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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国家与地区的能源安全战略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由于能源对经济的巨大作用,能源安全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在当前全球能源供给和消费的大背景下,为了能够在世界能源博弈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同时有效地应对全球性政治、经济波动对油气供给的影响,各主要能源供给国和消费国都从国内和对外两个层面,制定了相应的能源安全战略。本章重点阐述并分析美国、日本、俄罗斯、欧盟以及东南亚与南亚(印度、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能源安全战略,并探讨其对中国保障能源安全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为我国能源安全战略的制定提供参考。

第一节 美国

一 美国能源政策的演化

美国各届政府共同追求的能源战略的主要目标是“保证能源供应畅通”,把能源控制在“合理的价格水平”上。其实施手段包括:控制世界油气资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增加使用替代能源,完善战略石油储备体系等。近年来,美国通过了一系列能源政策和法令以维护其能源安全,保障能源供应能够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

2005年1月,美国国会通过了《2005年能源政策法令》(Energy Policy Act of2005)。该法令的内容涵盖了与能源相关的整个领域,包括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油气、煤炭、印第安人的能源、核燃料、汽车和燃料、乙醇与汽车燃料、水电与电力等,并涉及能源技术研发、能源管理和培训、能源税收鼓励政策、气候变化、鼓励技术创新等。该法令首先考虑的是本国蕴藏的丰富的煤炭资源,以促使国家财富能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同时,在充分发挥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达到符合“清洁煤”的环境要求,并与国际环保标准保持一致。其次,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新开始发展核能发电技术,并将此有竞争力的技术推向国外,以赢得巨大利益。再次,鼓励美国通用等三大汽车集团研究开发新的石油替代品,依靠专利,扩大产业的市场地位(张湘宁,2009)。

2007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2007可再生燃料、消费者保护和能源效率法案》,该法案旨在降低石油进口依赖程度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该法案将会影响到包括公用事业、石油、可再生及替代性能源等行业,并且降低美国对外的石油进口依赖程度。

2007年12月19日,美国总统新闻办公室宣布:“布什总统在华盛顿签署了《2007年能源自主与安全法令》(Energy Independence and Security Act of2007),这项法令的颁布将有助于改进汽车燃料的经济性,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增加可再生燃料的生产,加强能源安全,以及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这是美国能源新政进入新阶段的又一个标志。

美国新任能源部部长朱棣文向美国能源科学咨询小组委员会提交了题为《在新的科学时代应对我们面临的能源挑战》的报告,报告指出:美国面临三重能源挑战,一是目前的能源结构过度依赖石油和天然气进口,自主供应的缺口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的3倍;二是必须减少由于使用化石燃料而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这种燃料目前在美国能源结构中占85%;三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即美国如何创造引领世界的新兴产业以及提供国内数百万人就业的机会。

二 美国国内的能源战略

(一)加强本土油气开发,提高国内能源供给能力

1.石油地质资源数额巨大,采用开采新技术可使部分资源量成为净增产量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和内政部矿产管理局的资料,美国石油的原始地质储量为1817亿吨,其中石油待发现储量为491亿吨、重油112亿吨,储量增长量为286亿吨。石油剩余地质储量为1533亿吨,包括1424亿吨石油和109亿吨油砂,在石油剩余地质储量中,采用常规技术可采的待发现剩余储量为259亿吨,采用提高采收率方法可采的待发现剩余储量为286亿吨。在油砂地质储量100多亿吨中,采用提高采收率开采方法,可以使其中的14亿吨成为技术可采储量。

据美国先进能源公司2005年向能源部提交的报告,美国已发现的石油资源远未被开采,尚有数千亿吨“被搁置”,非常规和未发现的原油在等待新的开采和开发方法的应用,采用最优技术方法,加上政策和鼓励机制的支持,可以将其中部分资源采出。利用新兴的提高采收率的开采方法,可以从“被搁置”的石油资源量中采出的净增石油产量可达280多亿吨。提高采收率主要依靠三次采油技术,就是用化学物质来改善油、气、水及岩石相互之间的性能,以开采出更多的石油。同时,美国正在加快研究二氧化碳驱采方法。

2.开发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提高天然气供应自给能力

据美国能源信息署发布的《国际能源展望2007》,到2030年,非常规天然气将成为美国天然气供应的主要部分,预计2010年美国48个州的非常规天然气供应量将占天然气供应总量的44.5%,2020年和2030年分别占到43.7%和49.8%;预测陆上常规天然气产量将逐渐降低,占天然气总产量的份额在2010年、2020年和2030年分别为39.2%、31.8%和28.2%,其他天然气产量份额将来自海上开发和阿拉斯加地区。

美国对本国煤层气资源量的评估约为20万亿立方米,其中3万亿立方米是经济可采资源量。据美国地质调查局2006年12月公布的全美油气资源评估项目资料,2000年以来,美国地质调查局完成了22个优先盆地的重新评价,10多个盆地正在进行重新评价,包含对盆地中煤层气资源的评价。结果表明,美国技术可采的煤层气待发现资源平均量为2.5万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西部落基山地区的圣胡安、粉河等盆地和东部地区的阿巴拉契亚、黑勇士盆地以及阿拉斯加北坡等。西部落基山地区重新评估的结果表明,6个地质省广泛分布着煤矿,煤层气资源丰富;其他地质省也蕴藏着丰富的煤层气资源,但目前尚不能利用。

3.煤炭资源丰富,产量自给有余,需要加强洁净煤利用技术应用

美国的煤炭储量约2500亿吨,占世界煤炭储量的1/4。美国煤炭产量自给有余,在煤炭消费量长期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煤炭年净出口量开始逐年减少。2007年,美国的煤炭消费量分别比1987年和1997年上涨57%和24%,煤炭消费量的92.7%用于发电。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的预测,煤炭在能源需求结构中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从目前的22.6%增长到2020年的23.3%和2030年的25.3%;煤炭消费的年均增长率为1.4%,其中电力用煤的年均增长率为1.3%,而且用于液化煤热电联产的煤炭需求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2005~2030年煤炭产量的年均增长率将为0.9%,预测煤净出口量将继续逐年减少,到2017年将成为煤炭净进口国。

煤炭气化技术在美国发展迅速,尤其是“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技术。目前,美国已有7个采用煤炭气化技术的大型发电厂。在2005年的能源政策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对清洁煤技术的财政支持和政策鼓励,并启动清洁煤发电项目,在2006~2014年,每年专项拨款2亿美元用于煤炭气化和其他洁净煤工程。同时,为洁净煤发电项目设立了13亿美元的投资税抵扣,其中8亿美元用于煤炭气化项目,5亿美元用于完成发电厂排放量中脱除99%二氧化硫和脱除90%汞目标的其他项目。对于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技术,对有资质的投资实行20%的投资税抵扣,对其他有资质的先进技术实行15%的投资税抵扣(付庆云等,2008)。

(二)采取综合措施实现能源供给和消费的多元化

坚持走能源供给和消费多元化的道路是美国在经历了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就一直奉行的策略,主要通过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能源供给和消费的多元化。美国鼓励增加化石燃料、水电、核电、可再生能源等各种能源的供应,从而避免能源结构的单一性,增强能源安全性。近年来,美国重点投资研发的能源技术项目有以下几项。

1.氢能技术研发与示范行动计划

该计划制定了发展氢经济的步骤和向氢经济过渡的时间表,标志着美国发展氢经济已从政策评估、制定阶段进入到了系统化实施阶段。

2.可再生能源技术攻关

可再生能源技术攻关项目包括: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超过30亿美元的资金;制定“太阳能计划”,在2006年和2007年投入213亿美元,用于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完善,争取到2015年使该项目达到大规模商业化的水平;在风能方面,计划投入4400万美元,提高风力涡轮技术,并开发适用于低风地带的新风能技术;在生物质能方面,2007年财政预算中的研发拨款增加65%,达到115亿美元。此外,对提供乙醇的加油站和使用添加乙醇的用户,给予最高30%的税收减免,以促进到2012年乙醇生产和使用量达到至少75亿加仑的目标的实现。

3.国际热核聚变堆(ITER)的合作研究

在2007年的财政预算中提出一项215亿美元的“全球核能伙伴计划”,美国将与法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合作,发展更先进的核反应堆和处理核废料的新技术。

(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需求,实现节能减排

《2005年能源政策法令》与《2007年能源自主与安全法令》是美国在21世纪的综合能源战略与政策。《2005年能源政策法令》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节约能源放在重要位置,鼓励通过提高建筑、照明用具和商业产品的能效,减少能源消耗;促进国内能源设施现代化;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使国家能源供应多样化;支持新一代高效能汽车生产。《2005年能源政策法令》确定了减少能源消费量20%的总目标和减少各类能源消费量的具体目标,对工业部门“自愿降低工业能耗强度承诺”作出规定,以降低工业生产中的能耗。

在《2007年能源自主与安全法令》中,美国第一次提高汽车燃料的经济性标准(Corporate Average Fuel Economy,CAFE)。通过制定新的国家CAFE,要求到2020年轿车和轻型卡车每加仑油行驶35英里,这一标准与现行CAFE标准相比,运行效率提高了27.3%;综合小货车的标准提高,可平均提高运行效率40.9%,将节约数十亿加仑燃料。通过制定强制的可再生燃料标准(RFS),要求燃料供应商到2022年至少提供360亿加仑的生物质燃料,比目前的水平增长5倍,以保障生物质燃料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占汽油消费量的大约1/6(现在约占3%)。根据美国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NCEP)的估计,新的CAFE和RFS规定相结合,预计将使2020年和2030年的石油消费量分别减少约1.4亿吨和2.5亿吨。美国国家石油委员会(NPC)则预测,通过实施这项法令,2030年将减少7%的能源消耗,二氧化碳减排9%。

《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规定,在温室气体控制方面,要求以2005年为基点,到2012年减少3%的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到2020年减排比例上升到20%,2030年减排比例达到42%,2050年减排比例达到83%。

美国《综合国家能源战略》要求,2010年电力系统燃煤发电效率要达到60%以上,燃气发电效率达到70%;主要能源密集型工业部门的能源消费总量减少25%;交通领域推出燃料利用率3倍于常规交通工具的新型私人交通工具等。为了提高经济能效,美国能源政策委员会还建议:除了提高车辆燃料经济标准外,要更新和提高新装置、设备和建筑物的效率标准,把握其他节能机会;将提高效率标准与针对性技术激励、研发、消费者信息以及对电和煤气公用公司资助的计划结合起来,提高产业部门的能源效率。

《新能源法》提出,在未来10年内,美国政府向能源企业提供146亿美元的减税额度,以鼓励石油、天然气、煤气和电力企业等采取节能措施。为提高能效和开发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法》还决定将给相关企业总额不超过50亿美元的补助。

(四)坚持战略石油储备制度,完善石油储备体系

美国战略石油储备(Strategic Petroleum Reserve,SPR)的规模达到7亿多桶原油,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用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原油储备。该储备为联邦政府所有,总统有权依据《能源政策与储备法》(Energy Policy and Conservation Act,EPCA)下令动用石油储备。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储备的原油通过竞价销售的方式出售。战略石油储备一方面威慑了原油进口切断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有力的外交武器(R.Bamberger ed.2008)。

三 美国的国际能源战略

美国的石油和天然气的自给程度不高,主要依赖国外供应,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为66%和15%。2006年,美国9.4亿吨石油消费量中有6.3亿吨来自进口,6197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量中进口量为956亿立方米。由于石油资源的重要地位,保障对外能源贸易与外交的安全就成为美国对外能源政策的核心问题。美国的国际能源政策主要通过利用地缘优势进行自由能源贸易和能源投资,以及与石油供应国建立长期可靠的供给关系来实现。

(一)强化与中东和海湾产油国的关系

美国认为海湾地区是保障美国利益的根本所在,因此,这一地区成为美国对外能源政策关注的焦点。美国前副总统切尼曾明确讲,谁控制海湾石油的流量,谁就对美国经济,甚至对世界其他大多数国家经济拥有了“钳制”力。未来学家托夫勒也曾讲到,只要控制了中东地区的石油,美国就捏住了向其主要竞争对手供应石油的输油管口。

(二)加强与加拿大、委内瑞拉、墨西哥和沙特阿拉伯四个产油国的贸易关系

美国从这四个国家进口的石油量约占其石油总进口量的55%,其中,从加拿大和墨西哥进口的石油量在2005年分列石油进口的第一位和第二位。加拿大和墨西哥不仅石油资源丰富,而且又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国,从这两个国家进口石油对提高美国石油进口安全性有极大的好处。

(三)着手控制中亚—高加索—里海石油区

美国里海石油战略的核心就是确定一条油气出口管线,甩开俄罗斯和伊朗,为美国直接获取里海地区的石油奠定基础。此外,控制阿富汗今后可能的油气运输线,对美国的石油安全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

(四)抢占非洲

美国目前从撒哈拉以南非洲进口的石油占其总进口量的16%,相当于从沙特阿拉伯进口的石油数量。据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预测,到2015年,美国从非洲进口的石油将占其石油进口总量的25%,超过从海湾国家进口量的总和。

(五)密切关注亚洲

美国尤其关注中国与印度这两个世界最大的石油需求增长国的石油需求动向,在美国看来,中国和印度与日剧增的石油进口需求会给美国带来更大的压力。

(六)力图控制全球主要的石油运输线

在全球六大石油海运要道中,除了马六甲海峡和曼德海峡外,都有美国的军事力量。因此,美国的能源安全并不像欧洲或日本等其他能源消费大国一样严峻。但美国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自己在世界能源上的政策导向,反而利用自身世界第一强国的地位,使世界能源的生产与消费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四 对中国能源安全战略的启示

中国不仅应该从美国能源政策的制定与变化中吸取经验和教训,而且应当具备及时应对美国能源政策变化以及由此所引发的各类问题的能力。

(一)要从全球角度和战略高度制定能源政策,加强国际能源合作

在全球化时代,美国把能源作为其称霸全球大棋局的一个重要棋子,在能源政策的目标和内容方面都带有明显的全球性特征。我国也必须拓宽视野,从全球角度和战略高度出发,根据全球战略态势和自身经济发展情况,通盘考虑经济、政治、外交、军事等各个方面,制定科学而全面的能源政策,实现保障能源的稳定供给,注重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而且,在当前的国际能源形势下,我国要积极加强国际能源合作,既包括与能源生产国的合作,也包括与能源消费国的合作,倡导相互依存的共同安全观,促进安全稳定的国际能源市场的形成,这是解决当前世界能源问题的必然途径。

(二)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能源安全

1.石油进口渠道多样化,分散风险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石油将一直是全球能源供应中的主要部分。随着未来石油供应越来越集中于少数国家,地缘政治因素将继续影响国际石油市场的稳定。面对美国在世界能源领域的不断扩张,我国必须积极开展能源外交,利用上海合作组织等合作机制,竭力稳定中亚能源合作,增强在中东事务中的作用,并积极拓展非洲、拉美等地区的能源供给渠道,实现进口渠道的多样化,分散石油进口风险,以保障外部能源供给的稳定和安全。

2.充分发挥煤炭资源的优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一方面,我国的石油资源仅占世界总量的3%,相对比较贫乏。而煤炭的可采储量为1880亿吨,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另一方面,我国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使得能源消耗水平偏高,浪费严重。因此,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依靠技术进步来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丰富的优势,同时努力降低能耗,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积极开发新能源

低碳经济是未来全球经济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高度重视发展低碳产业和清洁能源,严格执行能耗和环保国家标准,并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积极开发核能、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新能源产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我们在发展新能源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包括研发投入不足、政策体系不完善、核心技术缺乏等。因此,有必要借鉴奥巴马的新能源政策,进一步从战略高度认识新能源,从国家竞争力的角度理解新能源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技术的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和国际技术合作,积极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与激励作用,促进中国新能源产业竞争优势的形成。

4.建立并完善能源应急机制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能源应急机制一般包括战略储备、备用产能、替代能源、预警机制等。我国的应急机制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建立并完善起来,实现对能源状况的实时监测,以便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化解危机。

第二节 日本

一 日本能源政策的演化

(一)1945~1955年,鼓励国内能源工业发展和开发水电

这一时期为日本战后经济恢复时期,当时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动荡不安,国际能源贸易受到很大限制,大量进口能源既缺乏国内需求基础,也不具备外部条件。因此,日本的一次能源供应主要依靠国内煤炭和水力资源,其能源政策主要是鼓励国内煤炭工业的发展,鼓励水电开发。到1955年,在日本一次能源结构中国产煤炭的比重占44%,一次电力(主要是水电)占27%,一次能源的自给率达到80%。

(二)1956~1973年,鼓励开发海外石油,扩大石油进口,努力提高国内能源供应能力

这是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也是日本能源消费增长最快的时期。凭借能源供应的有力保障,日本开始跻身世界经济强国之列。受国内能源需求拉动,在当时国际市场低油价的背景下,日本政府从组织、经济和技术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开发国内和国外的能源资源,尤其是大规模进口石油,努力提高国内能源的供应能力。其主要措施有:放宽贸易和外汇管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根据《石油公团法》成立石油公团,指导并资助日本石油公司海外勘探开发;建立海外投资损失预备金制度和海外投产油田的减免税制度等,对日本公司海外勘探开发提供经济援助和税收优惠;实施消费地精制原则,加强政府对石油进口和石油精制能力的宏观管理,以实现石油工业的健康发展。到1973年,一次能源结构中石油的比重达到77.4%,其中进口石油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高达75%,煤炭的比重下降到15.5%。

(三)1973~1990年,加强石油储备,鼓励能源多元化,推行节能,确保能源稳定供应

这是日本经济中速增长的时期。在1973年和1979年的两次石油危机时期,石油价格暴涨,严重打击了高度依赖石油的日本经济,日本的能源政策因而开始由单纯依靠石油进口来提高能源供应能力转变为加强石油储备、鼓励能源多元化、推行节能,确保能源稳定供应。日本相继公布了《民间石油储备目标及增加计划》、《石油紧急对策纲要》及《石油储备法》等,加大对石油储备的管理。通过出台“电力能源三法”、启动“阳光计划”、制定《石油替代能源法》等,大力推动核电的开发,加大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利用,鼓励天然气进口,积极推进能源供应多元化。《关于能源使用合理化的法令》(即《节能法》)的颁布和《节能技术开发计划》的提出,从税收、财政、金融等方面对节能给予支持,推动了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开发。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在日本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石油的比重由1973年的77.4%下降到57%左右;天然气的比重则由1973年的1.5%提高到10%左右;核电的比重由1973年的0.6%提高到9%左右,核电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3;太阳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也由1973年的1.0%提高到1.3%,尽管上升幅度不大,但技术开发取得明显进展。此外,日本的能源强度从1973年到1990年下降81.3%,年均下降8.9%,1990年的能源强度仅为美国的44%,节能取得显著成效。

(四)1990~2000年,提出“3E”目标,大力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

日本能源政策的“3E”目标是:能源安全(Energy Security)、经济效益(Economic Efficiency)和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Protection)(单宝,2008),在此目标之下形成日本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子目标。

1.完成《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温室气体目标

许多日本企业明确社会责任,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书”,而政府则分别从供应方和需求方采取措施。

2.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日本经济产业省编制了《新国家能源战略》(日本经济产业省,2006),提出要大力发展节能技术和新能源产业,争取到2030年前将全国的整体能源使用效率提高30%以上。

3.能源多样化,开发利用新能源

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后,日本开始推行摆脱依赖石油的政策,增加液化天然气的使用,发展核能和水力发电。作为能源多样化战略的重要一环,进一步加强了对风能、太阳能、燃料电池以及其他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五)2001~2010年,提出综合性能源战略

2001年,日本提出新的能源发展目标,即:降低石油使用比例而提高新能源的使用比例。2002年,颁布《能源政策基本法》,从法律上规定政府必须制订长期的、综合性的国家能源基本计划(朴光姬,2007)。2003年,推出《电力设施利用新能源特别措施法》,进一步促进核能等新能源的广泛应用。经过长期努力,日本能源战略体系初步形成。

日本在2003年10月推出《能源基本计划》。2004年,经济产业省首次向内阁提交年度《能源白皮书》,并最终确定《2030年能源供需长期展望》的中期报告修改方案。2006年5月3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编制了以保障能源安全为核心的《新国家能源战略》,进一步明确了日本能源发展的战略目标,标志着日本能源政策的一个新转折。《新国家能源战略》在分析总结全球能源供需状况基础上,从建立最先进的能源供需结构、强化资源外交及能源与环境国际合作、充实能源紧急应对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今后25年日本能源的八大战略及有关配套政策。

2007年,针对以亚洲为新增长极的全球经济增长导致对能源的需求激增,同时国际能源市场对产油国供给余力前景看淡,致使国际能源价格急剧上涨的形势变化,日本对2003年的《能源基本计划》进行了修订,推出新的《能源基本计划》作为日本今后能源政策走向的基本依据。同时,制定了《原子能政策的课题和对应——原子能立国计划》,并大力开发包括太阳能、地热能在内的新能源技术,努力实现能源多元化战略。

二 日本八大能源战略及政策措施

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日本的能源消费趋于稳定,能源消费总量预计在2021年左右达到峰值,其后将缓慢下降。针对目前能源方面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日本将通过实施能源八大战略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力争到2030年实现石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从目前的50%降低到的40%以下,原油的自主开发程度从现在的15%提高到40%。

(一)节能先进基准计划

1.现状

1973~2003年,日本的能源使用效率提高约37%,并计划以2003年为基础,至2030年再提高约30%。以生产1美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消耗能源换算成石油计算,日本每生产1美元GDP仅需要128克石油的能源,这在世界各国中是能源使用效率最高的,而美国和欧盟每生产1美元GDP所需石油分别是221克和170克(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09)。

2.目标

制定支撑未来中长期节能的技术发展战略,优先设定节能技术领先基准,加大节能推广政策支持力度,建立鼓励节能技术创新的社会体制,显著提高能源效率,实现2030年能源效率提高30%的目标。

3.政策措施

在中长期节能技术战略的指导下,在各领域推广节能先进基准计划,并提出初期基准目标,优先在制造业、建筑业、运输业以及居民家庭、通用机械和车辆等领域推广;对热心销售节能产品的零售商以及对节能有重要贡献的企业、行政机关、教育部门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建立节能投资评价机制;构筑节能型城市和区域。

(二)未来运输用能开发计划

1.目标

降低汽车燃油消耗,促进生物燃料、天然气液化合成油等新型燃料的应用,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的开发和普及,使运输业对石油的依存度从目前的98%减少到80%左右。

2.政策措施

制定新的车辆油耗标准,修订车辆用油品质量性能标准;进一步开展对乙基叔丁基醚的应用风险评价以及燃料乙醇的应用实验,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促进其推广使用;支持生物燃料、天然气液化合成油等新型燃料及添加剂的开发和利用;促进天然气液化合成油制造技术的应用;加快生物质基和煤基合成油等未来液体燃料的技术开发;加大柴油车普及力度,将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未来重点进行开发。

(三)新能源创新计划

1.现状

当前,石油开采业正进行一场重大的技术革命,这就是未来数码化油田(Digital Oil Field in the Future,DOFF)。这一技术集成丰富的信息控制技术、遥感装置、智能钻井以及高精确测量仪器,不仅使勘探和生产更为集中、石油开采成本大为降低,而且将使过去难于勘探和开采的石油资源被勘探和开采出来而源源不断地供应市场。在未来5~10年内,数码化油田将使世界石油储量增加1250亿桶,大大超过目前伊拉克已探明的石油储量。日本通过在海外自主勘测、开采的油田中运用DOFF,提高了其产量并降低了生产运输成本,为其石油供应提供长期保障。

据估计,目前全世界储存有约2.5万万亿立方米的甲烷水合物,其蕴藏的能量是全球石油、天然气和煤炭总和的两倍。日本附近海域储有甲烷水合物4万亿~20万亿立方米,虽然只占全球总储藏量的很小一部分,但相当于日本100年的天然气使用量。因此,日本正在积极推动对甲烷水合物的开发利用,仅2005年就投入相关研究资金1.2亿美元,希望能在15年内让沿海储量丰富的甲烷水合物满足本国的能源需求。

2.目标

提出支持新能源产业自立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以新一代蓄电池为重点的能源技术开发,促进未来能源科技产业园区的形成;2030年前使太阳能发电成本与火力发电相当;生物质能发电等区域自产自销性能源得到有效发展,区域能源自给率得以提高。

3.政策措施

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化学能(燃料电池等)、潮汐能等新能源技术,努力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对石油的依赖,继续推动能源来源多样化战略;支持尚在研究、普及阶段的新能源技术的中长期发展,培育未来需求和供给的增长点;推进海洋能、宇宙太阳能利用的基础研究;促进太阳光能发电、燃料电池及蓄电池关联产业群的形成;支持新能源风险投资事业发展。

(四)核能立国计划

1.现状

2003年,日本拥有核反应堆53个。在2004年日本的电力供应中,核能发电达到总供电量的29%,居首位,天然气电力占26%,煤炭电力占25%,石油电力占10%,水利、地热、新能源电力等占11%。2006年8月,日本能源咨询委员会制定的《核国家计划》阐述了日本关于核能的基本政策,主要包含:发展开发核能的技术和核能原料的回收再利用技术;从海外稳定获取铀的供应;在快速反应堆方面进行商业化运作,与核能生产国进行技术合作;重点回收废弃核燃料进行再利用,开发快速增殖反应堆。

2.目标

以确保安全为前提,继续推进供应稳定、基本不产生温室气体的核电建设,2030年核电比重从目前的29%提高到30%~40%,甚至更高。在现有基础上,2020年以前增加16~18个新型轻水核反应堆,从而使核反应堆总数达到70个左右。

3.政策措施

2007年3月,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制定的《原子能政策的课题和对应——原子能立国计划》得到内阁批准。该计划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新国家能源战略》中关于原子能立国的战略构想,计划重点开发下一代核技术,提高核能发电在日本能源利用中的比重。为完成上述战略目标,制定了如下政策措施:把核电作为未来基础电源,在电力消费需求增长低迷情况下,建设新核电站替代退役核电站,维持核电比重稳中有升;积极推进核燃料循环利用,促进快中子增殖反应堆恢复运作;培育核能人才,推进核能技术开发。

(五)能源资源综合确保战略

1.现状

进入21世纪以后,日本进一步丰富并发展了本国的能源战略,加强了能源外交的运作与行动。日本经济产业省2006年出版的《能源白皮书2006》指出:“对能源进口依存度高的我国来说,日常就应该加强同能源供给国的关系,努力确保能源稳定供应是十分必要的。”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于2007年3月制定的《原子能政策的课题和对应——原子能立国计划》也强调了日本与石油、天然气以及铀生产国联系的重要性。这表明,为了获得稳定的海外能源供应,与能源生产国和出口国搞好政治、外交关系,进而加强全面的多重关系是日本对外能源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了稳定本国的海外能源供应,日本实行了与能源生产国家进行大规模能源合作的战略。2002年,《能源基本计划》强调,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加强自主开发,必须建立一批资产规模大、技术力量强、经济效益好的核心企业用于自主开发。在《新国家能源战略》中,重点强调今后增加自主开发原油的比率。因此,在世界各地收购油田开采权益与合作开发,是日本能源安全保障战略的重要一环。日本在中东、东南亚、非洲、中亚、俄罗斯等地区和国家参与了100多个油气开发项目,并还在不断增加中。对于日本来说,关注度较高的海外油气合作项目是:哈萨克斯坦的喀什干油田、伊朗的阿扎德甘油田、俄罗斯的萨哈林项目、东西伯利亚—太平洋输油管道项目、阿塞拜疆的ACG油田开发及其BTC石油管线[巴库(阿塞拜疆)—第比利斯(格鲁吉亚)—杰伊汉(土耳其)]等。

2.目标

积极有效地利用政府援助贷款,促进投资交流和人员交往,全面强化与相关资源国的关系;制定能源确保战略,整合政府资源,积极支持承担资源开发任务的核心企业;提高石油自主开发比例,争取2030年拥有资源开发权的原油占石油进口总量的比例从15%提高到40%。

3.政策措施

继续深化与资源国的关系;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的资金支持,鼓励核心企业获得海外资源开发权,促进能源供应多元化;加强多方对话,增强能源市场的透明度;特别要加强对铀矿开发以及燃料乙醇投资项目的支持;通过与资源国开展技术合作,争取获取更多的资源权益;在中国、印度等液化天然气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继续强化液化天然气供应战略,通过企业合作、技术支援、资金支持等手段,维持日本在国际液化天然气市场的地位;继续开拓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的清洁利用。

(六)亚洲能源环境合作战略

1.目标

以能源需求不断增加的中国和印度为重点,以节能为主要合作领域,并在煤炭有效利用及安全生产、新能源及核电等方面,积极与亚洲各国开展能源和环境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2.政策措施

与中国和印度等国家积极开展政策对话,推动亚洲节能行动计划的制订,支持各国节能制度建设;在工业领域合作的基础上,加强运输、电力以及居民生活各领域的节能合作;支持日本高效节能设备在亚洲的推广;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的合作;从制度建立、技术开发及示范工厂建设、资金援助等多方面支持亚洲各国发展可再生能源;对亚洲各国建立能源储备制度以及紧急应对机制,从技术和制度方面给予必要的协助;探索建立区域能源合作框架的可能性,继续推进亚洲核能区域合作。

(七)强化国家能源应急战略

1.现状

20世纪70年代初,对进口原油的高度依赖促使日本政府决定建立战略石油储备制度,防范可能出现的危机。从1972年4月开始,日本规定从事石油进口和石油提炼业务的企业必须储备相当于自身需要60天的石油量。此后,日本又制定了《石油储备法》,规定政府必须储备可供90天、民间必须储备可供70天消费需求的石油量。经过30多年的不断完善,日本石油储备制度已成为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

与其他国家石油储备不同的是,日本石油储备带有强制性。2003年,日本建成国家石油储备基地10个,石油储备设施容量占全国的51%~52%,储备方式有地面罐、地下罐、地下岩洞等。此外,日本政府还租借民间21个石油储备设施,所储备石油保存在各石油加工厂和销售网点。日本的国家储备全部是原油形式,民间储备中原油和成品油各占一半。2004年4月的石油储备量为8899万千升,可用169天,居世界第一,其中,国家储备量为4844万千升,可用92天,民间储备量为4055万千升,可用77天。为了解决石油储备需要的巨额资金,日本已从国家预算中支出近2万亿日元,用于国家石油储备项目以及民间储备补贴;还对进口原油和成品油收取石油税,并设立石油专用账户,税金主要用于国家石油储备。同时,编制了国家石油储备特别预算,作为战略石油储备和液化石油气储备的专项资金。为了扶持企业为完成石油储备义务而建设新增的石油储备设施,日本政府对企业进行必要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对为完成石油储备义务而采购的原油,政府通过石油公团对超过45天储备量天数(最高为80天)所需资金的80%提供低息贷款。

日本还开展液化石油气储备。1981年,按照《石油储备法》的规定,启动民间液化石油气储备。到2010年,日本液化石油气储备量要达到相当于80天的进口量,其中30天为政府储备,50天为民间储备。

2.目标

以建立成品油储备为重点,完善现有以石油为中心的能源储备制度,研究建立天然气应急储备机制,充实完善能源应急对策。

3.政策措施

重点建设成品油储备,推进液化石油气储备;完善储备制度,提高国家整体储备水平;探讨建立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加强危机应对措施管理,协调紧急情况下各能源品种应对方案的横向协调与合作。

(八)引导未来能源技术战略

1.目标

提出未来能源技术的具体战略纲要,明确政府投入方向,引导民间资源积极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同努力,使日本成为未来能源技术,尤其是先进节能技术方面的世界领先国家。

2.政策措施

从2050年和2100年的超长期视点出发,展望未来能源技术,提出2030年应该解决的技术课题,比如:超燃烧技术、超时空能源利用技术、未来民用和先进交通节能技术、未来节能装备技术等,拟定能源技术开发战略,加大对能源关联技术开发的支持,探讨促进能源技术开发的有效体制。

三 日本的对外能源战略

日本政府一直把能源供应来源的多元化作为能源安全政策的核心之一,保障石油供给的安全性是日本能源政策的重点。因此,实现石油来源多渠道战略,降低石油进口过度集中的风险,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成为日本的必然选择(周永生,2007)。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努力实施石油多元化战略,目前其石油供应国和地区多达40个。

(一)调整中东地区进口来源

海湾地区曾是日本近90%石油进口的来源地,对海湾地区的高度依赖使日本的能源供给显得十分脆弱。2003年2月,日本在沙特阿拉伯的油田权益受到威胁,日本于是调整了从该国进口石油的战略,先后与阿联酋、伊朗等多个中东国家签订了长期稳定的供给协议,以确保一旦发生石油危机,日本能以优惠的价格进口石油。

(二)谋求俄罗斯的石油资源

俄罗斯的天然气储量占世界的35%,石油储量占12%,大部分集中在远东地区。对于日本来说,与中东地区相比,从俄罗斯进口石油具有距离大幅缩短、运输安全、低成本的有利条件。因此,加大同俄罗斯的能源合作以进口更多的油气资源是日本近些年来能源外交的重点,而铺设通往俄罗斯的石油与天然气管道对于日本有着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插足非洲石油

非洲的石油储量不足中东地区的1/6,但石油含硫量低,很适合加工成汽车燃油。并且非洲油田大多位于大西洋海底或中西非沿海,远离大陆,可免受领土争端的影响。目前,西非各国企业基本实现了直接投资的对外开放,而且除非洲最大的产油国尼日利亚外,其余的产油国都不是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成员,不会受到同业联盟的产量限制。基于这些因素,日本十分看中非洲未被开发的石油资源。为了从非洲国家获取更多的石油资源,日本通过淡化政治、突出经济、提供财经援助、发展经贸关系等手段,积极发展与非洲国家的关系。2000年,日本就启动“石油非洲战略”,把非洲提升到战略利益的高度。在2003年的“第三届非洲开发会议”上,日本表示将在今后5年无偿向非洲提供总额10亿美元的经济援助,同时放弃对非洲重债务贫困国家总额约30亿美元的债权。2005年10月,利比亚第3次发放石油开采权证,在与多家国际石油公司进行激烈竞争后,5家日本企业最终中标。

(四)拓展中亚油气资源

中亚地区是日本近年来能源进口多样化战略的重点目标之一。该地区富含石油、天然气等战略资源,不论产量还是探明储量都占据重要地位。但是,中亚油气的西出海口多受制于国际石油资本,且靠近中东动荡地区,不仅不利于中亚实现独立的石油战略,也不符合日本的中亚石油战略利益。为此,寻求新的出海口,实现“油气东送”,成为日本和中亚结成联盟的共同利益契合点。2004年8月,日本外相访问中亚时发表演讲称,实现能源供应渠道的多元化是日本面临的重要课题,日本将努力推进与中亚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并向中亚国家提供能源技术支持。此外,为拥有和掌握更多的石油资源,日本重视从组织上、技术上和经济上鼓励日本公司大力进行海外石油勘探开发。日本公司以购买股份、签订产量分成协议、签订各种转让协议、直接投资开发油田等方式,大规模参与海外石油勘探开发,执行“变他国资源为自己资源”的战略。为援助日本的石油公司在海外的勘探活动,日本在1967年建立了日本国家石油公司,该公司援助了300多个石油天然气勘查项目。

四 对中国能源安全战略的启示

(一)把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置于重要位置

由于实施了积极的能源政策和制定了有效的法律规制,日本在节能和改善能源利用效率方面达到了世界最先进水平,能源使用效率大大提高,单位产值能源消耗量锐减。在将节约能源视为与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同等重要的“第五能源”(孙万菊,2009)的背景下,我国应将节能和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摆在能源发展的重要位置。必须选择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的发展方式,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依靠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在全国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优化能源结构,实施替代石油政策,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日本一直努力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多样化,实行替代石油政策,增加液化天然气的使用,发展核能和水力发电,并加强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努力减少对石油的依赖。面对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天然气、核能、水电的比例偏低,对石油的依赖日益严重的现状,有必要将优化能源结构、实施替代石油战略、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作为我国能源安全政策和法律关注的焦点。要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能源供给和消费的多元化,使能源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和利用。要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和高效能源,特别是发展天然气、核电和水电,减少对煤炭和石油的依赖。

(三)促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应用,以技术创新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率

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日本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取得长足进步。通过“新阳光计划”,日本采取政府、企业和大学三者联合的方式,共同攻关,克服了在能源开发方面遇到的各种难题。而且,日本政府不仅每年拨专款,还制定实施了《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和相应的实施细则、配套补贴制度,为新能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我国也应该成立政府指导和协调下的新能源开发专门机构,将政府、科研单位、企业联合起来,投入专门资金,并制定相应的新能源利用法规和发展规划,以及与此配套的实施细则和补贴、奖励制度,保证新能源的研发和应用。

(四)将保障石油安全作为能源安全的重点

石油短缺是我国能源安全的主要问题,确保我国能源安全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国家石油安全。为此,需要建立以国家为主体的多元战略石油储备体系。国家储备应由中央财政直接投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实行公司制管理,日常管理费用纳入中央财政预算。企业储备费用则由企业承担,国家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采用部分资助、贴息以及低息贷款等方式,尽量减轻企业负担。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石油储备资金,比如:国家以石油消费特别税等形式进行政府性筹资;发行石油储备资金债券进行债券筹资;向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筹资等。此外,还应努力实现石油进口来源的多样化,完善中国石油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

第三节 俄罗斯

一 俄罗斯能源政策的演化

俄罗斯拥有储量丰富的油气资源,尤其是俄罗斯的天然气储量,俄罗斯、伊朗和卡塔尔3个国家拥有世界天然气剩余探明储量的56%,而俄罗斯一个国家就占25%。从1992年叶利钦时期的《新经济条件下能源政策的基本构想》,到2003年5月普京政府出台的《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经过多次反复讨论修改,最终确定了国家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

《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全面阐述了2020年前俄罗斯的长期能源目标、原则、任务和基本方针。俄罗斯还出台了一系列与该能源战略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建立了专门的监督体系,以确保《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的顺利落实。该战略从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出发,将能源发展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相结合,不仅细化了能源发展目标,并且提出了实现目标的指导原则和配套措施。《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包括九章和两个附件,从国内和国外两个层面,阐述了俄罗斯至2020年能源发展的战略方向。

二 《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俄罗斯能源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最有效地生产和利用能源资源,充分发挥能源部门的科技和经济潜力,保证国家对能源资源的需求,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主要任务是:使能源工业的发展方针及速度与国家经济发展目标和预测相统一。为实现上述目标并完成能源战略任务,该能源战略要求:以合理的价格满足人民生活和国民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同时鼓励节能;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提高竞争力和出口潜力;促进产品品种和出口地区的多元化;降低能耗;鼓励竞争;加强能源后备储量和原料基地建设;推广与运用新技术、新工艺,保证生态安全与环境保护;促进能源市场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反垄断措施,推进自由化;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袁新华,2007)。

(二)主要内容

《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改变现存的高能耗经济模式,向节能经济发展模式过渡

俄罗斯目前的经济仍是高能耗经济,其GDP能耗比发达国家高2~3倍。俄罗斯的节能潜力是国家能源需求量的40%~50%,即3.6亿~4.3亿吨油当量。《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要求,到2020年,俄罗斯的GDP能耗要降低一半左右,国家和社会能源保护费用相应减少。将高能耗的原料部门在工业中的比重从2001年的29%降低到2010年的22.5%、2020年的16%。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规定了强化节能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措施包括:实行合理的价格政策;有效利用现有节能技术,采用更合理利用能源的措施;利用一切可能条件节能和扩大出口;在遵守能源使用的效率和标准方面,研究制定企业经济利益机制。在发展战略上,重点考虑彻底改造炼油业,加大深加工力度,促进石油加工工业现代化。使用高活性和选择性催化剂、使用现代化设备以及较好地组织炼油工艺,将大大降低石油加工过程中的能耗(袁新华,2007)。

2.适度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保障国家对石油加工产品的需求

近年来,在俄罗斯的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和石油所占比重过大,分别为50%和22%~23%,煤炭和电力所占比例不高。《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要求发展节能经济,多元化使用能源,保证能源消费结构更加合理。今后,在能源总需求增长25.4%~38.4%的条件下,俄罗斯将适当增加煤炭和核电生产的比重,主要能源需求将分别增加:油品35.8%~50.1%;天然气18.4%~23.7%;煤炭35.7%~70.3%;核电1.2~1.5倍。与此同时,为稳定保障国家对石油加工产品的需求,2010年原油加工量须达到2亿~2.1亿吨,到2020年须达到2.2亿~2.35亿吨,其中清洁石油产品的生产(汽车汽油、柴油、航空燃油)将达到1.1亿吨,2020年达到1.3亿吨。

3.实施发展国内能源工业的新经济政策,推进结构优化,加强市场竞争监督

发展国内能源工业的新经济政策的内容涉及:收费标准和价格政策,即要求逐步按照经济合理的要求,改进自然垄断产品的价格;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状况,逐步向市场价格发展,对非国家控制的石油和石油产品市场主要利用关税和调节税等措施进行调控;在税收方面,主要按照能源工业的特点,建立稳定而合理的税收制度;推进能源工业的管理现代化和机制变革;推进能源工业结构的优化;继续推进能源企业的改革,使之在有竞争潜力的领域发展竞争。此外,建立国家相应的监督规范体制,包括完善反垄断法,保证国家对能源市场的调节;发展能源交易、能源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建立法律法规基础;对能源市场的技术和商业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4.强化国际能源合作的战略思想,提升俄罗斯在世界能源市场上的地位

俄罗斯要求提升其在世界能源市场上的地位,并强化国际能源合作的战略思想,具体做法是:首先,把独联体国家的油气资源长期纳入自己的能源平衡之中,以节约俄北部资源,减缓自身油气资源的投资开发进程,维护俄罗斯在里海地区的地缘政治利益。其次,把欧洲作为其最大的能源销售市场,与其实现能源一体化,使经济逐步融入欧洲。《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提出,今后俄罗斯将继续把向欧洲出口油气作为主要方向。到2020年,俄罗斯向欧洲年出口天然气1650亿立方米,年出口石油1.5亿~1.6亿吨。在与欧洲的能源合作方面,将实现公司兼并,开展共同开发能源项目,深入交换信息和推广先进的科技经验。再次,在北美洲,美国可作为俄罗斯长期的石油销售市场,美国的资本可成为俄罗斯能源部门投资的来源之一;在亚太地区和南亚,中国、韩国、日本和印度是俄罗斯的主要能源合作伙伴。亚太地区,尤其是东北亚经济发展的前景将为俄罗斯出口能源资源、技术和劳动力提供可能性,到2020年,这些国家和地区在俄罗斯油气出口中的比重,将从现在的3%上涨到15%~30%。中东、南美和非洲是俄罗斯能源公司服务的潜在需求者,是俄罗斯有关技术和装备的出口国。

5.发展生态清洁能源,保障能源生态安全

《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明确指出,燃料动力综合体是自然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最大的问题就是石油及其制品的污染。而燃料动力综合体企业活动的负面影响主要集中于能源开采和加工地区。因此,需要克服能源生产生态技术水平低及其设备磨损严重、环保机制发展滞后等问题。

为保障能源生态安全,须集中力量完成下列主要任务:发展生态清洁能源及资源保护的工艺技术,保障合理生产和利用能源,降低污染物及废气排放;执行自然资源保护专项措施,修建和改建废气处理、污水净化等环保设施;发展燃煤的生态清洁工艺;扩大符合欧洲标准的高品质燃料生产,并要完善相应的石油产品质量标准和污染物的排放水平;制订将水电站活动的生态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的方案;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工艺和技术手段的鉴定工作;组织培养和训练自然资源保护活动方面的专业人才。为保障能源生态安全,俄罗斯还将建立相互配套的法律规范体系,并完善统一的生态监测信息系统。

6.发展运输基础设施,保证所有能源资源运输系统的平衡发展

在发展运输基础设施方面,俄罗斯能源战略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保证所有能源资源运输系统的平衡发展,包括石油运输管道、运输主干线、油品运输管道、天然气输送管道、运输终端装置和港口、油轮、能源资源新产地基础设施等。

建立俄罗斯联邦管道运输的发展构想包括油气和石油产品运输管道系统的发展规划。运输系统的发展在国家监督下进行,重点是及时确定和消除制约运输的瓶颈地段,依靠贷款和投资资金建设新干线。进一步发展各级输油管主干线系统须主要依靠以下具体措施:进一步发展波罗的海管道系统,使其年输油能力达到5000万吨;在波罗的海和巴伦支海建设俄罗斯新的石油出口港口;使田吉兹—新罗西斯克输油管道最大年输送能力达到6700万吨;完成“友谊”和“亚得里亚”输油管道的对接,在地中海克罗地亚的奥米沙利港口建立新的出口方向,该项目完工后,该管道年输油能力将达到1500万吨;为保障开发东西伯利亚原料基地,实施安加尔斯克—纳霍德卡输油管道建设方案;为向中国提供石油,实施安加尔斯克—大庆方案。

进一步发展俄罗斯石油管道系统,包括建设萨拉托夫—伏尔加格勒—季霍列茨克—新罗西斯克输油管道,以及科托沃—雅罗斯拉夫尔—基里希—普里莫尔斯克输油管道。天然气运输系统的进一步发展,将加大国内输送能力,保证国内的能源供应;促进出口输送干线的发展,这样的项目主要有“蓝流”、亚马尔—欧洲、北欧输气管道及中国天然气方案(新西伯利亚—克拉斯诺亚尔斯克—泰舍特—哈巴罗夫斯克—中国—朝鲜—韩国)。

三 俄罗斯的石油工业

《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提出,俄罗斯石油工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是:保障石油原料基地的持续和扩大再生产;合理使用已探明的石油储量;2010年之前增加石油出口,随后保持稳定出口或略有减少;取消对石油出口的技术和其他限制,支持发展油气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俄罗斯石油公司开拓国外业务,保证资本流回国内。

俄罗斯未来石油开采水平取决于下列因素:石油需求、国际油价、运输基础设施的发展、税收政策、石油勘探开发方面的科技进步以及已探明原料基地的质量。石油开采总量因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方案而呈现不同前景:最佳方案是到2010年达到4.9亿吨,2020年达到5.2亿吨;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一般的条件下,石油开采到2020年不到4.5亿吨;在危机状态下,石油开采量只在近一两年内增长,随后逐步下降,2010年下降到3.6亿吨,2020年下降到3.15亿吨。

石油产区分布:未来20年,俄罗斯石油开采不仅将在西西伯利亚、伏尔加河流域、北高加索等传统产区进行,还将在欧洲北部的季曼—伯朝拉地区、东西伯利亚、远东地区、俄南部的里海沿岸地区得到发展。在预期时间内,西西伯利亚仍是主要石油产区,除出现危机形势外,该地区的石油开采量将增长到2015年,随后将有所下降,2020年的产量约为2.9亿~3.15亿吨。由于油田逐渐枯竭,伏尔加—乌拉尔和北高加索地区石油产量将会下降。在经济发展良好和一般的情况下,东西伯利亚和萨哈共和国(雅库特)、萨哈林岛大陆架、巴伦支海、里海沿岸将形成新的石油工业中心,季曼—伯朝拉地区的石油开采也将增长。到2020年,东西伯利亚和萨哈共和国的石油开采量在经济发展良好的条件下将达到8000万吨,在一般情况下约为5000万吨,在危机情况下不会超过3000万吨。萨哈林岛大陆架的石油开采量到2010年将达到2500万~2600万吨,到2020年也将保持这一水平,在危机情况下,开采量将仅为1600万吨。

国家石油开采政策的目标是建立保障行业持续发展的稳定环境,这包括:完善矿产开发机制,提高矿业开发者投资和加强物质原料基地再生产的积极性;明确许可证对于石油开采量的上下界限;严格发放许可证的要求与条件,保障对油田开采进行有效管理;完善对石油综合体的税收体制(将来实行以地租为主的灵活的税收体制),对难采油田开发给予税收优惠。

加大行业投资是提高石油产量、开展地质勘探工作及发展运输基础设施的重要条件,未来20年内投资的主要来源是各石油公司的自身资产。同时,在开发新油田时可以项目融资的方式吸引贷款。此外,各项目25%~30%的总投资应来源于债券投资和参股资本。

石油综合体运输基础设施今后的发展基于下列因素:必须拥有自己的海上出口终端设施;开辟石油与石油产品出口的新路线,包括通过相邻国家的海关;在俄东部的东西伯利亚、萨哈共和国(雅库特)和萨哈林岛大陆架形成新的石油开采中心;欧俄地区,特别是伏尔加—乌拉尔和北高加索地区的石油开采量下降;里海地区出现新的大型石油开采中心,管道系统成为过境运输重点;必须拥有足够的过境运输能力,以增强在世界市场上的灵活性;必须加强最有效的石油产品运输线路(梅永红等,2005)。

四 俄罗斯的天然气工业

天然气工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稳定、不间断、有经济效益地满足国内外对天然气的需求;发展国家现有的天然气统一供应系统,并将其推广到东部地区,在此基础上加强国家各地区的天然气一体化;完善天然气行业的组织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并形成自由的天然气市场;保障国家预算有稳定的收入,刺激对金属、机械制造业等相关行业产品的需求;保障俄罗斯在欧洲、邻国以及在亚太地区的政治利益。

为达到上述目标,需要完成以下基本任务:合理使用已探明的天然气储量,扩大原料基地的再生产;加强资源与能源储备,在开采和运输天然气的所有技术过程中减少损失、降低能耗;在东西伯利亚、远东和亚马尔半岛、北极及远东大陆架形成和发展新的大型天然气开采中心;发展天然气加工业;为充分开发利用天然气新产区的潜力,要发展运输基础设施,并实现出口渠道多样化。

天然气的预计产量将因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前景而有很大区别:在良好的内外部条件下,到2010年天然气开采量将增长到6450亿~6650亿立方米,2020年将增长到7100亿~7300亿立方米;在社会发展一般的条件下,天然气开采量将低于上述水平,2010年达到6350亿立方米,2020年达到6800亿立方米;在危机状态下,天然气开采量将在近几年内下降,2010年左右会稳定在5550亿~5600亿立方米的水平,在其后的十年中将有所增长,2020年将恢复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6100亿立方米)。

未来20年,天然气开采将主要在西西伯利亚等传统的天然气产区进行,东西伯利亚、远东、欧俄北部(包括北冰洋大陆架)和亚马尔半岛等新的油气产区也将得到发展。

未来天然气主要产区将是亚马尔—涅涅茨自治区,该地区的天然气储量占俄罗斯总储量的72%,特别是纳德姆—普尔—塔兹地区储量巨大。将来,天然气开采的长期战略主导地区是亚马尔半岛,还有俄北部海域。该地区的天然气开采需要大量的资金,因为它远离现有的天然气运输管道,需要在北极圈内困难的条件下,解决一系列在多年冻土层钻井、开采、铺设天然气管道、采用新技术工艺、保护自然环境等复杂问题。

在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下,西西伯利亚的天然气开采到2010年将达到5650亿立方米,2020年将达到5200亿~5400亿立方米。在危机状态下,亚马尔地区的天然气开发将被推迟,西西伯利亚的天然气开采总量将有所下降。

2010~2020年,东西伯利亚将成为另一个天然气开采中心,该地区和相邻的远东地区的天然气开采将主要集中于伊尔库茨克的科维克金凝析油气田、萨哈共和国(雅库特)恰扬金的凝析油气田、克拉斯诺亚尔边疆区的凝析油气田以及萨哈林大陆架气田的开发。在良好的条件下,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的天然气开采量到2010年将增加到500亿立方米,2020年将增加到1100亿立方米。在一般和危机的情况下,东部的天然气开采量将下降到2010年的250亿~300亿立方米,2020年约为550亿~950亿立方米。在这一地区发展天然气工业的主要考虑是:满足俄罗斯消费者对天然气的需求,为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建立良好条件;在东部地区协调和优化天然气工业的发展,以提高天然气田和天然气运输项目的经济效益;通过将统一供气系统向东部扩展,提高天然气供应的可靠性(梅永红等,2005)。

欧俄部分的计划天然气开采量:2010年为400亿立方米左右,2020年约为650亿~850亿立方米。

在开发大型天然气田的同时,也在合理开发所谓的“小型”天然气田。首先是在欧俄地区开发小型气田,据估计,乌拉尔、伏尔加和西北部三个地区的小型气田每年能开采80亿~1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

五 对中国能源安全战略的启示

俄罗斯作为能源大国,其能源战略对中国乃至东北亚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分析《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及其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的发展目标和现状,对中国的能源安全战略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1.分阶段调整国内天然气价格,鼓励天然气的开发和消费

俄罗斯长期的天然气政策方针是:创造条件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在5年内,分阶段调整国内天然气价格;鼓励开发利用处于开发后期的难采和深层气田;逐步降低天然气在国内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其比例由现在的50%以上下调到2020年的44%~46.9%;改革天然气部门以提高其经济效益;取消国内天然气贸易中制约天然气市场体系发育的障碍;划分自然垄断和竞争的活动范围;建立国内天然气市场的竞争环境,逐步向市场定价的阶段过渡;在政策上支持独立的天然气生产商;完善天然气的运输条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在天然气出口上的利益,保障所有生产者能够公平地获得天然气出口利润份额。由于我国也存在严重依赖石油产品的能源问题,可以借鉴俄罗斯的能源战略,鼓励天然气的开发和消费,同时分阶段地调整国内天然气的价格,合理引导国内的能源消费。

2.强化国际能源合作的战略思想,加强中国在世界能源市场上的地位

《俄罗斯2020年前能源战略》提出:为保证本国石油部门效益和为提高竞争力创造条件,要利用国家所有的政治和经济手段帮助俄罗斯石油公司在世界能源市场上参与上游领域的竞争;支持俄罗斯油气公司开发对俄罗斯国家有利的境外项目,支持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积极参与中亚、里海、中东、亚太地区等海外油气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争夺世界能源销售市场,参与能源市场的价格制定;积极开展与美国、欧盟和欧佩克组织的对话。在东北亚地区的能源博弈中,中国等能源消费国应当与俄罗斯协商并达成长期的战略能源合作协议,将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的油气开发和运输纳入整个东北亚地区的能源安全框架下,并建立相关安全机制,保障东北亚的能源安全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四节 欧盟

一 欧盟能源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欧盟27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市场,是世界最大的能源进口方,能源进口依存度将进一步上升。制定切实有效的能源外交战略,成为欧盟对外关系的当务之急。欧盟能源消费量占世界总消费量的14%~15%,而欧盟自身能源蕴藏量很低。据统计,欧盟成员国只拥有世界煤炭探明储量的7%、石油探明储量的0.6%和天然气探明储量的2%,并且油气探明储量大部分集中在北海,开采条件十分恶劣,开采成本高昂。

在能源无法自给自足的情况下,欧盟必须依赖外部能源进口。目前,欧盟50%的能源需要进口,其中,石油进口率高达81%,天然气进口率为54%,固体燃料进口率为38%。研究显示,未来欧盟能源生产将急剧下降,特别是碳氢燃料、化石燃料和核电等的产能下降将更为突出。据估计,到2030年,欧盟石油产量将减少73%,天然气产量将减少59%,固体燃料将减少41%,核电生产量将减少11%,只有可再生能源将增加一倍。总体来看,2030年欧盟能源生产能力将比2000年下降25%。在能源产量不断下降、能源需求不断上升的双重压力下,欧盟对外能源依存度必然大幅上升。

预计到2030年,欧盟对外能源总体依存度将达到65%,届时,欧盟石油进口依存度将高达93%;天然气进口依存度将达到84%;固体燃料进口依存度将达59%。天然气年进口量将由目前的2750亿立方米增至5350亿立方米,缺口很大。更重要的是,欧盟相当多的能源要从动荡地区进口,这就对欧盟确保能源供应安全提出了严峻挑战。除欧盟自身因素外,全球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国际能源政治斗争加剧都促使欧盟重视能源安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高给欧盟经济增长造成巨大压力,按2006年石油价格水平(60美元/50欧元一桶),欧盟每年购买石油需花费2500亿欧元,约占欧盟年GDP的2.3%;国际油气产能趋于饱和,石油、天然气新增探明储量逐年减少,能源勘探及开采领域的国际投资不足,未来大规模增产的前景堪忧;新兴发展中大国的能源需求迅速增长,并且开展积极的能源外交,寻求供应安全,正在成为国际能源角逐中的重要力量;中东局势持续动荡;部分产油国实行“能源民族主义政策”,加强政府对能源行业的控制,客观上增加了国际能源公司开发和经营的成本与风险,妨碍了加大对石油勘探开发的投入,导致石油剩余产能进一步萎缩,从而加剧了能源供需矛盾。

二 欧盟能源政策的演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洲一体化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欧元区的出现,都为欧盟共同能源外交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条件。1991年,欧盟的前身欧共体积极推动发起了《欧洲能源宪章》,可以视为欧盟共同能源外交的先声。2000年,欧盟与俄罗斯启动了欧俄能源对话,双方决定建立能源战略伙伴关系,这标志着欧盟进一步跨入国际能源外交的舞台,并得到能源合作伙伴的认可。同年11月29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致力于能源供应安全的欧洲战略》,并得到欧盟理事会批准。该文件强调了保障外部能源供应的必要性。此后,欧盟委员会发表了一系列有关能源问题的政策文件,初步勾勒出了欧盟对外能源战略的整体轮廓。与此同时,欧盟陆续建立了广泛的能源对话和伙伴关系网络,包括双边和多边、地区和普遍性国际组织,能源合作成为欧盟对外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俄罗斯、乌克兰在2006年年初发生天然气争端以后,欧盟共同能源外交政策的发展步伐明显加快。面临对外能源依存度不断提高、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的严峻形势,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3月发表了关于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绿皮书(《关于可持续、竞争性及安全能源的欧洲战略》),强调了统一对外能源政策的重要性,提出了建立泛欧能源共同体的主张。3月24日,欧盟峰会责成欧盟委员会、总务委员会和欧盟负责共同外交与安全事务的高级代表索拉纳着手研究论证欧盟共同对外能源战略的基本原则,能源问题开始成为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重点。欧洲议会也就制定欧盟共同对外能源政策问题举行了听证会。2006年10月,欧盟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提交了题为《对外能源关系:从原则到行动》的报告,系统阐述了欧盟能源外交的具体行动纲领。

2006年10月19日,在芬兰拉赫蒂欧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前夕,欧盟委员会公布了《能源效率行动计划:实现潜力》,在这份继2006年3月欧盟《新能源政策》和欧盟能源绿皮书出台后首份能源领域的正式文件中,欧盟重申了到2020年前减少总能源消耗20%的宏伟目标。据欧盟委员会预测,如果目前能源需求上升的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未来15年欧盟的能源消耗将增加10%,需求上升带来的价格上涨不足以抑制能源需求的增加,推广可行性的节能计划势在必行。欧盟委员会的《能源效率行动计划:实现潜力》提出了覆盖建筑、运输和制造等行业的75项具体措施,特别明确10项应当优先启动的措施,以提高能源效率,抑制能源消耗,减少对外能源依赖。

2007年1月,欧盟委员会又出台了《欧盟能源政策》报告,这是欧盟酝酿已久的关于总体能源战略的文件,其中对未来三年欧盟能源外交的方向和重点进行了明确论述。至此,欧盟能源外交战略正式形成。为加强成员国及欧盟内部对外能源政策的协调,欧盟着手建立“能源联络员”制度。能源联络员由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驻外使团以及成员国代表担任,其职责是在全球范围内充任能源外交的耳目,及时报告有关能源问题的第一手情报,以便欧盟及时了解最新动态,作出有效反应。2007年5月,能源联络员首次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标志着这一制度的正式启动。除此之外,欧盟委员会还建议在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设立欧盟项目主管,监督和推动项目实施,从而加大管理和协调力度,例如在纳布科管道项目上即设立了该职位。

三 欧盟的对内能源安全战略

内部能源安全战略的主要目标是减少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和实现环境安全。主要措施包括开发替代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统一内部能源市场、建立欧盟战略储备、合理利用核能(杨光,2007)。

(一)欧盟重视开发替代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

开发替代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备受欧盟重视。欧盟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在未来的20~25年,世界上还有足够的石油满足欧盟预期的消费需求,但此后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必须开发石油替代能源,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特别需要开发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以替代化石燃料。1996年11月,欧盟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可再生能源的绿皮书,提出了为保护环境和减少对石油能源的依赖,在1996~2010年期间实现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翻一番,即从6%提高到12%的明确战略目标。欧盟从1993年开始实施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ALTENER计划,十年期间共拨款1亿多欧元,用于资助与开发可再生能源有关的研究、示范、教育培训、监督、评估等项目,资助额可达有关项目总费用的50%~100%。欧盟2001年9月颁布“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内部市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指令”,决定落实欧盟对1997年《京都议定书》作出的减排承诺,实现201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即“绿色电力”占发电总量的比例从1997年的14%提高到22.1%的目标,并要求每个成员国都根据欧盟的总目标制定各自的指导性目标并提出为实现这些目标拟采取的措施。目前,在欧盟成员国内已有近百家研究机构和企业从事绿色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与开发工作。核能也是一种主要替代能源,尽管欧盟国家对于是否应当发展核能莫衷一是,但从总体看,核能在欧盟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是趋于上升的。

(二)提高能效,控制需求增长,实现减排

提高能效被欧盟作为控制能源需求增长和减少排放的重要途径。欧盟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从一些具体部门入手,以立法手段制定家电、热水器、建筑能耗标准,鼓励热电联发。1992年5月,欧盟颁布了“欧洲理事会关于新热水器能源效率要求的指令”,要求功率在4千瓦至400千瓦之间的热水器必须符合欧洲统一的能效标准;同年9月,欧盟又颁布“欧洲理事会关于家用电器消耗能源和其他资源的标签和标准的指令”,要求各成员国的家用电器生产商和销售商在出售家用电器的时候,必须标明该电器的能耗指标,以便消费者选择购买低能耗产品。欧盟委员会2000年发表绿皮书并作出欧盟能源对外依存度将从当时的50%提高到2030年的70%的判断后,欧盟加快了提高能效的步伐。2001年5月,欧洲理事会决定在欧盟采用美国的办公设备节能标签计划,即所谓“能源之星”计划;2002年12月,欧盟颁布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建筑物能源效率的指令”,要求成员国采取共同的方法,制定公用建筑物的能效标准,定期检查公用建筑物的热水器和中央空调系统,并对公用建筑物的能效进行认证;2004年2月又颁布了“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关于根据内部市场有效热力需求推动热电联发的指令”,要求成员国分析本国实施热电联发的潜力并对现有的立法和调控措施进行评估,以推动热电联发措施的实施;2006年10月,欧盟委员会根据2005年发表的委员会绿皮书《能源效率或以更少的投入做更多的事》,提出了《2007~2012年能源效率行动计划》,以及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到2020年将初级能源消费量减少20%的长期节能目标。

(三)整合内部能源市场,集中力量统一天然气和电力市场

整合内部能源市场的努力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主要集中在统一天然气和电力市场方面。1990年6月,欧共体通过“理事会关于改进产业最终用户天然气和电力价格的共同程序的指令”,要求成员国的天然气和电力经营者定期向欧共体统计局通报价格信息,以提高市场透明度,这被视为统一能源市场行动的开始;1993年6月,欧共体颁布“理事会关于协调水、能源、运输和电讯部门运营实体采购程序的指令”,要求成员国在发布各种能源勘探和生产、运输和销售企业项目的时候,必须在欧共体官方刊物上发布招标通告;1994年5月,欧盟颁布“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颁发使用碳化氢勘探和生产许可证的指令”,要求成员国平等对待在欧盟内成立的实体,但出于国家安全理由,可以拒绝被第三国或第三国国民实际控制的实体从事这些活动;1996年,欧盟通过“跨欧洲能源网络”计划,目标是建立统一的天然气和电力市场,目前在这一计划下已确定的项目有74个,相应的投资总额为180亿欧元,有些项目涉及周边国家,特别是地中海国家、中亚和东欧国家;2003年6月,欧盟颁布“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进入跨国电力交易网络条件的规则”,对跨国电力传输所涉及的费用补偿等问题作出了规定;2003年6月,欧盟分别颁布“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内部电力市场共同规则的指令”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内部天然气市场共同规则的指令”,对电力和天然气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共同规则;2003年10月,欧盟颁布指令,对跨国天然气和电力供应中如何征收增值税和避免双重征税作出了具体规定,天然气和电力共同市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建立欧盟一级石油战略储备,并要求开始储备天然气

2003年,欧盟委员会正式建议在欧盟一级建立石油战略储备,并加紧落实。欧盟建立充足的战略石油储备计划将面临各国政府严格检查,根据该计划,成员国的战略储油量必须从目前至少90天用量增至2007年的120天用量,其中的1/3将汇集成欧盟共同储备。成员国在动用该储备前,须征得欧盟委员会的同意。该计划还要求欧盟国家开始储备天然气。

(五)认为核能的发展仍具潜力,要求保证核能安全

核能的发展可以从战略上提高欧盟能源供应的独立性。欧盟委员会认为,核能还有发展的潜力,如果能够很好地解决核废料问题,而且能够确保核电站的安全,那么核能就是一种可以被接受的能源选择,因此,欧盟希望各成员国保持并发展核能。为了解决核能的持续发展问题,欧盟提议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监督机构,协调欧盟各国的核电站安全标准;二是对拆卸废弃核电站所需要的巨额资金的管理建立统一的规范;三是与俄罗斯签订有关核燃料供应的协议;四是对核废料进行合理的管理和存储。鉴于入盟10个中东欧国家中有7个国家拥有23座核电站,欧盟再三强调候选国高度重视核安全水平的重要性。

四 欧盟的对外能源安全战略

欧盟对外能源战略目标是:在世界上寻找价格最稳定、运输最便宜、供应量稳定增长的能源,同时尽量使能源进口来源多元化。目前,欧盟进口的石油中大约40%来自中东海湾地区,而48%的进口石油和96%的进口天然气则来自俄罗斯和北非。伊拉克战争以来,随着中东局势的持续不稳定,欧盟在要求重新审视对中东石油依赖的同时,将发展与邻近能源出口国(俄罗斯及中亚五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视为其能源外交的重心(徐建华,2008)。

(一)海湾地区的稳定对欧盟能源安全至关重要

在世界主要石油储藏区域中,海湾地区储量最为丰富,可开采期远高于世界其他地区。至2030年,海湾国家石油生产量将从目前的约占世界石油总生产量的30%提高到43%左右。未来欧盟对海湾地区的石油依存度将从目前的1/3扩大到约50%。在天然气方面,由于运输基础设施的限制,海湾与欧洲市场的输出联系还有待开发。欧盟中长期内仍将致力于开发海湾天然气市场,储量占世界15%的伊朗将是重点目标。

(二)保障俄罗斯的能源输入

俄罗斯是欧盟天然气进口第一大国和石油进口第二大国。欧俄能源对话始于2000年10月,双方通过对话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建立北欧天然气管道,在莫斯科建立能源技术中心等。2001年10月,欧俄首脑会议探讨了欧俄之间电网同步连接的可能性。2004年1月,俄罗斯与扩大后的欧盟之间又启动了核材料贸易谈判,并就完善海上石油运输安全标准开展合作。俄罗斯、乌克兰在2008年年初的天然气纠纷,暴露出欧盟能源供应途径单一的隐患,使欧盟确保成员国的能源供应安全成为首要议题。对此,2006年能源绿皮书建议成立“欧洲能源供应观察机构”来监控欧洲的能源市场,并强调:俄罗斯是欧盟重要的能源供应国,与俄罗斯建立更加紧密的双边关系被定义为“一个巨大的飞跃”;其中首要是签订欧盟和俄罗斯的能源条款,同时争取能与俄罗斯签订能源特许条款和运输条约。

(三)中亚环里海地区仍是欧盟能源战略大市场的战略重心

中亚环里海地区也是欧盟建造跨国能源大市场的战略重心之一。据能源专家估计,即使不把里海的石油储量计算在内,中亚也是仅次于中东和西伯利亚的世界第三石油储存区,是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最大能源库之一。预计到2010年和2020年,中亚原油的净出口能力分别可达4340万~5450万吨和7580万~7810万吨。欧盟把该地区看做是欧洲安全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欧盟能源安全的远景战略规划中,环里海5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及乌兹别克斯坦)、南高加索地区(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五 对中国能源安全战略的启示

(一)开展地区合作

欧盟的能源安全战略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欧盟高度的政治和经济一体化基础之上的。中国所处的亚洲地区与欧洲情况不同,由于复杂的原因,至今连自由贸易区都没有建成,短期内并不存在实现高度一体化的可能。但亚洲国家在能源安全领域有明显的共同利益,特别是中国、日本、印度、韩国等地区大国对石油进口的依赖程度普遍较大,所依赖的国际石油供应来源和运输通道也基本一致。因此,加强能源安全合作应当是亚洲区域合作的一个富有潜力的领域。中国和亚洲国家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在地区能源形势调研、建立战略石油储备、共同开发第三国石油资源、维护石油运输航道安全、开辟新的运输通道、与石油资源国开展集体对话等方面进行合作,并为此建立相关的地区性协调机制。

(二)引进先进技术

欧盟的许多成员国都是工业发达国家,先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对能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实现能源安全战略,在加强自身的研究开发工作的同时,也需要发挥后发优势,在相关技术领域向发达国家学习和借鉴。中国在节能领域特别需要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电机、风机等用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技术,高耗能工业生产过程的节能技术和新工艺,降低建筑能耗的技术,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的开发使用技术,洁净煤技术等。许多欧盟国家在这些技术方面具有优势,能源技术合作应当成为中国与欧盟国家合作的重要方面。

(三)以环保促进能源安全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欧盟能源战略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以环境保护推动能源安全,欧盟对《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指标被分解到各个成员国,各国采用多种措施加以落实,将环保指标转换为能源指标,从而对于推动替代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开发以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发挥了十分显著的作用。中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方针已经明确,近年也制定了节能和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和全国性指标,但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地方和基层贯彻落实不力。欧盟把环境安全和能源安全结合起来,以环境保护指标促进能源安全,并且把全欧盟的环境指标转换为各成员国的能源指标和具体举措,作为一种成功的方法和手段,值得中国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并根据国情加以借鉴。

(四)加强政府干预

欧盟的实践经验表明,落实能源安全战略需要依靠强有力的政府干预。行之有效的强制性立法措施和财税激励措施,是推动欧盟能源战略贯彻落实的基本手段。中国与欧盟和欧盟成员国相比,能源安全的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大量财税激励措施还没有到位,甚至形成扭曲状态。在完善政府干预方面,欧盟现有法律和激励措施,例如能源税政策、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以及多种多样的补贴政策,都可以供中国参考和借鉴,使政府干预的手段更加丰富(杨光,2007)。

第五节 东南亚与南亚

东南亚与南亚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特点就是高度依赖能源。随着经济的发展,东南亚与南亚国家能源紧张的问题日益突出,各国纷纷将能源安全和能源战略提上日程,采取各种措施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能源紧张局面。总体而言,东南亚与南亚国家多采用能源多元化策略,主要内容是:尽量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加快开发其他替代能源,包括核电、水电、火电、煤等。尤其是那些石油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包括菲律宾和泰国,都在积极地开发其他替代性能源,尽量减少从国外进口石油。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虽然目前还是石油净输出国,但是鉴于本国石油储量日益减少,也在加快勘探开发天然气等资源,尽量减少对石油的依赖。

一 印度

(一)能源概况

印度的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15%,经济增长迅速,已经成为世界主要的能源消费国。2006年,印度是世界上第6大石油消费国。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明显影响了印度的经济发展速度,尤其是印度的制造业,印度的GDP增长率从2007年的9.3%下降到2008年第四季度的5.3%。尽管如此,印度的能源需求仍在增长。当全球经济危机逐渐减退,印度国内的消费水平回暖,预计印度的能源消费,尤其是交通运输业的能源需求将达到较高水平。

印度国内的能源资源匮乏,大部分的能源资源必须通过进口才能满足其日益紧张的能源需求。印度不但面临电力短缺,而且印度的石油进口依存度也日益升高。除了加强国内的石油和天然气开发和生产项目外,印度也正在提高天然气进口量,尤其是液化天然气的进口。今后,印度如何保证以合理的价格获取稳定的能源资源供给成为其未来能源需求保障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在能源需求构成方面,印度的煤炭消费量占其总能源消费量的一半以上,其次是石油,占总能源消费量的31%,天然气和水电分别占总能源消费量的8%和6%。印度目前的核能仅占总能源消费量的很小一部分,但考虑到近期签署的《民用核能合作协议》,预计印度的核电需求将出现一定增长。根据印度政府公布的数据,印度目前30%的能源需求依赖进口途径解决(EIA,2009)。

(二)能源政策

20世纪末,特别是近几年来,为了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需求挑战,保障其能源供应安全,印度采取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措施,逐渐形成并实施了新的能源战略(张忻等,2007)。

1.逐步取消价格管制

印度在能源价格政策方面长期沿用计划体制,国家对石油生产单位给予差额补贴。但在20世纪末,印度在解除石油产品价格管制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印度政府自1998年4月1日起,实施了为期4年的分阶段取消价格管制计划,到2002年4月完全取消了价格管制。

2.调整能源管理机构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印度政府对能源部门加强领导,不断通过政策措施规范油气工业的运行。为了统一规划国家能源发展,有效调整国内能源结构,印度政府于2005年成立了一个由电力部、煤炭部、石油天然气部、原子能部和计划委员会等部委组成的最高能源委员会,协调国家能源的总体供需,并使国家能源政策得以有效贯彻和执行。

3.开放能源勘探市场,降低进口关税

1997年,印度宣布了新勘探许可证发放政策,旨在通过吸引外资、私营和国营企业投资勘探和共同开发新沉积岩层。1997年以来,印度共对90个区块的油气勘探开展了4轮公开招标,2005年又对20个区块进行招标,目的是吸引外资和国内私有资金。2006年3月,印度第六轮“新勘探许可政策”促进了印度国内石油企业与海外石油企业联合投标。为了促进能源发展,印度政府投资354亿美元用于发展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并大幅度削减原油、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煤油及相关设备的进口关税,原油进口关税减少到5%,汽油和柴油的进口关税减少到10%。

4.开展对外合作,寻求能源多元化

由于印度70%以上的石油需求依靠进口,每年需要花费210亿美元,占印度国内生产总值的4%左右。印度权威机构预测,到2030年,印度90%的石油和天然气将来源于国外。当前国际形势的变化和世界原油市场的波动都对印度的经济发展和国内政局稳定产生深远影响。为确保石油天然气的供应,保障能源安全,印度积极采取措施,多点布局,寻求能源多元化。

二 马来西亚

(一)能源概况

马来西亚的人口为2700万人,是东盟位居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之后的第三大能源消费国,2007年,马来西亚的能源消费占东盟一次能源消费量的14%。1980~2007年,马来西亚的一次能源消费增长了6倍。马来西亚的一次能源消费中主要是化石燃料,消费量所占比例从1980年的86%上升到2007年的95%。马来西亚是东盟的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同时也是天然气的净出口国,主要以液态天然气的形式出口。

(二)能源政策

1.设立专门机构监管国家能源政策及其实施

经济策划小组(the Economic Planning Unit,EPU)、执行与协调小组(the Implementation and Coordination Unit)监管马来西亚的所有能源政策,经与能源部、水利和交通部协商,管理非油气和电力部门。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监管能源的供给活动并执行能源供给法案。

马来西亚制订一套系统的《国家能源计划》(National Energy Plan),其宗旨是提高能效,尽可能节约使用剩余的有限资源储备。该计划将致力于发展替代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燃料,并探索核能在马来西亚的潜在用途。

2.重视石油产业发展,立法制定能源政策

马来西亚十分重视石油产业的发展,在其历史上曾经制定了多个能源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1974年颁布的《石油发展法》。该法规制的对象是石油及石化产业,授权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对石油上游产业进行经营,包括油气田的勘探开发、石油冶炼、石化产品生产等,同时,授权政府对石油下游产业,即石油及石化产品的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进行管制。政府同年颁布了《石油条例》(1991年修改),对石油下游产业,即成品油市场进行管制。该条例确立了马来西亚成品油市场经营活动许可证制度,其主要规定包括:任何个人和企业从事或发展任何形式的石油加工、精炼或石化产品的生产活动,都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任何个人或企业从事或发展任何形式的成品油营销或分销经营活动,都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有关汽油和柴油产品的价格应受有关国家主管部门的管制。

该条例的规制内容涵盖了马来西亚石油下游产业的所有经营活动。其中成品油的经营包括了成品油的批发、零售、储存、运输、建设加油站等多种方式。针对不同的经营方式,有关主管部门设置了多种经营许可形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许可证经营制度(国际能源网,2007)。

3.推行一揽子能源补贴的改革

2008年,马来西亚政府推行了一揽子能源补贴的改革,包括削减补贴、现金减税以及针对某些部门的暴利税并扩大社会安全网。马来西亚的汽油零售价从2008年7月上涨了40%以上,2008年8月,马来西亚用于电厂发电的天然气价格提高了124%。与提高天然气价格相一致,所有部门的平均电力关税提高了24%,从0.075美元/千瓦时提高到0.093美元/千瓦时。

4.采用燃料多元化策略,减少石油依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2001年,马来西亚采用了五种燃料多样化政策(Five-Fuel Diversification Policy),旨在拓宽燃料多元化,并增加电力供给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随后,马来西亚长期以来在发电业的燃料中石油占主导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并支持使用天然气和煤炭发电。

为了确保有效且安全的能源供给,马来西亚政府于1981年制定了国家耗竭政策(National Depletion Policy)。该政策将原油生产的日产量限定为65万桶,将天然气日产量限定在5660万立方米。

5.采用多种财政激励政策,鼓励各部门进行能效改革

近年来,马来西亚政府加快各个部门提高能效的改革步伐,涉及工业、商业、居民和交通部门。马来西亚2009年预算还采用了多种财政激励政策,例如,对高效节能的汽车、绝缘材料和多种家用电器免除进口关税和销售税。

三 泰国

(一)能源概况

泰国是东盟10个成员国中人口密度位居第四的国家,人口达6400万人。泰国是东盟地区的第二大经济体,经济总量按人均计算居第四位。泰国是东盟的第二大能源消费国,严重依赖化石燃料,尤其是用于交通运输业的石油和用于发电业的天然气。由于泰国国内的能源资源十分有限并且日益衰减,泰国依赖进口来满足其能源需求,尤其是石油,也包括天然气、煤炭和电力。泰国在近期和长期所面临的挑战是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

(二)能源政策

泰国能源政策以下述五个主要目标为基础。

(1)能源高效性:鼓励居民、工业、服务业以及运输业等部门节省能源。

(2)能源安全性:增加对原油、天然气开采和生产的投资,增强与周边国家能源资源的相互联系,提高其他国家对泰国的原油以及天然气的供应。

(3)能源价格:确保能源价格既能刺激对能源业的投资,又能保证价格在消费者的可接受范围之内,并保证高水平的质量、服务与安全性。

(4)替代能源:在交通以及工业部门有效利用生物燃料和天然气,发电业使用国内的可再生能源。

(5)可持续发展:将能源生产与消耗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降至最小,包括采用清洁发展机制。

泰国政府采取的保障能源安全战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进行电力发展的战略性部署,提高发电能力

泰国电力发展计划(PDP2007)阐明了泰国电力部门发展的战略性部署,此计划涵盖了2007~2021年。泰国主要的电力生产及销售部门——泰国电力生产管理机构(EGAT)将继续发展主要的电力生产项目,但私营企业将会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因为政府将增加从小型电厂及独立电厂的购买量,从周边国家进口的电力也会增长,主要进口国家是老挝,也包括马来西亚。

泰国电力发展计划预计泰国的发电能力到2021年将会增加到580万千瓦,到2021年核电供应达到200万千瓦,其目的是提高发电业对煤炭以及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降低对天然气的依赖,使天然气用在交通、石化等高附加值领域。

2.改变单一依赖天然气发电的现状

泰国不产石油,完全依赖进口,因此在资源上对外依赖比较大。20世纪70年代在泰国湾发现大量天然气,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泰国的能源状况。在泰国的能源构成中,利用天然气的发电量占64.83%,煤炭的发电量约占16.04%,实际上形成了对天然气的过分依赖。依赖单一能源将会带来能源安全问题,从而也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泰国有一部分天然气是靠泰国湾的天然气开采得到,另一部分是从国外进口。天然气等能源价格的上涨,对泰国的未来能源安全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泰国湾的天然气储量并不丰富,在未来几十年内有告罄的危险,从2000年起,泰国就已经开始进口天然气。目前国内天然气需求的28%仍需从国外进口,石油进口额占泰国所有进口总额的20%左右,由此可见,泰国的能源对国际市场有很大的依赖性。在2007年泰国的能源发展规划中,把火力发电以及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植物废物和城市废物等的发电都列入电力的来源,力图伴随着未来电力需求的增长,把天然气发电的比重降低到40%以下(张俊勇,2009)。

泰国政府将煤炭视为增强电力系统安全性、降低发电成本的资源。然而,由于民众反对煤炭发电厂释放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迫使几个项目转而使用天然气发电或者重新选址建厂。由于进口煤炭比国内煤炭的质量高,泰国政府鼓励使用更多的进口煤炭,并且采用清洁煤技术。

3.就地取材,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

随着泰国经济的发展,泰国的电力缺口不断增大,有些边缘农村地区还不能接电,而利用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以及棕榈油等可以为弥补这些地区的用电提供方便,而且在可行情况下,也可以缓解大电网的供电不足状况,因此,泰国出台了很多措施,鼓励小型电站或特小型电站的建设,并从市场进入、财政政策等多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以切实达到自足经济的目的。

泰国对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进行补贴。泰国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比如城市垃圾、生物质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尽管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电量目前还很低,泰国计划把未来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电量由目前的1%提高到8%,从国家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专门拨付了10亿泰铢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于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给予相关政策优惠;比如允许其按照比其他电厂较高的价格进入电网、出售电力;同时,对实际发电量进行返现,按照每度电0.01泰铢进行现金返还;还有进行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地方和中央政府都给予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通过向石油征税的方式注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从1992年设立节能基金以来,已经积累了上百亿泰铢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以鼓励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生产。

泰国政府部门中设有专门的招商投资委员会,为了解决南北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性,在全国范围内划定了不同的工业园区。对于从事基础设施行业的产业,如供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行业,从应征税收收入中进行双倍扣除。这就保证了投资者投资建立电厂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情。同时,进口与发电相关的设备不征收关税,针对与电力相关的设备的生产项目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等,以达到鼓励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目的(张俊勇,2009)。

泰国政府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计划,计划目标是到2022年替代能源的比例将占总能源需求的20%。计划有四个关键要素:能源保护、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人力资源发展及公众意识。发展太阳能和风能还有很大空间,小型水电系统也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尽管泰国拥有发展大型水电的巨大潜力,但由于民众强烈反对修建大型水坝,泰国大型水电的发展受到限制。

泰国政府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发展并推广生物燃料。计划到2022年实现乙醇的日使用量达900万升,生物柴油的日使用量达450万升。相对于用于生产生物柴油的棕榈油来说,能够生产乙醇的资源(如糖浆与木薯)更加丰富。

泰国目前有11家乙醇生产厂,日总生产能力为170万升。政府已经采取多种提高乙醇产量的措施,包括:通过税收机制使消费者使用乙醇比汽油更廉价;保证乙醇批发商获得更高的利润;政府对提高乙醇产量的研发工作提供支持;保证国有车队使用乙醇燃料。泰国拥有10家生物柴油工厂,日总生产能力为290万升,日实际产量160万升。自2008年4月以来,政府要求全国所出售的柴油中必须有2%是由棕榈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到2011年,这一混合比例将会升至5%。由于普遍使用中型货车,泰国60%以上的车辆使用柴油。

泰国国家能源保护计划(ENCON)对所有关于能源保护、可再生能源研发以及提高和培养民众节能意识的项目提供财政支持,1992年设立的能源保护基金为ENCON提供资金支持,此基金来源于对出售汽油、柴油、燃油以及煤油所征收的税金。2008~2011年是实施ENCON计划的第三阶段,目标是到2011年降低10.8%的能源需求。此计划的关键要素包括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推广使用能效标签;建立最低能效标准;推动热电联产系统发展,提高民众的节能意识。

四 菲律宾

(一)能源概况

2008年,菲律宾的人口达9000万人,是继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和越南之后,东南亚的第五大能源消费国。1980~2007年,菲律宾的一次能源消费量上涨了2倍。在菲律宾的能源组合中,化石燃料占57%,其余主要是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燃料。菲律宾对能源的依赖度高,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吸引投资来克服电力短缺的现状。菲律宾目前有1300万人处于电力短缺的困境,因此,提高电气化率是当前菲律宾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能源政策

1.加强对能源生产、供应、运输等各环节的宏观调控

在1973年石油危机前,菲律宾政府对本国能源部门一般很少干预。1973年爆发的世界石油危机促使菲律宾政府加强对能源的管理,具体表现是建立了一系列政府机构:一是建立能源发展委员会,后又改为能源部,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能源政策;二是建立三个能源价格调控机构,它们是石油工业委员会、能源利用局和能源规范委员会;三是建立了两个大型的政府公司,负责具体执行和贯彻政府的能源政策,它们是国家电力公司和石油公司。通过这些能源管理机构加强对能源生产、进口、价格、供应、运输和营销各个环节的宏观调控。

2.加大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鼓励使用可再生燃料并提高能效

菲律宾政府实行了能源独立政策,包括加速勘探、开发和利用本国的能源资源,强化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增大可再生燃料使用并提高能效。为了加大使用可再生能源,总统阿罗约于2008年12月签署了《可再生能源法案》(Renewable Energy Act)。其内容包括提出多种财政激励措施以便吸引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以及一些非财政激励措施。

替代燃料项目(the Alternative Fuels Programme,AFP)是菲律宾计划2010年实现保证60%能源自给目标的重要举措。该项目又细分为四个主要部分:生物柴油项目、生物乙醇项目、用于公共交通的天然气汽车项目及液化石油气项目。该项目还支持引进混合动力车、燃料电池、氢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

液化石油气项目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来作为一种替代的交通运输燃料。该项目旨在实现菲律宾燃料来源多元化,同时减轻汽车尾气排放所致的空气污染问题。截至2009年2月,共计改造了超过17500辆出租车以使用液化石油气;截至2009年4月,全国安装了180个液化石油气加油泵。

菲律宾能源部已经立项研究将核能发电作为一种长期的能源供给方式,并设定目标到2025年实现6亿瓦的产能,到2034年实现24亿瓦的产能。菲律宾于1984年建立了名为巴丹-1、产能为6.2亿瓦的压水式核反应堆,但由于核反应堆接近一条主要的地震断层线,出于安全考虑,从未运行该核反应堆。菲律宾国家电力集团公司和韩国电力集团公司目前正在进行一项历时18个月的可行性研究,研究能否重新启用巴丹核电站。

3.积极引进外资开发国内能源

长期以来,菲律宾的能源一直主要依靠进口。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菲律宾政府试图通过引进外资,大力开发本国的能源,以满足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并且降低对进口能源的依赖。对经营能源的外资企业,菲律宾政府在税收、控股、设备进口等方面给予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例如,菲律宾政府规定,签约公司进口用于勘探开发的有关设备和材料免征所得税,准许外国公司拥有100%的股权(在其他部门则规定外国公司只能拥有40%的股权)。近年来,外资公司在开发菲律宾地热、水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坚持能源投资,将石油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列为优先发展的领域

2008年,尽管面临金融危机的挑战,但菲律宾政府仍坚持进行能源投资,并将石油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列为优先发展的领域。2009年,菲律宾政府提供30多个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的投资项目以吸引资金,从而实现2008~2014年达到40亿瓦发电能力的目标。

五 印度尼西亚

(一)能源概况

印度尼西亚的人口密度居世界第四位,人口分布在多个岛屿上。目前,印度尼西亚是东盟的最大经济体。2007年,印度尼西亚的一次能源消费占东盟地区的37%,一次能源产量占53%。1980~2007年,印度尼西亚的一次能源需求量增长了3倍。除石油外,印度尼西亚的能源供给已经实现了自给自足。印度尼西亚在2004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并于2008年退出了欧佩克。由于电力设施投资不足,爪哇岛和巴厘岛时常出现断电,这是印尼面临的挑战之一。另一个挑战是,如何提高电气化率,目前的电力供给仅能满足65%人口的需要。

(二)能源政策

近年来,印尼的能源消耗正以每年8%的速度增长,目前石油和天然气大约提供了印尼所需能源的85%。印尼政府的能源政策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改变能源消费结构,尽量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增加非出口能源(如地热、水电和煤)的开发。因此,其主要目标是发展替代能源,以不断满足国内对能源的需求,保持石油和天然气作为主要出口商品的地位。印尼国营石油公司总经理F.Abdaoe把印尼政府的能源政策概括为以下6条:加强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优化能源生产;节约用油,使更多的石油用于出口;增加非石油能源的利用;根据市场的原则来确定能源的价格;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增强国家的应变能力。

1.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MEMR)负责制定印尼的能源政策。2006年制定的国家能源政策提出的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混合燃料中原油的比例低于20%,同时将可再生燃料比例提高到17%。印尼于2007年颁布了第一部能源法律——能源法,在能源法中,政府更加注重提高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以保障能源安全。

尽管印尼可再生能源的潜力相当巨大,但大部分可再生能源尚未加以利用。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表示,印尼可再生的潜在能源包括45万千瓦小水电、5000万千瓦生物能、日每平方米4.8千瓦的太阳能以及风速为每秒3~6米的良好风能。到2008年11月,印尼已有5百万千瓦的联网可再生资源,并有8.6万千瓦正在建设中。微水电是可再生资源中占比重最大的部分,政府也在积极开发利用风能。目前,在地热电能利用方面,印尼名列美国与菲律宾之后,位居世界第三(104.3万千瓦)。如果包括中低温度地热发电,印尼的地热电能可达2700万千瓦。

印尼政府正在起草一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包括能源供需及财政刺激计划。为了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能力,尤其是地热及水电能源的生产能力,印尼2008年宣布了1000万千瓦的第二阶段紧急计划,目标是到2025年将微水电能工厂的产量提升到2.9百万千瓦,地热电能工厂产量提升到9.5百万千瓦,风能电能提升到0.97百万千瓦,到2024年太阳能电能提升到0.87百万千瓦,到2020年生物能电能提升到18万千瓦。自2009年1月起,印尼的交通、工业以及发电业与燃料运输业都必须使用混合燃料。政府计划到2015年使生物油占混合能源的3%,到2025年占5%。为了发展生物能,印尼政府计划到2025年开发6百万公顷土地用以种植甘蔗、木薯及麻风树。

2.增加原油和天然气的产量,完善配套运输管线设施

印尼政府正试图通过改进现存油田的产量,包括采取提高原油采收率技术来增加印尼原油与天然气的产量。同时,印尼还在开发新油田,主要是在深海及边疆地区,并加速提高新油田的产量。为获取更多天然气资源,印尼政府推行国家天然气运输及分配网总规划,此规划着眼于将天然气远距离输送。此项总规划一旦实现,国内及出口的输气管道将达到8200公里。

3.逐步减少能源补贴,计划以液化石油气替代煤油

印尼正逐步减少能源补贴并确保补贴只给予低收入者以及小型工业。2008年5月,政府提高汽油及柴油的价格接近30%,同年7月,又提高液化石油气价格23%。2008年12月,在世界原油价格下跌之后,印尼政府再次提高补贴,降低了汽油和柴油的零售价格。自2008年5月起,印尼政府停止了对大型工业用电部门的补贴,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预计这一举措将会为政府每年节省2.7亿美元。

为了降低政府补贴支出并减少有害物质排放,印尼计划逐步淘汰煤油,并以液化石油气替代煤油。印尼向使用煤油炉的城镇家庭免费派送液化石油气炉及小型液化石油气气缸。这一举措首先从居住在首都周围的居民家庭开始实施,此后将会向其他城市推广。

4.保证国内煤炭供给量,改进现代能源服务水平,提高居民用电普及率

印尼政府于2008年12月通过了一项煤矿法律,法律允许政府每年以省为单位确定各种煤炭产品的生产水平,同时要求煤矿企业在出口之前必须完成国内市场的供给义务。

在现代能源服务方面,印尼落后于许多东盟国家。尽管近几年有很大改进,据估计目前仍有8100万人无电可用。政府计划到2025年将用电普及率从当前的65%提高到93%。印尼群岛由17500个小岛组成,其中6000个岛上有居民,这使得印尼的农村用电困难重重。人口稀少,人均用电量小,致使农村电业很难达到经济规模。印尼许多偏远地区的居民仍使用柴油发电机,其使用费用很高。为了降低对柴油发电机的依赖,印尼政府已经计划开始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太阳能、微水电能等可再生能源。

六 对中国能源安全战略的启示

(一)进一步修复体制上的缺陷

东南亚能源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重视并加强政府对能源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而我国目前还基本上处在分散管理的局面,因此,亟须建立统一的领导和监管机构,协调各个能源部门的利益和关系。

(二)加强对外合作,确保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

中国应当继续加强与世界各产油国的合作,积极开发和利用国外矿产资源。同时,加强与包括印度在内的能源消费国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尽量避免在开发海外能源时形成恶性竞争。

(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新能源

中国应当结合本国能源资源的现状和特点,在部分条件允许的地区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的利用。通过立法等手段保证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利用能够切实有效在全国各地推广和实施。此外,还需要在能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等方面,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加以支持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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