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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困局 优化结构 积极稳妥降低中国煤炭企业杠杆率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一 同煤集团基本情况

同煤集团是全国亿吨级动力煤大集团之一,煤炭产销量稳居行业前三位;是煤电深度融合的特大型国有现代化能源集团,山西省最大的发电企业,同时也是世界500强企业。“十二五”入选国家首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先后荣获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等众多国家级荣誉。

同煤集团的前身是大同矿务局,成立于1949年8月30日,是共和国煤炭工业的长子。1985年产量突破3000万吨,被誉为“世界煤都”。1998年从煤炭部下放到地方,成为省属国有企业。2000年7月,改制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重组了原轩岗矿务局。2003年12月,省委、省政府将晋北市属地方煤矿及省煤运所属的四大铁路公司重组划归同煤集团。2005年12月实施债转股后,成为了由7家股东共同出资的国有企业。截至2016年底,同煤集团总资产2780.64亿元。现有20万名员工,80万名员工和家属,产业布局在山西、内蒙古、新疆等7省(区、市)18个市(区),拥有子分公司、二级单位170个。

近年来,同煤集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新同煤、打造新生活”的战略愿景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工作。

“十二五”期间,同煤集团培育形成了千万吨级安全高产高效矿井集群、深度融合的煤电一体化基地和高科技、高效益、高品位的循环经济园区三大核心能力。(1)千万吨矿井集群2016年商品煤产量5103万吨,占集团总产量的46.5%,实现利税53亿元,成为同煤第一大效益支撑;(2)2016年在运和在建电力装机容量1643万千瓦,发电333亿度,实现利税13亿元;(3)已建成的塔山园区2016年产值达到161亿元,实现利税38亿元,释放了产业升级新引擎的强力助推作用。现已发展成为以煤炭、电力为主,金融、煤化工、机械制造、物流贸易等多业并举的特大型国有现代化能源集团。

“十三五”期间,同煤集团将紧紧围绕山西省委、省政府“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要求和各项决策部署,以“两新”战略为引领,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主线,把“依托煤、发展煤、延伸煤、超越煤”作为优势产业发展布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产业互补,突出优势整合,突出结构再造,突出做好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在继续夯实3大核心能力的基础上,再强化“金融板块+现代物贸板块”2个效益增长极,形成“3+2”核心能力,形成综合性、大规模、高端化、效益好的立体式产业格局,建设具有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能源大集团,站稳世界500强。

到“十三五”期末,同煤集团要通过建设国家晋北煤炭绿色开采基地、国家晋北清洁能源基地、山西晋北现代化煤化工基地三大基地,发展五大循环经济园区,推进五大通道建设,着力打造煤炭、电力、煤化工、铝、金融、现代物贸六大产业升级版,实现清洁利用煤炭产量1.5亿吨;电力装机2500万千瓦;资产总额2500亿元;营业收入2500亿元;利税100亿元,企业做强做优的奋斗目标。

二 同煤集团降杠杆采取的措施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去杠杆”列为2016年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2016年9月22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后,各部委又相继出台了《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关于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形成了支持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政策体系。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国总杠杆率上升速度明显放缓,趋于稳定,企业杠杆率开始下降。

同煤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部委和山西省关于降低企业杠杆率有关要求,在企业降本增效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1.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症下药”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妥善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从而降低企业负债率。

2016年,利用国家出台的“减量置换”政策,实现了“去3换4”,也就是利用2016年去产能的同家梁、宏达、北杏庄3个关闭退出矿井,375万吨落后产能,换回了正在建设、验收的4个矿井(同发东周窑、北辛窑、梵王寺、马道头)、3000万吨先进产能,先进产能占比由2015年的27.6%提高到51.3%。

2017年将继续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努力完成雁崖、东周窑、金海3座矿井、370万吨产能的关闭退出任务,妥善做好5758名员工的分流安置工作。

到“十三五”期末,同煤集团将关闭退出13座矿井,化解过剩产能1225万吨,分流安置职工14209人。

2.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从2012年起,同煤集团就建立了战略投资、薪酬考核、审计监督、招标采购、编制审核“五个委员会”的决策支持体系,形成了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有效提高了控制企业负债率的决策水平。

2017年,同煤集团明确了各子公司党政负责人作为降杠杆的第一责任人,将其贷款使用情况纳入对班子成员的薪酬考核,倒逼子公司提升经营管理能力。2017年上半年,共有22家子公司资产负债水平有所下降,负债率平均下降了2.31个百分点。

3.多措并举盘活存量资产

同煤集团积极落实国家、山西省资产闲置处置相关规定,严格办理中介评估、公开招标、挂牌交易,对集团公司部分闲置和废旧资产进行了处置。2016年处置、盘活闲置资产近20亿元。

特别是,积极推进国有资产价值重估工作。2017年4月27日,向山西省国资委、财政厅、国土厅申请首批重估的资产有23项采矿权(含2项探矿权),预估增值约300亿元;授权经营土地713宗,共计约34109亩,预估增值约40亿元,合计预估增值约340亿元。6月1日,取得了经济行为的同意批复。7月7日,聘请专业评估勘测公司对采矿权、土地资产进行评估。这部分资产注入后,预计能降低资产负债率8.75个百分点。

4.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一是形成利润支撑。2016年7月,同煤大友资本投资公司成立,这标志着“1+5”金融平台(财务公司、上海和香港融资租赁公司、和晋担保公司、大友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全面构建。2016年金融板块实现利润9亿元,节约财务费用20亿元,形成了煤炭、电力、金融“三足鼎立”的新格局。

二是压缩管理成本。从2012年煤炭市场开始下行以来,出台了经营管理20条“双控”措施,在采购、新建项目投入和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实行精细化管理,不断减少可控成本投入,提升企业经营效益,改善财务杠杆率。2016年压缩成本费用11亿元。

三是降低财务负担。同煤集团利用债转股、发行永续债等新型融资工具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2016年发行了50亿元永续债,降低资产负债率1.8个百分点。2017年计划再发行70亿元永续债,将再次降低资产负债率2.6个百分点,目前已通过山西省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批准。

5.积极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通过与多家银行合作的190亿元债转股项目,预计降低资产负债率3.5个百分点。

一是与工行签订《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总规模100亿元,按照8∶2原则,成立债转股基金,工行出资80亿元作为优先级LP,同煤及第三方出资20亿元作为劣后级LP。分批次采用多种模式,全部落地后,预计可以降低同煤集团资产负债率至80%以下,首期15亿元已在2017年8月中旬完成。

二是与农行达成债转股合作意向,基金规模50亿元,期限“5+N”,资金来源为80%农行优先级LP,同煤或第三方共同出资20%作为劣后级LP,模式采用并表基金模式,分两个批次落地,规模分别是30亿元和20亿元。

三是与兴业银行达成合作意向,将共同设立“兴银同煤产业升级基金”,向同煤集团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40亿元,贷款资金用于置换同煤集团兴业银行存量债务。

6.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一是与央企进行“大煤大电”高层次、全方位合作。同煤集团的千万吨级大矿和坑口电厂,都是与大唐、国电、浙能等股权合作的。最近与华能、大唐集团进一步商谈,共同探讨大集团之间相互参股,进一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二是引资改制医院集团。2016年重组整合了集团内部5家矿处级医院,成立了医院集团管理公司。引入信达、汉石等社会资本,形成了4∶3∶3的股权结构,盘活现有资产,实现自养,为医疗板块对接资本市场奠定了基础。2017年9月底,改制后的股份制医院集团将正式挂牌。

三是发挥上市公司作用。2016年,完成漳泽电力新股定向增发融资28亿元,这是火电企业在2016年极少成功完成定增的经典案例。2017年6月份完成了同达热电51%的股权转让,把优质的电厂资源装入漳泽电力上市公司平台。下一步还要将其他优质煤矿资源装入上市公司,加速推动国有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证券化。

7.切实减轻社会负担

当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就是国有企业要承担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以同煤集团来讲,一方面要承担起国家能源战略供应;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调结构、卸包袱、降负债。

2015年7月,同煤集团被山西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深化改革试点后,制定了《同煤集团深化改革发展做强做优总体方案》。2016年6月29日又下发了正式的批复文件,成立了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任组长的同煤集团工作领导组及“6+1”工作小组,明确了各组责任人、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清单,纳入了月度工作考核。

一是破解企业办社会的困局。2016年12月5日,《同煤集团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试点方案》得到了山西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的批复,与大同市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下,在大同市的密切配合下。2017年7月7日,大同地区“两区”10万户、30万名职工家属区135亿元资产平稳顺利移交给大同市政府,达到了减人提效的目的,实现了“政府、地方、企业、职工”四满意的效果。

下一步,还要制定第二批分离移交办社会职能方案,解决平旺地区以及轩岗、朔煤等子公司的“三供一业”等办社会职能,确保2018年底不再承担企业办社会职能。

二是破解厂办大集体的困局。厂办大集体企业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国企主办、个体经营。进入市场经济以来,多数主体企业自身由于小、散、乱等问题凸显,多数企业资不抵债,经营面临困境。同煤集团积极落实国家、山西省有关要求,计划用2~3年的时间,将列入改革范围的厂办大集体,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制重组、关闭、破产等多种途径,改革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进一步降低企业负债率。

目前,《同煤集团厂办大集体改革总体方案》已获得山西省批复,完成了调研摸底工作,制定了《实施细则》,两户试点企业的资产评估、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

下一步,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施工领导组”组长,亲自组织制定操作办法,明确责任人和月度目标,亲自督战,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制、关闭、破产、退出工作,最终实现“三消”,即消除大集体企业,消散大集体职工,消灭大集体资产。

三是破解人员负担重的问题。目前已完成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情况摸底。

三 有关建议

1.去产能关闭退出矿井的资产债务处置问题

大部分去产能煤矿债务均由集团公司统借统贷统还,或者由集团公司为其担保。煤矿关闭退出后,所有债务均由集团公司承担,造成企业负债负担增加,不良资产率上升,经营风险加大。以同煤集团为例,去产能关闭的13个煤矿自身没有融资能力,共有贷款117亿元,几乎都是通过同煤集团贷款或者担保,用于这些煤矿的技术改造等,大大增加了同煤集团债务风险,影响大集团的融资,容易造成资金链断流。

建议:国家协调财政部门和银行出台去产能关闭煤矿债务处置的具体政策。

一是允许企业集团公司层面成立清算机构,将关停产能煤矿涉及的资产、负债进行剥离,人民银行停息挂账。

二是由国资委聘请中介机构对关停产能煤矿开展专项清产核资,结果报地方政府审批确认后,国家给予企业专项全额补贴资金,用于企业归还银行贷款等债务。

三是企业集团公司层面为关闭煤矿承担的担保责任随之免除。

2.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支持,降低国家开发基金的投放门槛,置换高息贷款

现在国家开发银行的资本金贷款,只局限于棚户区改造等有限项目,期限不超过10年,应放宽到近三年投资的新能源、产业转型等领域。允许在母公司层面上,根据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持有,使用范围可用于该领域高息贷款的置换。

3.争取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支持,将资源价款转增资本金,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

将企业已经缴纳,通过资本金注资方式;或对企业尚未缴纳的资源价款,变为政府出资,增加企业实收资本,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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