~21:30实施,共69家企业和1家负荷集成商参与,总响应量15.19万千瓦。通过实施电力需求响应,有效转移了高峰用电需求,缩短峰谷差,促进电力供需平衡。这标志着河南电力需求侧管理向市场化转变迈出了坚实一步。

七 河南省深化推进水电气放管服工作

2018年6月15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电气价格放管服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全省水电气价格放管服工作,认真做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工作,认真落实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健全完善清洁采暖价格政策,完善阶梯价格机制,规范供水定价行为,认真做好水电气价格放管服工作。

2018年9月7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了开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全面清理涉及水电气暖接入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申请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报装时间。2018年,电力服务指标全面升级,实现无电网配套工程低压用户用电接入“当日受理、次日送电”等多项目标;2020年,将提前2年实现国家要求的电力用户办电时间压缩2/3以上目标。《方案》明确了水电气暖等行业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抓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创新环境、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提高水电气暖获得便利度等关键环节,疏通制度瓶颈,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提高电力获得便利度。突出量化考核,把企业办理业务全流程的时间、效率、费用作为评价对象,明确各项指标具体办理时限,以核心指标排名争先和优化提升带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创优。突出体系构建,聚焦审批服务、创新创业、投资贸易、企业经营、市场公平、法治保障、社会服务、政商关系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加强系统设计,统筹推进制度创新、政策集成、资源整合、流程再造,迅速搭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框架体系。《方案》系统梳理了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政商关系、方便企业和群众获得社会公共服务等14个方面的核心指标,并结合河南省实际,拉高标杆,分年度提出具体对标指标和举措,做到尽可能细化量化,推动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可量化可考核。

八 兰考县成为全国首个农村能源革命试点

2018年7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总体方案(2017~2021)的复函〈关于呈报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总体方案(2017~2021)的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兰考县按照总体方案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复函指出了关于建设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的重要意义、重要任务以及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批复,兰考县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的重点任务有五个方面:一是推动农村能源生产革命,增加清洁能源供给。二是推动农村能源消费革命,扩大清洁能源消费。三是推动农村能源技术革命,提升智能化用能水平。四是推动农村能源体制革命,建立经济可持续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模式。五是推进城乡废弃物能源化利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总体方案,到2021年,兰考县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超过6000万立方米,占县域用气需求量的70%以上;风电装机容量75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容量4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县域全社会用电量的9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60%;地热供暖面积1200万平方米,清洁供暖普及率超过80%;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5%,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90%;全面淘汰薪柴和散烧煤。

2018年11月29日,我国农村能源革命首个试点建设县启动会在兰考县举行。国家能源局、中国工程院等百余位领导专家参加了会议,探索农村能源革命新路子,为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高标准发展出谋划策。

九 世界首条清洁能源外送特高压通道开工

2018年11月7日,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开工动员大会在青海主会场和河南分会场同时举行。该工程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8月视察青海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支撑青海新能源大规模开发规划建设的第一条特高压输电通道,是世界第一条专为清洁能源外送而建设的输电大通道。工程对促进西北地区清洁能源发展、优化东中部地区能源结构、保障电力供应、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和雾霾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起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止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途经青海、甘肃、陕西、河南4省,线路全长1587公里。新建海南、驻马店两座换流站,输送容量达800万千瓦,于2018年10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计划于2020年建成投运,建成后每年可为河南输入清洁电量400亿千瓦时。该工程是世界上首个以服务光伏发电为主、全清洁能源打捆外送的特高压工程,是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难题的重大创新工程和典范工程,将有力地推动青海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集约化开发建设和大规模外送,同时汇集甘肃富余新能源电力,促进送端地区资源优势转化,助力青海、甘肃等重点区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降低受端地区社会用能成本,拉动沿线经济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该工程既可助力青海奋力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促进青海当地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又可缓解豫南地区供电紧张局面,保障河南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和能源转型发展。同时,工程将推动远距离大容量输送清洁能源的特高压技术创新,积累优秀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动电网科技进步。

十 河南省实施更加严格的煤炭消费减量政策

2018年12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降低10%以上,力争达到15%左右,煤炭消费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电煤消费占比达到52%以上。

该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并举、能效提升与结构优化并重,统筹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着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大力削减煤炭实物量;着力压减高耗能行业低效产能,遏制能耗快速回升势头;着力推进清洁替代和改造工程,提升非煤清洁能源占比;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压实各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

该方案主要任务:一是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二是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提升煤电机组效能,实行电力绿色调度,扩大外电入豫规模。三是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压减焦化和化工行业产能,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四是提高商品煤质量。五是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程。六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七是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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