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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垃圾发电发展形势分析与展望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河南省作为人口大省,生活垃圾资源极其丰富,但是老的垃圾填埋场面临封场,新的垃圾填埋场却无处可寻;城乡废弃物无害化处置水平低下,资源化利用不够。据估算,全省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2公斤,全省日产生活垃圾12万吨,且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每填埋1万吨生活垃圾,可能会污染3亩土地。生活垃圾经过发酵后,会产生大量难闻的气体,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垃圾焚烧发电是当前垃圾处理可行的优化选择之一。

一 国内外垃圾焚烧发电的发展现状

(一)国内外发展情况介绍

垃圾焚烧发电是目前生活垃圾处理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具有占地省、减量效果明显、余热可利用等特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发展至今已有100余年的历史,较早的焚烧装置出现在1874年和1885年,分别建于英国和美国。目前,全世界共有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超过2100座,年焚烧生活垃圾量约2.3亿吨。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发达国家就利用垃圾焚烧进行发电。2007年美国垃圾发电装机总容量为272万千瓦,年发电量为170亿千瓦时,年实际处理垃圾为3190万吨;日本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发展迅速,40年前垃圾焚烧处理量已占总量的73.9%,现今日本已有超过84%的垃圾由焚烧发电处理;新加坡共有4座垃圾焚烧厂和一个填埋场,大士南垃圾焚烧发电厂每日处理垃圾4320吨,是世界上最大的垃圾焚烧厂。

在国内,随着近十年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处置正从卫生填埋加快向焚烧发电转变,全国生活垃焚烧电厂数量由70座增长到296座,处理能力由3.1万吨/日增长到28万吨/日,焚烧处理占比由13.8%提高到37.5%。其中,江苏、浙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较快,垃圾焚烧处理占比均已达到70%左右。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在技术装备、产业链条、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等方面,已有较为成熟的发展模式。

(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效果和经济性明显

垃圾焚烧发电是目前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之一,是目前国内各省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推广利用方式,已在国内多个地区成功应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技术能够实现垃圾的快速无害化,最大限度地实行减量化处理,能对焚烧产生的热能进行回收利用,适宜大规模处理未经分类的生活垃圾。垃圾中可燃物的热量多、热值高,每2吨垃圾燃烧产生的热量相当于1吨煤燃烧产生的热量,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灰渣呈中性,无味无污染,燃烧后的体积缩小了75%左右,减容减量效果明显。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方式,1吨垃圾燃烧可获得300~400千瓦的电能,通过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热值,将热能转换成机械能再转换成电能,达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具有较好的环保效果。

2005年前后,我国垃圾发电行业起步,目前在运行的项目绝大多数是在2012年以后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前期建设需要较大投资;但与别的环保行业相比,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较好经济性。统计显示,2017年国内环保行业六大行业中,垃圾焚烧发电、税务运营、水务工程、环卫、大气治理和环境监测行业毛利率分别为36.5%、34.2%、28.8%、20.8%、23.5%和49.6%,净利率分别为19.3%、18.6%、14.0%、8.3%、7.4%和18.6%,现金收入比分别为101.6%、100.4%、67.6%、100.7%、83.5%和98.2%。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净利率和现金收入比都居首位,毛利率居第二位。由此可见,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良好的经济性(见表1)。

表1 2017年国内环保六大行业营利性对比

二 河南省垃圾焚烧发电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定了《河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收运系统日趋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总体保持在91.7%以上。

(一)发展现状

1.河南省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现状

河南省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处理总规模偏小。初步统计,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模约5.72万吨/日,其中垃圾填埋处理占84.1%,垃圾焚烧处理仅占15.9%,比全国平均水平落后11个百分点。

随着全省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较快。目前,河南省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突出,全省80%以上的填埋场日处理规模达到或超出设计处理能力,部分填埋场已超过设计容量,给周边环境带来较大安全隐患。全省在用的126座垃圾填埋场中,有104座垃圾填埋场实际日处理规模达到或超出设计日处理能力,5个填埋场的垃圾填埋量已达到或超过设计容量,75个在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将在2020年前封场;部分填埋场渗滤液和填埋气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存在二次污染和安全隐患。由于卫生填埋场占地面积较大,新建、扩建无害化卫生填埋场选址困难,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迫在眉睫,亟须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2.河南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状

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67座,无害化处理规模约5.72万吨/日。其中:垃圾填埋场158座(在用126座,封场停用32座),日均填埋处理垃圾约4.80万吨,约占无害化处理规模的83.92%;垃圾焚烧处理厂7座(荥阳市、开封市、许昌市、周口市、洛阳市、新郑市、兰考县),处理能力0.79万吨/日,占无害化处理规模的13.81%;水泥窑协同焚烧垃圾处理厂2座(信阳市、洛阳市),处理能力0.13万吨/日,占无害化处理规模的2.27%。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河南省现有垃圾焚烧发电设施项目如表2所示。

表2 全省现有垃圾焚烧发电设施项目

目前河南省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共有18个(中牟、宝丰、叶县、林州、濮阳、许昌、三门峡、社旗、商丘、睢县、光山、太康、西华、驻马店、三门峡、济源、滑县、长垣、永城),处理能力约2.0万吨/日,装机容量约43.4万千瓦。

(二)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存在问题

随着河南省城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作为重点产业正在河南省大力推进,但垃圾处理行业由于基础薄弱、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垃圾产量巨大,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不足、垃圾分类体系不完善、垃圾焚烧量达不到设计规模、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健全等问题。

1.垃圾分类体系尚不完善

河南省现阶段尚没有完全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成分复杂、垃圾水分较高而且热值不高,处理难度大。受长期的卫生习惯影响,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之缺少行之有效的教育引导,对垃圾的危害了解不足,积极主动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不强,部分农村和城郊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还较普遍,已成为生活垃圾治理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2.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较低

垃圾处理费是垃圾电厂的重要收入,垃圾处理费常常不能及时支付,减少了企业当期收入。用于村、镇的垃圾治理资金主要靠乡镇财政投入,且部分乡镇的财政收入有限,导致部分村、镇垃圾治理工作运行困难,效率低下,经常出现不能按协议正常支付垃圾处理费的情况。

3.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程度较低

目前,河南省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大多由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和专业企业介入较少。由于大多数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全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速度缓慢、无害化处理率不高。伊川县、鹤壁市、内乡县、信阳市、驻马店市、济源市6市县在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被迫超负荷运行,全省73个在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将在2020年底前封场,约占在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57.48%,填埋场封场后,河南省将面临垃圾处理能力的巨大缺口。

4.垃圾收集和焚烧量达不到设计规模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不足,转运站覆盖率低,使已建成发电项目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增加垃圾焚烧处理厂的运行成本。农村收运能力不足,偏远地区运输能力欠缺,规模小的乡镇生活垃圾做不到日产日清。乡镇垃圾中转设施落后,大量的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直接倾倒、无序堆放,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在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初期,测算资源量和实际处理量差异较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在规划建设时,通常将测算的最大垃圾产生量作为建设规模,并为以后发展预留处理空间,但是在垃圾焚烧设施规划覆盖范围内,部分乡镇和农村地区的垃圾收集设施是随着时间逐步配套完善的。

三 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形势展望

当前,河南省生活垃圾产生量巨大与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矛盾突出,各地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严重。预计到2020年,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3500万吨,迫切需要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增强无害化垃圾处置能力。

(一)全省生活垃圾产量规模预测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2016),采用人均指标增长率预测法对全省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预测。

垃圾产生量采用计算公式:

Q=q×n×10

式中:Q——垃圾产生量(单位:吨/日)

q——生活垃圾人均日产生量(单位:千克/人·日)

n——规划期人口(单位:万人)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2020年城镇人口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0千克,农村人口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为0.6千克;2030年城镇人口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2千克,农村人口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为0.7千克”进行测算。

经测算,到2020年,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500万吨/日,至2030年全省垃圾产生量约为4307万吨/日,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缺口较大,以填埋为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已不能满足垃圾产生量日益增长的需要(见表3)。

表3 河南省垃圾产生量规模预测

(二)面临的机遇

1.国家大力支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入选,在所有34项技术中位居第三,预计未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发展空间巨大。

从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来看,焚烧发电是处理生活垃圾的最佳选择。我国大力推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除了从低碳应用角度给予优惠政策,垃圾处理费方面也给予补贴。很多省市纷纷出台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各种优惠政策,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提供了支持。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商以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运营为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收入主要包括垃圾处理费用、上网电价收入等,以补贴、上网电价和税收优惠为主要收入来源。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契合生态明建设的需要

生活垃圾处理将逐步过渡到以焚烧发电为主。以填埋为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一是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较大。新建、扩建无害化填埋场选址困难,很多地区将面临土地资源紧缺的困境。二是存在污染和安全隐患。部分垃圾填埋场防渗措施不到位,加之渗滤液产生量大,处理成本高、技术难度大,处理后的浓缩液继续回灌垃圾填埋场,造成污染物集聚,容易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垃圾填埋后产生的有害气体如不妥善控制,存在爆炸的风险。

从垃圾处理成效上看,垃圾焚烧发电较好地解决了生活垃圾不断增长的问题,改善了城镇卫生环境,减少了垃圾处理的土地使用面积,并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地方就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为生产生活提供电力、热力,节约了能源。

从环境效益上看,生活垃圾通过高温焚烧,能够有效消灭病原菌,逐步替代卫生填埋,减少对地下水污染的威胁;真正实现垃圾减量化,通过生活垃圾焚烧,生活垃圾体积可减少90%,重量减少8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对污染物减排作用明显,也有利于减少对温室气体排放量,环境效益非常显著。

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目前,河南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相对较低,垃圾焚烧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3个百分点,餐厨垃圾、城市污泥尚未规模化利用,各类废弃物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不合理、工艺技术落后、环保排放标准低等问题十分突出,城乡低值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需求十分迫切。河南省正在布局建设静脉产业园,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龙头,集中建设城乡各类低值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既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废料围城”问题,又可以变废为宝,一举多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在河南省发展空间和市场巨大,具有相当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展望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与当地的常住人口密度关系密切,一个省份30%的人基本都在省会城市,省会城市人口密度相对较高,可供填埋的用地面积越来越少。随着人口逐步从特大及大城市向各省市二、三线城市迁移,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市场的建设布局开始随着人口流动密度逐渐变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市场逐步向中小城市和县城下沉。

1.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进一步增大

2018年河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7个,处置能力7900吨/日,加上在建的18个项目,处置能力可达27900吨/日。根据《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征求意见稿),按照“省级统筹、市县主体”的原则,到2030年,全省将形成以焚烧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4万吨/日左右,总装机规模约160万千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例达到70%左右。

2.分类收运体系更为健全

根据《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征求意见稿),到2030年,全省将健全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覆盖范围相匹配的收运体系,所有城市和县城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省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全面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将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通过掺烧的方式逐步消除存量垃圾,释放填埋和堆放空间。

3.静脉产业园与垃圾发电行业协同发展

《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河南将布局建设一批工艺技术水平一流、协同处置效应明显、生态环境友好的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超过5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40%、70%以上;力争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重超过50%,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参与静脉产业园建设运营。静脉产业园的建设将有效带动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 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建议

(一)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需要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健全符合各地特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出台合理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该标准应覆盖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处理等成本;探索建立跨区域垃圾处理付费机制,在区域范围内尝试计量化、差别化的收费方式。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征收原则,所征收的费用应全部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监测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等环节。

(二)健全垃圾综合管理体系

垃圾的综合管理就是从垃圾产生源头开始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把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以回收利用为主导的综合性垃圾治理系统。加快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加大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运营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锅炉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联网运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并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及时公布相关数据。建立企业运营评级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规范企业运行和环保达标。

(三)打造社会友好产业

项目更加公开透明。“信息公开”是缓解周边居民担忧心态的“一剂良方”。比如,在周边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开企业在线监测环境信息、烟气温度等重要消息,通过网站等途径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的数据,建立起与周边居民良好互动、定期沟通的机制,拓宽交流的日常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等传媒手段进行正面宣传,组织公众以参观、考察的方式宣传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和污染处理设施,开通绿色通道,形成政企立信、政社互动的共赢共享关系。建立区域补偿机制。可以对处理站周边区域进行规划调整,在垃圾处理站附近建图书馆、公园、游泳池等,或者在电、热等能源的供应上给予附近居民一定的优惠政策。消除公众对污染的担忧。公众对污染的担忧主要体现在焚烧厂产生的难闻气味以及对空气污染的恐惧,应当加大解决这两方面环境污染问题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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