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80亿方煤制气环评二次公示

2016-05-31 00:00:00 来源:微精选在线图书馆 编辑: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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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环保厅对中国石化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8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进行环评第二次公示。《中国石化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8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中国石化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由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牵头编制完成。 1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8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尔自治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5935104万元
运行时间:8000h/a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化学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周期:4年。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由厂内工程和厂外工程组成,厂内工程包括240万Nm3/h碎煤气化、125万Nm3/h粉煤气化等12套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厂外工程包括临时灰渣场、生产废水暂存池、含盐废水暂存池、高含盐废水暂存池以及SNG厂区至渣场、废水暂存池的运渣道路和水管道等工程。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各关心点预测浓度增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评价区以及各评价点的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非正常工况下,项目火炬燃烧排放的SO2会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但是由于非正常排放发生的概率较小,且持续时间很短,所以影响时间很短。 (2)本项目位于新疆**尔自治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评价区内无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运行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4)通过本次地下水环境调查及评价工作,评价区及周边现无人类活动区,无集中式或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无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不存在地下水开采状况。同时,由于评价区及周边无人类活动区,现阶段不存在人为污染源,因此在项目采取报告中提出的防渗、监控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小。
(5)在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的正常生产不会动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生境再产生干扰和影响,因此,在运营期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很小。从法规、规划层面看,本项目建设与相关规划要求相符。在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看合理、可行。
(6)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化学品,存在火灾、爆 zha、中毒等风险。发生重大事故时,有危及周围人员、财产的安全的可能,但是发生的概率很低。3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概述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脱硫脱销、除尘、硫回收、吸附法、燃烧法等方式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2)本项目污水处理场用于处理各装置排出的生产废水,污染雨水,生活污水等。根据污水水质的特点,污污分流、污污分治。经过预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处理后,回收的RO淡水及蒸馏水回用,结晶的无机盐组分(盐泥)外运填埋处置。
(3)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隔声罩、消音器、减振设施、隔离室、隔声屏等措施控制噪声;在总体布局上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建筑物、绿化的屏障作用和距离衰减作用,以达到降噪要求;对必须在高噪声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含有贵重金属的废催化剂送生产厂家回收,无回收价值废催化剂和污泥填埋处置。灰渣综合利用作为建材原材料。
(5)本项目采取污染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划分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污染防治区又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区防渗层的渗透系数达到1.0×10-7cm/s,重点污染区防渗层的渗透系数达到1.0×10-12cm/s。
(6)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首先做好水土保持及生态建设,其次,在厂区设施周围、辅助区及道路两侧等可绿化之处植树种草,以美化周围环境。
(7)本项目采取了严格的风险防护措施。涉及危险物料的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生产装置内可能泄漏或聚集可燃、有毒气体的地方,分别设有可燃、有毒气体传感变送器,并将信号接至火灾气体报警系统(FGS)。在各工艺单元或厂房内设火灾检测器或手动报警装置。事故泄漏液体物料及火灾扑救中的消防废水采取了控制、收集及储存措施,设置的事故水收集设施容积可以满足事故废水暂存的需要,切断了危险物质流出厂界的途径。同时,还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的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在生产运行前将编制完成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与地方政府应急机构的联系途径,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及时通知地方政府相关机构并配合地方政府及时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专项发展规划,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等。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其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废水和废气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总量控制因子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经定量预测和分析,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大气、声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等的影响不大,本项目建成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的质量。项目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及减缓措施后,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风险预测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水平,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评价区域内公众支持工程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合理可行。
因此,在本项目认真落实清洁生产、各项环保措施及生态减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管理措施以及本报告书建议、落实项目排水设施的设计、事故水防控体系的设计与执行完整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采取以下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其他信息: 1)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2)可自行到项目二次公示的新疆环保厅网站(http://www.xjepb.gov.cn)、新疆奇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xjqt.gov.cn/)下载报告书简本。
6公众参与工作方案根据环发环发〔2006〕28号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文的要求,本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拟在新疆环保厅网站(http://www.xjepb.gov.cn)和新疆奇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xjqt.gov.cn/)进行网络公示,在昌吉日报进行报纸公示,待公示期结束后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然后对评价区内的企业员工代表和评价区外的公众代表进行意见调查,环评单位根据各个环节的调查情况,归纳统计公众意见,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章节的编制。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根据环发环发〔2006〕28号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文的要求,结合本项目所在区域实际情况(评价区内没有公众),本次调查对项目评价区内的相关企业和评价区外的公众进行调查。调查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从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3)、对该项目建设和运行带来的何种环境问题最关注?
4)、对项目采取哪方面环境保护措施最关心?
5)、对本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6)、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意见或建议。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翠宏;联系电话:0991- 3060121
邮箱:yangch.xjnh@sinopec.com
评价单位联系人:侯兴汉;联系电话:010-80342297,010-69336264(传真)
邮箱:hxh2781@163.com
评价协作单位联系人:李风云;联系电话:0991-3858017,0991-3857017(传真)
邮箱:549821017@qq.com

中石化出马,还是很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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