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龙宇40亿方煤制气节能评估获批

2016-05-31 00:00:00 来源:微精选在线图书馆 编辑: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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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新疆龙宇能源准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西黑山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15〕1085号),同意批准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批复中指出,新疆龙宇煤制天然气项目主要工艺装置包括气化、变换冷却、低温甲醇洗、煤气水分离、甲烷化、压缩制冷、合成天然气压缩与干燥、空分硫回收等,年合成天然气40亿立方米。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437.15万吨标准煤;项目合成天然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04千克标准煤/标准立方米,总体能量转换效率不低于56.35%。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批复中要求,要严格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要优化用能工艺。合理规划总平面布局,生产设备和建构筑物集中布置,缩短物料输送距离;采用碎煤加压气化工艺和二氧化碳返炉技术,降低消耗和能量转化损失;合理安排全厂蒸汽平衡和蒸汽管网等级,进一步加强各装置间的热联合以及各等级余热回收,实现蒸汽动力系统的逐级利用;降低酚回收单元脱酸塔热源蒸汽等级,并通过换热装置回收工艺物料热量;进一步优化热电方案,如优化炉机配置、将混合制冷改为压缩制冷、利用夏季富裕蒸汽余热发电等;充分利用工艺废气中的可燃组分,设置燃气锅炉生产蒸汽。
二要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气化炉、空压机、锅炉、变压器、风机、水泵、空调、照明器具等,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0901)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截至5月13日,新疆龙宇煤制天然气项目核准所需的50个支持性文件已累计办结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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