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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集团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一 国家能源集团发展历程

(一)发展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全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世界500强企业合并重组而成,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中央直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企业。国家能源集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企业规模最大的一次重组,是党的十九大后改革重组的第一家中央企业。拥有煤炭、火电、新能源、水电、运输、化工、科技环保、金融等8个产业板块,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截至2017年底,国家能源集团资产规模超过1.8万亿元,拥有煤炭设计产能6.4亿吨/年,电力总装机2.26亿千瓦(其中火力发电总装机1.75亿千瓦,均占全国的15%左右),拥有自营铁路2155公里,港口设计吞吐能力2.47亿吨,自有船舶62艘,是全球唯一同时掌握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和煤间接液化两种煤制油技术的公司。2017年,国家能源集团商品煤产量5.1亿吨、商品煤销量6.5亿吨,发电量达到8880亿千瓦时,铁路发运煤炭4.4亿吨,自有港口装船量2.4亿吨,航运量9313万吨,油化品销量120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128亿元,利润总额652亿元。

(二)成就与社会贡献

国家能源集团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能源战略。集团党组确立了“一个总体战略目标,一项根本政治原则,六项核心理念,九项治企方略”的企业发展战略体系。国家能源集团秉持创新理念,强化科技引领。在煤炭绿色开发、清洁高效燃煤发电、风电设备及控制领域拥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牵头组织实施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是面向2030国家17个重大科技项目之一;三项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成果荣获中国专利金奖;25项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能源集团秉持效益理念,突出价值创造,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成为保障能源供应、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稳定器和压舱石。截至2017年底,集团在册员工35万人,在2018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101位。

国家能源集团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保障国家煤电安全、稳定、可持续和清洁供应作为集团的第一任务,充分发挥能源央企保供应、稳市场的表率作用。国家能源集团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战略,国际化经营步伐坚实。坚持以人为本,履行社会责任,与员工、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共创幸福美好生活。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近20万居民乔迁新居。大力开展公益慈善和送温暖活动,累计救助25919名“两病”患儿;援建17所爱心学校;捐建12855所爱心书屋。扎实做好对口精准扶贫,每年投入6000多万元,帮助贫困地区稳定脱贫。

二 降成本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一)降本增效成果继续巩固,企业增利显著

国家能源集团坚持价值创造,大力推进降本增效,向管理提升要效益。扎实开展对标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推进管理方式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益化。财务部门与生产运营部门紧密配合,深化财务与生产对接,形成从总部到班组的分层管控模式,实现逐层、逐级成本控制目标考核。以滚动预算为抓手,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助力推进低成本战略,降本增效成果继续巩固。2017年,在效益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原神华集团成本费用同比增幅小于收入增幅约10个百分点。

2017年,受煤炭价格回升以及成本管控双重推动,原神华集团盈利迅速恢复,呈现“效益增长高于收入增长、收入增长高于业务量增长”的良好态势。其中,煤炭板块利润占比超过70%,同比上升约50个百分点;电力板块全年火电剔除燃料售电单位完全成本同比下降约7%;运输板块利润继续稳步上升,同比增长25%左右,成为集团最稳定的效益来源;煤制油化工产品生产成本显著下降。

(二)成本控制能力逐步提高,煤炭成本维持较低水平

近年来,国家能源集团煤炭板块逐步完善成本管控体系,成本管控能力逐步提高。一是优化生产布局,从资源共享、深度合作、协同效应和低成本运营上,加强内部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二是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定额管理、成本对标等活动,减少非生产性开支,从严压缩可控费用。三是加大对应收款项的清理力度,加速资金周转,优化资金筹划,改善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集团所属煤炭生产单位通过多重手段实现精细化管理,有效应对复杂的市场形势,煤炭生产成本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2017年,国家能源集团所属煤矿全员工效是全国煤矿平均水平的3.6倍,吨煤成本同比降低3.7元。其中:神东煤炭集团将工资总额的45%与完全成本挂钩,发挥绩效考核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员成本管控意识与成本管控参与度,2017年吨煤完全成本同比下降约5元;神宁煤业集团严格生产接续管理,有效降低了各项生产成本;神新能源公司持续开展以降本增效为主线的生产经营活动,2017年全年共增收节支7000万元。

(三)资金管控能力不断增强,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

国家能源集团不断加大资金集中管控力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一是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集中度,健全内部资金融通、债务融资及信用管理配套制度,2017年原神华集团资金集中度同比提升约15个百分点。二是从严设定“两金”占用规模,加强督导,提高周转效率,2017年“两金”余额同比减少10%左右。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持续加大账户清理力度,按照优化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从严管理账户,防范资金风险。四是以资金预算、账户监控、债务管理为切入点,持续提升资金信息化管理水平。五是以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加强阶段性闲置资金运作,合理提高资金收益水平。2017年,中国神华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约3.5个百分点,期间费用同比减少1.4亿元,其中财务费用减少约16亿元。

(四)创新发展金融工具,融资能力继续增强

2017年,国家能源集团创新发展金融工具,融资能力继续增强,融资成本稳步降低。一是加强资金筹划,优化债务结构,带息负债同比减少近300亿元,有效降低了资金成本。二是密切沟通国际评级机构,确保公司持续保持良好的国际信用评级水平。三是加大直接融资比例,2017年直接融资占负债规模的比重保持在较高水平。四是推进资产证券化,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获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五)“去产能”稳步推进,“处僵治困”取得关键性进展

2017年,国家能源集团煤炭“去产能”工作稳步推进,李家坝煤矿按计划退出,退出产能90万吨/年。处置“僵尸企业”和治理特困企业是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通过重组改造、强化管理提升、清理淘汰退出,国家能源集团“处僵治困”工作取得关键性进展。所属神华乌海能源公司“五步走”战略顺利实施落地,从根本上解决了生产效率、发展方向和人员结构的问题,促使企业生产经营步入正轨;神华国能内蒙古大雁公司推进“瘦身”健体结构优化,分流安置超过1700名富余人员,亏损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内蒙古平庄煤业公司把“处僵治困”工作与去产能工作同步推进,5座煤矿的“处僵治困”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三 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煤矿成本仍然较高

截至2017年底,国家能源集团共有生产和试生产煤矿73座。经测算,2017年煤炭板块平均吨煤完全成本低于200元。由于国家能源集团所属煤矿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陕西、宁夏、新疆、贵州等多个省区,煤矿开采条件差异较大,千万吨级大型现代化矿井与几十万吨的传统落后煤矿并存,不同开采条件、不同区域煤矿生产成本、生产效益存在较大差距。开采条件较好的部分露天煤矿原煤生产成本小于100元/吨,神东、陕北等地部分现代化井工煤矿原煤生产成本小于150元/吨;陕西、宁夏、蒙西、贵州等地部分煤矿由于开采条件较差,原煤生产成本超过300元/吨,其中贵州兴旺煤矿原煤生产成本高达423元/吨。受高成本和区域市场供需影响,2017年国家能源集团有12处生产煤矿亏损,亏损总额超过12亿元。

(二)煤炭税费负担仍然较重

2016年7月1日我国实施了资源税全面从价计征改革,随着煤炭价格的回升,2017年全国煤炭资源税收入667.6亿元,同比增长84.3%,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煤炭主产区资源税收入分别增长94%、73%和75%。国家能源集团所属生产煤矿主要分布省区内蒙古、陕西、宁夏资源税税率分别为9%、8%、6.5%,资源税税率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煤炭资源税在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实际税负进一步增加。国家能源集团2017年实际缴纳煤炭资源税18.1元/吨,较2016年每吨提高5.4元,同比增加42.5%。

增值税方面,尽管2015年11月国家扩大了煤炭进项税抵扣范围,但煤炭生产过程中能够抵扣的进项税比重仍然偏低,煤炭产业增值税实际税负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此外,部分煤炭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承担的社会职能仍然存在,每年承担的“三供一业”、市政、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社会职能占用了大量资金。

(三)融资难度不断提高

受当前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影响,货币资金投放量减少,银行信贷规模逐步收缩。近年来,煤炭产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特别是在产能过剩的背景下,部分银行将煤炭、煤化工等行业的授信权收归总行,限制地方分行对煤炭、煤化工企业的贷款,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加大。国家能源集团所属部分煤炭、煤化工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90%以上,缺乏再融资能力,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此外,股权融资审核与发行环境发生变化,股权融资周期也大幅延长,部分上市公司处在“保壳治亏”状态,融资能力亟待提高。

四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发挥一体化运营优势,提高集团协同效益

充分发挥集团协同效应,持续提升一体化运行质量效率。以市场和效益为导向,发挥煤电一体化优势,全力组织重点区域煤炭生产。抓好长协煤合同兑现,按照国家部署,做好煤电保供工作。继续提高电厂燃料集中管控水平,加快推进区域内协同营销,积极开展内部电力直接交易。创新煤制油化工营销模式,进一步提高品牌附加值。扩大一体化运营范围,强化经营调度和市场动态分析,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衔接与匹配,最大化提升整体运营能力,提高集团协同效益。

(二)强化预算管控,完善成本管控体系

低成本战略是提升国家能源集团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支撑,成本管控体系是成本管理和控制的载体。成本管控要强化预算管控与业务发展的有机统一,逐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预算管控体系,促进管控水平和管控能力持续提升。继续优化和完善成本管控的体制机制,一是分板块建立差异化的成本管控机制,出台《成本管理办法》,将成本管控制度化。二是推动成本对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探索成本标杆、标准的制定。三是建立成本异常跟踪和持续优化机制。

(三)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做好资本运营工作

资本运营是企业调整资源配置、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资本运营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业务板块的发展,推进产融结合,以融促产。二是要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三是要借助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以市场化方式提高国家能源集团的产业竞争力。四是要依托资本市场,利用多元化的金融手段,借助股权运作、价值管理、产融服务,优化国有资本的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推动国家能源集团做优做强。

(四)推进“处僵治困”工作,处置低效无效资产

进一步提高对“处僵治困”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一是要端正思想,强化执行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分类施策。二是要强化责任与统筹,精准精细抓落实。三是要完善机制,成立督导组进一步加强管控。煤炭板块要积极开发建设优质产能、退出无效产能,加快资源条件好、经济效益好、安全有保障、环境保护好的先进产能建设,推动生产矿井向更高层次发展,有序退出灾害严重、安全无保障、煤质差、效益低的煤矿。

(五)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梳理投资项目,建立投资主体、投资管理部门、投资项目咨询审查机构责任联保和追究制度。煤炭板块要坚决落实去产能政策,加快安全环保先进矿井建设,制定煤炭产业绿色开发标准,推进定制化生产。加快火电板块转型升级,提升水电板块规模效益。推进化工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步伐。谋划运输产业长远发展,推进大物流建设,充分挖潜扩能提效。

(六)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健全院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院士、首席科学家思想库、智囊团作用。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优先启动一批急需项目。重点布局一批前沿技术攻关,加快煤炭绿色开发、智能发电等领域重大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提升信息化水平,持续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确保军民融合项目高质量落地。以科技重点项目为依托,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技术群。加大科技环保创新力度,打造特色高科技产业品牌。

五 政策建议

(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由体制机制问题造成煤炭产业制度性成本有所下降。建议国家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完善煤炭相关法律法规,改变长期存在的立法工作滞后状况,健全权力清单制度,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做到依法改革、依法管理。二是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前置事项,加快煤矿项目审批速度,特别是加快已投产优质煤炭产能的证照办理速度。三是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推进煤炭项目评估、认证、检测等事项的社会化运作。四是提高煤炭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性,加强部门间审批与监管的协同,避免重复审批、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支持煤炭企业多渠道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煤炭产业固定资产占比较高,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特别是在实施去产能过程中,煤炭企业人员安置任务繁重,缺乏转型发展资金。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煤炭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煤炭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利用中央财政设立专项基金,继续支持煤炭企业做好退出人员的安置工作。二是降低煤炭企业融资难度,对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煤炭企业在信贷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三是提高煤炭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煤炭企业开展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四是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支持优质煤炭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已上市煤炭企业再融资。

(三)继续推进煤炭税费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建议国家继续推进煤炭产业税费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一是全面清理涉煤收费,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建立收费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不再收费。二是降低煤炭增值税税率,将煤炭产品增值税税率降低至11%,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进一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将人工成本、资源成本、环境治理成本等纳入抵扣范围。四是降低资源税税率,按照资源税改革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合理调整税率。五是对煤制油化工项目特别是已经投入工业化示范的煤制油化工项目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减征或免征成品油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等,支持煤炭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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