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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降低企业成本 实现煤炭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一 川煤集团基本情况

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煤集团”)是四川省委、省政府为了提高全省煤炭资源控制力,保障全省能源安全,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于2005年8月以煤炭部管理的攀枝花矿务局、芙蓉矿务局、华蓥山矿务局、达竹矿务局、广旺矿务局、煤炭工业供销总公司和省属威远煤矿为基础,组建成立的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川煤集团组建后,为适应企业发展,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进行了调整,实行专业化管理,撤并了煤炭供销总公司,陆续组建了四川川煤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鼎能建设公司、恒升公司、金升公司、川煤贸易公司、川煤华荣物资贸易公司、米易益康投资公司等7个子公司;截至目前,共拥有下属子企业18家,企业资产总额392.6亿元,是四川省最大且在西南地区有较高知名度的资源开采型企业集团。高峰时期年生产原煤1400万吨,营业收入逾120亿元。受煤炭产业形势下滑影响,2016年营业收入降至82.34亿元;通过改革改制,员工由成立初期的6.3万人减至目前的4.7万人。

川煤集团成立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总体要求,一直肩负着全省煤炭资源安全保供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任,确保了电煤、冶金煤保供和重大灾害恢复重建等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 川煤集团资源及产能情况

资源状况:截至2016年底,川煤集团在四川省境内拥有煤炭地质资源量222587万吨,保有地质储量191147万吨。其中,采矿权许可证范围内煤炭地质资源量167856万吨,占总资源量的75.4%,保有地质资源量136506万吨。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宜宾筠连和芙蓉矿区、攀枝花宝鼎矿区、广安华蓥山矿区、泸州古叙矿区、达州达竹矿区、广元广旺矿区。

资源特点:一是煤炭资源分布较广。主要分布在宜宾、泸州、达州、广元、广安、攀枝花六个地区;二是各井田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多,褶曲多;煤层顶底板条件差,特别是顶板泥岩、泥质粉砂岩、砂质泥岩等较多,不稳定;各井田有单一煤层或煤层群,煤层群各煤层间距1.5米到80米不等,煤层倾角5~75度不等,煤层厚度0.4米到5.6米,除个别矿井外,同一矿井煤层厚度、倾角等变化大;生产矿井极薄、薄煤层储量占总储量的52%。

产能发展:从2006年开始,川煤集团通过全资新建、合作共建、全资收购、股份合作等形式,共建设和发展煤矿项目15个,新增产能1155万吨/年,核定投资207.11亿元;已完成投资90.63亿元,建成投产矿井5对,产能321万吨/年;全资收购矿井1对,产能30万吨/年;同省监狱局实施股份合作矿井1对,产能30万吨/年;整合矿井12对,设计产能720万吨/年。截至2016年底,川煤集团共有规划产能2961万吨/年,设计产能2691万吨/年,核准产能1740万吨/年,实际产能1434万吨/年;其中,生产矿井23对,核定生产能力1568万吨/年;基建矿井8对,设计能力660万吨/年。川煤成立以来,累计生产煤炭15319万吨,煤炭工业的区域控制力得到明显增强。

2016年以来,川煤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去产能政策,实施矿井退出14对,退出产能783万吨;核减产能矿井1对,核减量60万吨。

三 川煤集团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状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川煤集团资产总额415.85亿元,其构成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总额107.8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5.93%。其中:货币资金235228.48万元;应收票据136348万元;应收账款251339万元;预付账款95590万元;其他应收款148749万元;存货177820万元;其他流动资产33028万元。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总额308.0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4.07%。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2388万元;长期应收款7301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14634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26891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46466万元;资产减值准备2353万元;在建工程681582万元;工程物资4872万元;无形资产370433万元(主要是土地资产);开发支出10214万元;商誉379万元;长期待摊费用2278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8289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383120万元(主要是棚户区以及沉陷区工程)。

(二)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川煤集团负债总额379.4亿元,在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257.54亿元,占负债总额的68%。其中,短期借款772270万元(银行借款);应付票据151400万元;应付账款233903万元;预收账款111306万元;应付职工薪酬227358万元,其中应付工资85173万元;应交税费25105万元;应付利息54630万元,应付股利107万元;其他应付款51210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82594万元;其他流动负债4689万元。

非流动负债为121.8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32%。其中,长期银行借款504278万元;长期应付款92712万元;财政专项拨款应付款376684万元;预计负债8939万元;递延收益30691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1298万元,沉陷区、棚户区职工购房款等其他非流动负债193960万元。

(三)退出矿井资产负债情况

全集团退出矿井14对,核减产能矿井1对,涉及资产总额77.7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53.07亿元,机器设备6.14亿元,无形资产6.99亿元。负债总额77.66亿元。其中,直接向金融机构借款20.07亿元,向集团二级子公司借款27.7亿元,拖欠集团其他款项15.23亿元。退出矿井负债率99.87%,净资产接近0。年化静态利息4.27亿元左右。

四 川煤集团生产成本、利润情况分析

川煤集团资产以逐年递增的方式不断增加,截至2017年末,资产总额由成立之初的36亿元上升到4051144万元,增长1025%,实现了资产的快速增长。以2017年末为时间节点,现有的4051144万元资产中,流动资产总额为939088万元;负债总额为37315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11%。流动负债总额中,短期借款7746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410万元;长期借款5054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763万元;租赁融资642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381万元,融资成本6.5%。近三年来,平均资产负债率基本稳定在92.09%,处于平稳状态。

(一)经营情况

2017年营业收入为1051643万元,比2016年增长77295万元,营业成本为763487万元,比2016年减少401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6941万元,比上年增加7627万元;销售费用1574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7万元;管理费用147464万元,比上年增加12398万元;财务费用102617万元,比上年增加2641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04134万元,比上年增加12219万元;利润总额18741万元,比上年增加180614万元。

(二)原煤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2017年原煤平均售价294.19元/吨,比上年增加32.33元/吨。工资及福利费139.22元/吨,同比增加17.33元/吨;材料费28.88元/吨,同比增加4.24元/吨;用能成本18.95元/吨,同比增加0.4元/吨;折旧费用32.55元/吨,同比增加3.35元/吨;修理费5.97元/吨,同比增加2.48元/吨;计提费用68.62元/吨,同比增加4.53元/吨。2017年洗选煤加工费47.89元/吨,同比增加0.84元/吨;销售费用7.98元吨,同比增加0.2元/吨。管理费用74.71元/吨,同比增加4.31元/吨;财务费用51.99元/吨,同比增加11.67元/吨。营业税金及附加17.87元/吨,同比增加10.55元/吨。增值税109.75元/吨,同比增加37.3元/吨。企业所得税5.96元/吨,同比增加5.32元/吨。

1.劳动力成本

2017年全集团人均薪酬56086元,同比增加8848元,其中,原煤人均薪酬60323元,同比增加9103万元。养老保险41731万元,同比减少19351万元。医疗保险19027万元,同比减少2537万元。工伤保险11926万元,同比减少5458万元。住房公积金14428万元,同比减少972万元。离退休人员费用3197万元,同比减少170万元。

2.物流成本

2017年物流成本918万元,其中“订货会”支出25万元,与上年基本一致。铁路运费181万元,同比减少0.004万元。公路运费708万元,同比增加0.008万元。

3.融资成本

银行短期借款774616万元,同比减少23410万元;银行长期借款505469万元,同比减少45763万元;债券融资47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租赁融资64286万元,同比减少11381万元。全部银行贷款1819371万元,年利息支出118259万元。

4.税费负担

2017年国税征收113257万元,同比增加30758万元,其中:增值税101491万元,同比增加20203万元;地税征收20630万元,同比增加4139万元,其中:营业税0万元,同比减少3013万元,个人所得税5653万元,同比增加3187万元。从价计征资源税10783万元,同比增加4933万元。城建税4194万元,同比增加1079万元。2017年规费66233万元,同比增加8492万元。其中:安全费45553万元,同比增加4217万元。井巷维简费12731万元,同比增加975万元。技术开发费2325万元,同比增加552万元。

5.制度性交易成本

2017年制度性交易成本2111万元,其中,检测费1281万元,同比减少175万元;咨询及审计费830万元,同比减少527万元。

五 川煤集团成本高企的主要原因

1.地质条件差,劳动力成本高

西南地区多属于喀斯特地貌,地质构造极其复杂,开采难度极高,机械化普及率低,用人多,劳动力成本高。2017年,生产原煤1208万吨,从业人员达27879人,工资性支出达16.82亿元,占原煤销售收入的47.37%。

2.安全治灾成本高

川煤集团目前正常生产的22对矿井中,高瓦斯矿井9对,突出矿井9对,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4对,吨煤治灾成本一直在90元左右高位徘徊。

3.融资费用高

川煤集团在2005年至2013年的8年时间中,投资新建矿井8对、扩能技改矿井5对,借贷投入达112.07亿元。2014年以来,煤炭产业整体急剧下滑,企业亏损异常严重,资产负债率快速上升至92.09%,银行贷款高达181.9亿元,年利息支出11.8亿元。2016年不能按时还贷导致川煤信用受损后,由省政府协调其他企业担保贷款20亿元,利息支出1.4亿元。从当前宏观经济全面趋紧的形势判断和川煤集团信用在短期内难以修复的情况来看,川煤集团近几年很难摆脱融资难、融资贵的严峻局面,融资成本仍会继续上升。

4.沉没资本量过大

一是川煤集团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管理粗放,形成了大量难以发挥效益的不良资产,资产折旧费和银行利息仍然由其持续承担;二是13对退出矿井和核减产能矿井涉及资产总额77.7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53.07亿元,机器设备6.14亿元,无形资产6.99亿元,这两部分资产所形成的沉没资本对推高企业运营成本产生了重大影响。

5.税收和各类费用负担沉重

税收方面,国家实行营改增后,总体上承税负担有所减轻,但煤炭作为资源开采型行业,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运营成本中占比较高的人力成本、资源成本、环境补偿和恢复治理等成本在现有税制下无法抵扣。由于源头抵扣项少,摊入吨煤成本高。2017年川煤上缴国税113257万元,上缴地税20630万元,城建税0.42亿元,3项合计13.81亿元;吨煤负担税收114.32元。费用支出方面,2017年共计支出7.74亿元,其中资源税1.08亿元,安全、维简和技术开发等费用支出6.6亿元;吨煤费用负担64.07元。

6.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困难

国有企业历史形成的企业办社会职能一直是企业难以承受之重,作为劳动密集型的老国有煤炭企业,则显得尤为突出,川煤集团为此承担相关支出费用高达5.1亿元。按照(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国家和省给予费用补助,但因情况千差万别,极其复杂,移交难度大,难以全部彻底实现顺利移交,后期仍将长期担负相关费用。

7.企业承担“五险一金”负担过重

目前川煤集团由企业承担的社保“五险”比重是工资总额的27%,“一金”比重是工资总额的12%,两项合计为39%。由此形成的情况,一方面是企业承担的负担重,生产中劳动力使用成本高;另一方面是员工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到手收入少,招工困难,用工贵、用工荒的矛盾长期困扰煤炭企业。

六 川煤集团降成本采取的措施

(一)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改革

1.加强体制机制调整,激发企业活力

煤炭主业方面,按照“一矿一策”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激发了矿井扭亏减亏的积极性。芙蓉公司持续推行“分灶吃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经营权股份化经营,逐步形成了“人人都是经营者”的良好局面。达竹公司下放管理权限,实行收入减支出等于工资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把压力传递到位,激发了内生动力。攀煤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市场价格结算体系,实行市场联动和财务费用连带反应机制,以市场导向传递经营压力,倒逼了降本增效。辅业方面,继续实施分兵突围、放权搞活,大力推行多元化、市场化经营方式改革。攀煤、芙蓉、广能、广旺等公司的非煤单位2017年实现全面灭亏或总体盈利,步入了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良性发展轨道。鼎能、恒升、益康等非煤子公司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全员开发市场拓展业务,重新激发活力,进一步增强了盈利能力。焦化公司与民营企业开展经营合作,全面启动了复产工作。

2.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了企业实力

一是将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人力资源工作考核内容,并与各公司领导班子年薪挂钩。强化用工管理,再造管理流程,定岗定责,进一步减层缩链、精简机构、精干人员,2015年至2017年3年间减员分流9000余人。二是结合去产能任务,优化劳动组合,将减人和提效相结合,着力提升原煤人均产量和工效,取得了良好效果。广旺公司对有条件的班组和机房硐室实行承包,促进了减人提效。三是继续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工资增长“两匹配”原则,着力抓好工资总额调控。进一步优化工资分配结构,坚持向一线和苦脏累险、关键岗位及技能人员倾斜,推动辅助、地面人员向一线回流,充实了一线人员。三是在新成立的公司探索实施经理层人员市场化选聘机制和契约化管理模式。

3.积极引入社会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

现代物流板块,引入战略投资设立了国新联程集团公司;现代建筑板块,宜宾路桥公司引入优质社会资源,实现了资质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源的优势互补;医疗康养板块正积极开展引入战略投资工作。此外,还积极推进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工作,有序促进股权多元化。

(二)依靠科技创新提质增效

1.精细安排生产组织,提高生产效率

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原则,优化采掘部署,着力强掘补欠,达竹、芙蓉、广旺等公司工作面无缝对接取得实效。加强生产组织管理,实施正规循环作业,达竹公司树立“生产无序就是事故”的理念,将中断生产、无序生产纳入非伤亡事故进行分级管理,确保了生产连续稳定。按照“四化”标准打造大工作面,重点开展综采工作面安全高效达标建设,综采产量稳步提高,机采率87.7%、综采率83.9%、综掘率19%。围绕市场需求,落实采优缓劣、合理配采、严控采高、分装分运、现场捡矸等措施,从生产源头加强煤质管理。对选煤厂生产工艺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精煤产率,实现了增产增收。

2.围绕重点开展技术攻关,取得了较好成绩

围绕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在企业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安排科技创新基金2500万元。在采掘、灾害治理等方面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攻克复杂煤层综采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了机械化开采水平。开发了多项科技治灾新技术,为瓦斯防治、防灭火、防治水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全面总结推广沿空留巷系列技术,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缓解了矿井采掘接替紧张局面。积极推广“四新”技术,淘汰更新落后。同时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广能公司正式授牌。

3.灵活策略全产全销,实现了销售效益最大化

一是精准研判市场形势,强化信息联动,有的放矢制定销售预案,加强库存预警管理,加大与主网电厂和重点用户沟通力度,合理调整销售流向,实现了以产促销、以销保产。签订电煤和精煤长协合同,稳定了销售主渠道,积极履行了保电煤供应政治任务。坚持多渠道销售策略,广能、芙蓉、达竹等公司新开辟了重庆、陕西、广西、云南等区域多家新用户。充分发挥价格委员会作用,价格策略灵活,坚守不轻易降价的底线,争取了利益最大化。二是积极发挥川煤集团营销大平台作用,扩大贸易规模,稳定贸易渠道,积极拓展省外煤炭市场,大力拓展喷吹煤、水泥煤及铁矿石、焦炭等业务,贸易实现大幅增收。三是全力以赴回收货款,按季度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多措并举,实现了新款不欠,老款回收有较大突破。

4.积极推进去产能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一是退出矿井13对,核减产能矿井1对,退出产能771万吨,分流安置员工14087人,其中解除劳动合同1308人。进行了指标公开交易,完成165.6万吨指标对外全部交易,交易金额2.5亿元,实现了去产能矿井“安全、有序、经济、稳定”退出。二是积极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完成攀煤、芙蓉、广能、广旺和威达四个单位“三供一业”移交协议的签订,攀煤公司正式启动分离移交工作,已完成50%的主体工程,预计2018年完成整体移交。

(三)强力推进管理创新,提高企业内控水平

1.创新思路,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紧紧围绕管理短板,以“降成本、降费用、提效益、促管理”为主题,广泛开展管理创新工作,对70多项管理成果进行了表彰和推广。二是将全面预算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细化指标,科学分解,加强了检查督促和考核兑现,通过选树标杆、典型引路,促进全面预算管理逐步规范运行,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增长,确保因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增量资金不被成本费用的增加所蚕食。三是将精细化管理向纵深推进,大力开展盘活存量、双增双节、修旧利废、回收复用等降本降耗活动,2017年,全集团闲置物资设备调剂金额1.63亿元,回收7192万元,复用4442万元,修旧3004万元,利废2877万元。开展了关闭退出矿井土地厂房利用前期调研工作。四是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12个业务管理系统和4个安全生产系统全面运行,提高了业务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了减人提效、节能降耗,提升了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严格管控,加强资金的调度使用

加大资金调控力度,对必需的经营资金按照安全生产支出、产品发运费用、分层次员工薪酬及社保费用等项目逐次安排。进一步收紧了资金安排权限,坚决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集中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维持了企业的基本运转。科学调度资金支付利息,确保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得以继续执行。

3.有保有压,加强项目调控管理

全年安排投资发展类项目14项,计划投资7.84亿元,实际完成6.72亿元。其中,广能公司龙门峡南矿新建项目已建设完成,2018年1月进行联合试生产;达竹公司石板选煤电厂技改工程正进行试运转;叙永片区洗煤厂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威鑫煤业洗煤厂开展了前期论证工作。

(四)积极审慎蹄疾步稳,转型发展取得实质进展

现代物流业务方面,引入战略投资,注册成立了国新联程物流集团公司,按照“贸易、物流、金融”三大业务板块顶层设计,成立了供应链股份公司、8个专业公司和6个区域公司,基本搭建了从煤炭贸易到非煤贸易、从国内贸易到国际贸易、从线上平台到线下实体、从实体到金融的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加强项目合作,与新投集团签订2000万吨“疆煤入川”战略协议,促成与四川能投共同开发新疆煤田的战略合作协议;努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争取到省内5个储配煤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签订了合作建设川东高兴基地的协议;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亿元,利润1000万元。现代建筑业方面,加大资源整合和体制转换力度,施工、房产、建材与物业板块稳中有升;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新疆等西北地区为重点,全力开发煤矿托管和矿建施工市场;与江苏南通二建等进行合作,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努力打造自身的融资平台,发行了第一支基金,正积极寻找合作项目。金属矿产开发业务方面,取得了阿坝州东北寨金矿股权,正加快股权变更及开发利用方案的制定工作;全力开展凉山州菜园子铜金矿项目合作,启动了资源储量核实相关工作;着力推进甘孜州日乃金矿和云南明珠金矿项目合作前期准备工作;白玉章都金矿勘查和选矿试验有序推进。新能源方面,争取到省政府同意,将古叙、筠连矿区的煤层气探矿权配置给川煤集团,目前正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的批复;完成了内部瓦斯抽采利用资源整合方案编制;与中石油、四川煤田地质局、高县政府、森泰能源联合开采川南煤层气已经达成初步协议;对已关闭退出矿井开展了煤层气抽采和煤炭地下气化可行性研究;攀枝花30兆瓦光伏发电一期工程已并网发电,每年可新增收入1400万元。医疗康养方面,成立了四川泽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内部医疗资源整合工作已经启动,正积极引入战略投资推进现有医院升级改造;以米易宁泽阳光酒店为平台,积极探索创新健康养老产业新模式。

七 实现煤炭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煤炭产业通过近三年的持续治理整顿、资产资源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存续下来的基本都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煤炭企业的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关系整个行业的兴衰。要促进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国家层面上,必须从振兴实体产业,筑牢工业基础,防范因实体经济弱化而降低抗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出发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

1.全面清理处置产能退出后的悬空债务

川煤集团退出的13对矿井所涉负债77.66亿元随着主体消亡后已完全悬空,全部由集团总部承接,导致资产负债急速上升,已到了难已为继的地步,由于无力按期兑现金融机构贷款,信用等级一降再降,经营风险和稳定风险不断上升。省政府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因债务数额太过庞大,也力不从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去产能是国家的战略决策,是调结构的前置措施,其目的是重振和恢复实体经济,若去产能后的债务问题解决不好,就会成为母体企业身上的一颗毒瘤,其结果则会适得其反。由此希望国家尽快痛下决心,采取核销和豁免等措施,解决好去产能企业的悬空债务问题,以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2.实施行业帮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煤炭产业作为开采型行业,在基本建设投入方面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长,导致企业负债普遍趋高。国家应针对煤炭等重资产企业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在融资方面提供政策优惠,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帮扶措施,控制负债率的快速增长,有效降低基础性产业企业的经营成本。

3.实施产业税制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按照企业增值税抵扣相关规定,进项税抵扣范围越大,企业税费负担越低,一般加工制造业的抵扣率在80%左右。煤炭产业作为基础性行业,源头进项少,增值税可用于抵扣的范围只有电力和材料,抵扣率仅在30%左右,实际纳税远高于钢铁和机械制造等行业。把煤炭企业增值税抵扣归类为制造业,存在明显不合理因素。水电产业也是由于源头无进项抵扣,其税收政策实行简易征收办法,减按小规模纳税人3%~6%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煤炭产业与水电产业在增值税抵扣方面具有相似性,国家也应对煤炭产品的税率征收方式上实行改革,制定符合煤炭产业特点的税收政策。

4.鼓励和支持企业探索不同方式降低企业成本

在企业债转股方面,一是允许企业多措并举实施债务重整。采取对不良债务核呆、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以优质项目引进战略合作和风险投资等方式降低债务负担;二是实施部分债转股。即以子公司为资产包的形式,将具有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的子公司实行整体债转股。在企业改革方面,一是鼓励企业将资源资本化,采取对外引进资本和引导内部职工购买企业股权方式实施企业股份制改造分解企业负债;二是对资产和债务分离整合处置。对优质资产和资源通过司法重组方式进行剥离整合经营,对不良资产和债务由政府出台政策作为坏账核销。

5.以政府向企业增加资本方式降低企业负债和运行成本

对于川煤集团这样的高负债企业,其成本负担主要来自融资成本,降低企业成本,首先是化解企业债务,把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降下来,政府可根据企业情况,以增加注资方式,由企业及时偿还高息债务。从川煤集团当前的情况看,省政府给予30亿元现金注资,就可以对川煤集团的资本和负债结构进行优化,有效降低债务负担、融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为川煤集团轻装上阵、转型发展、升级发展注入活力,增添后劲。

6.有效降低企业社会负担

川煤集团企业办社会从业人员4011人,《国务院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中对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的资产移交、费用补贴、移交期限做了具体规定,对人员分流仅做了原则性要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地政府和接收企业只同意接收业务和资产,不接收人员,人员安置分流的任务和责任仍由企业承担,关键性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作为经济组织,不应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厂办大集体等问题,不仅是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就能彻底解决的问题,建议国家层面发文要求地方政府和接收单位按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连同人员一同接收,彻底消除企业包袱。

7.规范和简化企业职工“五险”存缴类别,降低企业劳动用工成本

目前职工“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大病、生育、失业、工伤等内容,由企业负担部分占工资性支出的28%,其中医疗保险又分为医疗险和大病险,生育险夫妻双方均需缴纳,职工失业本应是社会问题,但仍由企业负担,明显存在不合理因素。应当加以规范,简化存缴类别,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建议将大病险归入医疗险,企业不另行缴纳;生育险和失业险由政府负担,从政府公共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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