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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增强后劲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一 企业概况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创办于1988年,为中国企业500强、全国煤炭百强(第23位)企业、铁道部百家大客户和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地方煤炭企业。2004年年初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到2010年煤炭产销超过5000万吨的重点企业。同年8月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规划建设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骨干企业之一。

1997年,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企发[1997]50号文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7]43号文同意,伊泰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伊泰煤炭股份公司,将其拥有的全部经营性煤炭资产作为出资,发行1.66亿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成为我国第一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伊泰集团已发展成为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以铁路运输、煤制油为产业延伸,以太阳能、房地产、生物制药等非煤产业为互补的大型现代化企业。截至2010年年末,伊泰集团注册资本54570万元,总资产达416.7亿元,实现净利润725235.75万元。在全国民企500强排名第28位。

“十二五”期间,伊泰集团将继续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四个不变”的原则,即坚持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集团公司党委是领导核心不变;坚持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方向不变;坚持依靠广大职工,充分尊重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的宗旨不变;坚持为地方和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做出贡献的思想不变。继续走“以煤为主,多业互补”的路子,通过科学管理、集约经营,不断夯实基础,增强发展后劲,力争把伊泰集团建成全国10强煤炭企业之一,实现集团公司的二次创业和跨越式发展。

二 “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一)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伊泰集团依托鄂尔多斯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在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下达的煤炭产销突破5000万吨的既定任务。公司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产业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1.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伊泰集团总资产由“十一五”初的78.88亿元增长到“十一五”末的417.60亿元,销售收入由47.53亿元增长到352.60亿元,利税费由13.99亿元增长到144.34亿元,公司正在向资产大而优、人员少而精、获利能力强而稳的方向发展。

2.煤矿开采实现了大型化、规模化、现代化

“十一五”期间,伊泰集团投入巨资对原有矿井进行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全部实现机械化生产,形成了以综采放顶煤技术为核心的煤炭生产技术体系,彻底结束了多年来采用房柱式采煤的开采工艺,实现了煤炭生产的大型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成为国内较大且有影响力的煤炭企业。

3.铁路、公路运输能力有效提升

“十一五”初,伊泰集团仅有72.65公里的准东一期铁路形成的运能,运输量为1336.55万吨;“十一五”末,公司自营铁路里程达到286.52公里,运输量增加到5592.45万吨,同时公司还参股建设了新包神、准朔、蒙冀、鄂尔多斯南部铁路。建成公路里程122公里,运输量达到5250万吨。铁路公路运输能力的提升为公司煤炭产运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为公司下一步向亿吨级煤炭企业迈进奠定了运输基础。

4.产业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

伊泰煤制油16万吨/年工业化示范项目建成并实现了“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优化”运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高温浆态床费托合成催化剂、浆态床合成反应器及工艺成套技术通过国家鉴定,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拥有了煤间接液化的核心技术,伊泰集团下一步煤化工规模化、商业化运作就有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5.非煤产业得到长足发展

“十一五”期间,按照多元化发展的思路,伊泰集团在非煤领域形成了房地产、太阳能等互补产业。

伊泰置业抓住发展机遇,突出抓好重点开发项目,产业格局初具规模,晋升为国家一级房地产企业,并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新一轮开发项目正在积极启动,已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托数倍聚光光伏发电技术,伊泰集团在鄂尔多斯市建成技术领先的205千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对于开发可再生能源,保护环境具有重大的示范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

伊泰集团公司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创造了骄人业绩,曾被国家领导人赞誉为“中国煤炭工业的一面旗帜”,但是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1.后备资源不足

要建设亿吨级以上规模的煤炭生产基地,需要100亿~150亿吨的煤炭资源来做保障,而公司目前拥有采矿权和探矿权井田的地质储量并不充足,且井田面积较小,分布较为零散,需争取更多的资源作为企业长远发展的后盾。

2.煤制油商业化项目核准困难

由于煤制油项目是人才、技术、资金密集型的项目,投资风险大,因此,国家在“十一五”期间仅重点支持少数大型企业开展煤制油的升级示范工程,而对于煤制油商业化项目的审核也是慎之又慎。

3.铁路外运紧张

鉴于鄂尔多斯煤炭产量逐年增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而区内耗煤市场份额很小,70%以上的煤炭靠出区外运进行销售。而现运营的包神铁路、神朔铁路、大准铁路运量接近饱和,参与建设的一些外运通道开通尚需时日,地方煤炭企业分配的运力日趋紧张,特别是伊泰集团规划建设亿吨级以上规模的大型煤炭生产基地,铁路运输成为短期内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

4.兴建煤化工项目的水资源缺乏

国家黄委会严格控制取用黄河水指标,而地下水除了饮用之外,工业用水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利用,地表水不够丰富。

5.税费负担重

矿业权市场化以来,国家实行了资源有偿使用政策,相继开始征收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采矿权价款和探采矿权使用费,这些税费多头收取,而且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未充分考虑北部、西部煤炭企业特别是大型煤炭基地骨干企业运距远、成本高、利润空间小的实际,从而不利于其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和规模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 “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伊泰集团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的方针政策,坚持“四个不变”的办企原则,紧紧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继续做强做大煤炭主业,夯实发展基础,加快推进煤制油商业化步伐,增强发展后劲,稳步发展非煤产业,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到“十二五”末,煤炭产量达到1亿吨,实现销售收入600亿元;新型煤化工产能达到近50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00亿元;自营铁(公)路运营里程达到890公里,参股铁路运营里程达到3000公里,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置业公司年开发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太阳能产业在规模和效益上取得进一步发展;全集团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具体发展规划如下。

(一)加快亿吨级大型煤炭生产基地的建设

1.公司现有煤矿的生产能力

目前,公司14座矿井的核定产能是3535万吨/年。“十二五”期间,3座煤矿采空,核减生产能力180万吨。同时有2个井田进行资源整合,整合后井田面积45.7484平方公里,地质储量20237万吨,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服务年限48.5年。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投产,“十二五”末达产,新增产能60万吨。到“十二五”末剩余11座煤矿的设计产能为3415万吨。

2.矿区灾害治理及回收呆滞煤柱

伊泰集团现有的13座井工生产煤矿由原来的32座房采矿井整合技改而成,房采采空区约40.32平方公里,遗留于该区域内的呆滞煤柱为18133万吨。“十二五”期间,伊泰集团计划采用露天剥离方式进行灾害治理,并回收呆滞资源,回收进度按3000万吨/年,预计6年完成。公司于2011年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12年开始征地拆迁和施工工作,2013年达产,“十二五”末可带来3000万吨/年的产能。

矿区灾害治理及回收呆滞煤柱方案实施后,不可再生的煤炭资源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彻底消除了威胁井工煤矿安全生产的采空区大面积悬顶、浮煤自燃发火、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山洪灌井或老空区积水等重大隐患。

通过实施土地整治、绿化、美化等措施,还可以恢复植被,再造良田,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营造秀美山川。在资源回收过程中,国家税收、当地老百姓收入、企业利润都会明显增加,还可以促进就业,缓解村企矛盾,治理范围内分散的居民集中搬迁到规划建设的新农村后,他们将享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将明显提高。

3.两座筹建煤矿

塔拉壕煤矿和红庆河煤矿项目所在矿区总体规划均已获批,且分别被列入国家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现已顺延至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矿井建设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国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现等待国家发改委核准。预计“十二五”末达产后将形成产能2100万吨。

4.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伊泰集团已被自治区政府确定为煤炭兼并重组的主体企业。公司将以合作制、股份制为主要整合方式,力争在本次煤炭资源整合中新增产能1500万吨/年。

(二)大力推进新型煤化工基地建设步伐

公司煤制油商业化放大项目已经列入国家煤炭深加工示范规划。重点形成两大基地:一是形成以准格尔旗大路煤化工园区为基础的煤制油生产基地,主要产品是高品质柴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等;二是以新疆甘泉堡化工园区为基础的煤制油基地,主要产品是高品质柴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费托合成蜡、溶剂油、润滑油基础油等多种化学品。

(三)继续完善公司既有运煤路网建设,并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煤炭外运通道

(1)加快公司既有准东铁路一期、二期复线及呼准铁路(周家湾至托克托段和托克托至甲兰营段)复线的建设进度,争取到2014年建成通车。

(2)推进工业园区、矿区配套铁路专用线建设力度,争取到2011年建成大路煤化工基地铁路专用线,到2013年建成红庆河煤矿铁路专用线和塔拉壕煤矿铁路专用线,到2014年建成锦泰精细化工园铁路专用线。

(3)公司参股经营的新包神铁路、准朔铁路、蒙冀铁路和鄂尔多斯南部铁路,公司股份分别为15%、18.96%、9%、10%,总里程达1210公里,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且发挥效益。“十二五”期间,公司将积极参与内蒙古西部煤炭生产基地至中原地区的北煤南运大通道(约1800公里)建设。

通过完善既有铁路、公路及工业园区、矿区配套铁路专用线建设,和参与的国家和地方煤炭外运通道的建设,为公司下一步煤炭外运创造良好氛围,到“十二五”末铁路、公路运输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

(四)非煤产业

“十二五”期间,公司继续按照多元化发展思路,集中力量发展具有优势的非煤产业。置业公司利用已有的土地优势,积极拓展区内外市场,成为国内知名地产品牌,年开发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

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发电产业规模,努力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四 保障措施

(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伊泰集团公司今后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十二五”期间,集团公司要建设亿吨级以上规模的煤炭生产基地,但后备资源并不充足,这就需要政府从扶优、扶强的角度出发,赋予公司充足的后备资源并核准矿井建设,同时对企业开展的矿区灾害治理和呆滞煤柱回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此外,公司“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推进煤制油商业化步伐,继续完善和参与煤炭专用铁路专线建设等工作,因此,在煤制油商业化项目核准、黄河用水指标安排、铁路调运计划安排、对大型煤炭基地骨干企业赋予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建设资金募集方式多元化

完成“十二五”期间的各项任务和目标需要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而这部分资金仅靠企业的自身积累远远不够,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广泛筹集。具体来讲,一是要与国内银行建立稳定的信用关系,积极争取银行信贷资金;二是加强与国内外有实力企业的联合,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引进资金;三是争取扩股和发行企业债券,以此募集建设资金;四是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商业贷款;五是积极争取国家在基础设施及高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投资。

(三)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伊泰集团将继续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不断完善吸引人才、鼓励人才干事创业的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吸纳有能力、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现代管理人才加盟伊泰,充分发挥其智力资源优势,为集团公司所用,同时坚持走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发展战略,加强与区内外大学的联合,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实用型人才,有力保证事业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

(四)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强化管理

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积极推行全员竞聘上岗制,实行全面成本管理考核。继续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完善严格的奖惩考核办法,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做到奖罚分明,绩效挂钩。

(五)坚持诚信经营,进一步稳固市场需求

坚持诚信经营,通过内抓质量管理和合同兑现,努力拓展市场,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口碑,与此同时,树立战略合作理念,努力与客户建立稳定、长期友好和互惠双赢的煤炭供需战略合作关系,以进一步稳定煤炭市场需求,进而有效防范煤炭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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