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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招投标:BIM招标书 BIM招投标:BIM招标书

BIM招投标:BIM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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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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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小:0.14MB所属分类:BIM资料分享会员:芳华分享时间:2021-09-08最后更新:资源简介/截图: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修改资料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 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或预备会方式向所有投标人予以解答。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以书面的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报价表; (4)投标承诺书; (6)投标人编制提交的《BIM应用实施方案》; (7)投标人以往业绩及信誉; (8)准备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情况表; (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 。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投标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乙方所编制的《BIM应用实施方案》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并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搭建本工程BIM综合管理平台;全专业BIM建模;运用BIM技术对本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等方面的施工方案及关键节点进行管理;对重大技术方案、重点难点施工工艺进行模拟分析,各施工节点进行安全模拟分析,4D施工进度模拟,劳动力、材料、机械投入模拟;碰撞检查、管线综合、可视化、动画漫游等方面的内容。以及乙方工程人员出席甲方会议、工厂及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天费用,文件、复印费、电讯费、加班费以及与本合同价款有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30天。 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之处,以正本为准。 9.3 投标书每页均需由投标人签署或盖章。 9.4投标人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当由投标签字人签字。 10.1 投标文件应密封报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 10.2 投标文件封口处应由投标书签字人签字或盖公章密封。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12.2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规定的个数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4.1 招标人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14.2 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经确认密封无损的投标书,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3)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5.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提供份数和签署的;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出现两个投标报价的,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6)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故意抬高或压低标价,排挤其他投标人、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7)投标书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内容未能在实质上作出响应的; (8)投标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1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云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16.2 评标原则: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 16.3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6.4评标采用综合评审法,结合投标人报价及投标人所报交付成果和投标人编制的《BIM应用实施方案》进行评标。 1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19.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小组进行评审。 19.2 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19.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0.1 评标小组将对确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0.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0.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成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1.1 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1.3 评标小组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人及确定候选人。 21.4 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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