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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的电气分隔

时间:2020-08-03 来源:炳华话电气 浏览:

电气分隔对于电气专业人士来说既不陌生,又不清晰,连《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都在回避这部分内容。其实,无论国标还是IEC,对电气分隔有明确定义,即《电工术语 电气装置》GB/T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定义了术语——保护分隔,即可借助于下列方法将一电气回路与另一电气回路分隔:

1)双重绝缘;或

2)基本绝缘和电气保护屏蔽;或

3)加强绝缘。

为什么电气分隔有些朦胧呢?我们看《低压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GB 16895.21-2011/IEC 60364-4-41:2005有规定,电气分隔只能用于由满足简单分隔要求的不接地的电源供电给一台用电设备的情况。那么,什么是简单分隔?是不是采用基本绝缘使导体之间或导体与地之间分隔就是简单分隔?没有明确的定义,自然就不好执行和应用。

再者,不接地的电源是否是不接地的IT系统?如果是为什么不明说?!

再次,既然电气分隔只能用于由满足简单分隔要求的不接地的电源供电给一台用电设备的情况。后续条款有矛盾的规定,即当由一个简单分隔的不接地的电源供电给多台用电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措施防止被分隔回路受损伤和绝缘失效;

2 被分隔回路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采用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导体互相连通,且联结导体不得与其他回路的保护导体及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外界可导电部分相连接;

3 分隔回路内的插座应具有保护导体的接点,且该接点应与本条第2款所述的等电位联结系统相连接;

4 除给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设备供电的情况外,所有软电缆内应含有一保护导体,且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

5 被分隔回路的标称电压和回路长度的乘积不宜超过100000V.m,且回路的总长度不宜超过500m

因此,如此之多的云雾让使用者如何使用?讲不清楚自然没人搭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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