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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能源合作情况和成效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能源产业是中国与东盟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是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传统投资的重要领域。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不断发展,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也积极推动双边在能源领域的深度合作,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在以油气为代表的能源合作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并成为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合作的一大亮点。研究中国与东盟各国在油气、电力、煤炭以及其他能源领域的合作,有助于从微观层面把握具体的合作进展情况,从而对准确把握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供基础。为此,本部分将分别介绍中国和东盟各国(另外还包括东帝汶)在油气、电力、煤炭和其他方面的能源合作,以各国英文字母顺序排序。

一 中国-文莱能源合作情况

2005年4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对文莱进行国事访问时签署了加强经济与文化合作的一系列协议,并为发展两国关系提出了6个合作目标。其中涉及能源的有两个方面:第一,中文两国经济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中国在人力资源、市场、技术方面具有优势,文莱资金雄厚、油气资源丰富,双方经贸合作具有较大潜力,可结合各自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经贸合作领域,实现互利双赢。第二,双方在能源领域合作密切,原油贸易已成为双方经贸合作的支柱,两国企业可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合作[1]

2011年11月,温家宝总理访问文莱时表示,两国要加强经济合作,包括海上油气田的勘探合作和油气田上下游合作[2]。此外,两国政府还签署了《关于能源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决定在商业、炼油、石化及公私领域开展合作,中海油与文莱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了《油气领域商业性合作谅解备忘录》。文莱能源部长亚思敏表示,中国能源需求巨大,文莱愿加强与中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包括将对华原油出口由目前的每天1.3万桶增加到每天1.6万桶[3]。文莱希望与中国加强油气行业上下游和新能源领域的合作,期望更多中国企业赴文莱投资能源产业。总体而言,中文能源合作目前主要集中于油气领域,文莱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能源合作也以油气为主。

(一)油气合作

双边贸易方面,自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就从文莱进口石油。在两国政府的推动下,2000年中石化公司与文莱壳牌石油公司(BSP)签署《钱皮恩石油协议》,2000年采购总量达到28万吨,金额达6135万美元;2001年进口金额1.475亿美元;2002年更达2.42亿美元;2003年达到3.12亿美元。2003年,中国与文莱壳牌石油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加上现货采购,采购总量已达文莱石油日产量的13%[4]

尽管中国不断增加进口文莱石油,但2003年进口的3.12亿美元,仅占同年文莱石油出口20.82亿美元的15%或油气出口总额37.45亿美元的8.3%,比日本、韩国等亚太能源进口国家少得多,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更是微不足道。而且,中国从文莱进口石油还呈下降走势,2004年中文两国贸易总额为2.99亿美元,其中进口为2.51亿美元,即使进口的全部是石油,其数额也比2003年减少了20%,考虑到石油价格上升等因素,当年中国从文莱进口的实际原油数量更少[5]

2008年,文莱与中国贸易总额为2.18亿美元,其中,文莱从中国进口商品额为1.3亿美元,文莱从中国进口食品、手工艺品、服装、日用品、机械和运输设备等;中国主要从文莱进口石油和天然气[6]

据统计,2010年中文双边贸易额达到10.25亿美元,同比增长142.8%。其中,中方对文莱出口3.68亿美元,同比增长161.8%;进口6.58亿美元,同比增长133.3%,贸易逆差2.90亿美元。逆差主要是中国从文莱大量进口石油天然气,特别是文莱新投产的年产能力为85万吨的世界级甲醇,仅7月文莱对中国的甲醇出口就达3.3789万吨,比6月的1.2831万吨增加了163.3%。2012年,中国与文莱双边贸易额达16.08亿美元,同比增长22.6%,较2009年翻两番,实现历史新高。中文贸易中,中国对文莱出口实现大幅增长,达12.52亿美元,涨幅达68.2%,中国自文莱进口受原油进口减少影响仅为3.55亿美元,同比下降37.3%[7]

投资方面,中国在文莱的油气投资近几年出现大的突破。2011年11月,民营企业浙江恒逸集团同文莱壳牌石油公司签署了原油供应谅解备忘录,恒逸集团在文莱大摩拉岛建设大型石化厂,总投资额将达60亿美元,仅一期工程投资额就达到约25亿美元,项目将部分使用文莱的原油和凝析油生产汽油、柴油和航油(日加工能力约13.5万桶,部分将供应文莱国内市场)以及纺织行业所需的化工原料——二甲苯(PX)和苯,为当地创造2000个就业机会[8]。2012年10月,恒逸集团与文莱壳牌石油公司签署《原油供应协议》,获得长达15年的原油供应。根据协议,恒逸集团每年可从文莱壳牌石油公司获取275万吨原油供应,每批供应量在30万至60万桶之间,供应年限为15年,协议到期前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期限。供油价格将以前一个月文莱壳牌石油公司对其长期供应商价格的加权平均值确定[9]。2013年2月,恒逸集团获准在文莱投资建设年加工800万吨原油的石化项目,项目内容包括800万吨常减压装置、220万吨加氢裂化装置、150万吨芳烃联合装置、150万吨柴油加氢装置、100万吨煤油加氢装置,以及配套工程建设,总投资43.2亿美元,该项目为文莱最大外资投资,于2015年开工,未来将为文莱每年贡献20亿美元GDP[10]

(二)文莱与其他国家(地区)的能源合作

文莱是东南亚第三大石油出口国,天然气和石油是其两大经济支柱。文莱的石油主要出口到泰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液化天然气(LNG)主要出口到日本和韩国。

文莱的石油业主要由外国企业投资,其中英国资本居首位,其次是荷兰、日本、美国等国资本。1913年,英荷壳牌集团(壳牌)进入文莱,并于1929年开始生产和出口石油。壳牌对文莱能源领域的投资最早、最多,主要经营四家公司。最大的公司是文莱壳牌石油公司,该公司于1975年成立,由壳牌和文莱政府各占50%股份,拥有文莱近万平方千米的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和开采权、原油的精炼和销售权。其次是文莱液化天然气公司(BLNG),该公司成立于1969年,专门加工天然气。BLNG现由文莱政府、壳牌和日本三菱分别占50%、25%、25%的股权。另外,壳牌还和文莱政府各占50%股权,联合经营文莱壳牌销售公司(BSM)和文莱壳牌油轮公司(BGC),负责石油产品的销售与运输[11]

道达尔公司于1989年与文莱签署包括393平方千米的岸外B区块石油开采协议。1999年商业化开采成功,所产原油和天然气销售给文莱壳牌石油公司和文莱液化天然气公司加工。2002年初,文莱政府向以道达尔公司为首的国际财团授予了深水J区块的勘探许可证,道达尔公司作为该区块的作业者拥有60%的股权,澳大利亚和BHP Billiton石油公司拥有25%的股权,Amerada Hess公司拥有剩余15%的股权。

2002年,壳牌的分公司壳牌海外集团斥资10亿美元收购壳牌深海(婆罗)公司,壳牌深海(婆罗)公司与Unocal(26.95%)和文莱政府(46.10%)建立的合资公司共同开发A区块和C、D区块。

国别方面,日本是文莱最大的贸易伙伴,文莱27%的原油和90%的液化天然气都出口到日本[12],文莱对日供气量大约为每年550万吨[13]。2011年9月,日本三菱公司、壳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以及美国的墨菲石油公司和康菲石油公司斥资90亿~103亿美元,在文莱联合开发大型天然气项目,预计日产50×104桶石油、年产400×104吨液化天然气。目前,三菱正在参与开采文莱CA-2海上石油区块,并与文莱政府和壳牌集团商谈合作建设天然气下游加工企业,生产以甲醇和氨为主的天然气下游产品[14]。此外,文莱和俄罗斯国有Zarubezhneft油气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备忘录,规定双方将开展油气领域的商业合作,并与世界最大的天然气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公司加强在天然气领域的合作[15]

2009年5月,文莱首相府电力局与马来西亚沙捞越州能源公司签署电力合作谅解备忘录,决定进行建设互联电力系统的可行性研究,此举意味着双方在实现建立东盟大电网目标方面迈出重要一步[16]

在发展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方面,2007年1月,文莱经济发展理事会和马来西亚HDZ生物柴油合作有限公司签订了《生物柴油计划合作谅解备忘录》,投资2.63亿美元,在文莱建设两个生产生物柴油和丙三醇的项目。预计项目第一期年产量达10万吨,第二期计划年产量达40万吨[17]。2011年5月,文莱首个太阳能发电站举行竣工仪式。该电站由日本三菱与文莱合作建成,属于推广太阳能发电的先期实验项目,可供120个家庭使用。此外,三菱还将出资在文莱诗里亚地区建设一个1.2兆瓦的太阳能发电站[18]

二 中国-柬埔寨能源合作情况

(一)油气合作

1.柬埔寨油气资源

柬埔寨的暹粒省(Siem Reap)、磅同省(Kampong Thom),以及柏威夏省(Preah Vihear)约有17个石油区块,总覆盖面积超过6500平方千米。2003年初,柬埔寨政府批准了美国雪佛龙等外国石油公司在柬埔寨西哈努克港海上油田进行勘探。据世界银行统计,柬埔寨西港海上油田6个区块石油储量约为20亿桶,天然气储量约为10万亿立方英尺。柬埔寨的能源开发潜力吸引了众多跨国能源企业争取油气开采权及合约。

2.中柬油气合作

柬埔寨政府一直寻求外来技术力量和资金,开发其蕴藏丰富的油气和矿藏资源。中国政府也一直积极地利用矿产勘探和开发优势,在资金投入、技术援助、人才培养、环保开发等方面加强与柬埔寨的合作。2006年7月,中海油与柬埔寨国家石油局(Cambodian National Petroleum Authority)签署合作意向书,合作开发柬埔寨的石油及天然气资源。2007年5月,中海油与柬埔寨国家石油局签署协议,中海油获得了柬埔寨海域F区块的石油开采权,并很快派遣工作组对面积为7500平方千米的作业范围展开石油及天然气勘测,勘测为期6个月[19]

2012年12月28日,柬埔寨首个炼油厂开工建设并获得营业执照,该炼油厂由中国企业承建。柬埔寨国家石油局同柬埔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炼油厂建设与运营执照协议》,批准这家公司在贡布省和西哈努克省交界地区建设柬第一家炼油厂,以生产符合欧IV标准以上的石油产品,供应柬国内市场以及国际市场。中国民营企业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柬埔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此举意味着这家中国企业将参与柬埔寨第一个炼油厂的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该炼油厂占地面积80公顷,总投资23亿美元,建设周期约36个月,计划在2015年年底建成投产,预计年销售收入约50亿美元[20]

(二)水电合作

1.柬埔寨水电资源

柬埔寨江河众多,水资源丰富。柬主要河流有湄公河、洞里萨河等,还有东南亚最大的洞里萨湖,地表水750亿立方米(不包括积蓄雨水),地下水176亿立方米,平均每年降雨量1400~3500毫米,每年流经柬的流量4750亿立方米。但因水利设施严重缺乏或陈旧老化,柬埔寨多数地区仍十分缺水,特别是旱季,不少地方用水异常紧张,不但无法保存水源,而且未能有效分配和供应卫生用水、农业用水。目前,柬埔寨全国家庭、农业、工业、发电、旅游业等方面的用水需求总量为7.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最多,占95%。迄今,只有35%的全国人口、65%的城市居民和26%的农村人口可用上卫生、安全的饮用水。截至2010年,柬埔寨累计电力装机为18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仅为1.2万千瓦,预计到2016年,柬埔寨水电装机将突破110万千瓦[21]

2.中柬水电合作

柬埔寨水电和水利开发潜力巨大。柬水电储藏约1万兆瓦,50%水电储藏在主要河流,40%储藏在支流,10%储藏在沿海地区。拟建的磅士卑省基里隆3号水电站可装机13兆瓦,贡布省甘寨水电站可装机180兆瓦,菩萨省阿代河水电站可装机110兆瓦,腊塔纳基里省斯莱波2号水电站可装机222兆瓦、细珊2号水电站可装机207兆瓦,戈公省再阿兰下游水电站可装机260兆瓦、大戴河水电站可装机80兆瓦,马德望1号水电站可装机24兆瓦、2号水电站可装机36兆瓦,雷西尊中游水电站可装机125兆瓦、上游水电站可装机32兆瓦,桔井省桑波两水电站可分别装机3300兆瓦和467兆瓦。现甘寨水电站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可望在将来几年里建成并投入使用[22]。由于水电基础设施和资金、技术的缺乏,使得柬埔寨国内水电资源一直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据柬埔寨电力部门的数据显示,其电力市场需求缺口达到30%以上。但是,柬埔寨水能潜力巨大,是各国投资开发的首选之一。

2001年11月3日,在柬埔寨金边举办的首届GMS领导人会议期间,次区域六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运营协定》。2005年7月4~5日,在昆明召开的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包括越南总理潘文凯在内的六国领导人又签署了《区域电力贸易运行协议总则》,共同表达了推进次区域经济合作、加强次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愿望[23]。2004年3月,在柬埔寨首相洪森见证下,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柬埔寨工矿能源部签署了基里隆Ⅲ号水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谅解备忘录,由国网新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建设-经营-移交(BOT)方式参与。项目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2年4月26日顺利实现投产发电,截至2012年12月底,成功向柬埔寨国家电网输送电力超过8000万千瓦时[24]。2006年10月31日,中国与柬埔寨签订了《南方电网公司开展柬埔寨王国松博和柴阿润两个水电项目可行性研究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柬埔寨的电力合作正式启动。水电项目可行性研究谅解备忘录的签订,对中柬两国的电力合作是个良好的开端[25]。目前中国公司在柬投资了6个水电项目,其中已有3个水电站竣工发电,另3个项目施工进展良好。此外,中国公司还投资柬输电网项目,连接柬埔寨多个地区的电网[26]

(三)中柬煤炭合作

柬埔寨有少量煤炭,但储量不明,用煤主要依赖进口。2009年12月7日,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柬埔寨能源有限公司2×50兆瓦燃煤电厂总承包合同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柬埔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方木山和华电工程海外工程分公司总经理李林威代表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该项目是华电工程在柬埔寨的第一个EPC总承包项目,对华电工程的海外发展特别是在柬埔寨的EPC总承包业务具有重要意义[27]。2013年6月8日,由中国电建集团所属上海电建一公司承建的柬埔寨历史上首台火力发电机组——西港燃煤电厂项目2×50兆瓦机组工程1号机组成功并网发电[28]。2010年2月,柬埔寨第一家以煤炭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厂在西南沿海的西哈努克省开工建设。该电厂由马来西亚立达环球控股有限公司与柬埔寨国际投资发展集团合资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兆瓦,由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于2012年底建成发电[29]

(四)柬埔寨与其他国家的能源合作

2006年12月18日,柬埔寨首相洪森与来访的越南总理阮晋勇进行会晤,双方同意在贸易、能源、采矿、司法等多个领域进一步加强双边合作。目前越南已经在柬埔寨境内投资了9个水电项目,同时正在计划投资另外4个类似项目[30]。2009年11月,越南油气勘采总公司(PVEP)与柬埔寨国家油气委员会(CNPA)在金边签订在柬埔寨洞里萨湖地区XV区勘采油气的合同。合同规定,原油开采期限为30年,天然气为35年,勘探期限为7年。项目由越南PVEP独资经营,具体由越南PVEP直属的PVEP湄公公司管理和运营,该公司正在老挝和缅甸实施项目。PVEP公司称,这是该公司签订的第55个油气合同,由PVEP公司直接管理和经营的第17个项目[31]。2010年5月,柬埔寨国家石油机构和日本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物资源机构(JOGMEC)在金边签署合作备忘录,日本该机构对柬洞里萨湖附近一区域进行油气资源勘探。由日方进行可行性研究勘探的第17区块位于柬埔寨洞里萨湖东北的磅同省境内,面积约为6500平方千米。目前,已在柬埔寨与泰国接壤海域发现了油气田[32]。2010年8月,柬埔寨的官员启程前往伊朗,与伊朗签署有关两国在石油领域进行合作的协议。协议将涉及经验和技术的交换,而伊朗还将向柬埔寨石油工业提供技术支持。美国第2大石油公司雪佛龙公司目前在位于泰国湾柬埔寨一侧海域的区块A内进行油气作业,法国道达尔公司在这个地区也拥有勘探权[33]

三 中国-东帝汶能源合作情况

1999年8月东帝汶举行全民公决并脱离印度尼西亚后,中国与东帝汶交往逐步增多。2002年5月,中国与东帝汶建立外交关系。中国与东帝汶的能源合作涉及油气勘探、电站和电网建设等领域。

(一)油气合作

2002年8月,中石油与东帝汶政府签订了关于在东帝汶合作勘探石油的谅解备忘录,迈出了双方合作的第一步,但由于帝汶海底油田深达1000米以上,开采难度大,中国与东帝汶的能源合作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发掘出来[34]

(二)电力合作

2009年7月,西安船舶设备工业公司和中国核工业联合承建东帝汶18万千瓦重油发电站项目,这是中国企业首次为东帝汶承建大型陆用电站项目,合同总金额10.4亿元人民币[35]

由于东帝汶农村地区普遍缺电。为早日解决电力不足问题,2008年由中国企业中核22公司承建的东帝汶国家电网项目,已于2010年1月开工建设,这是东帝汶建国迄今最大的政府投资项目。2011年11月北部电网建成通电,缺电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目前南部电网正在施工,预计到2013年底,南部电网全部建成[36]

(三)东帝汶与其他国家(地区)的能源合作

东帝汶是一个盛产石油和天然气的国家,油气储藏主要分布在与澳大利亚之间的帝汶海。根据东帝汶与澳大利亚签署的油气开采和收入分享协议,东帝汶将获得共享部分90%的收入,这笔金额据保守估计在20年内可达60亿美元[37]

2006年1月,东帝汶和澳大利亚签署了油气资源开发协议,该协议同意在两国交界的帝汶海日升油田和东帝汶之间修建油气管道及安装冶炼设施,开启在东帝汶国土上进行石油开发的活动。东帝汶和澳大利亚将各分享日升油田资源的50%[38]

2007年12月,韩国东方石油公司将在东帝汶投资兴建石油储备库。该项目位于东帝汶首都帝力西面的利基萨(Liquisa)省,项目总投资2000万美元,包括一个停靠6000吨轮船的油轮码头,4个储量为500万公升钢储油罐,一个加油站。据该公司介绍,储油库计划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等国进口成品油,通过罐装卡车运往帝力等地,以满足东帝汶日益增长的燃油需要[39]

四 中国-印度尼西亚能源合作情况

印度尼西亚因其丰富的能源资源和地理上的邻近成为中国实施能源国际化、多元化战略的重要合作对象,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能源合作规模逐年扩大。2001年11月,朱镕基总理访问印度尼西亚时,与时任印度尼西亚总统梅加瓦蒂签订设立两国能源论坛的协议,在促进双边能源合作方面达成了共识。2002年3月,印度尼西亚前总统梅加瓦蒂访华,双方正式签署了《关于成立能源论坛的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我国与印度尼西亚政府主管部门在能源领域展开全面的对话与交流,对推动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印度尼西亚明确表示中印(尼)能源合作可以实现双赢,“印度尼西亚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需要尽快投放到国际市场,而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正需要像液化天然气这样的清洁能源”[40]。在2004年8月举行的“印度尼西亚国家展览会”上,印度尼西亚贸工部部长表示印度尼西亚将在“中国与印度尼西亚能源论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合作,促成互惠互利的能源共同体[41]。2005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印度尼西亚,就进一步加强两国的能源合作和印度尼西亚政府进行了协商,两国领导人宣布正式建立中国-印度尼西亚战略伙伴关系。2011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问印度尼西亚,双方强调,将巩固扩大两国在油气、煤炭、电力领域的合作,充分利用中国-印度尼西亚能源论坛,加快实现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目标。中方宣布提供10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80亿美元融资额度,用于支持印度尼西亚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双方决定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清洁能源合作[42]

2002年9月,中国与印度尼西亚能源论坛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举行,标志着中印(尼)双方能源论坛对话机制正式启动。其后,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先后举行了4次能源论坛,两国代表围绕加强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煤炭等方面互利合作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2010年10月,第4次中国-印度尼西亚能源论坛强调,积极探索基础设施投资、设备购买与能源贸易相结合等新的合作方式。2011年4月,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同发表《中印(尼)关于进一步加强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双方强调,将巩固扩大两国在油气、煤炭、电力领域的合作,充分利用中国-印度尼西亚能源论坛,加快实现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目标。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能源合作涉及诸多领域。

(一)油气合作

印度尼西亚是中国的重要能源合作伙伴,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在海外投资开采的第一批原油就来自印度尼西亚。中国公司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介入印度尼西亚的油气生产领域以来,中海油、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在印度尼西亚经营多年,对印度尼西亚油气田加大了参股、收购或并购的力度,成绩显著。中国与印度尼西亚能源合作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两国企业以签署销售协议形式进行贸易合作。

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贸易不断增长,能源是较大的一个部分。2000年双边贸易额达75亿美元,其中24%为能源贸易,中国当年进口原油相当大部分来自印度尼西亚。2004年双边贸易额达134.8亿美元,中国是印度尼西亚的第五大贸易伙伴,贸易的主要物品是:中国出口成品油,进口原油。2005年,中国仍是印度尼西亚原油的主要出口地之一,位列日本、韩国之后[43](见表5-1)。

表5-1 2006~2011年印度尼西亚与中国石油和天然气贸易表

第二,在以投资形式共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方面,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在石油与天然气领域的合作已取得初步进展。

2003年2月,中海油收购印度尼西亚东固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储量的股权,计划2007年起每年向中国福建提供260万吨液化天然气[44]。2004年,中海油部署在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的贾邦(Jabung)区块West Betara构造上的West Betara-1探井,获得日产油761桶,日产气44万立方米;Southwest Betara构造上的Southwest Betara-1探井日产油4251桶。West Betara和Southwest Betara构造成为当年印度尼西亚国内最大的油气勘探发现之一[45]。2004年12月,中海油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PLN)签署天然气销售协议,2006~2018年,海上东南苏门答腊产品分成合同区每天向印度尼西亚供应800亿BTU(1BTU=1.055kJ)的天然气。中海油持有印度尼西亚海上东南苏门答腊产品分成合同区65.3%的权益,并担任作业者[46]。2005年,中海油完成对东固天然气项目储量股权的收购。近年来,印度尼西亚正在大力建设位于印度尼西亚东部的东固液化天然气项目,这是印度尼西亚政府确定的一个国家级项目。该地区的探明储量为14.4万亿立方英尺,具有巨大的勘探开采潜力。东固项目能向中国提供稳定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初期每年将供应300万吨(即每天1400万立方米),第二期年供应量增加到500万吨。印度尼西亚国内现有10多个液化天然气工厂,能保证向中国稳定供气至少40年[47]。2005年8月,中国公司与印度尼西亚签署了10项贸易投资协议备忘录,总价值为20亿美元,其中包括中海油参与兴建的东加-中爪天然气管道工程协议[48]。2010年10月,中海油、印度尼西亚的Samudra Energy Ltd.以及Husky Energy,HSE.T签署协议,三家公司共同投资Madura Strait PSC天然气项目。

2003年,中石油在印度尼西亚的7口钻井全部发现油气,新增探明油气可采储量3300万桶。2004年7月,中石油涉权的图班(Tuban)区块Sukowati油田第一口油井开始投产运作。2005年1月,中石油接受美国埃伊帕索公司所持邦科(Bangko)区块25%的非作业者权益转让。2005年3月,中石油、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和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rtamina)分别占有30%、30%和10%股份的印度尼西亚贾邦油田发现了石油和天然气。2005年8月,中石油贾邦区块液化天然气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成为印度尼西亚第二大天然气处理厂。2006年9月,中石油参与勘探的萨拉瓦提岛(Salawati Island)区块TBA海上油田正式投入开发。2009年2月,中石油收购了马都拉(Madura)区块80%的作业者权益。2009年,中石油在印度尼西亚的分支把投资额由2008年的4.91亿美元提高至6.39亿美元,增加30.1%,油井数从19个增至21个。2009年,中石油在贾邦区块生产出天然气,并将其通过管道出售到新加坡。2010年,中石油把其在印度尼西亚油气勘探和开发项目中的投资提高30%,使在印度尼西亚的石油日产量从2009年的10.4万桶提高到10.6万桶[49]。此外,中石油于2011年10月在印度尼西亚发现新的天然气区块,并获得其30%的股权。

2005年7月,中石化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双方在印度尼西亚东爪哇共同兴建一座日生产能力15万至20万桶的炼油厂,并在印度尼西亚东爪哇共同兴建一条石油管道。2008年,中石化投资的印度尼西亚天然气总体项目中包括接收站和输气干线、运输管道方面的内容。2010年12月,中石化与雪佛龙公司达成协议,出资6.8亿美元参股印度尼西亚东加里曼丹省的Gendalo-Gehem深水天然气项目,从中获得3个深水天然气区块18%的股份[50]。2012年10月,中石化印度尼西亚巴淡仓储项目举行了开工仪式。中石化在印度尼西亚建立油库及炼油厂,其成品油可借此跳板进入国际市场[51]

迄今为止,中海油在印度尼西亚9个区块拥有权益。中石油在印度尼西亚拥有贾邦、图班、萨拉瓦提盆地、萨拉瓦提岛、邦科、South Jambi B和SP共7个油气区块。其中,贾邦、图班、萨拉瓦提盆地、萨拉瓦提岛、South Jambi B为生产区块,South Jambi B以天然气为主。除SP区块外,中石油是其他6个区块的作业者[52]

除了中石油、中海油和中石化与印度尼西亚合作勘探油气外,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其他石油公司也纷纷抢占印度尼西亚市场。1996年,中原油田承包到印度尼西亚帕图努沙油气公司3口钻井的施工工程,最终交出了3口优质井。以此为突破口,1999年,该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嘉士德石油公司签订了由中原油田5部修井机作业9个月的承包合同[53]。2002年5月,印度尼西亚Pilona公司开发苏门答腊岛南部油区举行6口油井钻井工程施工国际招标时,中原油田又一举中标,进一步增强了中国石油钻探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石油市场的影响。大庆油田钻探公司也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于2002年7月签订两年完成18口油井的固井服务合同。2003年华北石油管理局在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占碑(Jambi)地区完成了9口油井的钻探工作量。

2004年,中国国家电力设备公司与沙特Al-Banader集团(控股40%)、PT Intanjaya Agromegah Abadi(控股20%)三方合资的PT Kilang Minyak Intan Nusantara公司,投资60亿美元建设印度尼西亚南苏拉威西岛的Pare-Pare和廖内群岛的Batam岛的两座炼油厂。这两座炼油厂在2005年建成投产,炼油能力为30万桶/天,主要加工沙特原油,炼油产品主要出口至中国市场[54]

2008年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投资约240亿元人民币,开发福建省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这是中国-印度尼西亚油气资源合作的重大项目,也是第一个完全由国内企业自主引进、建设和管理的液化天然气项目。

2010年8月,中信集团子公司Citic Seram以9740万美元收购印度尼西亚Seram Non-Bula区油田开采承包权51%的权益[55]。同期,中国公司准备投资印度尼西亚油气上游工业,并计划与印度尼西亚巴塔米纳国营石油公司合作,共同开采偏远地区和深海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中国公司不仅有意在印度尼西亚投资,也有意和印度尼西亚公司合作,提高旧油井的产量,使已开采20年的油井每日还能生产100万桶原油。

截至2010年,中油国际(印尼)公司新增油气可采储量2.4亿桶,在勘探领域保持着印度尼西亚67%的最高探井成功率[56]。2011年8月,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签署了价值35.6亿~42.6亿美元的能源投资协议。中国油气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已经从陆上发展到浅海、深海,从原油到天然气,从成熟期到勘探新区,所涉及石油合同达到18个,总投资金额达到56亿美元[57]

第三,中国企业以收购印度尼西亚油田海外股份的方式加强与印度尼西亚的合作。

1994年,中海油出资1600万美元收购印度尼西亚马六甲油田32.85%的股份,获得份额储量1280万桶,第二年又购入该油田的6.39%的股份,每年从该油田获得份额油近40万吨。同年,中海油从印度尼西亚马六甲区块运回中国产自海外的第一批份额油[58]。2002年,中海油出资5.91亿美元收购西班牙瑞普索公司(REPSOL-YPE)在印度尼西亚五个区块的权益,获得了每年4000万桶的工作权益产量,中海油也一举成为印度尼西亚最大的海上石油生产商[59]。这五大油田的总储量探明7.33亿桶,探明加控制储量9.31亿桶。2001年的总产量为8370万桶。中海油净权益为油气探明储量3.6亿桶,探明加控制储量4.61亿桶。接着,中海油又通过“市场换资源”的原则,参与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的三块石油天然气田开发。2002年12月,中海油以2.75亿美元的价格向英国石油公司(BP)收购了印度尼西亚东固液化天然气项目12.5%的权益。到2002年,中海油境外份额除了原油829万吨外,还有天然气16亿立方米。2003年,中海油穆图里(Muturi)有限公司斥资9810万美元,收购了英国天然气集团(BG)在印度尼西亚巴布亚省穆图里区块的生产分成合同20.77%的股权,此项收购将使中海油在穆图里的产品分成合同中持有的权益从原有的44%增加到64.77%[60]。2004年2月,中海油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以约1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英国石油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巴布亚省穆图里区块的生产分成合同20.76%的股权,使中海油在东固天然气项目的份额由原来的12.5%上升到16.96%。2005年,中海油完成收购印度尼西亚东固天然气项目的储量股权,该项目投产后,每年将为我国提供260万吨液化天然气。根据中海油与英国石油公司、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署长达25年、价值85亿美元的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印度尼西亚东固天然气田将向我国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提供260万吨液化天然气[61],2009年该项目正式开始供气。

中石油也是我国投资印度尼西亚能源的主力军,2002年4月,中石油签订收购美国戴文公司(Devon Energy)在印度尼西亚6个区块的油气资产协议。中石油斥资2.16亿美元购买1.06亿桶油当量已探明储量和5700万桶油当量可能储量的权益,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在印度尼西亚的能源投资规模。2002年11月,中石油收购了马来西亚国际矿产资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SP区块45%的权益。2003年4月,中石油收购了美国赫斯公司(Amerada Hess)子公司——赫斯印度尼西亚股份公司贾邦区块50%的权益,公司在贾邦区块的权益达到45%。2011年10月,中石油在西巴布亚省梭隆县(Sorong)的北格拉林(North Klalin)百慕大(Bermuda)发现了一处储备量庞大的天然气和油气凝集物区块。根据中方企业初步勘察,在一处钻探的油气井中,有希望每天开采出580万立方英尺。中石油上述发现庞大油气田的百慕大区属于四个企业所组财团管理,中石油持有30%股权,盆地油气公司占34%,萨拉瓦提油气公司占26%,北塔米纳国油公司旗下上游能源公司持有10%股权[62]

2010年12月,雪佛龙公司表示,已与多家企业签署了印度尼西亚东加里曼丹省的一个深海天然气项目的工程合同,预计项目成本为60亿~80亿美元,并同意向中石化出售上述项目的股权,双方已于11月签订合约。该项目涉及多个气田,中石化收购的是其中3个的各18%权益。为参加这个天然气项目,中石化斥资6.8亿美元,获得阮帕克、甘纳、马卡萨每个深水天然气区块18%的股份。以上3个区块将于2015~2016年间形成250万~265万吨油当量的生产规模,其中天然气23亿立方米。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是印度尼西亚首个深水开采天然气项目。此次中石化收购的3个项目,都涉及深水油气开发,填补了中石化在深水领域的空白[63]

(二)电力合作

从2006年开始,印度尼西亚提出电力带动国内工业发展的目标。2007年印度尼西亚启动第一个1000万千瓦招标,10个大项目中有9个由中国企业中标,第二个1000万千瓦的工程项目已经启动。华电、中国成达工程公司等的投资效果收益明显。目前印度尼西亚市场签约量在80亿美元左右[64]。由此,印度尼西亚电力市场已成为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之一。

在政府层面,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政府积极推动两国在电力领域的合作。2006年4月,印度尼西亚副总统尤素夫·卡拉访华,与中国企业签订了在印度尼西亚建立发电厂的4份意向书,充分利用印度尼西亚丰富的煤、油气和中国的设备与技术解决电力不足的问题。4份意向书涵盖总装机容量8000兆瓦,每兆瓦造价70万美元,总值56亿美元的一批发电厂[65]

2006年印度尼西亚总统苏西诺访华,两国签订总值42亿美元的62项投资协议,中国企业对印度尼西亚的投资项目包括苏门答腊发电站、印度尼西亚化工与煤能源开发工程、南苏拉威西化工厂和发电站等。同时,我国一些企业运用BOT、BLT和提供优惠贷款、出口信贷等方式,在印度尼西亚承揽了若干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其中包括北苏门答腊省的风港燃煤发电站和西加里曼丹省的燃煤发电站项目等。2008年,印度尼西亚总价值60亿美元的国家电力建设项目全球招标90%的合同被中国公司获得。2008年12月,在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第三次能源论坛上,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企业共签署11项有关油气、电力、煤炭和生物能源的协议,金额达到35万亿印度尼西亚盾。其中中方将提供15亿~18亿美元的贷款,协助兴建1000万千瓦新发电工程。2009年5月,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中国银行在巴厘岛举行的第42届亚行理事会上,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签署了总价值为10.6亿美元的贷款协议。根据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向位于印度尼西亚西爪哇的一个燃煤电站项目提供4.81亿美元的信贷服务,向位于亚齐的一个电站项目提供1.24亿美元的信贷服务,期限都是15年。中国银行则将向位于万丹的一个电站项目提供4.55亿美元的信贷服务,期限为13年。这三个电站分别于2010年、2011年和2010年完工并投入使用[66]

在火电方面,2002年,印度尼西亚北苏门答腊的2×11.5万千瓦风港燃煤电站由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承包,总投资近2亿美元,是中国政府提供给印度尼西亚政府4亿美元优惠贷款项下的第一个贸易项目。风港燃煤电站于2005年3月开始建设,2008年初建成,具备2×11.5万千瓦时的发电能力[67]

2003年9月,中国成达工程公司和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在印度尼西亚以BOOT方式投资建设巨港电站,总投资额为9843万美元[68]。中国成达工程公司于2003年在印度尼西亚巨港共同投资150兆瓦的燃气发电厂和于2006年9月在印度尼西亚芝拉扎建成2×300兆瓦大型燃煤电厂项目。芝拉扎电站项目总价达5.1亿美元,是中国迄今在印度尼西亚承建的最大项目。2006年10月,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签署了一份价值35.6亿~42.6亿美元的能源资源协议,协议包括印度尼西亚的PT Sumber Gas Sakti Prima和中国成达工程公司等中国公司在南苏拉威西省合作开发的煤炭化学工厂项目,投资规模6.87亿美元。2007年4月,成达公司总承包建设印度尼西亚拉布湾2×300兆瓦燃煤电站,该电站已于2009年并网发电。2012年12月,印度尼西亚波梭瓦能源公司(Bosowa Energi)投资、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吉利普多(Jeneponto)2×125兆瓦燃煤电站竣工,这是目前印度尼西亚东部地区装机容量最大的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2.5亿美元,从2009年11月动工兴建[69]

2006年初,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也在印度尼西亚兰邦(Lumpung)通过工程总承包和卖方信贷融资方式相结合获得了一个2×100兆瓦中型燃煤电厂项目[70]

2010年11月中国水电集团以2.8亿美元签约印度尼西亚东加里曼丹2×10万千瓦火电项目,这是中国水电集团继2008年以2.45亿美元承揽亚齐火电项目后,再次成功进入较为高端的印度尼西亚工程总承包市场,是中国水电在非水电领域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71]

在印度尼西亚火电设施建设市场上拥有合作项目最多的是中国华电集团(华电)。2004年3月,华电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华电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在生产运营、项目发展、工程建设、科技环保以及人员培训和交流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2012年8月,华电投资修建的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一期燃煤电厂项目正式举行开工奠基仪式,项目总投资额为6.3亿美元,总装机容量3×142兆瓦,华电作为投资商和总承包商将控股运营30年[72]。项目计划于2014年上半年建成,届时将是巴厘岛单机容量和总装机容量最大的火力发电厂,彻底改变巴厘岛目前依赖爪哇岛供电和燃油发电的现状[73]。印度尼西亚PJB2×300兆瓦燃煤电厂是华电目前在印度尼西亚承接的最大的火电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西爪哇岛半岛东部。坑口电站则是由华电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印度尼西亚国营乌吉亚森煤炭公司(PTBA)及INDIKA公司合资建设、运营,华电控股,整个项目分二期完成。该电站开工建设标志着华电结束了单纯的海外工程承包历史,进入境外投资阶段[74]。2011年12月,华电联合PTBA所组成的财团,在公开竞标中赢得中班科(Banko Tengah)矿井电站工程,这项工程的电机装容量为2×62万千瓦,投资额为15.9亿美元。乌吉亚森公司在合组财团中所占据的股份为45%,而华电持有55%股权成为最大股东。该电站在2012年底进入实体建筑阶段,预计能在2016年6月之前完成首座发电厂,并在同年9月完工[75]

此外,2010年11月,湖北省电力公司获得印度尼西亚廖省燃煤电厂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印度尼西亚廖省燃煤电厂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廖省北干巴鲁市,由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投资修建[76]。2010年8月,龙净环保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签订燃煤发电机组及环保设备工程总包合同,合同含税总金额约为11.3亿元人民币。2012年12月,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金光集团旗下DSSP电力公司签署贷款协议,向DSSP电力公司提供3.18亿美元贷款,用于建设位于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省2×15万千瓦燃煤坑口电站,项目总投资超过4亿美元。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DSSP电力公司将向中国采购发电设备等,预计于2015年建成并网发电[77]

在水电方面,2005年开始的印度尼西亚JTGD水电站BOT项目是中国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而在印度尼西亚运作的第一个完整的投资项目,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西爪哇省东北部,总投资2.225亿美元,项目运行期为20年[78]。2010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投资控股兴建的印度尼西亚阿萨汉一级水电站竣工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80兆瓦,总投资额达2.47亿美元,是印度尼西亚第二大水电站[79]。2012年8月,中国电建集团下属单位中国水电股份公司与印度尼西亚肯查纳公司签署了苏门答腊岛明古鲁省的白水水电站项目施工合同,合同工期30个月。

(三)煤炭合作

中国南方缺乏煤炭,而印度尼西亚与中国间的距离优势,使中国从印度尼西亚进口了大量煤炭。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目前的煤炭合作,主要以煤炭贸易为主。印度尼西亚矿业协会主席表示,“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最大的热煤出口国,而中国是最大的热煤消费国,中国拥有非常丰富的煤炭资源储备,而印度尼西亚的煤炭资源储备并不多。在这种条件下,两国可以一起合作,以此来确保煤炭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此外,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还在煤炭行业的投资领域、运输方面进行了合作。

2003年,中国从印度尼西亚进口了78万吨动力煤。2004年9月,浙江省能源集团从印度尼西亚进口9万吨煤炭用于发电。2004年10月,厦门首次从印度尼西亚进口3.99万吨煤炭,货值112.26万美元[80]

2005年7月印度尼西亚总统苏西诺访华期间,双方共签署5项能源项目,包括两个煤炭运输(合同金额分别是8亿美元和4.9亿美元)项目[81]。2007年11月,印度尼西亚安达隆煤炭公司(PT Adaro Indonesia)与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联合广东省粤电集团、深圳能源集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煤炭供需长期合同(2008~2012年)”,供应总量达3280万吨优质环保煤[82]。2008年初,神华集团在印度尼西亚的合作煤电项目获得了核准,华电集团与印度尼西亚煤炭公司也签署了坑口电站建设协议。2009年中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公司宣布对印度尼西亚大型煤炭商布密公司(PT.Bumi Resources Tbk)投资19亿美元[83]。该公司在东加里曼丹省桑加塔(Sangatta)矿区拥有可采煤炭储量7.86亿吨,探明储量37.26亿吨[84]

2009年7月,华能集团宣布有意竞购印度尼西亚第五大煤矿51%股权,而神华集团旗下子公司将向印度尼西亚煤电项目投资3.31亿美元[85],以建设南苏门答腊煤电一体化项目。同年,中国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布利玛煤矿(Prima Coal)公司签署了长期售煤协议,该公司第一年向中国的售煤量为100万吨,第二年增加至200万吨,最后将增加至500万吨。

2009年中国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煤炭3540.6万吨。2010年,中国自印度尼西亚进口的煤炭数量为4290万吨。2011年中国自印度尼西亚的煤炭进口总量达到6504万吨,占中国煤炭进口总量的比重达到36%,印度尼西亚开始成为我国第一大煤炭进口来源国[86]

2010年3月,中国中铁与印度尼西亚巴克塔山国有控股煤矿公司(PTBA)签署了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煤炭运输线项目设计施工运营(DBO)合同,合同总额共计48亿美元,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3亿美元,合同工期4年;运营合同价35亿美元,合同工期20年[87]

在煤炭资源勘探方面,已有许多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注册公司参与印度尼西亚的矿业开发。1996年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进入印度尼西亚地质勘探市场以来,已经和几十家印度尼西亚企业开展了地质勘探合作项目。2009年6月同印度尼西亚巴布亚省签署了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合作备忘录,2009年7月在印度尼西亚成立中国煤地(印度尼西亚)矿业有限公司,从事印度尼西亚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2010年9月,中国煤地(印度尼西亚)矿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东加里曼丹MPM Pasir露天煤矿的勘探开发项目。2009年,江西萍乡矿业集团下属中鼎国际工程公司投资印度尼西亚朋古鲁煤矿项目,包括年产120万吨煤矿和自备电厂。印度尼西亚布米资源集团公司成立于1973年,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矿业公司。2010年9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与印度尼西亚煤炭协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密切合作并在煤炭勘探、采矿技术、煤矿安全技术及设备、煤的气化和液化等相关领域支持两国煤炭企业开展合作项目。

(四)其他能源合作

近年来,中国对印度尼西亚能源的投资除了针对传统的能源之外,愿意在清洁能源方面加深与印度尼西亚的合作。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第二大国,印度尼西亚也愿意加强与中国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合作。

2007年1月,中海油与印度尼西亚种植商SMART Tbk等两家公司合作,共同投资55亿美元在印度尼西亚开发生物燃料项目——利用棕榈油生产生物柴油和利用甘蔗或木薯生产生物乙醇,标志着中海油首次进军海外生物燃料领域[88]。2007年,广西农垦集团获准在印度尼西亚建设“广西-印度尼西亚沃诺吉利经贸合作区”,规划面积200公顷,计划建成以木薯生化、能源、制药、建材、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机械为主的经贸合作区[89]

(五)印度尼西亚与其他国家(地区)的能源合作

印度尼西亚曾为亚洲重要的石油出口国,2006年石油出口收入为153.3亿美元,占其出口总收入的15.6%。2006年石油出口量为52.7万桶/日,其中原油出口量为30.13万桶/日,主要出口到日本,为10.97万桶/日,占36.4%;韩国为6.21万桶/日,占20.6%;澳大利亚和美国分别为5.04万桶/日和1.57万桶/日,占16.7%和5.2%[90](见表5-2)。

表5-2 2007~2011年印度尼西亚原油出口国(地区)总量

印度尼西亚的大部分天然气是作为液化天然气出口,但近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逐年上升。2000年天然气产量的60%供出口,40%供国内消费,但到2008年底,国内消费上升到63%,只有37%供出口。印度尼西亚液化天然气出口量的约68%流向日本,19%流向韩国,剩余的流向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2006年液化天然气出口量为295.7亿立方米,占世界液化天然气总出口量的14.0%,主要出口到日本(186.0亿立方米)、韩国(87.2亿立方米)和中国台湾(42.5亿立方米)。2007年液化天然气出口量为277.4亿立方米,占世界液化天然气总出口量的12.3%,居世界第2位,主要出口到日本(180.7亿立方米)、韩国(51.2亿立方米)和中国台湾(45.5亿立方米),此外还有少量出口到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和美国等地[91]

自20世纪70年代起,日本积极投资印度尼西亚油气资源[92]。目前,印度尼西亚是日本最大的天然气供应来源国,日本进口天然气的30%来自印度尼西亚,即年均约1200万吨液化天然气[93]。同时,西方石油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已经营多年,基本控制了印度尼西亚油气上游领域。雪佛龙从20世纪50年代初就开始在印度尼西亚开采石油,目前仅在Kutei盆地就有15块油气田,生产的原油占印度尼西亚原油总产量的40%[94]。埃克森美孚是印度尼西亚第二大液化天然气生产商,在印度尼西亚拥有4块陆上油气田,并在亚齐拥有1个海上油气田。英国石油公司在过去35年中对印度尼西亚的油气投资超过60亿美元,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95]

在煤炭合作方面,印度尼西亚的煤炭出口对象主要是日本、中国台湾等。2009年其出口额的70%出口到日本、中国台湾、印度等国家和地区。2010年,印度ANIL DHIRUBHAI AMBANI集团宣布,计划通过其合资公司购买两个印度尼西亚煤炭公司。印度几乎所有的电力巨头都在印度尼西亚获得了自有煤矿的勘探开采权。2010年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就此合作成立了政府间工作组[96]

2010年,印度尼西亚宣布力争在2025年前建成四座总发电量达6000兆瓦的核电站,其中第一座核电站于2008年招标。自2007年底至2008年初,韩国和日本已经与印度尼西亚达成了开发核电站的协议,俄罗斯也宣布将参加印度尼西亚首座核电站的投标[97]

此外,印度尼西亚地热资源备受国际关注,已经有超过15家外国企业正在等候获得开发印度尼西亚地热能源的机会。为了加快地热能源的开发利用,印度尼西亚出台了专门的政府法令,积极吸引投资。印度尼西亚已经定下指标,到2025年利用多样化能源,其中石油的使用量占20%,远远低于目前的52%,地热用量将增至5%。印度尼西亚政府制定的地热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中明确规定:至2020年,地热发电的最终指标为600万千瓦。2009年,苏西诺总统宣布了4项热力发电站工程正式启动,总投资额3.26亿美元。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已与美国Cherrontezaco公司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谈判,扩大地热电厂的装机规模。印度尼西亚Amoseas公司在西爪哇经营一座地热电站,装机容量为15万千瓦。印度尼西亚矿务与能源部和Total E& PIndonesia签署“捕集二氧化碳”合作协议,与PTIEVB Energi Sdn Bhd、PT Mitra Energi Buana签署价值1.25亿美元的合作协议,巴厘国电公司与PT Navigat Organic Energy Indonesia签订垃圾处理合作协议,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与IBRD Netherlands签订拉痕东热力发电站价值550万美元的合作协议。此外,鉴于巴西已成功开发生物乙醇,并得到广泛应用,印度尼西亚还派遣有关专家到巴西学习生物燃料开发技术[98]

五 中国-老挝能源合作情况

(一)油气合作

老挝没有探明的油气资源,但20世纪90年代的勘探表明,老挝南部的沙瓦那吉和巴色平原有石油天然气。2008年,越南油气集团下属的油气勘探和开采总公司与老挝政府签订在老挝占巴塞省(Champaxac)和沙拉湾省(Xalavan)油气勘探开采合同。合同规定,勘探区域为1.414万平方千米,勘探期限9.5年。勘探研究工作分为3个阶段,开采期限为30年[99]。2009年,英国salamander能源公司(老挝、越南都有股份)在沙瓦那吉省、巴色省开钻了两口油井。并与老挝政府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越南石油公司对开采老挝油气资源态度积极,2009年12月,越南从荷兰皇家壳牌公司购买了壳牌老挝公司的所有股份。2010年底,越南油气集团通过并购老挝SHELL集团SHELL LAOS的全部股份,成为老挝第二大成品油经销商[100]。2011年,越南石油公司还在老挝开办了分支机构。

(二)水电合作

1.老挝水电资源

老挝水电资源丰富,经济技术可开发水电装机约2500~3500万千瓦,年发电量可达1600亿千瓦时,且老挝水能还具有水能集中、沿岸植被良好、河谷深窄、河床稳定的特点[101]。水能资源是老挝的最大资源,全境有20多条流程200千米以上的河流,其中最长的湄公河在老挝境内全长1846.8千米,约占湄公河全长的44.4%,落差484米,湄公河60%以上的水力资源蕴藏在老挝,全国有60多个水源较好的地方可以兴建水电站。原苏联和越南的专家测算老挝水能理论储量为2500~3500万千瓦,可开发装机容量为2000万~3000万千瓦,老挝湄公河委员会的测算数据略高于此数,认为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500万千瓦以上,年发电量1600亿千瓦时。经过多年发展,电力工业已发展成为老挝具有优势的产业之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到2000年全国电站装机容量达64.4万千瓦,与1975年相比增长19倍,其中62.7万千瓦(约98%)是水电。近年来,老挝为了摆脱国家落后的经济状况,也在逐步探索革新开放的政策。在这一过程中,老挝确立了开发水电资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重点之一,通过向周边国家(包括泰国、越南等)输送(出售)电力来增加其外汇收入。目前,老挝向泰国出售的电力收入已占其全部外汇收入的1/4,水电业是继纺织业和林业之后,老挝的第三大出口创汇产业。

2.中老水电合作

中国与老挝的水电开发合作密切。2000年,老挝规划筹建的7个水电项目中,有4个是由中国企业承建。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获批在老挝修建南累克水电站、南梦3号水电站及其附属输变电工程项目、南屯水电站。2001年,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与老挝政府达成协议,在丰沙里省承建装机容量为1200千瓦的水电站。2004年,云南电网公司还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共同启动了115千伏中国云南向老挝北部地区供电项目,其中,110千伏勐腊-那磨线已投产送电[102]。2006年,中国与老挝达成了共同投资建水电站的备忘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老挝的水电站。2007年,云南电网公司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共同启动了115千伏中国云南向老挝北部地区供电项目[103]。2009年12月,云南电网公司115千伏勐腊至老挝那磨输变电工程成功投产,为中老的电力合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10年6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老挝签署了《南方电网公司投资建设老挝国家电网项目备忘录》和《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项目开发协议》,实现了115千伏向老挝送电,并且受老挝政府的委托,着手研究老挝国家电网[104]。2010年8月,中水电公司在老挝以BOOT方式承建的水电站项目——南立1-2水电站正式竣工,这是2006年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在中老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签署的重要合作项目之一。2012年6月,老挝政府与南方电网公司签署了《关于投资建设老挝国家电网项目谅解备忘录》,完成了老挝国家电网首期230千伏“二变四线”6个项目可研等相关事宜[105]。2012年12月,老挝国家电力公司和云南电网公司就230千伏老挝北部电网建设项目合同签署协议。2012年,云南电网115千伏勐腊-那磨线对老挝送电累计出口电力收入达419.8万美元(2648.27万人民币)。

此外,2012年12月9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老挝首个水电站BOT项目、也是中国企业在老挝的第二个BOT水电项目——南俄5水电站项目投产发电,该项目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共同投资开发,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总装机容量12万千瓦,项目投资额1.99亿美元,位于老挝北琅勃拉邦省和川圹省交界处。该项目的顺利建成得到了老挝政府的积极评价。2012年12月10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BOT模式开发的老挝南欧江一期工程2、5、6级水电站举行开工仪式[106]。2013年1月7日,中电工与老挝政府南奔水电站特许经营协议及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购电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万象举行。该电站位于乌多姆塞省,由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资,总装机容量3.4万千瓦,总投资7000万美元,特许经营期25年[107]。2013年8月,中国电建集团正式签约老挝南澎水电站项目施工合同,该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所属西北院勘测设计院承担设计任务。目前,承担项目土建施工任务的水电十局正在积极按照公司要求,加紧项目施工队伍的组建和进场工作。南澎水电站位于老挝万象省北部,坝址位于南俄河支流南澎河满铺恩村下游。电站坝址距老挝首都万象约249.5千米,厂房距万象约193.5千米,为长引水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6兆瓦。水电十局承担该电站首部枢纽、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和金属结构安装以及业主营地工程建设等施工任务[108]

(三)煤炭合作

1.老挝煤炭资源

煤炭资源是老挝重要的能源资源,主要是褐煤和无烟煤。总储量为6.4亿吨,其中褐煤5.76亿吨[109]。已知煤田主要分布在南部、中北部和北部三个地区。煤质最好的是在沙拉湾北部的东北部地区,煤层产于上石炭统;中部万象北部的煤层产上石炭统[110]。根据煤炭资源分布情况,老挝有条件建设上规模的煤电厂的省份包括:沙耶武里、沙拉湾、丰沙里、乌多姆赛、南塔和相空几个省。目前,老挝正准备在沙耶武里省建一个装机总量180万千瓦的火电厂。

2.中老煤炭合作

2011年6月,老挝计划投资部与中国水电集团所属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老挝沙拉湾省东兰县煤炭普查勘探协议。老挝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是中国水电集团为开发建设老挝甘蒙塔克水泥厂而组建的项目企业。自甘蒙塔克水泥厂2007年投产,水泥公司生产经营用煤一直从越南国家煤炭工业公司购买。但是,随着越南国内煤炭需求不断增加以及国际能源价格不断上涨,兼受煤炭质量、品种和运输条件的制约,越南的煤炭供应逐渐给水泥公司经营带来较大的风险和资金压力。为保障水泥公司长远发展,中国水电集团积极在老挝境内寻求煤炭资源,通过谈判和多方努力,最终于2010年11月15日获得老挝总理府批准,被授予老挝沙拉湾省东兰县及大汇县境内112平方千米的煤炭资源勘探权[111]。2012年12月29日,华潘省煤矿普查、勘探、开采及火电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万象举行。该项目位于老挝东北部的华潘省,由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投资,预计总投资达9亿美元,拟开发面积约804平方千米的煤矿并建立装机60万千瓦的火电厂[112]。2013年6月25日,老挝色贡省煤炭普查、勘探、开采以及建设火力发电厂协议签约仪式在万象举行。该项目由老挝投资咨询及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和四川华源矿业勘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拟开发面积约228平方千米的煤矿并建立装机5万千瓦的火电厂[113]

(四)老挝与其他国家的能源合作

2006年,泰老两国能源部长签署了一份关于泰国向老挝增购电量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在2015年之前,泰国向老挝购买电量将从目前的3000兆瓦增加到5000兆瓦。此外,泰方企业还与老方达成了协助老挝开发水电的相关协议[114]。2012年3月,老挝国规划投资部副部长Bounthavy Sisouphanthong与泰国Dot Serve Enterprise有限公司总经理Phartphlang Sookdang在万象签署了批准该公司进行煤田地质勘探和开采活动的协议,其煤炭开采地点位于万象省Feuang区,占地面积达36.7立方千米[115]。2012年8月,老挝矿产资源及能源勘察分析服务中心在万象成立。该中心是由老挝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地质矿产司和中国中鑫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是集矿产资源及能源勘察开发、分析检验、资源储量评价、技术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地质矿产服务机构,是目前老挝唯一的综合性、多功能、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国家级分析检验中心[116]

六 中国-马来西亚能源合作情况

1999年5月,中国和马来西亚签署了《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承诺在能源等领域扩大工艺和技术交流。2004年5月发表的中马《联合公报》表示,继续加强两国在交通、能源和金融等领域的合作[117]。2005年12月,温家宝总理出访马来西亚,双方发表《联合公报》,承诺努力推进能源领域的合作,支持两国有关企业探讨在油气领域设立合资公司[118]。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能源合作涉及多个领域。

(一)油气合作

20世纪90年代,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与美国Chevron海外石油公司合资开发中国辽东湾的02/31区块和06/17区块,马方在上述区域的投资分别为3825万美元和613万美元。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还与中海油于1995年在广东合资成立了分销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总投资226万美元,马方占20%的股份。该项目已于1997年3月投入运营[119]

2003年,中国自马来西亚进口石油及相关产品7.9亿美元、天然气1.6亿美元,向马来西亚出口石油产品4347万美元和天然气67万美元[120]。2006年9月,中海油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署协议,规定自2009年起,每年进口马来西亚303万吨的液化天然气,合同执行期限为25年[121]。2011年中国从马来西亚进口的天然气达到16.8 亿立方米[122]

2009年,中石油与马来西亚美拉坡资源公司签署协议,参股一同在吉打州兴建一家炼油厂,总投资高达100亿美元。2010年10月,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出资1.98亿元人民币收购了山东一家民企,欲将其打造成世界润滑油样板工厂。2011年7月,中石化与其他两家公司组成财团(中石化将持有该财团40%的股权),负责开发马来西亚国有油气公司(Petroliam Nasional Bhd.)名下的一小型油田[123]。该油田位于马来西亚丁家奴州海岸附近,原油储量预计为3000~5000万桶。马来西亚UMW公司与中石油旗下的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还共同投资1.58亿元人民币,新近在上海建设石油钢管制造基地,可年产螺旋埋弧焊钢管12万吨、焊管防腐材料150万平方米,其合资产品已被成功用于苏丹油田长输管线建设[124]

2011年,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900万林吉特(约1000万美元),以合资形式在邻近新加坡的马来西亚柔佛州丹戎浪沙港合资建设储罐项目[125]。此外还有中国路桥(集团)等公司在马来西亚柔佛州参与建设的石油储藏加工中心工程[126]

中石油、中海油和中石化等三大油气公司都已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以及其他企业在第三国开展了联合勘探等方面的合作,共同“走出去”。2003年4月,中石油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联合出价1.64亿美元收购了赫斯印度尼西亚控股公司(AHIH)在印度尼西亚贾邦区块50%的权益,中石油在该区块的权益上升到45%。中石油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以及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的合作在苏丹最为广泛。如在第1、2、4区块中,中石油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分别拥有41%和30%的份额;在第3、7区块中,中石油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分别拥有41%和40%的份额;在第15区块中,中石油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各自拥有35%的份额;在第13区块中,中石油和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各自拥有40%和15%的份额。目前,中石油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在苏丹合作勘探开发的油田平均日产原油已达26万桶,双方在印度尼西亚的合作区块日产原油约2.4万桶。除了在苏丹和印度尼西亚的合作项目,中石油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在伊拉克的油田竞购中也有所表现。2009年12月,由中石油牵头包括法国道达尔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的组成的联合体成功竞得伊拉克巨型油田Halfaya油田,该油田储量预计有41亿桶[127]。此外,2002年11月,中石油收购了马来西亚国际矿产能源公司在SP区块45%的权益。

2009年,中石油与马来西亚美拉坡资源公司签署协议,共同参股在吉打州兴建一家炼油厂,总投资达100亿美元。

除了能源上的互补性外,马来西亚所处的地理位置也决定了它在中国的能源安全方面将扮演重要角色。中国所进口的石油中有80%需要通过马六甲海峡运输,这成为中国能源需求的软肋,也形成了所谓的“马六甲困局”。因此,中国要确保自己的能源安全,就必须争取与马来西亚进行合作。近年来,马来西亚提出在其北部修建输油管道的设想,即来自非洲和中东的油轮从印度洋进入安达曼海后,在开进马六甲海峡前,在海峡入口处马来西亚北部的一个渔港卸货,然后折返中东。之后,来自中国东部的油轮则从中国南海到达马来西亚半岛北部的另一个渔港,装运经过处理的石油,然后运往中国。这条输油管道有助于中国避开马六甲咽喉,马来西亚已经确定东西两个渔港为输油管的起点与终点,并将这一工程列为发展马来西亚北部的重点计划之一。由于工程涉及庞大的资金,马方有意邀请中东原油生产国、伊斯兰基金及东亚石油消费国参与投资,中国对此计划也表现出浓厚兴趣[128]

(二)电力合作

2008年2月,马来西亚SABAH190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由马来西亚Rahill集团投资建设,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项目总体设计。2010年,该设备已完成生产并提交给施工方[129]。2008年8月,中国三峡总公司旗下的子公司——长江三峡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约承建马来西亚沙捞越州的沐若水电站项目,工程于2008年10月正式动工,总工期5年,合同金额10亿美元[130]。此外,目前由中国企业在马来西亚承建的大型电站项目有巴贡水电站、沐胶燃煤电站、姆鲁水电站等。

(三)其他能源合作

目前,我国的棕榈油供应完全依赖进口,进口的棕榈油主要来自马来西亚。据统计,2009年1~11月,中国棕榈油进口总量为584.771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24.28%。其中,从马来西亚进口的棕榈油总量为350.565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9.1%[131]

(四)马来西亚与其他国家的能源合作

马来西亚是东南亚地区第二大油气生产国,马来西亚向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出口大量的液化天然气,其出口的液化天然气约占全球的13%[132]。2003年,印度也与马来西亚签订进口石油的合同。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是马来西亚唯一由政府全面控股的国有能源企业,主导着马来西亚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采和下游产品的经营权。国际能源企业必须通过产品分成方式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进行合作。在马来西亚,埃克森美孚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外国石油公司。壳牌同样活跃在马来西亚油气的上下游领域。此外,美国的墨菲、赫斯、雪佛龙、英国石油公司和法国道达尔等知名国际能源企业在马来西亚的油气产业也颇具影响力。2010年12月,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宣布,马来西亚已成为继美国、巴西及欧洲之外,排名世界第四的深海石油和天然气中心[133](见表5-3)。

表5-3 主要外国石油公司在马来西亚参与状况

2011年,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与加拿大Progress能源资源公司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开发位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东北部的蒙特尼盆地的页岩气资源。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收购Progress在该盆地3个区块50%股权,收购价格为10.9亿美元。此次收购标志着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正式进入北美页岩气领域,预计在2011年第三季度结束交易。这部分资产将由Progress公司负责运营,包括607平方千米(约15万英亩)土地并拥有4247.52亿立方米(约15万亿立方英尺)天然气储量[134]

此外,马来西亚还积极倡导地区性合作,在东南亚国家中率先与泰国开展能源合作,签订了马泰联合开发区(JDA)协议,共同投资开发两国大陆架天然气,并修建了两国间的天然气管道[135]

七 中国-缅甸能源合作情况

长期以来,缅甸与中国的能源合作态势平稳良好。根据中国外交部的数据,截至2010年7月31日,各国对缅甸矿产、油气和电力领域的投资总额为271.85亿美元,其中中国对缅甸电力领域投资53.12亿美元,石油天然气领域投资49.54亿美元,矿业领域投资18.77亿美元,三项投资总额达121.43亿美元,占中国对缅甸全部投资总额318.95亿美元的38.07%,中国对上述三项领域的投资占各国同行业投资总额的43.2%。截至2012年8月,中国对缅甸投资总额达到141.4亿美元,居外国对缅甸投资首位,绝大部分投资集中于电力、能源、矿产、基建等领域。在中国对缅投资中,密松水电站、莱比塘铜矿、中缅油气管道是最大的三个投资项目。

(一)油气合作

1.缅甸油气资源

缅甸有百余年石油开采历史,缅甸石油和天然气在内陆及沿海均有较大蕴藏量。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天然气储量位居世界第十。已探明天然气储量为2.54万亿立方米,原油储量32亿桶。目前,缅甸拥有34条输油输气管道、19处近海油气田和3处远海油气田,投入开采储藏量在2500亿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田至少有4个。2011年1月,中国石化集团下属公司曾在缅甸中部地区发现了一个天然气储藏量多达255亿立方米,石油储藏量多达716万桶的油气混合构造。2011年2月,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与缅甸国有石油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SIPC Myanmar Petroleum Co.Ltd 在缅甸西北部地区发现了一个大型油气田,目前每天可以开采天然气210万立方米[136]。美国能源情报署数据表明,截至2011年,缅甸只有22%的人口用上电,而且缅甸近70%的电力都是依靠水力发电的。2012年世界银行已批准1.4亿美元的免息贷款,帮助缅甸对现有电厂进行节能改造,世界银行是第一个进入缅甸投资能源的外国机构[137]。2013年9月23日《缅甸新光报》报道,缅甸国家投资委员会表示,已有超过150家缅甸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陆地和海上油气田的开采许可,这些公司正在寻求与外国公司成立合资企业。通过与外国公司合资,缅甸本国公司可以参与正在招标的18个陆地区块和30个海上区块的油气开发[138]

2.中缅油气合作

自中石油于2001年开始参与缅甸油气勘探开发以来,中国能源企业与缅甸的油气勘探合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在缅甸油气领域的投资全面展开。缅甸已成为中国在东南亚重要的油气投资目的地,而中国已是缅甸油气领域最大的外资来源,油气合作成为中缅两国关系中的重头戏。中缅两国油气合作的重心有两个:海上油气开发与中缅油气管道开发。海上油气开发方面,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在安达曼海(Andaman)与若开海(Arakan Sea)的勘探开发面积总计1万平方千米,超过渤海面积。

2005年1月,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缅甸有限公司、新加坡金隆(Singpore’s Golden Aaron Pte.Ltd)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寰球工程公司(China Huanqiu Contracting and Engineering Co.)三家组成的联合体,同缅甸能源部下属的缅甸石油与天然气公司(MOGE)再次签署了开发缅甸三个区块油气的产量分成合同。这三个区块的总面积为5.18万平方千米(2万平方英里)。2005年8月11日,中石化集团麾下的云南滇黔桂石油勘探局与缅甸石油与天然气公司启动了首个在缅甸合作进行勘探的石油天然气项目[139]。2007年年初,中石油与缅甸石油与天然气公司签署产量分成协议,勘探开发若开湾上的三个区块。据缅甸国内统计,2006~2007年度,缅甸共出口天然气130亿立方米;2007~2008年度的出口量约为146亿立方米[140]。据缅甸联邦投资委员会(MIC)统计,截至2008年8月31日,中国对缅甸投资共有28个项目获得批准,协议总额达13.31亿美元,其中对矿产、电力、油气领域的投资分别为8.66亿美元、2.81亿美元、1.24亿美元。在外国对缅甸投资的排名中由原来的第六位跃居第四位,占外国投资总额的8.54%。

中缅石油管道开发,是从2006年11月起,中缅两国代表签署了《缅甸联邦能源部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开发缅甸境内天然气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奠定了两国天然气合作的基础。经过一系列过程,2010年6月3日,温家宝总理与原缅甸总理吴登盛共同见证了中缅油气管道缅甸境内管道部分开工仪式。2010年9月10日,中缅油气管道境内段在云南安宁市也开始启动建设[141]。2012年10月24日,中缅油气管道工程澜沧江跨越悬索,正式贯通并进行管道安装。2013年7月28日,由中国、缅甸、韩国、印度四国六方投资建设的中缅天然气管道(缅甸段)开始向中国输送天然气。这标志着经过3年建设的中缅油气管道特大跨国项目取得重要历史性成果。2013年7月31日,中缅油气管道(德宏段)正式通气,从缅甸境内首次输送过来的天然气,当日首站进入瑞丽,之后16时20分左右到达国内第二站芒市,19时10分左右到达龙陵。随着天然气投产条件的具备,芒市正在规划建设5平方千米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每年可开发利用10亿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原油管道将于2013年年底前贯通[142]

此外,中国与缅甸也开展了大规模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合作。自2001年中国石油公司开始在缅甸参与石油勘探与开发以来,国内一些大石油公司加大了在缅甸的勘探开发力度。如今包括中石油、中海油和中石化在内的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在缅甸的石油项目已全面铺开(详见表5-4)。

表5-4 中国石油公司在缅甸的合作勘探开发情况表

表5-4 中国石油公司在缅甸的合作勘探开发情况表-续表

2012年3月9日,缅甸国营石油暨天然气公司、缅甸私人公司诶敏钦公司(Aye Myint Khine Co.Ltd.),以及中国的长盈集团控股有限公司(EPI Holdings Limited)签署合约,将在缅甸中部的马圭省境内,勘探陆上石油与天然气。

(二)水电合作

1.缅甸水电资源

缅甸水能资源丰富,是次区域五国中水能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主要有伊洛瓦底江(Lrrawaddy River)、钦敦江(Chindwin River)、萨尔温江(Salween River)三大水系,理论装机蕴藏量约10万兆瓦(不含湄公河干流),经济技术可开发量约5万兆瓦。现阶段的开发率不到5%,而且多是调节性能较差的中小型水电站。缅甸主要水电资源集中在伊洛瓦底江上游,规划可以开发7级,2.15万兆瓦;萨尔温江规划开发6~7级,装机1.64万兆瓦以上;钦敦江5000兆瓦以上。缅甸水电资源对外开放,已有中国及日本、泰国、印度等国家参与开发。

2.中缅水电合作

缅甸是一个水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但是在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的程度方面还很低,而在水利开发领域,中国拥有世界一流的技术水平。因此,缅甸在水利开发、水力发电方面的合作方主要是中国。中缅两国合作,一方面可以缓解缅甸国内长期电力匮乏的困境,另一方面生产出来的电力转卖回国,既能缓解中国日益突显的电力资源紧张状况,也能为相关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在中缅能源合作的工程中,水电开发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企业在缅甸合作开发水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已达到4014万千瓦,占缅甸经济可开发量的80%。2004年,中国的电力企业与缅甸就耶瓦(Yeywa)水电工程签订了5项水电开发工程协议。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科技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水电有限公司和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承担了相关建设工程。耶瓦水电站竣工后,每年可产电35.5亿千瓦时。云南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还与缅甸达成协议,双方共同建造位于曼德勒北部东彬文那地区邦朗上游水电站工程。2006年,云南电网公司携手国内两家公司联合开发缅甸掸邦瑞丽江一级水电站。2008年12月,云南电网公司通过中缅第一条230千伏电力联网通道,从缅甸进口电力,标志着云南电力贸易合作在国内率先从单纯的电力出口逐步发展为电力进出口并重,迈出了区域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区域电力市场逐步培育成熟的重要一步。2010年2月11日,中国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缅甸HTOO公司与缅甸电力一部水电规划司在缅甸首都内比都共同签署仰光燃煤火电厂项目开发权谅解备忘录。该电站预计装机27万千瓦,由中缅双方按BOT方式投资开发。该项目是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在缅甸规划建设的首个境外火电项目,同时也是缅甸政府引进外资建设火电的首个项目。该备忘录的签订,标志着中缅双方在电力开发与能源合作上的一次新的跨越。

随后,2010年8月,缅甸太平江一级水电站也正式并入云南电网。在2010年,缅甸与外国签订投资电力领域项目还有:与中国签订的总装机容量1400兆瓦的萨尔温江上游(滚弄)电站,与中国签订的仰光火电站,与中国和泰国签订的总装机容量1360兆瓦的哈吉电站,与中国签订的装机容量520兆瓦的莫赖电站和葛礼瓦火电站,与中国签订的总装机容量1055兆瓦的诺昌卡电站,与中国签订的520兆瓦的瑞丽江二级电站,与中国签订的毕霖水电站[143]。2011年9月30日,缅甸人民院议长吴瑞曼代表总统吴登盛在联邦议会宣布,在吴登盛的总统任期内,缅甸政府搁置了密松水电站[144]。密松水电站被搁置对中缅关系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但事后缅甸政府采取继续维护中缅关系的措施。吴登盛总统在宣布暂停密松水电站建设的同时也表示,缅甸政府将与中国政府协商,以避免损伤中缅两国的双边关系和友谊。2012年2月14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与缅甸电力二部合作开展的缅甸国家电力系统规划项目谅解备忘录签字仪式在内比都隆重举行。缅甸国家电力系统规划项目是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赠款支援缅甸国家建设的援助型项目,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本项研究。研究工作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完成,其中包括对缅甸电力二部电力系统年轻工程师进行专业培训。研究结束将提出《缅甸国家电力系统规划报告》,并提交中缅两国政府审查[145]。2012年3月31日,由中国广东新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缅甸马圭省吉荣吉瓦水电站落成。该水电站位于缅甸马圭省敏布市,又称KK电站,是缅政府重点推动的第二大水电站项目,建成后可灌溉388平方千米(9.6万英亩)农田,并提供每年7.4万兆瓦的发电量。

目前,缅甸国内电力需求增长迅速(年增长率为15%)。但是由于缅甸国内消纳市场有限,根据缅甸水电资源情况及中国企业赴缅合作开发水电的规模,今后10~20年,缅甸向中国(云南)送电装机容量可达2.5万兆瓦左右,是周边国家回送云南电力最多的国家。此外,缅甸瑞丽江一级电站,太平洋一级电站分别通过2回220千伏线路、40万千瓦容量及1回500千伏、110万千瓦容量回送电力。在电力进口方面,自2008年12月至2012年10月25日,云南电网公司自缅甸瑞丽江电站进口电力支出12.80亿元。自2010年8月至2012年10月25日,云南电网公司累计自缅甸太平江电站进口电力支出9589.7万人民币[146]。随着中缅合作电源项目的陆续投产,送电第一高峰会出现在“十三五”末期[147]

(三)缅甸与其他国家的能源合作

2006年12月7日,缅甸能源部石油与天然气公司(MOGE)与印度GAIL(India)Limited.公司和新加坡Silver Wave Energy公司在内比都签署一项合作协定。据该协定,三方将按照生产分成的方式合作在若开近海的A-7区块开展天然气的联合勘探开发[148]。2012年7月,泰国总理英拉在曼谷会见到访的缅甸总统吴登盛,双方宣布签署三项旨在加强经济、能源和科技合作的备忘录,并同意共同推动土瓦深海港与工业园区发展计划[149]。同时,2012年7月,缅甸总统吴登盛与到访的印度总理辛格在内比都举行会谈,双方同意加强两国多领域合作,推动双边关系发展。两国领导人还承诺加强缅印在贸易和能源安全领域的合作,力争使双边贸易额在2015年前实现翻一番的目标[150]

八 中国-菲律宾能源合作情况

菲律宾于2004年底全面开放国内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领域,并把中国列为优先考虑的合作伙伴[151]。2007年1月,温家宝总理访问菲律宾,两国政府签署《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定》,提出在未来10年进一步推动矿业、能源、农业等方面的合作。2011年8~9月,菲律宾总统阿基诺访华期间,中菲签署了《中非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2012~2016年)》,这为两国在矿业、能源等领域开展合作勾画了蓝图。中国和菲律宾的能源合作涉及油气贸易和开发、电力开发和新能源开发等领域。

(一)油气合作

第一次石油危机期间,中国向菲律宾访华贸易团提出以优惠价格向菲律宾供应石油,菲律宾方面颇感兴趣。1974年9月,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夫人伊梅尔达访问中国,与中国政府就购买原油达成共识。约一个月后,第一批为菲律宾所急需的100万吨中国原油运抵马尼拉[152]。1978年,中国与菲律宾达成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间的首份正式能源贸易协议,即中国在1979~1983年每年向菲律宾出口120万吨原油的协议。菲律宾政府对中菲石油贸易给予高度评价,称菲律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以中国同意向菲律宾供应原油为开端”[153]

2004年9月,中海油与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了《在南中国海部分海域开展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2005年3月越南同意加入中菲合作,中、越、菲三国石油公司签署《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根据协议,三家石油公司将在协议期内,用三年时间联合采集二维和三维地震数据,并对地震资料进行处理。协议合作区总面积为14.3万平方千米[154]。尽管这项协议只停留在前期评估阶段,并不涉及后期勘探、开采。但它毕竟在“中菲越在海洋能源勘探开发问题上迈出了历史性、实质性的一步”。

(二)电力合作

2009年1月,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作为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的单一股东,获得了菲律宾国家输电网络25年特许经营权,投资39.5亿美元,并正式运营菲律宾国家输电网。这是我国电网企业首次获得境外国家级电网运营权,是目前我国在菲最大的投资项目,也是我国企业首次成功中标境外国家级电网的运营权。国家电网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在菲律宾迈出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155]

2012年1月,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与菲律宾CEMEX集团SOLID水泥公司签署了余热发电投资协议。该项目为SOLID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的余热电站,装机规模为6兆瓦。中材节能负责该余热发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电站建成后将充分利用SOLID水泥熟料生产线排放的余热进行发电,预计年发电3800万千瓦时,供电量约3500万千瓦时[156]

(三)其他能源合作

近年来,广西农垦集团在菲律宾合作建立木薯和甘蔗种植基地,建设木薯和糖业深加工项目和燃料乙醇项目,已取得一定进展[157]

2013年5月,菲律宾风光新绿能源(Greenergy Holding Inc)表示,该公司将以2.6亿比索收购中国中哲可再生能源公司60%股权,该公司旗下在中国黑龙江拥有一个发电量为4兆瓦的生物能源发电厂[158]

(四)菲律宾与其他国家(地区)的能源合作

菲律宾对外资进入油气领域的要求比较宽松。油气上游领域已经部分向私人开放,上游领域主要国有能源企业是菲律宾国家石油开采公司(PNOC-EC),它约占菲律宾能源上游领域10%的权重。佩特龙(Petron)是菲律宾最大的炼油商,旗下有1400多家服务站,占菲律宾石油下游领域39%的市场。壳牌在菲律宾多个油气区块中占有股权。雪佛龙(Chevron)约占菲律宾石油市场27%的份额[159]。1994年,菲律宾政府将佩特龙40%的股权出售给沙特阿美石油公司,菲律宾石油公司(PNOC)保留40%的股权[160]

2013年2月,亚洲开发银行向菲律宾政府在菲棉兰老岛的水电站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援助。棉兰老岛水电项目由20余个25千瓦至500千瓦的微型水电站构成。亚行将从“亚洲清洁能源基金”中列支200美元用于这些项目的技术援助。该基金由日本政府设立,亚行进行管理。此外,菲国家电力管理局将提供40万美元的配套资金[161]

在新能源开发方面,近年来,菲律宾政府大力提倡乙醇与汽油混合使用。依据相关资料,菲律宾每年乙醇需求量约为5.3亿公升,目前生产混合汽油所用乙醇均需从国外进口,主要来自英国[162]

2013年4月,联合国将协助菲律宾PANGEA绿色能源公司将菲律宾的垃圾转化为清洁能源。PANGEA在马尼拉最大垃圾场建造了第一个沼气发电站,这也是联合国解决全球大气变暖计划的一部分。菲律宾PANGEA项目于2008年开始发电,2013年3月从200千瓦增加到1兆瓦,并且将直接把电力卖给马尼拉电网系统[163]

九 中国-泰国能源合作情况

(一)油气合作

1.泰国油气资源

泰国石油勘探开发始于19世纪中期,1953年首次发现具有商业价值油田,即泰国北部山间盆地发现芳油田,1958年、1963年,泰国又相继在呵叻高原发现了小型气田。但由于能源产量不高,泰国主要还是通过进口廉价原油来满足国内需求。60年代初陆上区块开始对外合作。第一次石油危机后,泰国开始限制石油消费并采取能源多元化战略[164],同时加大勘探力度,尤其是海上油气勘探与开采,主要集中在泰国湾。1971年,泰国颁布石油法,海上/陆上石油对外合作全面展开,勘探开发进程加快。1973年,泰国发现了埃拉旺凝析气田,1974年又发现了班波和沙墩气田。然而,这一时期以普查勘探为主,泰国尽管发现了一些油气田,但钻井少,大多数油气田并没有投产,原油产量低。到90年代,几十家外国公司在泰国进行油气勘探、开发,在安达曼海Mergwi盆地与泰国湾的油气勘探成效显著,获得大量的天然气与凝析油,海上油气产量占总产量的80%以上。泰国对进口能源的依赖度从1980年的96%降低至1995年的65%[165]。由此,泰国成为油气生产国,同时也成为东南亚地区的主要油气进口国。

据估计,泰国天然气储量达到6600万亿立方米。如果按每天开采1.06亿立方米计,可以持续开采18年。原油储量达1.8亿桶,已探明的油页岩储量可达67亿桶,可开采量达到24亿桶。另外,根据国外机构评估,泰柬争议海域的天然气蕴藏储量达3113亿立方米,并有一定的石油储备。而目前泰国国内市场每日需消费天然气254万立方米,其中272万立方米产自泰国湾,其余从缅甸进口[166]

2.中泰油气合作

2003年,中石油中标泰国中部一个区块的勘探权。该公司在之后的5年间共投入了2亿美元开采生产天然气[167]。2004年7月起,根据滇黔桂石油勘探局与泰国SC公司达成的协议,云南省首次从泰国购进了24吨进口液化天然气[168]。2005年8月,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与泰国石油公司就WANG NOI到KAENG KHOI天然管道工程在曼谷签约,该项目合同总金额5210万美元[169]。2005年9月,中海油总公司与泰国国家石油公司(PTT)和泰国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PT-TEP)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协议在泰国境内及海外的部分地区共同寻求合作勘探、开发、生产油气的机会,并在泰国境内对将到合同期的老区块共同寻求新的机会[170]。2008年2月,泰石油开发公司(PTTEP)与中海油签署初步协议,合作开发缅甸油气资源。同时,中海油也开始计划铺设连接缅甸与云南南部的油气运输管道,PTTEP公司则计划将所有产出运回泰国国家石油公司[171]。2008年6月,云南省蔬菜流通行业协会、云南欣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泰国泰中文化经济协会泰北分会、泰国邦纳波汽车运输公司签订了“中国云南蔬菜换取泰国成品油易货贸易协议”。贸易量为出口1000万吨蔬菜,进口50万吨成品油,价值涉及2亿美元进出口贸易额。2009年8月,在云南省商务厅积极争取下,商务部批准下达云南省11万吨成品油进口指标,支持滇泰蔬菜换成品油易货贸易,但因交通问题未能及时启动。11月16日,昆明海关正式下文勐腊海关,批准中泰运输车辆在联检部门的监管下在磨憨口岸进行甩挂和接驳,促使企业在该年度配额有效期内完成了100多吨的成品油进口[172]

2010年1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正式获得泰国授予的“泰国石油天然气L31/50陆地勘探区块的勘探开采特许经营权”,这是中国石油集团继马达加斯加项目之后,在境外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173]。2011年1月1日起,中国允许泰国车辆(油罐车、冷藏集装箱车)由云南省磨憨口岸入境,中泰“蔬菜换成品油”项目通关便利化问题得到基本解决。2011年4月初,中国商务部特别安排云南省11万吨成品油进口数量,积极支持云南省与周边国家的经贸能源合作[174]。2012年3月,云南云投版纳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在曼谷与泰国国家石油公司签订了《柴油及汽油购销框架合同》,合同涉及资金1.2亿美元,成品油进口总量10万吨,并与泰中贸易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蔬菜、水果及农产品易货贸易框架合同》,合同涉及金额1.1亿美元,农产品出口总量10万吨。此外,云投版纳石化公司建立了3艘专业运输油船和1艘专业水上应急救援船组成的船队,以及成品油运输车队,以实施澜沧江-湄公河成品油陆水运输[175]。2012年4月17日,中国和泰国在北京签署涉及经贸、农产品、防洪抗旱、铁路发展、自然资源保护等领域的7项双边合作文件。这7项合作文件包括中泰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该规划涉及14个重点领域的合作计划,包括贸易投资便利化、金融、农业、加工制造业、电子信息、通信、能源等[176]。2013年3月,云南省东南亚南亚经贸合作发展联合会下属的联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欣农科技有限公司,在曼谷与泰国国家石油公司签订了100万吨成品油购销协议,将通过“蔬菜换成品油”项目形成200亿元的进出口贸易额。根据2013年中泰“蔬菜换成品油”项目计划,预计2013年将有7200个集装箱的蔬菜陆续从中国运往泰国,云南省2013年计划组织销往泰国的蔬菜农产品将达到90亿元人民币。

(二)水电合作

1.泰国水电资源

泰国的水电资源蕴藏量为1.06万兆瓦,水电装机总量为3300兆瓦。水电开发困难较大,主要是由于环境保护制约[177]。由于泰国的电力能源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要求,需要大量购买国外能源和电力,因此,泰国是湄公河次区域主要购电国家。目前,泰国一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发展电力项目,另一方面与东盟各国合作,从电力丰富的地区输进电力能源。近年来,能源供应稳定使泰国经济正逐步增长。尤其是电力能源,进口的电力能源有效地推动了泰国的长远发展。2011年的调查显示,泰国的用电增长率高于经济成长率,即国内生产总值(GDP)每成长1%,用电量就提高1.2%。2012年前4个月,泰国用电负荷增长速度曾达到空前的地步[178]

2.中泰水电合作

中国与泰国的水电开发合作由来已久。早在1994年,中泰两国一直进行着关于从云南购电的各种会谈、互访及合作。1994年,中国云南电力集团公司开始与泰国MDX大众电力公司(泰国GMS电力公司的前身)就合作开发景洪水电站向泰国送电进行可行性的研究。1995年,中泰合资成立了“中泰云南景洪电站咨询有限公司”,其中云南电力集团公司控股52%,主要负责景洪水电站的可行性研究工作。1996年,中国葛洲坝集团承建泰国曼谷第六水厂马哈·沙瓦特输水泵站工程,同时,葛洲坝集团还与泰国MDX集团合作兴建缅甸塔桑(Tsang)电站。1998年11月,中泰签署了《关于泰王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购电的谅解备忘录》,泰方希望从1998年到2017年从中国进口3000兆瓦电力[179]。2000年9月,中泰两国签订了共同建设景洪电站的投资协议书,总投资100.4亿元人民币,泰方占70%,中方出资30%。但是因为多种原因,泰国被迫撤资,工程由中国华能集团继续修建并于2008年竣工投产。2005年7月,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就1998年签署的中国向泰国送电3000兆瓦项目进行了讨论协商。2006年,中国和泰国签署了共同开发怒江-萨尔温江哈吉水电站的合作备忘录。这是中、美、缅三国水电开发合作的里程碑,是中国参与次区域水电合作的成功典范。2009年,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标曼谷东北部的彭士洛府(Phitsanulok)境内纳瑞水电站设备系列工程等[180]。2010年,泰国有关部门希望重启两国原先签署的《关于泰王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购电的谅解备忘录》。2012年2月,云南省能源局率队赴泰国,就对泰国送电一事与泰国能源部展开会谈,达成共识,双方就共同推动电力贸易,重启向泰国送电的相关工作[181]。2012年8月份,泰国召开内阁会议批准了农业及合作社部的提议,与中国水利部签署水利及水资源合作谅解备忘录(MOU),该备忘录中涉及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管理以及洪灾预防等多方面,如水库水坝建设和管理、气候变迁对水资源影响的研究、洪灾预防以及救助、水土保持工作、水利以及排洪工作、国际水资源合作等[182]。2013年6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泰国国家发电局进行了多轮会谈,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在昆明签署购售电项目谅解备忘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还与东盟发展基金签署了《关于泰国国家发电局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购电项目第三国段输电线项目的合作意向书》[183]

(三)中泰新能源等合作

面对全球日益突出的环境资源问题,加快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推动科技进步,提高新能源利用及环境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合作的重要领域。2011年,习近平主席访问泰国,中泰双方签订了中泰4项永续发展合作备忘录,它明确了两国今后关于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研发合作的主要内容。2012年,泰国总理英拉·西那瓦访问中国期间,中泰双方签订的17个领域合作文件中,替代能源、生物质能源方面的合作被列为双方合作的重点内容。其中,泰国“十年可再生与替代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泰国要确保实现可再生与替代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25%的目标。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太阳能发电总量将由目前的75.48兆瓦发展至2000兆瓦,风能发电总量由7.28兆瓦发展至1200兆瓦,水能发电总量由86.39兆瓦发展至1608兆瓦,生物质能发电总量由1751.86兆瓦发展至3630兆瓦;替代能源利用方面,乙醇替代汽油应用水平从目前的130万升/日发展至900万升/日,生物质能替代柴油应用水平从现有的162万升/日发展至597万升/日。当时,泰国在小桐子规模化种植、非食品原料加工生物质能、民用沼气、天然气发电等技术研发与引进方面有较大需求[184]。2012年,中国与东盟各国围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政策管理、科技合作、技术产品开发应用进行研讨与交流,并在项目合作上取得实质进展,中泰两国就在泰国建立太阳能示范基地达成合作协议。在此之前,中国云南与泰国阿裕塔雅大学共同建设的中泰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示范基地已在泰国大城府落成[185]。2013年6月20日,国电科环与泰国电网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全面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签字仪式。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泰国新能源项目及其他示范性项目上深化合作[186]

(四)泰国与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印度及莫桑比克的能源合作

泰国是东南亚第二大煤炭生产国,生产褐煤,主要供国内消费。近年来,泰国的年褐煤产量略有减少,从1996年和1997年的22~23吨减少到2003年的19吨以下。泰国80%以上的褐煤产量来自其北部的眉莫(Mae Moh)露天矿。该矿生产的褐煤可供眉莫坑口电站燃用23年。其余产量由位于该国北部的少数小型到中型的露天矿提供。2003年,泰国电管局宣布要在俄罗斯开发煤矿,并成立了联合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分别来自俄罗斯和泰国。俄罗斯对在泰国南部建造泛半岛大陆桥极为感兴趣,而泰方也希望俄罗斯帮助其在石油勘探上发展。同时,泰国也加强与印度尼西亚在能源领域的双边合作,特别是在建设东盟电力网和天然气网络方面。印度尼西亚煤炭储量十分丰富。泰国电管局又在发电行业和煤炭行业投资,这样就满足了印度尼西亚的电力需求。2007年6月,泰国总理素拉育访问印度,与印度政府签署了再生能源合作交流和加强文化交流合作备忘录,泰国利用印度技术在泰南洛坤府和北大年府建设了风力发电站[187]。2013年2月,泰国能源部长蓬萨在曼谷接见非洲莫桑比克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长Esperance Bias女士,就两国在能源领域合作进行磋商,并达成签署两国能源合作协议,由泰国帮助莫桑比克培训能源发展事业人才。泰国国家石油公司通过购买该国石油公司股份的方式,参与莫桑比克石油探勘。此外,泰国电力局也参与了该国天然气开采和发电事业合作[188]

十 中国-新加坡能源合作情况

近年来,中新经济合作发展迅速。新加坡是中国第十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新加坡第三大贸易伙伴,仅次于欧盟和马来西亚。其中,油气、电力和新能源等领域的合作也占有重要地位。

(一)油气合作

整体来看,新加坡在与中国的成品油进出口贸易中长期处于领先地位,涉及品种齐全。1993~1997年,我国从东南亚国家进口的原油维持在我国总原油进口总量的12%以上。新加坡则成了我国最重要的成品油供应国。1993年,我国自新加坡进口汽油133万吨,占进口总量的61%。来自新加坡的轻柴油和燃料油进口量分别为420万吨和235万吨,占各自进口总量的48%和61%[189]。2004年中国成品油进口达3788万吨,其中有超过60%来源于新加坡。2011年,中国从新加坡进口成品油510.57万吨,出口到新加坡的成品油为162.85万吨。

中新双方的石油公司也展开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合作,成立于1993年的中国航油公司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其总部和注册地均位于新加坡[190]。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收购新加坡石油公司(SPC)20.6%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007年8月,中海油与新加坡石油公司就26/18区块签订产品分成合同,实现了首度合作。该区块位于中国珠江口盆地,面积4961平方千米。中海油可参与合同区内油气最多51%的权益[191]

2009年5月,中石油收购了吉宝公司所持的新加坡石油公司约45.51%的股份。中石油也借此成为新加坡石油公司最大的单一持股股东。新加坡石油公司广泛涉猎于炼油、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原油和成品油的码头运输和分销等领域。中石油收购新加坡石油公司股份将为我国和新加坡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打开新的局面。

2011年7月,中石化新加坡润滑油脂项目在新加坡开工建设,该项目是中石化炼化板块首个海外直接投资建设的项目。中石化此次总投资额为5.8亿元人民币,并于2012年10月底投产,润滑油脂生产规模将达到10万吨/年[192]

(二)电力合作

2008年3月,中国华能集团全资拥有的新加坡公司——中新电力有限公司与新加坡淡马锡集团签署了收购大士电力公司100%股权的协议。这是中国发电企业在海外公开竞标的首次成功[193]。通过收购大士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在新加坡拥有2670兆瓦的装机容量,占有新加坡电力市场25%以上的市场份额。

2013年2月,由中国电建集团承建的新加坡第一座以煤为主要燃料的电厂登布苏项目一期正式投产。登布苏项目位于新加坡裕廊岛登布苏石化工业园,将向园区内的石化工厂客户提供包括电力、蒸汽、工业用水、污水处理等在内的一系列公共事业产品与服务。项目规划总投资20亿新元,该项目是新加坡第一座也是目前唯一以煤为主要燃料的电厂,投产后可向电网输送约10万千瓦的电力和对外出售约300吨/小时的蒸汽[194]

(三)其他能源合作

新加坡将洁净能源定位为战略性经济增长产业之一,致力于发展成为开发、制造及出口洁净能源产品的全球性中心。新加坡洁净能源产业以太阳能为重点,同时还涵盖生物燃料、风能、潮汐能、能源效率和碳排放交易等多个领域。其中,中新天津生态城是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战略性合作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将大力促进清洁能源、可再生资源和能源的利用,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经济高效循环。

2012年5月,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中广核)在新加坡投资设立一座生物质能光电一体化发电厂及其洁净能源业务的区域总部,首阶段将投资4200万元人民币。中广核投资的这个生物质能发电厂是由木材和园艺废料作为燃料,同时在其屋顶也有一个70千瓦峰值的太阳能装置,总装机容量为10兆瓦,充分利用废弃生物质资源,既减少碳排放,也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厂预计在2013年11月竣工[195]

(四)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的能源合作

尽管新加坡本土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匮乏,但是其充分利用邻国丰富的石油资源作为基础原料来发展本国的化学工业,同时借助本国位于马六甲海峡出入口这个重要的战略地位,把新加坡打造成了东南亚地区重要的炼油中心。截至2008年底,新加坡原油加工能力达1299万桶/日,拥有乙烯产能199万吨/年。由于新加坡岛内及周边地区成品油需求仅为每年2500万吨,因此新加坡炼厂的油品大部分出口到亚太周边市场,成为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市场的主要供应来源。其中轻柴油、燃料油仍是新加坡出口的大宗油品品种。新加坡油气加工和服务业由当地能源企业和知名国际能源企业把持,主要有新加坡石油公司、壳牌公司、埃克森美孚、雪佛龙和中石油[196]。2011年,埃克森美孚和壳牌公司的新裂化厂将使新加坡的总乙烯产量从每半年200万吨增至400万吨。

新加坡的天然气全部需要进口,印度尼西亚是新加坡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国,印度尼西亚有三条天然气输出管线,其中有两条输往新加坡。2001年,印度尼西亚开始从西纳土纳气田通过656千米长的海底输送管线向新加坡出口天然气,输送容量为每天1982万立方米(7亿立方英尺)。另一条管线于2008年8月起自南苏门答腊的一个气田输往新加坡,输送容量约为每天425万立方米(1.5亿立方英尺)。除此之外,2007年12月,新加坡大元环境工程公司斥资530万美元收购印度尼西亚PTATPK Resource STBK的6.09%股权,进军印度尼西亚能源市场。新加坡还与印度尼西亚积极发展新能源方面的合作。2008年5月,新加坡最大的废弃木料收集及处理公司——Biofuel Industries公司同印度尼西亚PT Medco Power签署协议,双方共同投资5500万新元,在新加坡共建以废弃木材驱动的发电厂。该电厂于2010年正式运作,产电量有24.8兆瓦,这是新加坡首家以废弃木材驱动的发电厂[197]。2010年印度尼西亚向新加坡输送了69.5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占新加坡天然气总消费量的70%左右。

1995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两国政府签署了由天然气管道从马来西亚柔佛州的新山向新加坡的圣诺哥发电厂输送天然气的协议,规定在未来15年的时间里每天向新加坡供应425万立方米(1.5亿立方英尺)的天然气。为了建设地区性能源设施网和市场网,2002年,马来西亚-新加坡天然气管道开通。2010年,马来西亚向新加坡出口了14.5亿立方米天然气[198]

印度与新加坡之间的矿物燃料和石油产品贸易也已经成为两国双边贸易的重要构成部分。印度重新焕发活力的制造业和汽车销售热潮使得国内对汽油的需求迅速增长,作为亚洲炼油中心和航运枢纽,新加坡不仅向印度出口本国炼制的石油产品,还转卖其他地区的石油成品。2003~2007年,新加坡出口到印度的石化燃料和成品油金额从140万美元增长到1.232亿美元[199]

十一 中国-越南能源合作

(一)油气合作

1.越南油气资源

1975年9月,越南组建了石油天然气总局,负责领导地质勘探,寻找石油。1977年,越南在苏联的支持下组建了越-苏联营石油天然气公司(Vietsovpetro),开始“海底淘金”,在越南南方陆地和近海勘探开采石油,首先在头顿市以东的海域发现了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油田,不久又开发了白虎、大龙、前海3个油气田区。到1986年,越-苏联营石油天然气公司已成为越南石油天然气事业的生力军。1987年9月,越南成立了越南石油天然气公司,1990年越南石油天然气公司改为总公司,以petrovictnam为国际交易名称。1992年4月,越南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越南工业部脱钩,改由越南政府总理直接领导。1995年5月,越南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升格为国家级总公司(成为越南17家国家级总公司中的支柱企业)。越南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全面负责石油天然气的研究、勘探、开采、储备、运输、加工以及寻找合作伙伴、进出口贸易等[200]。2000年,越南通过了《越南石油法修正案》,这使得区块招标更为开放、透明,大大吸引了外来投资。

经过20多年的开拓和经营,越南现已开发和保持了一批稳产、高产油气田,包括:白虎油田(Bach Ho)、大龙油田(Dai Long)、大雄油田(Dai Hung)、红玉油田(Hong Ngoc)、黎明油田(RangDong)、卢比油田(Ruby)、PM3-盖诺油田(PM3-CaiNuoc)、兰西(LanTay)天然气田等。现在越南已经成为东南亚重要的油气生产国,未来可能成为东南亚的重要天然气出口国。但是由于越南的石油勘探程度不高,产量全部来自9个海上油田,其中越苏石油公司的白虎油田(位于头顿市东南150千米)生产了全国总产量的一半。目前,最大的石油生产商是越南与俄罗斯合资的越苏石油公司(Vietsovpetro,简称VSP),但越南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Petrovietnam)负责越南的油气生产,并控制了下游产业。

2.中越油气合作

合作勘探是中越油气合作的重要领域。2004年10月温家宝总理访问越南和2005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陆兵出访越南时都强调,能源合作是中越两国今后合作的重头戏,中国将加强与越南在能源领域的多种合作,共同推动能源工业的发展。2004年9月,中石化滇黔桂石油勘探局与越南国家石油公司旗下的越南石油投资发展公司正式签署了“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合同”。2005年4月,滇黔桂石油勘探局在越南河内盆地钻探出日产3万~4万立方米的石油天然气田。这是中国石油勘探行业在越南承揽项目的历史性突破[201]。随后,双方的合作勘探针对越南拥有的勘探价值极高的海上区块,对越南的风险勘探区块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向越方提出了风险勘探意向书[202]。2005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越期间,中越两国签署了中越经济技术合作框架以及北部湾油气开发合同。2006年11月15日至17日,胡锦涛主席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了《中越联合声明》,双方同意加快落实《北部湾协议区油气合作框架协议》,开展跨界油气构造的共同勘探工作[203]。中海油与越南石油公司签订了共同开发北部湾石油天然气的协议,中石油获得了越南宁平煤变化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2008年7月,中石化与越南国有油气集团PetroVietnam签署协议在越南庆和省芽庄(Nha Trang)兴建炼油厂,每天炼油20万桶,投资额创新高,达到45亿美元。此外,中国还与越南签署了合作勘探北部湾油气资源以及为“越南河内盆地钻井项目”提供技术及设备支持的协议。

2010年7月,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越南原子能院在河内签署核电领域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进一步落实中越两国于2000年12月签署的和平运用原子能合作协议。此次合作,中广核在核电技术转让、信息交换和技术人才培养方面给予越南帮助[204]。2013年,越南和中国延长北部湾联合油气勘探协议的期限至2016年,同时显著扩大了油气勘探的区域。由于越南国有油气集团PetroVietnam和中海油是在2006年11月开始在北部湾进行联合油气勘探,但是至今仍未发现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油气储藏。根据新的条款,越南和中国已经将联合勘探协议的区域面积从最初的1541平方千米扩大至4076平方千米,双方将均摊营运责任和成本[205]

(二)水电合作

1.越南水电能源

越南拥有比较丰富的水电资源,全国水能资源蕴藏量为 3000 亿千瓦时,其中可开发的水能资源为 820亿千瓦时。目前,越南全国共有近30座电厂。2002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8860兆瓦,新增装机容量63.3万千瓦,年增长7.69%。全国发电设备可用容量为8450兆瓦。其中,水电占48.8%,燃气发电占26.6%,火电(燃煤及燃油)占20.4%,其余4.2%为柴油机发电。2002年线损率为13.41%。工业和民用电是越南的主要电力用户,所占比例分别为42%和48%。越南电网有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三个输电电压等级,现有高压电网1.3万多千米。全国变电站总容量为2370.9万千伏安。

2.中越水电合作

蓬勃发展的越南市场吸引了中国能源企业到越南发展。2004年9月,中国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成功从云南河口向越南老街110千伏送电。2005年3月,越南电力总公司第一电力公司与中国云南电网公司签订功率为50~70兆瓦、电量180~200万千瓦时的购电合同,中国云南电网公司通过天保(中国)-清水(越南)口岸向越河江和安沛两省输电,解决其生产生活用电,为越边境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06]。2005年6月,中国又从云南文山成功向越南河江110千伏送电,表明了中国邻居对中越电力贸易的支持和努力[207]。2005年8月,云南与越南共同签署了《云南电网公司与越南第一电力公司结为“友好公司”加强战略合作与交流协议》,两国的水电能源合作开始驶入“快车道”,电力合作不断向深度推进。2005年10月底,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共同签署了220千伏向越南北部六省的售电合同。合同约定中国南方电网送电规模为25万~30万千瓦,年供电量1100~1300百万千瓦时,合同有效期最少为10年,总交易额约5亿美元[208]。2007年7月,中越煤电合作崇左电厂项目运煤首发专列,进入凭祥铁路口岸。此次专列的成功运行,证明了中越跨境铁路大宗运送煤炭等大宗矿产资源的可行性。据中越煤电合作项目崇左电厂建设的有关协议,越南煤炭-矿产工业集团在2007~2010年为崇左电厂项目供应煤炭100万吨/年,2010年以后每年供应230万吨,崇左电厂二期建成后,年供应量达400万吨以上[209]。2007年9月,南方电网公司与中国电力国际公司、越南煤炭矿业工业集团公司签署协议,合作建设当时中国在越南投资最大的项目——平顺省永兴电厂,总装机容量为3600兆瓦,投资额为80亿元,于2011年建成。2008年,温州人民电器集团顺利取得在越南建设太安水电站的承包权,这是中国民营企业在海外拿下的最大水电站建设承包工程。2008年6月,云南电网—荣信电力电子联合体正式与越南第一输电公司签订了《220千伏太原变电站升级及安装补偿装置、供应SVC设备合同》,该合同价值金额195万美元[210]

2010年12月,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越南升龙热电股份公司在河内签署了升龙燃煤火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该项目是2006~2015年越南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向国家电网输送38亿度商业用电,有利于缓解越北地区电力紧张状况,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11]。2011年5月,云南电网公司与越南电力集团在昆明签署中越联网工程第二商业运行阶段购电协议,协议约定第二阶段购电有效期为5年,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12]。2012年前8月,云南电网电力出口总额达7.08亿元,对越南通过四条送电线路累计出口电力收入达1.08亿美元[213]。此外,云南沿边9县已完成电网建设投资7.1亿元人民币,参与中国与越南500千伏联网规划。2012年11月28日,中国和越南合作开发的第一个水电投资项目——小中河水电站机组开始并网发电,年发电量近1亿千瓦时,由云南电网公司(持股49%)和越南北方电力总公司(NPC,持股51%)共同投资,是中越首个合作的水电投资项目。2012年,广西电网公司通过东兴深沟变电站向越南出口电力6658.57万千瓦时,出口金额达404.84万美元。其中,12月当月出口电力906.63万千瓦时,出口金额达55.12万美元,电价6.08美分/千瓦时[214]。2013年上半年,广西通过东兴口岸对越南出口电力达4707.2万千瓦时,出口金额达286.2万美元,实现同比净增长[215]

(三)煤炭合作

1.越南煤炭资源

越南能源资源丰富、种类储量惊人。据越南社科院统计,越南初步探明的石油天然气储量达10亿立方米,估计其总储量可能达到35亿至50亿立方米,在东盟各国位居前三;已经探明的煤炭总量65亿吨,且品种多、质量好,以鸿基煤、广田煤为代表的优质煤举世闻名。越南广宁煤田的无烟煤是世界上质量最好的无烟煤之一,从露头到300米深的储量约为33亿吨,按年均2000万~2500万吨产量计算,可采70多年。除广宁外,太原和广南省及其他地区也有无烟煤。谅山省主要生产褐煤,其热值为20.9~25兆焦/千克,含硫量在1%以下。越南的肥煤分散在莱州、山萝、和平、太原、义平和义安等地,储量很少,从几十万吨到几百万吨不等。泥煤资源总储量约为60亿吨,分布在北部、中部和南部,质量为中等,热值为9.6~14.2兆焦/千克。泥煤可用来制有机肥和发电。

越南的露天矿产量占总产量的60%,露天矿采用机械化开采,使用挖掘机和自卸式卡车。越南煤炭公司有13座井工矿,其中5座设计能力为年产30万~100万吨,其他矿生产能力很小。大部分井工矿采用平硐掘进,走向长壁开采,木支柱支护。近年来,一些矿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和掩护式液压支架。越南国家煤炭公司在广宁省建有两个大型洗煤厂,总洗选能力为500万吨,采用先进的澳大利亚技术。越南国家煤炭公司控制着煤炭装运系统,在宫门建有煤炭出口港,能容纳自重6.5万吨的船只,装卸系统能力为800吨/小时,年吞吐量400万吨[216]

2.中越煤炭合作

2004年,越南出口到中国的煤炭为600多万吨[217]。2005年初,越南对中国煤炭出口大幅增加。当年1~6月,越南对中国出口已达430万吨,与2004年同期相比增长83%。为了加快对华煤炭出口进度,该公司允许其成员公司通过中国小型港口向中国小批量出口煤炭。2005年上半年,中国市场占越南煤炭出口量的50%以上[218]。2006年,中国从越南进口煤炭已经超过1000万吨,来自越南的煤炭在中国全部煤炭进口中所占的比例已经提升到35%[219]。2006年11月,崇左市、中国国电集团与越南煤炭-矿产工业集团签署了《合作建设崇左电厂协议》,越南煤炭-矿产工业集团在2007年至2010年期间,为崇左电厂项目提供一部分煤炭,供应量100万吨/年;2010年以后,每年供应230万吨煤炭。越方承诺,红河煤田建成后,将加大对崇左电厂的煤炭供应,至400万吨以上,满足崇左电厂第二期1200兆瓦的需求。此外,广宁等省煤炭资源丰富,并与中国广西、广东地区邻近,因而其煤炭出口到两广的条件非常便利。据南宁海关统计,2007年广西共进口煤炭1404万吨,其中从越南进口1333万吨。广东2007年全年共进口煤炭1456.1万吨,其中越南煤炭占1/3强。从越南方面看,2007年越南煤炭出口约为3260万吨,输出到中国两广地区的已占一半以上[220]。2008年前4个月,越南出口到中国的煤炭量减少至769万吨,同比减少10%。据拱北海关最新数据显示,2008年1~5月,广东地区越南煤进口228.3万吨,下降了11.6%。2008年底,情况开始急转直下,越南煤骤然提价,中国粤电集团与越方的谈判一度搁置,并转向北方寻煤[221]

(四)中越核能合作

2009年,越南国会批准宁顺(Ninh Thuan)核电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功率为4000兆瓦,包括宁顺1和2两期工程,每期各有两台机组(每台机组功率为1000兆瓦)。2010年5月4日,越南政府决定成立宁顺核电项目国家指导委员会。根据规划,宁顺1核电厂将于2014年动工,2020年投入运行第一台机组[222]。2010年7月21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越南原子能院在河内签署核电领域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进一步落实中越两国于2000年12月签署的和平运用原子能合作协议。备忘录称,未来中广核将在核电技术转让、信息交换和技术人才培养方面给予越南帮助。

(五)越南与其他国家的能源合作

2010年2月,越南国家石油公司与乌国家油气公司签署了对乌“乌斯秋尔特”地区“科索尔”投资区块进行地质勘探的协议,总投资约3000万美元,已于2014年完成勘探工作。为执行该项目,越南国家石油公司在乌成立了“科索尔作业公司”。2012年7月,越南国家石油公司总裁率代表团访问乌兹别克斯坦,与乌相关部门就加强两国能源合作问题进行会谈并签署了对乌“乌斯秋尔特”地区“莫拉巴乌尔”投资区块进行地质勘探的协议。根据协议,越方将在5年内投资6158万美元,全部勘探工作由“科索尔作业公司”执行[223]。2011年10月12日,印度总理辛格在新德里与到访的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了能源合作、安全、经贸等领域的一系列协议,包括两国国有石油公司联合开发南海争议海域油气田协议。根据该协议内容,双方将加大投资和开发这一地区的石油和天然气,并最终向两国供应[224]。2013年2月26日,越岘港市人委会日前与韩国能源管理集团和越南LG公司签订了关于能源使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双方将通过推动节能增效、开发再生和清洁能源加强合作和采取措施主动应对气候变化[225]。2013年5月,在越南总理阮晋勇访问俄罗斯期间,双方能源企业签署了一系列能源合作文件。其中包括:俄天然气工业石油公司与越南油气公司签署了天然气汽车燃料合作备忘录,俄方参与越南大陆架能源开发意向书,俄越合资企业参与俄罗斯的气田开发协议,俄境外石油公司与越南油气公司成立合资钻井公司,双方在核能领域合作等文件[226]。除此之外,兴建水电站是越南与老挝重要的合作领域,目前,老挝政府已经批准越南企业在老兴建16个水电站项目,总功率达4000兆瓦。

十二 附表

表5-5 东盟国家成品油进出口统计及预测(2008~2015年)

表5-6 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油气贸易数据统计(1993~2011年)

表5-7 中国从东盟各国进口原油比重分布(2005~2011年)

表5-7 中国从东盟各国进口原油比重分布(2005~2011年)-续表

表5-8 中国-东盟国家成品油进出口贸易统计(2005~2011年)

表5-8 中国-东盟国家成品油进出口贸易统计(2005~2011年)-续表

表5-9 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原油进出口情况(2001~2010年)

表5-10 2002~2011年中国主要煤炭来源国(前1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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