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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走出一条产业优、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新路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战略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要真正走出一条产业优、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新路。这对新时代煤炭企业的发展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作为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的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攻坚期、决胜期。

成本管控是企业管理的硬管控,成本指标是企业核心经济指标的硬指标。构建现代化、集约化、立体化的大成本管理体系成为推动煤炭企业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永恒主题,也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课题。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认真落实全煤行业各项降本提效政策,按照“控总、保供、稳价”的原则,以提高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优化发展,特色经营,企业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

一 潞安集团基本情况

潞安集团是山西省属五大煤炭集团之一,是全球最大的喷吹煤基地、国家重要的优质动力煤基地、先进产能聚集基地,也是中国煤炭绿色低碳转化和清洁高效利用的典范。近年来,潞安集团致力于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清洁能源品牌企业,大力推进优势转移、动能转化、产业转型,现已发展成一个以优势煤炭产业为基础,新型高端现代煤化工为主导,绿色生物健康、太阳能光伏与深紫外LED、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跨区域、跨行业的国有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目前,潞安集团拥有各级子公司共计175户,主要分布在山西省内长治、临汾、忻州、晋中、吕梁等地市,省外远及上海、北京、新疆、江苏、山东、深圳、香港等地,拥有1家上市公司——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潞安集团连续六年位居世界500强,在煤炭企业全球竞争力30强中排名第15位,中国煤炭企业50强排名第8位。

二 潞安集团成本管理的现状分析

1.煤炭企业成本特点

煤炭企业的完全成本主要包括资源成本、直接生产成本、安全成本、生态环境成本、可持续发展成本。其中,资源成本占比10%左右,由政府主导,企业不可控;安全成本占比10%左右,是按吨煤计提,可控度极低;生态环境成本占比11%,有相关法制法规规定,可控度低;可持续发展成本占比20%,有行业规定,企业不可控。直接生产成本占比50%左右,而且企业可控度高。在直接生产成本中,人工成本、材料费占比较高,人工成本占比最高,达到完全成本的1/3以上。

2.潞安集团成本构成

潞安集团紧紧围绕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多措并举降本增效,持续不断挖掘管理潜力,为促进集团的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2017年潞安集团原煤完全生产成本为407.3元/吨。其中:

材料费35.69元/吨,占比8.76%;职工薪酬75.84元/吨,占比18.62%;电力11.17元/吨,占比2.74%;折旧费21.11元/吨,占比5.18%;提取的井巷、维简费8.5元/吨,占比2.09%;提取的安全费用28.73元/吨,占比7.05%;管理费用48.02元/吨,占比11.79%;财务费用25.42元/吨,占比6.24%;销售费用9.88元/吨,占比2.43%;税金及附加40元/吨,占比9.82%;母公司费用摊销(后勤、学校、医院等企业办社会费用和集团本部财务费用)36.27元/吨,占比8.9%;其他支出66.67元/吨,占比16.37%。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2017年原煤成本及构成情况

三 潞安集团成本管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

1.大成本的管理观念缺乏

成本管理主动性不够强,市场形势不好无力管,市场好时疏忽管;成本管理系于少数职能部门,主抓工作也只是满足于节支降耗,重在抓生产矿井的成本管理,缺乏统筹管理、战略优化和外部资源的调配,往往只重生产的节约,而没有通过成本与技术、安全、质量有机结合,系统地降低成本,也没有算清产量增减变化、地质条件、掘进进尺、辅助生产环节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账,受传统成本管理、单线管理、局域管理制约较深。

2.政策性隐形成本上升

煤矿安全监管移交属地管理后,部分矿井生产不正常,复产验收滞后,停产时间较长,导致有效生产天数减少,各种检查、验收等明显增多,影响煤炭产量、各系统稳定运行,相关成本费用增加;各级政府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与环保相关的工程、设施、设备投入加大,焦化、建筑、建材等行业实行错峰生产和运输,加之环保税开征导致企业环保成本压力进一步加大。

3.财务费用居高不下

尽管当前煤价企稳回升,但受煤炭产业近年来持续低迷的影响,煤炭价格持续下跌,企业利润被大幅对冲,总体上是不增反降,或仅维持微利运营。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按期还本付息及保障各类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潞安集团负债融资规模不断攀升,利息费用负担沉重,这也成为企业成本增加的最主要因素,进而导致企业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大。以潞安集团为例,2017年财务费用25.42元/吨,占总成本的6.24%。

4.刚性成本难以下降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安全维简资金、必要的材料投入、职工工资,以及政策性缴纳的水资源费、资源税等刚性费用在成本构成中占比仍较大,降低空间较小,且难以根本下降。以潞安集团为例,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生产过程中大量投入不能取得专用发票或取得的扣税发票很多不能纳入抵扣范围,税负进一步加重,税负成本增加16元/吨。

四 多措并举降本增效,构建大成本管理体系,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潞安集团牢固树立大成本管理理念,立足成本管成本、跳出成本控成本、超越成本抓成本,先算账、算细账、算明账,将全面成本管控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全要素、全时段、全员,推进事前成本预测、事中成本控制、事后成本反馈,推动形成结构合理、权责明确、管控科学、运行高效的大成本管理体系,实现企业质量效益最大化、综合效能最优化。

1.公司治理降成本

一是推进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集团公司和所有改制的二级子公司都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子公司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实施股权管理,并全面实行了资产经营责任制。二是推行大部制改革,构建以集团总部为投资中心,子公司为利润中心,各矿(厂)、分公司为成本中心的组织体制,推进投资决策集中、采购集中、市场营销集中、财务集中、技术集中“五个集中”,合理精简、科学整合职能相近、经营重叠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组织管控成本。三是项目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股权多元化,最大限度地减低大项目、新项目、好项目建设发展的资金成本。以股权为纽带,实施互相参股、股权置换、股权转让,深化与泰国万浦和国内大唐、华润、江苏协鑫等公司的合作,推动煤电一体化联营发展;围绕煤基精细化学品产业新产品研发推广和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平台优势,创造性地开展“以项目换资金”、“以股权促合作”,大力引进国际资本、民营资本,深化股权合作;借助国企国资改革、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契机,借力资本市场,择优选定目标对象,互补互融资源、叠加集聚优势。

2.集约高效降成本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起点实施、高效率落实,从理念、目标、执行、创新、投入、人才、制度等方面构建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保障体系,实行定计划、定网络、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定考核“六定”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形成从井下到井上、从厂区到社区、从生产到生活的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格局。二是坚定不移走好“减、优、绿”之路。认真贯彻落实煤炭去产能的决策部署,通过政策性引导和减量重组,已关闭退出石圪节、忻岭、忻丰、大木厂4座矿井,减量置换完成古城、李阳、阜生3座矿井,继续减量重组大汉沟、前文明、小南村3座矿井,全力推进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以国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在保持先进产能矿井数量多、总量高、占比优的前提下,继续做好优质产能矿井申报,加快优质产能核增进程,充分释放煤炭优质产能,着力提升煤炭优质产能占比,保证潞安集团稳产高产和可持续发展;从开采、利用、转化等环节入手,进一步优化系统布局,推广“一井一面”“一井两面”模式,深入实施集约高效“三精”管理,推进“一优四减”,加强正规循环和从容生产,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推进“智慧矿山”建设,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实现煤炭的绿色开采、绿色利用和绿色转化。三是突出生产运销调度一体化。全面掌握煤炭市场变化情况,抓好生产组织,统筹安排生产衔接,科学优化生产布局,严格按照用户需求和合同跟踪落实每日、月度、季度煤炭运销计划;根据煤炭外运计划,结合各矿资源存量、生产实际和当日承认车与预报车计划,均衡、合理调配空车;调度室会同运销、生产等部门,每日对各单位上报的产运销信息进行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和深度剖析,并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一体化措施,实现对集团产运销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统筹部署。

3.提质增效降成本

一是强化资金集中管控。牢固树立“现金为王”理念,建立完善以财务为中心、以现金流为核心的一整套流程再造管理体系,推进现金流支付体系改革,建立完善资金支付程序,严格执行支付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三优先、三严控”,从严控制专项资金安排和重点转型项目投入,确保“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以财务公司为平台,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全面盘活集团闲置和沉淀资金;推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强化对子分公司的经营监管,选取具有公开条件、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单位进行公开信息,全面推进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完善内控管理。深入推进内部市场化改革,不断强化成本管控、现金流管理、投资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出台“十项增效益促发展措施”,制定“十六条”经营管控措施,成立了价格委员会、成本管控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委员会三个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建立专业采购公允价格体系、财务系统市场公允价格体系、党委公允价格监督体系三个公允价格体系,建立全方位的成本核算体系,对每一个生产单元进行成本优化,构建内部市场运营体系,完善成本管控与工资激励联动机制。三是千方百计防控风险。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各级部门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意见,全面梳理排查各类存量增量风险隐患,构建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特别是严控各类债务风险,加强资产负债管理,2017年潞安集团通过多种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3%以上。同时,着眼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的区位和金融优势,积极建立布局上海投资公司、瑞泰投资公司、国际融资租赁公司、香港投资贸易公司等,重点依托金融公司平台,用足用好各类金融工具,推进产融深度融合,强化产融互动、产融协同,提高企业抗金融风险能力。

4.创新创效降成本

一是注重“平台创新+协同创新”,构建完善了集团、天脊两个国家级技术中心和潞安环能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开放型创新平台。围绕新型高端煤化工产业发展,建成全省唯一的国家煤基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已通过国家科技部专题验收,构建完善了“一中心十平台五基地”高端开放创新体系。二是注重“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转化,实现了钴基费托合成工艺及下游技术突破、以潞安高硫煤为主的百万吨级产业化气化配煤技术突破、甲烷与二氧化碳重整生产有效合成气技术突破等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了应用推广一批、储备开发一批、攻关研发一批“三个一批”关键技术梯次开发格局。三是注重“持续创新+全员创新”,持续实施“三个一”创新机制,强化基层单位创新管理,积极开展“五小”技术创新和岗位创新比武,构建全员、全方位、立体化的创新长效机制,打造具有国际化视野、素质和能力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5.深化改革降成本

一是深入推进“瘦身健体”。加快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在2017年12家单位全部同属地政府签署“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的基础上,2018年6月已全部同属地政府签订了正式移交协议,圆满完成山西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加快“处僵治困”,制定《精减优化法人单位总体方案(2017~2019年)》及困难企业分类处置专项方案,对“休克企业”及无效资产、闲置资源,探索实施挂牌招标、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民营化改制等,2017年精减法人单位7家;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潞安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总体方案》获省国资委批复,实现“16家变1家单位”目标,涉及的集体资产全部并入潞安劳动服务总公司。二是强化人力资源管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加强对干部考核,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刚性管理和考核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全力实施减人提效,通过严把入口关、加强劳动纪律整顿、及时办理退休等方式,超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减人提效目标。2017年期末在册人数较2016年期末在册人数下降2.25%,超出年度考核目标1.25个百分点;合理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坚持去产能职工转岗安置同提升优质产能相结合、同内部挖潜相结合、同深化改革相结合、同转型发展相结合、同创新创业相结合“五个结合”,转岗安置职工全部落实新岗位、实现再就业;依据用工需求灵活用工,进一步优化员工队伍,自上而下释放压力,实现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序推进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三是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优先一线、确保底线、干部做贡献”的原则,积极对标先进企业的薪酬分配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潞安集团薪酬管理体系》,加大按管理、知识、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力度,收入要和单位效益、个人贡献、创造价值挂钩,干部年薪绩效工资和“安全、效益、重点工作、创新”挂钩,最大限度地发挥工资分配的杠杆和激励作用。

6.绩效管控降成本

一是建立实绩评价体系。将集团战略逐层分解到子单元、部门、岗位的重点工作措施中,通过以计划考核为主的考核方式,实现战略自上而下的拆分、岗位自下而上的支撑,突出部门和岗位的重点工作,并规范绩效考核的关键环节,保证战略落地落实。二是突出“五个考核关键”。加强对子公司净利润、售价、成本费用、现金流、资产负债率“五类关键经营指标”考核,建立子公司经营绩效高低、减亏扭亏成效与集团资金拨付、工资总额“双挂钩”考核机制,提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能力。三是构建倒逼考核机制。面向市场、面向基层、面向职工,下放考核权限与工资指标,实行项目负责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完成时间,通过市场倒逼、放权倒逼、时间倒逼,推动刚性指标、刚性考核、刚性兑现。

7.廉政管控降成本

一是积极调适党建工作主题与企业发展战略,在构建完善“1234”党建工作新模式基础上,推动党政工作的高度融合。同时层层完善、规范运行集团各级党组织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形势研判、研究部署的制度,加强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持续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认真实施集团《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运用“四种形态”,压实主体责任,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三是全面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抓常、抓细、抓长,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使忠诚、干净、担当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共识共为。

五 制约企业总体成本下降的关键因素

1.税费成本

煤炭产业税负仍是全部工业中最高的,其税负过去曾高于全部工业平均税负的6%,目前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全部工业平均税负。一是增值税偏高。作为资源开采型企业,煤炭采掘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原材料消耗,因此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少,使得煤炭采掘业增值税普遍偏高。自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的“营改增”并未有效降低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经测算,2016年煤炭采掘业平均增值税税负水平约为12%,而41个工业行业平均增值税税负约为4%,煤炭产业增值税税负明显偏重。从潞安集团来看,增值税税负2015年为20.89亿元、2016年为25.34亿元、2017年为49.48亿元,较高的增值税税率并没有带来明显的减负优惠。二是资源税升高。2014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煤价成为计征的决定性因素。伴随煤炭市场好转,商品煤价格回升,资源税税负持续攀升,潞安集团的资源税税负由2015年的12.66亿元增至2017年的27.27亿元,无形中增加了煤炭企业的税负,垒高了企业的金融风险。

2.融资成本

随着煤炭产业企稳回升,尽管银行业对煤炭企业的信贷政策有所放松,但总体看,信贷规模趋紧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贷款审批时间偏长,贷款利率总体偏高,资金期限错配;作为主要直接融资手段的债券融资,发债期限趋短、利率上升,致使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杠杆率居高不下与转型升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矛盾突出;同时“债转股”落地难、“明股实债”,都使得煤炭企业的融资难度加大、成本大幅提高,成为企业违约和评级降低的主要原因。以潞安集团为例,2018年平均每月预期到期债务本息约55亿元,如果继续靠融资来维持日常生产经营运行,每年财务费用支出将高达70亿元左右,将导致资产负债率快速上升;同时,一年内到期带息负债占总带息负债金额的一半左右,债务兑付和资金接续压力巨大,一旦发生债务违约,企业信用等级下调,将导致融资成本进一步抬升,甚至贷不来款、融不来资的恶性循环。

3.物流成本

在煤炭产业中,煤炭企业物流环节成本构成繁复,各环节税率不统一,不合理收费多,税费重复征收,企业负担沉重。以潞安集团为例,2017年集团商品煤运输费为112.52元/吨,同比增加3.70元/吨。主要原因是铁路运费大幅增加,上涨幅度达到10%,铁路运费由原来“销售方代垫运费,购买方承担”的方式变为现在“一口价”单独核算、销售方承担模式。另外,生态文明进程加快,环保约束越发趋严,煤炭运输“公转铁”政策陆续落地,煤炭运输进一步倚靠铁路,运输成本进一步向煤企全面集中转嫁。目前煤炭企业物流成本中,除正常缴纳的铁路运费外,尚存在货车延期占用费、抑尘费、货车超偏载罚款、铁路建设基金、运费预付等物流关联费用,进一步增加了企业成本负担(见表2)。

表2 发送端服务收费情况统计

4.企业办社会负担重

当前,潞安集团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合计79个,涉及从业人员约5460人,2017年负担总额约4.5亿元。进入2018年以来,随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除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外,其他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工作都要在2018年完成,预计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企业承担的维修改造等各项费用将达到9.5亿元左右,这无疑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经营发展压力。

5.处僵治困、精减法人、去产能陷窘境

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和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改革进程加快、改革力度加大,不断优化完善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处僵治困、精减法人深度实施难度大,去产能也面临人员安置的稳定难题。特别是落地操作层面遇到债权债务处置、当地政府不愿减、股东纠纷、政策缺乏实质性指导等多层面实施阻力,造成既定改革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导致疲于应付的不利局面。

六 关于进一步优化成本管理的若干建议

1.关于多措并举降低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的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继续深入调查研究“煤炭企业税费成本负担”问题,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为涉企收费设立严格规范的收费权限,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明令清单之外不能收费。同时,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从源头上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收费。二是建议在充分考虑煤炭企业业务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资源税税率,切实减轻煤企税费负担,并继续完善“营改增”后续配套税改,改善增值税税收结构、梳理增值税范围,如将财务费用支出和人工成本支出等纳入可抵扣范围等。

2.关于缓解融资成本压力的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通过政策性引导,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给予定向优惠利率支持,结合发行政府债券、公开市场操作发行票据等多种形式的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市场融资体系,降低企业融资难度,从根本上缓解煤企融资压力。二是建议国家建立完善包括场外、场内市场的分层有序、品种齐全、功能互补、规则统一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持续改革和创新直接融资方式、运作流程、监管方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建议各级政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督促其落实国家关于债转股工作的有关政策,畅通债转股工作渠道,加快推进债转股落地。同时,建议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转型项目及融资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支柱性企业和转型发展企业保持稳定的授信额度,并在信贷资金配置上给予更多倾斜政策,真正解决煤炭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3.关于进一步降低煤炭企业物流成本的建议

对于传统的“铁老大”自身经营困局,不能单纯向置身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煤炭企业“伸手”转嫁。一是建议国家部委比较研究铁路行业和煤炭产业相互间运输成本实际构成,按照各自发展实际,审慎制定需各自相应承担运输成本比例,有效降低煤企资金支出,推动实现行业间共赢发展前提下的企业减负,助推煤炭产业高质量改革发展。二是针对除正常缴纳的铁路运费外的其他各类物流关联费用,建议:针对货车闲置较多的实际,建议降低或取消货车延期占用费;目前抑尘费吨煤2.045元,建议这项收费由运输企业自行承担,不再向企业另行收取;建议货车超偏载罚款由铁路自行负责;取消铁路建设基金按3.3分/吨公里核收;铁路对货物发送的运费采取由发送方提前预付的办法进行。就潞安集团来讲,目前收取的煤款中承兑比例已达70%,其中商业承兑达40%以上,郑州铁路局收取承兑比例仅20%,建议铁路部门提高收取承兑比例或采取运费事后定期结算的方式收取。

4.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建议

建议国家在出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并出台与之配套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调动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建议结合国企国资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包括武装、市政、环卫、消防、保险机构等在内的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分离移交力度,并对移交的资产以货币资金或承担债务形式置换,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服务企业的高质量转型发展。

5.关于推进处僵治困、精减法人、去产能的建议

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对国企处僵治困、精减法人,不搞“一刀切”,尤其是不进行强制性精减法人,宜减则减、因企制宜,赋予国企适当的精减自主权,酌情调整精减目标,按企业实际需求进行精减,确保顺利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国家相关部门统筹去产能是当前煤炭产业整体面临的重大任务,应充分考虑山西去煤炭产能的特殊背景,立足煤炭去产能安置人员的现实,适时建立与企业员工队伍稳定情况挂钩的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对上年度未主动裁员的企业,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并提高稳岗补贴,用于企业支付内退人员费用、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支出,最大限度保障职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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