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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促进河南煤炭工业科学发展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煤炭是河南省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是河南省重要的基础产业,在全省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分别占92.7%和84.3%。“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煤炭工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国家能源局的部署,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编制《河南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在总结分析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和引导投资主体行为,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 河南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时期,全省煤炭工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煤炭产业政策》等政策措施,经历了保电煤、抗击冰冻和地震灾害、保奥运、保增长及金融危机的考验,原煤产量稳步增长,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煤炭工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煤炭勘查步伐加快,资源保障能力增强。煤炭资源基础性勘查、商业性勘探力度不断加大,查明资源量增加,保障程度增强。截至2010年末,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325.08亿吨,保有资源储量280.91亿吨,比2005年增加35亿吨。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下,煤矿地质补充勘探进度加快,完成首山二矿等24个补充勘探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获得升级储量约30亿吨。

生产建设稳步发展,供应能力显著提高。新井建设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增大,新开工规模2600万吨,建设总规模达到5600万吨,比“十五”同期增长9%;建成赵家寨等33处矿井,新增生产能力3000万吨,与“十五”相比增长近2倍。全省煤炭产量稳步增加,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2006年突破1.8亿吨,2008年以来达到2亿吨以上,稳居全国第四位。“十一五”累计生产原煤超过10亿吨,是“十五”总产量的1.5倍。河南煤炭除满足本省需求外,每年调出约5000万吨以上,5年累计调出2亿吨以上,有力地支持了华东、中南地区经济发展。

整合重组深入开展,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开展煤炭资源整合,累计关闭小煤矿1027处,“十一五”末保留542处,淘汰落后产能8000万吨,全省单井规模达到30万吨/年,比2005年提高150%。深化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产业集中度得到较大提升,2010年省骨干煤炭企业在全省煤炭产量中的比重达到85%,比2005年上升了28个百分点。

大集团建设初具规模,企业效益明显增强。永煤集团、鹤煤集团、焦煤集团联合中原大化、省煤气集团重组成立河南煤化集团,平煤集团联合神马集团重组成立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义煤集团、郑煤集团等省骨干煤炭企业积极实施跨区域整合和兼并重组地方煤矿,企业实力明显增强。河南煤化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郑煤集团、义煤集团四家骨干企业年产量均达到2000万吨以上,其中河南煤化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两个5000万吨级企业集团已经形成,以大型企业集团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设想基本实现,大型企业集团已成为河南煤炭基地开发主体,企业经济效益、运行质量和竞争能力明显提高。河南煤化集团资产、营业收入均突破千亿大关,跨入世界500强。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炭企业“十一五”实现利润522亿元,比“十五”增盈417亿元,年均增幅28%;煤炭行业实现工业增加值约占全省工业GDP的7.5%,支柱性产业和基础性工业地位进一步增强。

煤炭科技长足发展,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一批制约煤炭安全高效生产建设的技术难题得到破解,煤矿重大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立井冻结特殊凿井技术、“三软”不稳定煤层开采技术、井下定向压裂增透消突技术、冲击地压综合防治技术、工作面降温技术等科技创新成果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出了较大作用。煤机制造产业创新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煤炭产业升级改造,促进了矿井装备机械化水平提升,省骨干煤炭企业采、掘进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76%、70%,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13个百分点和18个百分点,原煤工效达到3.15吨/工,比2005年提高17%;自动化综采工作面已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河南煤化集团得到推广应用。

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进程加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煤矿监管制度。省骨干煤炭企业及时足额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吨煤提取标准已达30元,全省骨干煤炭企业5年累计投入煤矿安全改造资金100亿元,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建成38处“五优”矿井和43处安全高效矿井,“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在全国煤炭系统树立了新典型。与“十五”相比,在煤炭产量增长65%的情况下,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24%和54%,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稳步好转。

矿区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治理,民生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洁净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矿区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保护成效显著。全省骨干煤炭企业煤矸石等低热值资源利用电厂装机达120万千瓦,年消耗煤矸石、煤泥和劣质煤700万吨以上;全省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69%,矿井水综合利用率为57%;省骨干企业矿井水外排达标率100%,洗(选)煤水循环利用率90%,矸石山灭火率100%。煤层气地面开发工程在焦作、平顶山等矿区开始实施,201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3.7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1.8亿立方米,年均增速14.3%;利用量0.80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0.70亿立方米。六大矿区采煤沉陷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加快实施,完成投资136亿元,新建建筑面积906万平方米,幼儿园、学校、医院等矿区基础设施得到完善,17.47万户60多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外合作成绩突出。全省煤炭行业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与巴西淡水河谷公司、中电投、中石化、中石油、香港华润、上海宝钢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建立了煤-电、煤-钢、煤-化工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省骨干煤炭企业“走出去”发展,在晋陕蒙新等地区积极开发煤炭资源,已初步取得资源量260多亿吨,省外煤炭产量已达3450万吨。河南煤化集团等骨干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了一批机械加工、有色金属、化工等企业,开发范围扩展到了铁、钼、铝等矿产领域,国有煤炭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 河南省煤炭工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河南省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有利时期。煤炭工业作为河南重要的基础产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以煤为主的能源格局与低碳经济发展矛盾突出。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能源需求持续增长。同时,低碳经济又成为全球发展的主旋律,降低化石能源、提高新能源比重已是大势所趋。河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较为突出,煤炭在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和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中的比重分别达到84%和93%,远高于全国总体水平。预测2015年全省煤炭需求将达到2.86亿吨,占全省能源需求总量的69%。未来一段时期内,煤炭在全省能源消费结构中比重虽有所降低,但煤炭消费总量仍持续增加,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会改变。

国家煤炭发展战略促进河南煤炭基地发展。随着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西移,“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开发西部”的煤炭开发布局定位了河南煤炭基地发展方针。河南区位优势明显,紧邻晋陕煤炭主产区,面向煤炭消费区,是北煤南运、西煤东调的前沿。同时,河南煤炭品种齐全,在煤种调剂、供需保障等方面担负承接东西的战略任务。

骨干煤炭企业发展环境趋好。河南省委、省政府重视煤炭工业发展,大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煤炭产业集中度、煤炭资源利用率、煤矿安全保障程度等均有较大提高,“十二五”期间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仍将进一步深化。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了内蒙古、新疆两大能源基地建设进程,西部煤炭开发步伐加快,为省骨干煤炭企业“走出去”发展,加大省外资源利用等提供了良好机遇。

煤炭供应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十二五”期间,河南省将由煤炭净调出省转变为净调入省,且净调入量呈逐年增大的趋势,预测2015年净调入量将达到6000万吨。而区位和煤种决定了河南东部、南部的部分煤种仍将维持外运格局。在煤炭产量稳定、产能增长放缓的前提下,需求的持续增长决定了河南煤炭调入量将不断增加。晋、陕、蒙三省(区)能源基地加快发展,煤炭生产规模迅速增长,输煤通道加快建设,为河南及中南地区煤炭供应提供了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区环境保护压力增大。矿井开采深度加大,开采技术条件日趋复杂,地温热害、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突水危险、围岩失稳等威胁愈加严重,实现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环境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同时,煤炭开采带来的地表沉陷、水系破坏、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剧,煤炭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河南省煤炭工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积累了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后备资源不足,能力衰减明显。河南煤炭开发强度历来较大,尤其是“十五”以来受市场拉动,开发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省骨干煤炭企业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持续发展问题突出。表现在:焦作、鹤壁、平顶山等老矿区主力矿井能力逐步衰减;后续可供建设新井资源少,新井建设压力大,矿井接替困难;小煤矿服务年限短,“十二五”产能衰减加剧。

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全省小型煤矿占全省煤矿总数的74%,占总能力的37%,且技术装备水平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保障程度和生产效率低。全省原煤入选率仅为33%,省骨干煤炭企业原煤入洗率也仅50%左右,大量原煤未经洗选就直接消费,河南煤炭品种优势未能充分发挥。省骨干煤炭企业虽以煤为主延伸了煤炭产业链,但产业集群和规模效应尚未形成,产业结构还比较单一。

三是煤矿开采条件复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河南煤矿开采条件复杂,灾害多。随着采深增加,矿井灾害明显升级和增加。煤矿点多面广,发展不均衡。煤层透气性差,适合河南煤炭地质条件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及利用的关键技术尚未突破。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仍需完善。煤矿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四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环境保护仍需加强。煤炭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较高,缺乏市场竞争力。适合河南地质条件的煤层气开发及利用的关键技术尚未突破,煤层气尚未形成规模开发和利用。老矿区环保欠账较多,地表沉陷等综合治理滞后,矿区环境治理仍需加强。

三 河南省“十二五”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以保障煤炭供应为核心,深化河南煤炭基地建设,稳定煤炭生产规模,推进煤炭储备中心布局,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以煤矿兼并重组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企业集团,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大集团“走出去”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快推进煤矿产业升级和煤层气规模开发,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灾害防治能力;以低碳经济为契机,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煤炭清洁生产与利用;以改善民生为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加强职业健康保护,提高矿工生活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建设河南煤炭基地的开发布局,煤炭生产实现稳定供应;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煤炭工业面貌得到改善;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显著好转;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较快发展,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职工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原煤产能2.2亿吨,新开工矿井规模4300万吨/年,投产规模3100万吨/年,争取提交勘探资源量50亿吨以上;建成1~2个亿吨级和2~3个5000万吨级以上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省骨干煤炭企业占有全省煤炭资源量的95%以上,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90%以上;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小型煤矿保留300处以内;全省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资源综合利用率均达到85%以上;地面煤层气抽采3亿立方米,利用率100%,矿井瓦斯抽采7亿立方米,利用率50%。

四 河南省煤炭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深化河南煤炭基地建设,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深化河南煤炭基地建设,坚持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进一步实施兼并重组,最终形成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开发布局。一是加强接续资源勘查。加快平顶山、焦作、鹤壁、郑州、义马等老矿区深部及外围资源勘查和永夏矿区及周口勘查区基础性资源勘查工作,努力增加新的煤炭资源,满足建井需要。二是科学规划,加快项目建设。加快“十一五”结转煤矿项目建设,全力保障“十二五”期间建成投产。完成郑州、焦作、义马、鹤壁、永夏等五大矿区总体规划审批,以规划为指导,推进新开工项目建设。

(二)深化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深化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水平,建成1~2个亿吨级和2~3个5000万吨级以上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重点支持河南煤化集团、中平能化集团、郑煤集团、义煤集团、神火集团及省煤层气公司等六家省骨干煤炭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强强联合或进一步整合重组。支持骨干煤炭企业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发展煤-化工、煤-电、煤-电-建材、煤-电-铝等产业链。鼓励电力、煤化、钢铁与省骨干煤炭企业相互参股,实现煤电、煤化、煤钢联营合作。大力支持省骨干煤炭企业积极参与西部开发,扶持优势企业到境外寻求发展。努力使大型煤炭企业真正成为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建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平衡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

(三)建设安全高效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按照安全高效模式,设计、建设一批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的安全高效矿井。以保障矿区、矿井接替为重点,加快开工建设一批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矿井,严禁建设9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或高瓦斯矿井。新建矿井采深不超过1000米,井田深部边界深度最大不超过1200米。现有生产骨干矿井保持现核定能力,原则上不得扩建新增产能。积极推进现有生产煤矿升级改造,改造矿井通风、运输、供电、提升等环节,实现机械化、集约化生产。

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资源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加快对小煤矿的兼并重组、技术改造、依法淘汰退出等措施,关闭一批落后产能;严格限制向现有小煤矿配置新的资源,限制新建60万吨/年(不含60万吨/年)以下煤矿。到2015年,小煤矿数量减至300处,产量降至4500万吨左右。

(四)加强煤炭科技创新,改善煤炭科技面貌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的科技创新体系及与之相适应的科技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煤炭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的科技创新战略联盟,为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人才引进和培养搭建平台。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和扶持力度,继续对高精度地质勘探、特殊凿井及深井建设、大型综采综掘成套技术及装备、深部煤炭开发、薄煤层开采、低渗透煤层瓦斯抽采、绿色开采、煤炭洁净利用与转化、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技术创新,为河南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提高煤矿抗灾能力,强化职业健康保护

继续对现有生产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水害、冲击地压严重矿井实施安全改造,加大安全投入,健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改善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对兼并重组煤矿的升级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兼并重组煤矿老旧设备、采掘工艺进行升级,提升矿井机械化装备水平和生产效率,提高办矿水平。加强职业教育和安全培训,变招工为招生,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稳步提高煤矿职工收入,改善职工劳动生活条件,吸引人才扎根矿山,带动煤矿企业素质整体提高。

(六)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强力推进煤层气开发

强制实施煤矿瓦斯分类管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成瓦斯抽采系统,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建立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严格瓦斯抽采达标考核。加快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工程项目建设,支持煤矿瓦斯民用和发电,鼓励低浓度瓦斯利用,开展乏风瓦斯利用试验及示范项目建设。探索适合河南煤层气抽采技术新途径,大力推进煤层气抽采及工业化利用,力争“十二五”期间把煤层气产业培育成全省能源行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 河南省煤炭工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煤炭行业管理

修订完善《河南省煤炭条例》,加强煤炭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全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健全集中统一、上下协调的行业管理体制,加强煤炭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研究制定河南省煤层气产业政策,引导和规范煤层气开发利用。完善煤炭、煤层气产业协调发展机制,推进煤炭企业与煤层气企业合作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

(二)规范煤炭开发秩序

坚持“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原则,严格落实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政策,以省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优化配置资源。资源管理部门加快后备资源意向配置进度,促进商业勘探进程。科学编制矿区总体规划,以矿区总体规划为指导实施项目开发。加快河南煤炭基地内规划项目核准进程,加大对重组整合矿井升级改造力度。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规范矿业权交易秩序。加强煤层气矿业权监管,提高勘探投入最低标准,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协调开发机制。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条件,对有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做出限制性规定。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项目投产后5年内,不得通过能力核定提高生产能力。生产煤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时间间隔不少于5年。强化井下生产布局管理,严禁超强度、超能力生产。

(三)加快煤炭资源勘查

支持省骨干煤炭企业参与后备资源基础性勘查,以意向配置为主,加快煤炭资源配置进度。发挥煤炭企业地勘专业队伍优势,加快勘查进度,提高勘查精度,保障勘查质量,重点加快矿区周边及老矿井深部资源勘查,满足规划项目开发和矿井延伸开拓需要。加大资源勘查资金支持力度,出台资源有偿出让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强化煤炭资源管理,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转变。在项目开发和矿井能力核定等方面出台强制性措施,对炼焦用煤、长焰煤、优质无烟煤等稀缺煤种实施保护性开采,加快贫煤、贫瘦煤等发电用煤资源的开发,努力满足不断增长的电煤需求。出台衰老矿井接替资源和主力矿井深部资源矿权配置的相应政策,以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四)支持煤层气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以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为代表的大型国企的龙头作用,鼓励省内各大煤业集团参与投资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输送和利用,促进河南煤层气产业发展。落实瓦斯发电上网加价、税费优惠等配套政策,支持煤矿企业拓宽瓦斯利用范围,提高瓦斯利用率。积极探索统一规划、整合气源、多方投资、共建共用的煤层气产业运营新机制。鼓励外商投资煤层气资源的风险勘查、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煤层气开发技术合作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五)深化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贯彻落实《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兼并重组。大力支持六家省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允许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探索建立小煤矿退出补偿机制。以建设大基地(河南基地)大集团为主线,继续抓好大型煤矿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建设,进一步推进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强强联合或跨行业重组,组建大型能源企业集团。鼓励并支持大型煤炭企业走出去开发省外、国外的资源,拓展发展空间。

(六)强化煤矿安全管理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出台提高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标准等政策,监督企业提足用好维简费和安全专项费用,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瓦斯矿井分类管理,严格控制煤炭产量,严禁超能力生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灾害严重矿井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按原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提取,标准不低于70元/吨;高瓦斯矿井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低于50元/吨。企业提取的煤炭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保证用于瓦斯治理的费用不低于70%。支持企业申请煤矿安全技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推行强制性全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落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制执行煤矿企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处罚力度。开展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和“五优”矿井创建,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七)加快输煤通道及储备设施建设

积极应对由净调出到净调入的转变,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煤运通道建设。统筹省内地方铁路规划与国家干线铁路、矿区铁路专用线的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煤炭运输专线建设。在投资、建设用地、税收等方面支持矿区铁路、煤矿铁路专用线及缺煤地区运输通道建设。发挥河南交通区位优势,加强晋陕等煤炭主产区省份通道衔接,加快布局建设豫北、豫西及豫东南三个区域,以煤炭集疏、配送为主的煤炭物流中心,充分利用省外资源,保障省内煤炭供应。

(八)推进煤炭科技创新

建立煤炭行业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煤炭工业科技基础理论研究,支持煤矿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鼓励支持煤炭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院,发挥科技攻关主体作用,不断增强煤炭企业科技研发技术实力。发挥政府主导及引导作用,积极整合及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对全省煤炭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性技术与装备的开发和应用,牵头组织科技攻关。加速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以科技促发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及科技运行机制,为煤炭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人才引进和培养搭建平台。做好人力资源规划,积极引进本省煤炭行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高层次和专业技术人才。扩大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煤矿主体专业招生规模,推进煤炭企业由招工向招生转变。建立完善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建立有吸引力的人才薪酬体系,吸引并留住人才。

(九)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扶持政策,鼓励原煤入洗(选),支持煤炭共伴生资源和“三废资源”利用,优先建设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燃料电厂,建设矿区循环经济园区,促进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建立有效的煤炭工业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加大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统筹矿区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强对煤炭开采环境污染的检测和监管,明确污染治理和自然生态恢复责任制,督促企业履行恢复自然生态环境的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总量制度。完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理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资金管道,做到“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

(十)促进矿区和谐发展

统筹煤矿开发与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依靠科技创新,探索多渠道解决村庄压煤问题。推进煤矸石充填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加大采煤沉陷地区土地复垦的投入,统筹“四矿”与“三农”的协调发展,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改善矿工居住条件。探索建立资源枯竭矿区转型发展援助机制。按照清费立税原则,积极推进煤炭税费改革,实施煤炭完全成本制度,取消各类违规收费,合理确定煤炭税负。加大对兼并重组地方煤矿的扶持力度,在煤矿安全改造、产业升级、地质补充勘探等项目安排上继续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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