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新疆环保厅在过去三个季度中,接连处罚区内煤化工项目,涉及违规建设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分别处以10-50万元不等的处罚,并网上予以公示曝光。尽管处罚金额很小,但环保警钟长鸣。 1.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案由: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自备热电站擅自变更工程规模,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自治区环保厅于2013年7月25日、2014年1月25日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环改字[2013]007号、新环改字[2014]1-002号),该企业仍未改正违法行为,擅自于2014年4月18日复工建设处理措施:1、罚款人民币10万元;2、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新疆**尔自治区本级2015年第一季度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名录》2.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建设项目热电站工程的规模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投入建设《新疆**尔自治区本级2014年第三季度公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统计表》3.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行为:1、试生产期间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未采取措施防止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造成周围群众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2、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不正常运行水污染治理设施,将蒸汽冷凝液利用雨水排放管道外排至小人民渠排向下游农田。罚款数额:50万元《新疆**尔自治区2014年第三季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表》4.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已超过试生产延期期限,未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截至检查时已生产10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醛罚款数额:20万元《新疆**尔自治区2014年第三季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表》5.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100万吨煤制油项目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厂房前区、仓库区已建成,生产区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空分车间、气化车间、锅炉房、净水车间已开工建设,其余部分未开工,截至检查时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新疆**尔自治区本级2014年第四季度公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统计表》6.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年产2x2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项目;年产50万吨离子膜烧碱,60万吨聚氯乙烯项目;年产200万吨电石渣制水泥项目建设项目未落实“三同时”制度关键是能否实施
这些企业公关能力都很强的,
有三个被处罚的项目都在伊犁,为塞外江南的环境担忧处罚怎么地,照样上项目,这个也就是配合配合演戏..关键是能否监管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依我看,新疆环保厅首先应该自己罚自己,因为“不作为”。这些项目在新疆开工建设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悄无声息。动辄上百亿的投资项目,相关政府能不知道?环保是一个大问题。早点解决。
气化劳务工 发表于 2015-4-23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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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能否实施
这些企业公关能力都很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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